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生活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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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生活制度
一日生活制度
办公秩序
第一条各部门必须建立正规的一日生活、工作秩序。
第二条早点名
第一项白岗于早7:
10—7:
30进行点名~点名由大队值班员及当班中队负责人组织。
程序分为:
摆放摩托车~集合队伍~上楼领枪~集中带回~验枪~岗前点名~验车~登车~出发~报到位。
第二项夜岗于晚19:
00—19:
20进行点名~点名由大队值班员及当班中队负责人组织。
程序分为:
车辆摆放~列队集合~领枪~带回~验枪~岗前点名~验车~登车~出发~报到位。
第三条办公。
第一项遵守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因病、因事不能按时上下班时~必须请假。
第二项办公时间应当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闲聊、办私事~不得因私事在办公室会客。
第三项文件资料应当放臵有序~秘密载体按照保密要求妥善保管。
第四项办公设施和用具摆放整齐~图表张贴悬挂在适当位臵~保持室内清洁。
第四条午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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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由个人支配~但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第五条讲评。
第一项白岗于晚20:
10—20:
30进行讲评~讲评由大队值班员及当班中队负责人组织。
第二项各中队列队完毕~按照点名列队~由大队值班员下口令:
讲评开始。
第三项各中队负责人出列~整队~报数~讲评~验枪~程序同岗前点名~完毕后中队负责人入列。
第四项大队指挥员看全部完毕~向值班大队长报告:
“大队长同志~xxx岗后讲评完毕~请指示:
‖“带回”。
第五项大队值班员跑回指挥位臵~面向民警下达口令“带回”。
中队负责人带队至枪库门口~站立于验枪桶旁~民警依次将枪支对验枪桶退子弹~然后将弹夹交中队负责人~中队负责人同时清点子弹数目。
民警至枪库交枪。
中队负责人收集子弹夹完毕后统一交枪库。
第六条值班备勤。
第一项值班人员负责大队内部管理~确保警令、政令畅通~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接待各级领导莅临指导及人民群众来访。
第二项值班人员设臵为大队领导1人、中队领导1人,一、二、三、四中队,、办公室1人。
第三项值班时间为每日早8时至次日早8时。
第四项大队每天一名领导在队值班~全天24小时在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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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除正常勤务外~不得外出,保证电台、电话等通讯绝对畅通~负责大队各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和安排~严格将当天值班情况逐一登记。
第五项各级值班备勤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作息时间~遵守五条禁令~做到令行禁止~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六项值班人员除勤务工作需要~不得随意离开大队外出~因公需离开大队外出须经值班大队领导批准,值班期间保证在岗在位~保证通讯工具绝对畅通~确保大队营区安全~车辆、警械正常完好。
日常制度
第一章会议
第一条大队的行政例会。
第一项大队长办公会。
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由大队长主持~星期一11时进行~一般不超过一小时~主要是小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
第二项中队办公会。
每周召开一至二次~时间自行安排~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
由中队长主持~研究本中队工作。
第三项全体民警大会。
每月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大队长主持~全体民警参加~主要是大队长或者支部委员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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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和布臵任务~发扬民主~听取民警对大队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第二条党组织会议。
第一项党支部会。
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是小结支部工作部署上级党委交办工作~研究讨论重大部署。
第二项党小组会。
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召开,~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是小结党小组工作部署支部交办工作。
第三项党员大会。
每季度或者一个工作阶段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传达和布臵任务~发扬民主~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的批评和建议。
第四项民主生活会。
每季度末召开一次~主要是统一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第五项思想分析会。
大队每半月召开一次~中队每周召开一次。
通常包括分析大队完成任务、警务技能训练、政治教育、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搜集民警意见建议~了解民警思想状况~进行总结、讲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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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请示报告
第一条请示。
对本中队,指挥室,无权决定或者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上级请示。
请示通常采取书面或者口头形式~逐级进行。
请示应当一事一报~条理清楚~表述准确~做好登记。
上级对下级的请示应当及时答复。
第二条报告。
下级应当主动向上级报告情况。
巡组,内勤,向中队负责人,指挥室主任,、中队干部向大队分包领导~应当逐日,周,报告一日,周,工作情况。
发生事故、案件和遇到特殊情况立即报告。
执行重要任务时~及时报告任务进展和完成情况。
报告通常逐级进行~紧急情况可以越级报告。
第三章登记统计
第一条指挥室、值班室应当每日及时、准确地将一日工作内容进行登记统计。
第二条主要内容是:
当日勤务数字、教育或者执行其他任务情况~出勤率~投诉~人员、装备变动~武器装备、军容风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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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卫生检查~请假销假~违纪、事故案件~上级通知、指示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等。
第三条值班记录由大,中,队值班领导、指挥室值班员及值班室值班员于次日8时前填写完毕。
第四条其他登记统计的内容~由相关业务口内勤民警每日登记造册。
第四章请假销假
第一条依据国家、省、市和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民警请假、休假~要在不影响中心工作、不影响正常勤务的原则下~统筹兼顾~按规定合理安排~并制定本单位轮休、调休、公休方案报大队备案。
单位主要领导不得同时休假~各级领导干部休假前~要妥善安排好本岗位的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制定考勤制度~建立请,休,销假登记台帐~设立考勤员~填写《考勤表》~按月公布考勤情况。
考勤员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任何人不得私自涂改考勤表~对考勤员有意刁难、侮辱恐吓、打击报复或私自涂改考勤表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条民警休假期间要严格遵守人民警察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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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遇有紧急警务、任务~所在单位可以中断其休假~事后安排补休。
民警假期结束要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并根据规定及时销假。
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要履行续假手续。
未经批准超假或者逾假不归的~按旷工处理。
第五条各类假期规定。
事假。
民警因私事急需办理须占用工作时间的~应从严控制~视不同情况给予事假。
病假。
民警因患病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需持市级以上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证明申请病假。
公休假:
民警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公休假可与探亲假、婚丧假、计划生育假合并使用。
当年公休假当年使用~过期不补。
探亲假:
民警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1次~假期为30天。
未婚民警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如因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的~或民警自愿两年探亲1次的~可以两年给假1次~假期为45天。
已婚民警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1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均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路途。
探亲假未休完上班的~假期终止后不再补假。
婚假:
按国家法定年龄结婚可享受3天婚假~实行晚婚的,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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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年满23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男方年满25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8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婚假期间视为出勤。
计划生育假,护理假,:
民警晚婚晚育的~其配偶生产后给予护理假1个月,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
公(工)伤假:
发生公(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支队政治处~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有关规定登记考勤。
丧假:
民警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丧葬时~原则上给假3天~需到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路费自理,。
因其他亲属丧葬请假一律按事假考勤。
第六条请、休假程序及审批权限。
民警请假、休假一律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坚持“下管一级”的原则~逐级请销假~不准越级请假。
民警请、休假需填写《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请、休假审批表》由大队和支队政治处备案。
申请事假、病假。
中队领导及普通民警~2日内由本单位领导审批,3日,含,以上、5日,含,以内~由本单位领导提出意见后~报支队政治处审批,5日以上逐级报支队党委分包班子成员审批。
大队、科室领导干部1日,含,以上必须由支队长、政委审批~报支队政治处备案。
事假需离开本市的~必须经支队领导同意~除因在外地或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打电话、请别人带口信、带假条请假~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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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为旷工。
因病需住院的酌情处理~如因急病本人确实不能到单位请假的~可打电话或带口信说明情况~事后立即补办病假手续。
申请公休假。
中队领导及普通民警~由其所在大队、科室统筹安排~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大队、科室领导干部申请公休假~由支队长、政委审批~支队政治处备案。
申请探亲假。
需填写《郑州市公安局探亲假审批表》~由支队政治处签署意见~报市局政治部同意~按市局有关规定执行,市局规定省内民警不享受探亲假,。
申请婚假、计划生育假,护理假,。
需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证明到支队政治处审批、备案。
申请公(工)伤假、丧假。
需经本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支队政治处审批、备案。
第七条实行事、病假与公休假、探亲假相抵冲制度。
凡符合公休假、探亲假条件的民警~年内事、病假累计天数超过本人应享受的公休假或探亲假天数~当年不再享受公休假或探亲假。
第八条各单位中队领导和普通民警请事假、病假和休公休假情况~要填写《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民警请、休假备案表》。
当月备案表~务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上报支队政治处备案。
第九条原有请销假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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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查勤
第一条查勤分为大队值班领导查勤、中队干部查勤、大队督察查勤三级同时进行。
第二条查勤应制定查勤计划~并按照计划内容落实,遇有重大任务~应随时进行查勤。
第三条查勤结果应及时、认真登记到查勤登记本~登记内容详细记录违反岗规岗纪情况和好人好事。
第四条查勤结果运用查勤通报和督察简报的形式下发~内容包含好的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督察建议。
第六章装备点验
第一条点验的组织和程序。
第一项点验通常由大队专备内勤实施~或者由大队领导与指挥室组织实施。
点验时~通常在大队领导下~由指挥室内勤组成点验小组到各部门直接实施~或者在点验小组监督下由大队装备内勤组织实施。
第二项点验前~应当进行书面或电话通知~宣布点验的具体内容、范围、规定和纪律。
第三项中队,指挥室,接到点验通知~中队,指挥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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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员按照规定携带装备底册到指定地点集合。
主持点验的大队领导下达点验命令~宣布点验方法和要求后开始点验。
通常先对民警携行的装备、物品进行点验~尔后对运行、储存的物品和大型装备等进行点验~并填写各种登记册,表,。
第四项点验结束后~主持点验的大队领导召开中层干部会议或者全体民警会议进行总结讲评,指挥室应当向上级呈送书面报告。
第五项点验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明情况~妥善处理。
对个人私存的公物、弹药和违禁物品等必须予以收缴~并视情给以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第七章交接
第一条民警在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文件、执法文书、资料~配备的警械、器材、工具、设备、单位专用证件等进行移交。
移交工作应当在本人离开工作岗位前完成。
第二条移交前~大队主要领导发应当指定接管人。
交接时~双方在场认真清点~必要时由领导主持。
交接后~双方在交接登记册,表,上签字。
第三条交接通常在上级机关监督下进行~应当严密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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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手续~防止物资经费丢失、损坏和私分、变卖、贪污、盗窃等问题的发生。
交接后双方分别写出专题报告并附交接登记册,表,上报。
第四条民警因公外出、探亲等临时离开岗位~应当将自己掌管的工作以及文件、武器、警械等向代理人员进行交代。
第八章接待
第一条值日警官对来队的人员~应当验明证件~查清身份~问明来意~进行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处理他们提出的问题。
第二条工作时间~一般不得因私事会客~特殊情况需会客时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三条民警会客时~必须严守秘密~不得留人在大队营区内住宿。
第九章证件和印章管理
第一条警官证、执勤证、枪卡等证件由制发部门统一印制、发放~应当注明有效期。
不得使用与实际身份不相符的证件。
第二条证件应当随身携带~妥善保管~严禁转借、复制、伪造、涂改~防止遗失和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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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民警在职务、警衔、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离,退,休时~必须及时上交相关证件。
民警被辞退、开除~必须收缴其警官证、执勤证、枪卡以及其他有效证件。
第四条遗失证件~应当及时报告填发机关。
需补发时~经大队主要领导批准后办理补发手续。
第五条印章的刻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呈报批准~并在指定处刻制~严禁私刻公章,使用印章必须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严格用印监督,严禁利用公章谋私和开具空白信。
第六条印章应当指定专人保管。
印章丢失必须及时上报~严加追究~并通报有关单位。
经批准作废的印章~应当登记造册~上缴制发机关~即行销毁,停止使用的印章必须按照规定上缴制发机关处理。
第十章保密
第一条民警必须遵守国家、公安部的保密法规~严守保密纪律~保守秘密。
第二条民警必须遵守以下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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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带的秘密不带。
五,不在私人书信中涉及秘密。
六,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七,不用普通邮电传递秘密。
八,不在非保密场所阅办、谈论秘密。
九,不私自复制、保存和销毁秘密。
十,不带秘密载体游览或者探亲访友。
第三条严禁公安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既连接公安信息网~又连接国际互联网,严禁公安机关使用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在未采取安全隔离措施的情况下既连接公安信息网~又连接外单位网络,严禁存有涉密信息的计算机连接国际互联网或其他公共网络,严禁将国际互联网做在直接下载粘贴到公安信息网上。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直接责任者,大队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枪库、值班室~应当设臵明显标志~按照有关规定~保守武器装备、设施秘密。
第五条大、中队应当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保密教育和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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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值日警官
第一条大队营区四楼设臵值日警官安全哨~面向三楼楼梯摆放工作台一张~椅子一把,桌面右前角放臵值日警官桌签,桌签后放臵来访人员登记簿。
第二条值日警官负责对来访群众的接待~并详细登记来访人员情况和事由~并与相关领导或部门联系后指引其到相应办公室。
第三条值日警官办公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8时30分至晚8时30分,人员安排由一至五中队共同承担~按照中队番号顺序负责周一至周五的值日任务~各中队人员安排于每周五10时前报大队值班室。
第四条值日警官值班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照应季着装要求做到警容严整、举止端庄~不得在楼道内任意走动~不得看书、玩手机、吸烟、吃东西或与他人闲谈。
第五条遇有人民群众来访或有上级领导、督察检查工作应敬礼~并礼貌接待~特殊情况及时通报大队值班领导和指挥室。
第六条值日警官违反一至五条之规定~对责任人下发违纪警告通知书~上警告台~按照绩效考核标准扣分,值日警官擅离职守者~对责任人停职检查一周,座岗,~相关中队责任领导在大队办公会上作检查,造成严重后果或停职期间再次违规的~对责任人停职检查30天~取消其全年评先资格~相关中队责任领停职一周参加巡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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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勤务时间以外管理
第一条各级干部应当加强对无勤务人员、单独执行任务人员、探亲休假人员、伤病员的管理教育~使他们保持良好的民警形象和严格的作风纪律~维护警队的荣誉。
第二条无勤务人员应当遵守作息时间~坚持一日生活制度~不得从事有损警察形象的活动。
除因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外~都应当参加集体活动。
第三条对单独执行任务的民警~其上级领导应当根据任务性质和所处环境~明确责任、提出要求、交代注意事项~并掌握单独执行任务人员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及时予以帮助指导和解决实际问题,二人以上执行任务时~应当根据任务性质、人员数量组成临时组~并指定组长,执行重要任务或者十人以上~应当指定中队以上负责人负责。
第四条探亲休假人员。
民警探亲休假主要用于休息和处理个人事务,探亲休假人员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路线、事由执行,需要更改时~及时向单位主管领导报告~并保持联系~保证大队有紧急任务时能及时召回,单位主管领导应当向探亲休假人员提出要求~交代注意事项,民警在探亲休假期间处理家庭和其他纠纷时~应当依法办事~依靠组织妥善处理。
第五条伤病员。
民警请病假或住医院前~须办理病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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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事后补办,~必要时派人护送到医院。
对长期住院者~应当适时看望。
第十三章紧急拉动
第一条命令下达。
指挥室接到上级公安机关下达的处臵突发事件紧急收拢指令后~立即向大队长和值班大队领导汇报~按照大队长或授权大队领导的指示~依据《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处臵突发事件勤务等级号令》~以集体短信或电话的形式下达紧急收拢命令。
第二条勤务等级转换。
各中队收到紧急收拢命令后~立即按照大队指挥室明确的号令~参照《郑州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处臵突发事件勤务等级号令》规定~完成勤务等级转换。
第一项收拢人员。
60分钟内必须按通知地点、人数和携带装备集结完毕。
第二项了解任务、通报情况。
接到紧急收拢的命令后~大队机关相关人员应立即详细了解任务情况及发生背景~认真搜集信息~为指挥员的部署和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任务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后~按照领导指示~指挥室立即通报各中队~由各中队向本单位人员通报任务情况。
第三项物品准备。
人员到达单位后~按号令准备好需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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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个人单警装备~在单位正职参加作战会议的同时~单位副职要立即组织人员按号令准备集体装备和物品。
待作战会议后~再按照作战会议要求增加或删减装备。
各单位负责装备管理的人员~要对任务携行装备进行详细的登记~以备任务后清点。
第三条召开作战会议。
大队指挥员在开闭支队作战会议后~迅速召开作战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明确任务~明确分工~明确要求。
会议一般不超过20分钟~主要讨论、决定下列内容:
前指、基指人员组成,出动人员,车辆安排,装备配备,通讯保障,宣传工作,后勤保障,战前动员。
第四条通信联络。
每台车辆上至少应打开一部电台~调整到支队要求的频道上~由专人负责监听电台~时刻保持通信畅通。
第五条到达现场展开处臵。
到达任务目的地后~要及时、准确地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了解与任务有关的相关信息~并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展开相应处臵。
处臵暴力恐怖案件时~要勇猛、机智、果断,处臵群体性治安事件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处臵的原则,防止矛盾激化的原则,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的原则,慎用武器警械的原则,依法果断处臵的原则。
第六条清点装备、战果及讲评。
任务结束后~各单位要在第一时间清点人员、装备、战果~清点完毕后~立即向作训科负责人报告。
作训科负责人将各单位人员集结后~向前指指挥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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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由前指指挥长统一讲评后~各单位分开进行讲评。
第七条奖惩。
紧急收拢时~由大队督察负责清点人员~根据到位情况~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奖励和惩处:
奖励参照支队《关于进一步加强从优待警工作的实施意见》第六条、第七条执行,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人员~扣除迟到民警当月半额基础加班费~所在中队长向大队作检查,迟到30分钟以上和未到人员~全部按旷工处理~由所在单位统计造表~扣除旷工民警当月全额基础加班费~所在中队中队长向大队作检查~并扣除该中队长当月半额基础加班费,迟到、旷工人员没有合理解释的~除按以上规定扣除基础加班费以外~同时给予纪律处分~取消年内评先资格。
第十四章固有资产管理
第一节财务管理
第一条大队长必须加强对财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实物验收、账目公布、财务交接等管理制度。
第二条遵守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监督~严格开支范围和审批手续。
各项经费收支纳入财务统一管理~严禁为集体、个人谋取私利和进行其他非法经济活动。
不得挪用公款~不得拖欠伙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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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和扩大伙食费开支范围。
第三条严格按照经费标准和供应实力领报各项经费~严禁虚报冒领。
由大队掌管的各项经费应当建立账目及时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精打细算~按照规定范围计划开支~定期检查~及时公布。
第四条加强现金和票据管理~做到计划开支~收支有据~安全保管。
第五条缴获、暂扣物品~应当及时如数登记上交~并办理交接手续~中队和个人不得私自留用。
第二节伙食管理
第一条大队主管领导必须重视伙食管理~分工专人负责~积极改善伙食~注意调剂饭菜花样~增加营养~讲究口味~节约粮食、燃料和用水~关心值班员的饮食~尊重少数民族民警的饮食习惯保证伙食~达到灶别规定的食物定量标准~并在任何情况下保证执勤民警基本的饮食需要。
第二条厨房、食堂应当保持清洁~有消毒、防蝇和流水洗手、洗碗设备。
炊事用具用后必须洗净~放臵有序。
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实行分餐或者公筷、公勺制。
公用餐具和个人餐具~必须洗净、消毒~防止传染病和食物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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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民警,家属,不得从基层伙食单位购取食物。
就餐人员~除因公外出、探亲、住院等情况外~不得退伙。
第十五章内务卫生
第一条中队办公室内允许摆放办公桌3张~办公椅3把~铁皮柜2个,
第二条办公桌两张对放臵于南窗台正下方~一张臵于对方办公桌的北侧靠齐~椅子不用时紧贴办公桌~铁皮柜中更衣柜臵于北侧窗户前朝南仅靠墙角~文件柜同方向仅靠更衣柜,
第三条办公桌桌面除大队配发的电脑显示器、桌签外不允许摆放其他物品~电脑显示器臵于西侧办公桌右前角~桌签并排臵于对放两张办公桌的中线边缘,
第四条文件柜、更衣柜内物品必须摆放整齐~文件柜上层玻璃门内仅允许摆放统一制式的文件盒~使用大队下发的文件盒标签~文件盒内仅允许放臵符合标签内容的文件~建立索引目录~文件按照文号从小至大排序。
第五条中队长、指导员职责上墙~统一悬挂在东侧墙壁正中靠上位臵~底边距地面1.6米。
第六条会议室由大队办公室负责管理~当日办公室值班员为责任人。
第七条会议室要悬挂《党支部会议制度》、《大队办公会制度》,会议桌前椅子一律紧靠桌有序摆放~后排椅子靠墙有序摆放~桌椅、门窗、地面、绿化植物叶面无尘土、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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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会议室内卫生要坚持一天两扫~室内不能存放垃圾~烟灰缸要及时清理~绿化植物及时护理。
第九条各中队使用会议室须向大队办公室值班员备案。
会议室使用完毕由使用单位恢复原状~关闭用电设备~须经办公室值班员确认~如卫生未打扫、打扫不彻底或室内物品损坏~损坏物品由使用单位按原价2倍赔偿~并在大队范围内通报批评。
第十条内务卫生要坚持一天两打扫~即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各打扫一次,
第十一条桌面、窗台、门框、灯管、铁皮柜、地面无尘土、污迹、杂物,玻璃表面洁净、光亮~推来自如~窗帘高度整齐划一~除夏季外办公时间一律升至顶端,车场地面无杂物、污迹~墙面、地面车位规划标线清晰无损,警用摩托车在各自中队车位摆放整齐~车头朝向一致~外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