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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制度

工作制度

财务科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各项财经政策,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

2、根据事业计划,正确编制年度或季度的财务预算,按规定格式和按期报送会计期报和年报(决算),及时进行成本控控制分析。

3、积极合理组织收入,扩大服务项目,坚持合理收费,努力节约支出,力求降低各种消耗,坚持勤俭办院的方针,做到生财有道,聚财有方,用财有效,保证卫生事业健康向前发展。

4、加强医院经济管理,拟定和审查医院的经济合同、经济文件,参与拟定医院分配方案,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会计核算做到全面完整、科目准确、数字真实、记载清晰、凭证齐全、日清月结、帐表一致,及时准确地反映和监督医院的资金运动。

6、财务科应与有关科室配合,加强对医院各项财产、物资的管理,防止损失、积压和浪费,做好财物清查,核准医院财物,做到“家底”清楚。

7、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往来款项,防止拖欠,控制呆账,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8、认真执行医疗收费标准,遵守物价政策,遵守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建立票据领购和核销制度,严格空白票据的管理。

9、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并根据国家的关政策法规和管理需要及时修订。

11、实行会计电算化管理,对打印的的凭证、账簿及备份资料、原始凭据、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资料,按财政、档案部门规定办理,定期送医院档案室保存。

12、组织财会人员业务学习,有计划有目的送培财会人员,提高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培养跨世纪的优秀财会工作者。

13、执行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严格借阅手续,未经院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向任何人或单位提供会计资料。

14、会计人员的交接,按《会计法》规定,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对经管的业务需列清单,对未完的业务和财务手续用书面说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都应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双方各一份,归档一份。

 

现金管理制度

1、医院收取现金一律由财务部门负责,并开出统一由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款收据。

2、门诊挂号室、门诊收费处、住院结算处及财务出纳室在收取现金时须按票据先后顺序逐笔开具收款收据;除周转金外,所收现金须在当日及时上行,下班及休息时间现金须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3、现金收款人员要坚持每天清点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收付款过程中出现差错、假钞均自行负责。

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遵守现金的使用范围,除范围规定的开支可以用现金支付外,其他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更不得在收入中坐支现金。

5、严格库存现金支付的限额,1000元以内的零星支出,可用库存现金支付,超过1000元以上的经济业务用支票办理。

6、不准用白条顶库,未经允许,不准坐支现金,严禁挪用现金。

7、单位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8、严格现金收付制度,办理任何现金收支等都必须以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后,应在原始单据上盖“现金收讫”、“现金付讫”戳记,再记入当天的现金日记帐。

9、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单位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10、不定期抽查库存现金、门诊和住院备用金,保证帐帐、帐款相符。

11、出纳进行定期轮换,门诊、住院收费处工作人员进行岗位轮换。

 

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医院经济业务的结算除国家规定可以用现金办理的外,其余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2、医院要本着相对集中、利于管理、方便快捷的原则开立银行帐户,并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

3、银行存款支付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

(1)支付申请。

用款时应当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

(2)支付审批。

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审核。

财务审核人员负责对批准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后签章;

(4)支付结算。

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并及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签发的支票进行备查登记。

4、银行存款收付业务须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日清月结,每月与银行对帐单核对,由出纳和编制收付款凭证以外的财会人员每月必须核对一次银行帐户,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帐项,对调节不符、长期未达的帐项须及时报告财务科长。

5、加强支票管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其他人远期支付凭证,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填写错误作废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完整保存。

支票遗失,应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6、实行支票印鉴分管、分工负责,明确责任,防止舞弊行为发生。

7、不定期抽查银行对帐单、银行日记帐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是否相符。

8、严禁向外单位或个人转借帐户或代存代支现金。

 

票据管理制度

1、医院收费票据须严格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不得混用。

2、医院设专兼人员负责票据管理工作,负责票据的购买、入库登记和清理销毁工作。

票据入出库应建立“收据管理明细簿”,逐次填到“凭证销号卡”。

稽核人员应将销号后的收据存根及时归档备查。

3、票据作废须注明“作废”字样,须将财务入帐联、存根联、发票联同时交回(住院收据还有病人留存联),收帐人员须核实各联次是否一致,收据是否连号,交帐起止号与汇总交款凭证是否一致。

4、收费票据保管人员、销号人员不得收取现金。

5、加强在库票据的保管工作,要经常清理、核实,防止被盗和丢失。

 

银行结算票据管理制度

1、银行结算票据包括现金支票、转帐支票、银行信汇、电汇票据等

2、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员到银行购买,由出纳员专人保管、专人使用。

3、银行结算票据应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4、银行结算票据签发时要如实注明款项用途,须连号签发,不准涂改、不准签发空白支票和远期支票。

5、作废银行结算票据须加盖“作废”印章,妥善保管,不得撕坏、丢弃,并建立作废银行结算票据登记簿登记备查。

6、对正式票据未到,需先行支付款项的经济业务,应由经办人员办理借支手续,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财务方可支付。

 

财务印章管理制度

1、医院财务印章包括:

(1)荣县人民医院财务专用章(银行印鉴章)

(2)财务科长私章(银行印鉴章)

(3)财务科出纳员私章(银行印鉴章)

(4)荣县人民医院收费专用章

(5)荣县人民医院门诊收费章

(6)荣县人民医院住院记帐专用章

(7)荣县人民医院住院收费章

2、上述印章,按其业务职能职责范围,限权专人保管使用,银行印鉴章中出纳员私章和财务科科长私章、财务专用章须专人分开保管,因特殊原因需他人暂时保管的必须有登记记录。

3、收费员须妥善保管收费印章,人在章在,人走章锁,盖章必收费。

严禁乱盖章。

4、财务印章,只能在各自工作业务范围类使用,超出职责范围的印章,实行责任追究,一查到底。

5、建立财务印章管理登记簿。

对现使用印章实行登记,加盖印章原样备查,使用人签字确认;启用新印章,登记启用日期并加盖印章原样备查,使用人签字确认;停用原印章,注明停用日期,使用人签字确人。

财务印章管理登记簿及停用财务印章作为重要财务档案,专人保管,归档保存。

财务报销制度

1、医院支出和费用的报销须遵守国家相关财经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符合单位财务预算。

2、医院支出和费用的报销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包括自制原始凭证和外来原始凭证,对外来原始凭证审核的一般要求是:

(1)发票的发票联或收据的报销联必须是复写,不得直接用笔填写;

(2)发票或收据各要素需齐全,包括:

台头、接收单位、日期、内容、签章;

(3)发票或收据中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4)严格界定发票和收据的使用范围。

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财务部门有权拒收。

(5)收据或发票的存根联、发货联、记帐联不得作为报销凭据。

2、经费开支审批权限:

300元以下由分管院长审批,300元以上由法人院长审批。

3、严格执行签字审批制度。

一笔经济业务在报销时,收据或发票上需有经手人、主管科室负责人、分管院长、主管院长签字后,财务方可报销。

 

计算机管理制度

1、未经科室负责人或计算机系统管理员同意,计算机不得乱搬动、拆接,未经科室负责人同意不得更换零部件。

2、计算机操作地应保持室内清洁,禁止乱丢废弃物,室内严禁吸烟。

3、计算机加电,要遵循先外设、后主机,关机时要先主机、后外设步骤。

4、电源插座接线,应遵从左零右火,地线与零线之间电压差不得高于5伏,太高应改善地线埋设。

5、长期不用计算机应定期通电烧机,严禁长期不用。

6、外线突然断电,应检查不间断电源装置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关掉计算机及外设开关,待外线电压稳定后方可通电,严禁盲目通电。

7、有硬盘的微机,关机后至少应有一分钟后才能通电,避免划伤硬盘。

8、磁盘必须洗净后方可使用,对发霉、变形、受潮、污损的盘片禁止使用。

9、外来磁盘必须进行病毒检查后方可使用,禁止在有硬盘机器上打电子游戏,磁盘应放于防潮、防磁、干燥的地方保存。

 

稽核制度

1、医院设专兼职稽核人员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以及各种票据使用情况的审核,稽核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医院会计制度》及各种会计法规。

2、根据原始凭证、经济合同、计划、预算、计算机系统内数据以及其他有关资料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审核监督。

3、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有关政策、制度规定,审查预算、决算指标和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提出修改意见。

4、对原始凭证逐笔逐项检查,审查凭证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数字是否正确、手续是否完毕,审核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通知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应结合计算机系统内数据审查复核票据使用情况,防止收入流失,杜绝不合理收费。

6、应定期写出稽核报告,总结经验,提出符合实际建议,完善和加强管理。

 

医疗收费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按照省,市物价标准。

做好全院医疗费用的核价和收费工作。

2、收费员工作必须细心负责,态度要热情和蔼,认真划价准确收费,简化手续,做到无长队。

2、收付观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或打印收据,以备复查和核实,对医保、工伤患者等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对记帐单有涂改、伪造、冒名顶替等不符合规定者,均不予记帐。

3、病员住院期间,合同付款应做好备查查登记、定期结算。

收费员应随时向在院病员或所在病房通报记帐动态,对自费者,要及时与病员或家属联系清交,对欠款者,应每天打催款单到科室,抓紧催收,以免造成呆帐。

4、病员出院,应根据病房的出院通知单结算,主动与科室衔接,及时办理出院手续。

5、收费员应每天记帐,清点现金,核实无误后当天缴出纳入行,如有不符,应立即查找原因,如实向科长汇报,及时处理。

 

收入管理制度

1、医院收入是指医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2、医院收入包括:

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医疗收入、药品收入、其他收入。

3、医院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医院门诊、住院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

4、医院的收入要全部入帐,由财会部门统一管理,任何科室、个人不得自行收费,私设小金库;财会部门也不得另设帐目管理,,必须纳入医院统一的核算体系。

5、医院收入原则上当日发生当日入帐,并及时结算,门诊、住院现金收入必须于当日及时上行,下班及休息时间现金必须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6、各项收入与票据存根须实行严格的审查核对。

(1)门诊收据、住院预收款收据、输血保证金收据。

核实票据是否按先后顺序使用、现金收费日报表中收据起止号与所附交帐收据起止号是否一致、金额是否吻合、所附交帐收据起止号是否连号、作废票据手续是否齐全、交帐金额是否正确、交款是否及时、交帐登记是否规范;输血保证金收据在交帐时须将存根联同时交回并核实金额是否一致。

(2)出纳所用收据。

须核实票据是否按先后顺序使用、作废票据手续是否齐全、交帐金额是否正确、交款是否及时、须销号存根和财务帐薄核对确认是否入帐。

(3)出院结算票据。

须结合每日出院收入日报表核对,核对当日出院结清户头与所附出院结算票据是否吻合、金额是否一致,当日结清欠费户头与所附出院结算票据是否吻合、金额是否一致,每出院结算票据金额计算是否正确、预收款是否相符,票据是否按先后顺序使用并交帐,交帐时须销号联和财务入帐联同时交回,须核实两联次内容是否一致。

 

支出管理制度

1、支出是指医院在开展医疗服务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按照支出的目的分为医疗支出、药品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按照支出的性质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债务利息支出。

2、各项支出须符合财务规章制度,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3、各项支出需纳入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支出预算。

4、严格支出的申请、审批、审核、支付管理程序。

各项支出需由使用科室提交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及计算依据;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财务审核人员对批准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正确,支付方式、收款单位是否妥当等,经审核后签章;出纳人员根据签章齐全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应支付手续。

5、加强成本核算与管理。

严格控制成本费用支出,降低运行成本,精打细算、励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6、建立有效的制约机制,支出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执行与审核、审核与付款等不相容职务须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和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2、购建固定资产的程序是:

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财产管理部门论证,院领导决策或集体研究决定,签订购建合同,购建安装,验收入库,交付使用。

3、固定资产实行三帐一卡管理责任制,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总帐和一级明确帐,参与固定资产的管理,清查,监督等工作:

财产管理部门负责二级明细抓帐、负责采购、验收、编号、调配、维修等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建明细卡,负责设备的使用、保养、定期清查、盘点等工作。

4、购入固定资产,财产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合同或协议建行验收,审查固定资产的规格、型号、性能、随机附件等技术资料,验收合格,立即办理入库手续。

5、发放固定资产,须填写“物资出库单”,写明固定资产的类别、数量、规格、金额、领用科室等,并填写固定资产使用维修卡交使用部门。

6、固定资产一经建卡,使用部门要加强管理,如有遗失、

损坏,由使用部门及责任人负责赔偿。

7、大型贵重设备实行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制定操作规程,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做好使用情况登记。

8、财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按期报废,并与财务部门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实相符。

9、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由使用部门填制“报损单”,经技术鉴定,财产管理部门审核转院领导批准处理,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要报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处理。

10、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财产管理部门妥善处理,任何人不得私自取回,其残值收入按财务制度规定办理。

 

药品、库存物资管理制度

1、药品、库存物资是医院重要的流动资产,是医院支出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医院经济管理的重点。

2、药品、库存物资遵循“定额管理,合理使用,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根据医疗活动的实际需要及市场供应情况,确定合理储备定额,实行计划采购,及时供应。

3、药品、库存物资由单位统一采购。

纳入政府采购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余批量采购,遵循“相对集中,方便,经济”的原则,由采购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监督部门、专业委员会及使用部门共同参与,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小额零星采购,由经授权的部门对价格、质量、供应商等有关内容进行审查、筛选,按规定报批。

4、实行预算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按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报财务科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后执行采购。

5、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验收入库管理。

根据验收入库制度和经批准的合同等采购文件,组织验收人员对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和其他相关内容进行验收并及时入库;所有药品及库存物资必须经过验收入库才能领用,不经验收入库,一律不准办理资金结算。

6、加强药品及库存物资核对管理。

财务部门根据审核无误的验收入库手续、批准的计划、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及时记帐;每月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帐目,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7、贵重药品、高值耗材实行限制接触控制,指定专人负责领用、保管,制定领用限额或定额,建立领、用、存辅助帐。

8、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缺损、报废、失效金额较大的实行责任追究。

 

预算管理制度

1、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2、医院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业务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编制支出预算。

3、编制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一般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4、预算的编制,由财经主管领导负责、财务部门牵头、相关科室参与,财务部门在充分听取意见的基础上,拟出预算草案,交院领导审批,经职代会批准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执行。

5、预算一经形成,任何人不得轻易变动,如情况变化,确需修改预算时,应编制追加或追减预算,重大调整需经职代会讨论通过。

6、医院按照批准的年度预算组织收入、安排支出,严格控制无预算支出。

7、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预算执行中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年度预算的完成

 

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一项主要职能,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各级会计人员须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资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帐等手续。

对不符合质量要求、不符合采购要求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物品,或品名、数量、单价、规格、金额不符的物品,物资保管员不予入库,财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等,严格按合同办理,合同中单位名称与发票中收款单位名称、付款时收款单位名称须统一。

6、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按预算、按计划管理。

7、坚持钱帐分管、帐物分管的原则。

记帐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8、医院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和执行人员应当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9、进行财产清查。

财务部门须督促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定期对所管财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盘点时有监审、财务人员现场监督。

10、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

医院监审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财务会计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审计。

 

物价管理制度

1、医院设立物价管理委员会。

主要负责医院医疗收费的领导、组织管理工作。

2、财务科设专职物价员一名,负责医院日常物价管理工作,各病房设兼职物价员一名,负责病房日常记费工作。

3、认真接待物价咨询、投诉。

书面投诉,回复期限不超过3天,电话投诉,回复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到财务办公室现场投诉,须热情接待,耐心解释,本着事实求是的原则,有错必纠,并作好相应记录,认真整改。

4、各科室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不准自立项目收费、超标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和比照项目收费;实行费用审查和责任追究,记帐差错与当月绩效工资考核挂勾。

5、公开常用药品、医用卫生材料和检查治疗项目收费标准,接受病员监督,对病员群众物价投诉,件件有落实、件件有查处并有相应的改进措施。

6、实行门诊药价清单制和住院费用清单制。

 

医疗预收款管理制度

1、医疗预收款是指住院病人的预交金,该预交金在病人出院结算时多退少补。

2、为了保障医疗正常业务开展、预防和减少医疗欠费,医院实行住院预交款管理。

3、医院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实事求是地、合理地确定住院病人预交金额度。

4、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欠费时需交足住院预交款,急危重症病人须先救治后催费。

5、收取病人预交款时出具由医院印制的“荣县人民医院住院预收款收据”,该收据不作报销,仅作病人在院期间预交款证明,出院结算时医院需收回此收据,出具由四川省财政厅监制的“四川省医疗卫生系统统一住院结算票据”。

6、收费人员当日所收医疗预收款必须及时足额上行,医疗预收款收据作为重要有价票据实行严格的领用销号管理。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薄、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医院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加强管理。

2、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以及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会计档案管理方法》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调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

3、会计档案由财务科按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在财务科保管,会计档案须做到完整、齐全、受医院档案管理部门指导。

4、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必须整齐美观、凭证封角装订,上下要有封面、封底,帐薄要用规定的牛皮纸包装,贴上封面,报表用文书档案卷皮装订。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须报医院分管领导审批后造销毁清册,由财务科派人监销。

6、会计档案的查阅,本院的由财务科指定专人负责查阅,外院的须持单位介绍信,由财务科长签署意见后方可查阅。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类:

各类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保管期限15年。

(2)会计帐薄类:

包括日记帐、总帐、明细帐及辅助帐薄,保管期限15年,现金出纳帐、银行存款帐,保管期限25年,固定资产明细帐、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帐薄,保管期限5年。

(3)财务报告类:

单位财务决算报告保管期限为永久;财务会计月、季度报表保管期限为5年;会计移交清册保管期限为15年;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保管期限为永久。

 

病员退费制度

1、病员退费分门诊病人退费和住院病人退费。

2、门诊病人退费程序:

(1)分全额退费和部份退费两种情况。

全额退费时,医院须收回门诊票据收据联、核算联、药品处方或检查、治疗单,药品处方或检查、治疗单需开单医生签字同意,药品处方还需药房人员签字确认;部份退费时,由医生重新开具药品处方或检查、治疗单,病人重新交费,同时,按上述全额退费手续办理先前交款的全额退费。

(2)分收费人员是否打交帐报表两种情况。

若交款病人对应的收费人员已打交帐报表,病人需先找开单医生和财务科签字后,再到收费室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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