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通讯稿精选8篇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合辑可供参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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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日通讯稿精选8篇及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合辑可供参考

2019年消费者权益日通讯稿精选8篇及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合辑

2019年消费者权益日通讯稿精选8篇

篇一

为进一步落实民航局《关于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监管局组织召开**辖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布置会,首航**分公司、南航**分公司、**机场公司、汉莎航食等单位参加了会议。

**局在会上宣贯了民航局关于此次宣传活动通知要求,并就开展活动需各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进行了交流沟通。

作为本次活动承办单位的**机场公司介绍了活动的筹备情况。

最后,**局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地抓服务质量工作,确保2019年“民航服务质量重点攻坚”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打造“**民航”服务品牌;二是要做好活动相关的应急预案,以应对活动当天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及候机楼运行有序。

三是监管局将加大“两会”期间、“3.15消费者权益日”以及传统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对事件责任主体进行严肃问责,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旅客对民航服务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篇二

一年一度“3·15”,今又“3·15”。

3月1日至3月31日,**市开展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今年“3·15”活动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通过系列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子商务法》《**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积极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着力履行职责,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着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使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为把我市打造成为“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南向门户城市和重要节点城市作出积极的贡献。

广泛开展“3·15”年主题现场宣传活动。

3月14日,**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在德城商贸中心启动的“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在“3·15”期间,围绕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现场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

开展信用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

“3·15”期间,举办一场信用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

各地也根据实际至少举办一场针对农村消费、老年消费、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的信用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

“3·15”期间,对2018年原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受理的商品类投诉、服务类投诉排名前3位的行业代表召开行政约谈会。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以保健品、装饰装修、餐饮、汽车销售和维修、美容健身游泳摄影预付消费和通信等重点行业,以案说法,针对行业存在或可能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和《**消保条例》的相关条款,引导经营者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进行信用承诺,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结合《电子商务法》《**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

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19年消费年主题和《电子商务法》《**消保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

征集和曝光**市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从市消费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报送的2018年消费维权案例中,挑选案值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评选出“**市2018年度消费维权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倒逼经营者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品质,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

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落实年主题,从推动政府监管、引导行业企业自律、鼓励消费者监督和履行消费者组织职责四个方面,探索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思路和方法。

通过维权典型案例点评剖析,引导社会各界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鼓励行业企业搭建方便消费者监督的后评价体系,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

调动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有良好效果。

履职值班到位。

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

确保值班到位。

12315、12365、12331热线,在“3·15”期间,坚持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处理和反馈工作;确保诉求渠道畅通。

确保12315及各条专线和固定投诉电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

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

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和央视“3·15”晚会,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晚会转办投诉、举报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篇三

3月1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切实有效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将于15日在全市范围内举办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当日8时30分,由市消协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相关单位将在市区春秋广场设立投诉咨询服务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与此同时,禹州市、长葛市、襄城县、鄢陵县在当地设立“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分会场。

据了解,市市场监管局今年把3月13日设为“12315社会开放日”,现场接受消费者投诉和解答有关消费知识问题,并通报全市电子商务市场发展和监管情况,切实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篇四

为进一步提倡理性消费,谨防购物陷阱,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9年3月13日黄村东里社区联合街道社区办、工商开展了主题为“倡导诚实守信,共创消费和谐”的宣传活动。

一、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向居民发放宣传手册、悬挂条幅、工商人员现场向居民讲解“3.15”知识等多种方式,向社区居民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权益热点问题。

二、工商人员还现场向居民普及消费维权知识、介绍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鼓励居民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三、此次宣传活动使居民进一步掌握了理性消费、合理消费、科学消费的知识,逐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消费维权意识。

篇五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及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消保委将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开展一系列活动,隆重纪念2018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一是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社会公布**市2018年消费维权相关情况、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及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二是举办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宣传咨询活动。

三是拟于3月15日消费者保护权益日当天,在市区府山广场举办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四是联合**交通1061栏目开展“消费维权知识”上线活动;五是联合**日报开设“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宣传专栏;六是开展消费教育进企业活动;七是联合各县(市)区消保委开展消费知识宣传乡村行活动;八是积极做好3·15期间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

篇六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了营造安全良好的消费环境,引导广大消费者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近日,3月13日,**市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联合市消费者委员会、市法院、市公安局、市消防大队、市农业局、市烟草公司和市移动公司等十余家消委成员单位在黔城镇世纪华联广场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现场活动。

结合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活动主题,设置宣传走廊,宣传展示“职能部门职责与成果”、“消费维权知识”、“诚信经营理念”等内容,发布消费警示、刊登典型维权案例、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消费维权职能和成果,普及维权知识,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弘扬“诚信经营理性消费”的新消费理念。

在宣传咨询现场注重扩大舆论宣传,紧扣“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主题,加强消费知识宣讲,向消费者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常识。

共接待咨询投诉群众7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活动现场,执法人员利用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在集贸市场、超市做了10个批次的检测,分别为:

腊制品中亚硝酸盐的检测,新鲜蔬菜中农药残留检测,干蜜饯中二氧化硫检测,水发产品中甲醛检测,面品中吊白块检测,新鲜牛肉中注水肉检测,结果均为未检出或者未超标。

现场咨询活动后,市消费者委员会组织有关执法部门在市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销毁了假酒、过期食品药品等一批假冒伪劣商品,共计十余公斤,货值近30万元。

篇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安全、环保的消费观,指导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文明兴商理念。

近日,丰乐镇在程店社区开展了“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了宣传咨询台,商品真假辨别区。

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每一位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解消费知识,介绍了常见消费侵权行为和表现形式,并着重讲解了关于老年消费欺诈和网络消费失信问题,告诉居民买到假冒产品如何应对,遭遇消费欺诈,如何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同时,开展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标法》、《广告法》、《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以假烟假酒为例,向过往群众进行辨假识假讲解。

据悉,下一步,该镇将继续走进社区开展防电信诈骗、消防安全等宣传服务,向居民们宣传消费维权热点问题,鼓励居民们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现场气氛热烈,受到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篇八

14日,数以千计的消费者齐聚**成和商厦庆祝自己的节日,**县“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在成和商厦广场拉开序幕。

中共**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各有关单位参加了活动。

在活动现场,各职能部门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年主题,设置宣传展板、设立咨询服务台、受理投诉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现场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开展咨询服务,现场讲解假冒伪劣及“山寨”商品识别技巧并处理消费投诉举报。

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等领导同志应邀出席了活动,并在与会相关领导陪同下视察了各咨询服务点,详细查看了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下达无害化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指令,勉励各职能部门一定要真正“硬”起来,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假冒伪劣商品及“山寨”食品,实行“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防线。

各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消费者明辨是非、知晓真假,让假冒伪劣无立足之地。

消费维权要顺应消费新形势、紧扣消费新脉搏、倾听消费新声音、重视消费新诉求,诚信引导消费,让消费者在安全便捷的消费环境中进一步提升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

据不完全统计,当天的纪念活动共设置宣传咨询点22个,设置宣传展板48块、散发各种宣传材料2000余份,接受和现场解答群众咨询服务600余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8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00余元。

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xx市工商局、xx市消协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增强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定于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围绕年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年主题,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开展消费教育、提供消费咨询,全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使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使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享受消费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成果,为建设和谐上林做出新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上林县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组长:

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长

成 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经信局分管副局长

县烟草局分管副局长

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

县卫生健康局分管副局长

县住建局分管副局长

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分管副局长

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

县城管局分管副局长

县公安局分管副局长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

县人社局分管副局长

县电视台分管副台长      

县人行分管副行长

县供销联社分管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三、活动内容

(一)举办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宣传活动

1.地点:

澄洲路锦林大厦门前

2.时间:

2019年3月15日9:

30—15:

30

3.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参加,现场直接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进一步强化执法为民的良好服务形象。

(2)法律法规宣传。

各成员单位现场设立咨询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3)打假成果展示。

集中打假成果,开展实物展示,并现场向群众讲授识别真假商品知识以及反假币知识宣传。

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烟草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人民银行。

(4)制作板报宣传。

一是通过消费案例剖析,以案说法宣传消费维权知识,提高群众维权能力。

二是图片宣传展示,向群众展示2018年的消费维权、履行职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等方面所取得的成果。

责任单位:

各成员单位。

(5)个体、企业参与宣传:

县城各临街商户LET显示屏滚动播放“3·15”消费维权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

各成员单位。

4.宣传活动议程及时间安排

(1)8:

30分各参加单位进场布置会场,9:

30分前布置完毕,并开展咨询、受理投诉、申诉,假冒伪劣商品辨别、发放宣传资料等现场宣传活动;

(2)10:

00与会领导观看打假成果展,参与宣传咨询活动。

5.参加人员

(1)县领导;

(2)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环保局、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经信局、烟草局、人社局、电视台、人民银行、供销联社等单位各1名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

(3)县市场监督管理(原工商质监局机关)、经检大队、大丰工商质监所全体人员(除值班人员外)。

(二)假冒伪劣商品销毁

各有关单位将近年来查扣的假冒伪劣商品进行集中销毁(责任单位: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烟草局、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时间:

2019年3月15日上午10:

30

地点:

明亮垃圾填埋厂

(三)其它乡镇分会场

由大丰、白圩、三里、乔贤、巷贤、镇圩等工商质监所分别向当地乡镇政府请示,于活动期间选择当地圩日,参照大丰主会场活动,在辖区内明亮、西燕、白圩、澄泰、三里、塘红、乔贤、木山、巷贤及镇圩等10个乡镇开展“3·15”分会场活动。

四、职责分工

1.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做好活动的总体安排,组织协调、负责主会场氛围策划、会场布置;现场做好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展示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9:

30分前将销毁物品运送到销毁地点集中。

2.县烟草局:

现场做好假冒伪劣卷烟展示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9:

30分前将销毁物品运送到销毁地点集中。

3.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现场做好盗版图片及音像制品展示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9:

30分前将销毁物品运送到销毁地点集中。

4.县卫计局:

现场做好假冒伪劣医疗器械产品展示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活动,3月15日上午9:

30分点前将销毁物品运送到销毁地点集中。

5.县公安局:

负责做好会场周边的交通管制以及销毁现场秩序的维护,车辆引导,维护当天场内外秩序,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并安排民警在活动当天上午8点准时到达活动指定地点进行交通管制和维稳(主会场现场维护4人,销毁现场2人,车辆由公安局安排)。

6.县人民银行:

结合本部门职责做现场假币辩别以及做好反假币宣传工作。

7.县住建局:

配合县工商和质监局联系销毁地点。

8.县城管局:

负责做好会场内及周边的流动摊贩的整治和管理,协助维护好场内外秩序,安排工作人员在活动当天上午8点到达活动现场。

9.县电视台:

负责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2名记者,负责主会场和销毁现场跟踪报道)

10.其他部门:

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次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在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等,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和处理,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五、工作要求

(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及时向县政府请示本次活动开展的有关事项,及时组织各相关部门召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暨活动筹备会。

(二)参加活动各单位于3月11日前将参加工作人员名单(一名领导和两名工作人员)及拟销毁的物品清单报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箱:

xx),联系人:

成xx,电话:

xx。

(三)参加活动各单位要制作本单位打假成果或维护消费安全为内容的版报一块和横幅一条,于活动日当天在主会场展示及本单位大门悬挂。

(四)县电视台作为宣传的重要媒体,要加大宣传消费维权的力度,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各单位不得借活动之机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收取任何费用,确保活动公开透明、廉洁高效。

(六)各成员单位于2019年3月18日上午下班前将开展“3·15”活动工作总结、图片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

成xx,电话:

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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