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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砖砌体工程

5砖砌体工程

5.1一般规定

5.1.1本章适用于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砌体工程。

5.1.2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砖,应边角整齐,色泽均匀。

5.1.3砌体砌筑时,混凝土多孔砖、混凝土实心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等块体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5.1.4有冻胀环境和条件的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不应采用多孔砖。

5.1.5不同品种的砖不得在同一楼层混砌。

5.1.6砌筑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时,砖应提前1d~2d适度湿润,严禁采用干砖或处于吸水饱和状态的砖砌筑,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60%~70%;

2.混凝土多孔砖及混凝土实心砖不需浇水湿润,但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

其他非烧结类块体的相对含水率40%~50%。

5.1.7采用铺浆法砌筑砌体,铺浆长度不得超过750mm;施工期间气温超过30℃时,铺浆长度不得超过500mm。

5.1.8240mm厚承重墙的每层墙的最上一皮砖,砖砌体的阶台水平面上及挑出层的外皮砖,应整砖丁砌。

5.1.9弧拱式及平拱式过梁的灰缝应砌成楔形缝,拱底灰缝宽度不宜小于5mm,拱顶灰缝宽度不应大于15mm,拱体的纵向及横向灰缝应填实砂浆;平拱式过梁拱脚下面应伸入墙内不小于20mm;砖砌平拱过梁底应有1%的起拱。

5.1.10砖过梁底部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灰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5%时。

5.1.11多孔砖的孔洞应垂直于受压面砌筑。

半盲孔多孔砖的封底面应朝上砌筑。

5.1.12竖向灰缝不得出现瞎缝、透明缝和假缝。

5.1.13砖砌体施工临时间断处补砌时,必须将接槎处表面清理干净,洒水湿润,并填实砂浆,保持灰缝平直。

5.1.14夹心复合墙的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墙体砌筑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空腔内掉落砂浆和杂物;

2.拉结件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拉结件在叶墙上的搁置长度不应小于叶墙厚度的2/3,并不应小于60mm;

3.保温材料品种及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保温材料的浇注压力不应对砌体强度、变形及外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5.2主控项目

5.2.1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每一生产厂家,烧结普通砖、混凝土实心砖每15万块,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及蒸压粉煤灰砖每10万块各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查砖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5.2.2砌体灰缝砂浆应密实饱满,砖墙水平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得低于80%;砖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与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每处检测3块砖,取其平均值。

5.2.3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在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区,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普通砖砌体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多孔砖砌体斜槎长高比不应小于1/2。

斜槎高度不得超过一步脚手架的高度。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5.2.4非抗震设防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7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角处外,可留直槎,但直槎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120mm墙厚放置1φ6拉结钢筋(120mm厚墙应放置2φ6拉结钢筋);

2.间距沿墙高不应超过500mm,且竖向间距偏差不应超过100mm;

3.埋入长度从留槎处算起每边均不应小于500mm,对抗震设防烈度6度、7度的地区,不应小于1000mm;

4.末端应有90°弯钩(图5.2.4)。

≥500mm(≥1000mm)

拉结钢筋

砌体≤500mm

≥500mm

(≥1000mm)

图5.2.4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和尺量检查。

5.3一般项目

5.3.1砖砌体组砌方法应正确,内外搭砌,上、下错缝。

清水墙、窗间墙无通缝;混水墙中不得有长度大于300mm的通缝,长度200mm~300mm的通缝每间不超过3处,且不得位于同一面墙体上。

砖柱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砌体组砌方法抽检每处应为3~5m。

5.3.2砖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及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10皮砖砌体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5.3.3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应符合表5.3.3的规定。

表5.3.3砖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抽检数量

1

轴线位移

10

用经纬仪和尺检查或用其他测量仪器检查

承重墙、柱全数检查

2

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

用水准仪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3

墙面垂直度

每层

5

用2m托线板检查

不应少于5处

全高

≤10m

10

用经纬仪、吊线和尺或用其他测量仪器

检查

外墙全部阳角

>10m

20

4

表面平

整度

清水墙、柱

5

用2m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混水墙、柱

8

5

水平灰缝

平直度

清水墙

7

拉5m线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混水墙

10

6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7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以底层窗口为准,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不应少于5处

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以每层第一皮砖为准,用吊线和尺检查

不应少于5处

6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

6.1一般规定

6.1.1本章适用于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下简称小砌块)等砌体工程。

6.1.2施工前,应按房屋设计图编绘小砌块平、立面排块图,施工中应按排块图施工。

6.1.3施工采用的小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

6.1.4砌筑小砌块时,应清除表面污物,剔除外观质量不合格的小砌块。

6.1.5砌筑小砌块砌体,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砌筑砂浆。

6.1.6底层室内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的砌体,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小砌块的孔洞。

6.1.7砌筑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不需对小砌块浇水湿润,如遇天气干燥炎热,宜在砌筑前对其喷水湿润;对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应提前浇水湿润,块体的相对含水率宜为40%~50%。

雨天及小砌块表面有浮水时,不得施工。

6.1.8承重墙体使用的小砌块应完整、无破损、无裂缝。

6.1.9小砌块墙体应孔对孔、肋对肋错缝搭砌。

单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应为块体长度的1/2;多排孔小砌块的搭接长度可适当调整,但不宜小于小砌块长度的1/3,且不应小于90mm。

墙体的个别部位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在灰缝中设置拉结钢筋或钢筋网片,但竖向通缝仍不得超过两皮小砌块。

6.1.10小砌块应将生产时的底面朝上反砌于墙上。

6.1.11小砌块墙体宜逐块坐(铺)浆砌筑。

6.1.12在散热器、厨房和卫生间等设备的卡具安装处砌筑的小砌块,宜在施工前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将其孔洞灌实。

6.1.13每步架墙(柱)砌筑完后,应随即刮平墙体灰缝。

6.1.14芯柱处小砌块墙体砌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一楼层芯柱处第一皮砌块应采用开口小砌块;

2.砌筑时应随砌随清除小砌块孔内的毛边,并将灰缝中挤出的砂浆刮净。

6.1.15芯柱混凝土宜选用专用小砌块灌孔混凝土。

浇筑芯柱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连续浇筑的高度宜为半个楼层,但不应大于1.8m;

2.浇筑芯柱混凝土时,砌筑砂浆强度应大于1MPa;

3.清除孔内掉落的砂浆等杂物,并用水冲淋孔壁;

4.浇筑芯柱混凝土前,应先注入适量与芯柱混凝土成分相同的去石砂浆;

5.每浇筑400mm~500mm高度捣实一次,或边浇筑边捣实。

6.1.16小砌块复合夹心墙的砌筑应符合本规范第5.1.14条的规定。

6.2主控项目

6.2.1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每一生产厂家,每1万块小砌块为一检验批,不足1万块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一组;用于多层以上建筑的基础和底层的小砌块抽检数量不应少于2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检查小砌块和芯柱混凝土、砌筑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6.2.2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得低于90%。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用专用百格网检测小砌块与砂浆粘结痕迹,每处检测3块小砌块,取其平均值。

6.2.3墙体转角处和纵横交接处应同时砌筑。

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斜槎高度。

施工洞口可预留直槎,但在洞口砌筑和补砌时,应在直槎上下搭砌的小砌块孔洞内用强度等级不低于C20(或Cb20)的混凝土灌实。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2.4小砌块砌体的芯柱在楼盖处应贯通,不得削弱芯柱截面尺寸;芯柱混凝土不得漏灌。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6.3一般项目

6.3.1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10mm,但不应小于8mm,也不应大于12mm。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6.3.2小砌块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应按本规范第5.3.3条的规定执行。

9填充墙砌体工程

9.1一般规定

9.1.1本章适用于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填充墙砌体工程。

9.1.2砌筑填充墙时,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产品龄期不应小于28d,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含水率宜小于30%。

9.1.3烧结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在运输及堆放中应防止雨淋。

9.1.4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及采用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前不应对其浇(喷)水湿润;在气候干燥炎热的情况下,对吸水率较小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宜在砌筑前喷水湿润。

9.1.5采用普通砌筑砂浆砌筑填充墙时,烧结空心砖、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应提前1d~2d浇(喷)水湿润。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或普通砌筑砂浆砌筑时,应在砌筑当天对砌块砌筑面喷水湿润。

块体湿润程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烧结空心砖的相对含水率60%~70%;

2.吸水率较大的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相对含水率40%~50%。

9.1.6在厨房、卫生间、浴室等处采用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墙体时,墙底部宜现浇混凝土坎台,其高度宜为150mm。

9.1.7填充墙拉结筋处的下皮小砌块宜采用半盲孔小砌块或用混凝土灌实孔洞的小砌块;薄灰砌筑法施工的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拉结筋应放置在砌块上表面设置的沟槽内。

9.1.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不应与其他块体混砌,不同强度等级的同类块体也不得混砌。

注:

窗台处和因安装门窗需要,在门窗洞口处两侧填充墙上、中、下部可采用其他块体局部嵌砌;对与框架柱、梁不脱开方法的填充墙,填塞填充墙顶部与梁之间缝隙可采用其他砌块。

9.1.9填充墙砌体砌筑,应待承重主体结构检验批验收合格后进行。

填充墙与承重主体结构间的空(缝)隙部位施工,应在填充墙砌筑14d后进行。

9.2主控项目

9.2.1烧结空心砖、小砌块和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

烧结空心砖每10万块为一验收批,小砌块每1万块为一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时按一批计,抽检数量为1组。

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本规范第4.0.12条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

查砖、小砌块进场复验报告和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9.2.2填充墙砌体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其连接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未经设计同意,不得随意改变连接构造方法。

每一填充墙与柱的拉结筋的位置超过一皮块体高度的数量不得多于一处。

检查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检查。

9.2.3填充墙与承重墙、柱、梁的连接钢筋,当采用化学植筋的连接方式时,应进行实体检测。

锚固钢筋拉拔试验的轴向受拉非破坏承载力检验值应为6.0KN。

抽检钢筋在检验值作用下应基材无裂缝、钢筋无滑移宏观裂损现象;持荷2min期间荷载值降低不大于5%。

检验批验收可按本规范表B.0.1通过正常检验一次、二次抽样判定。

填充墙砌体植筋锚固力检测记录可按本规范表C.0.1填写。

检查数量:

按表9.2.3确定。

检验方法:

原位试验检查。

表9.2.3检验批抽检锚固钢筋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检验批的容量

样本最小容量

≤90

5

281~500

20

91~150

8

501~1200

32

151~280

13

1201~3200

50

9.3一般项目

9.3.1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1的规定。

表9.3.1填充墙砌体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1

轴线位移

10

用尺检查

2

垂直度

(每层)

≤3m

5

用2m托线板或吊线、尺检查

>3m

10

3

表面平整度

8

用2m靠尺和楔形尺检查

4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10

用尺检查

5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用经纬仪或吊线检查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9.3.2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9.3.2的规定。

表9.3.2填充墙砌体的砂浆饱满度及检验方法

砌体分类

灰缝

饱满度及要求

检验方法

空心砖砌体

水平

≥80%

采用百格网检查块体底面或侧面砂浆的粘结痕迹面积

垂直

填满砂浆,不得有透明缝、瞎缝、假缝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水平

≥80%

垂直

≥80%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9.3.3填充墙留置的拉结钢筋或网片的位置应与块体皮数相符合。

拉结钢筋或网片应置于灰缝中,埋置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竖向位置偏差不应超过一皮高度。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

观察和用尺量检查。

9.3.4砌筑填充墙时应错缝搭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砌块长度的1/3;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搭砌长度不应小于90mm;竖向通缝不应大于2皮。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

观察检查。

9.3.5填充墙的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应正确,烧结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灰缝应为8mm~12mm;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当采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不应超过15mm;当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采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粘结砂浆时,水平灰缝厚度和竖向灰缝宽度宜为3mm~4mm。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查方法:

水平灰缝厚度用尺量5皮小砌块的高度折算;竖向灰缝宽度用尺量2m砌体长度折算。

附录A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A.0.1为统一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用表,特列出表A.0.1-1~表A.0.1-5,以供质量验收采用。

A.0.2对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除应采用表A.0.1-4外,尚应配合采用表A.0.1-1或表A.0.1-2。

A.0.3对表A.0.1-1~表A.0.1-5中有数值要求的项目,应填写检测数据。

 

表A.0.1-1砖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砖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斜槎留置

5.2.3条

4.转角、交接处

5.2.3条

5.直槎拉结钢筋及及接槎处理

5.2.4条

6.砂浆饱满度

≥80%(墙)

≥90%(柱)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垂直度(每层)

≤5mm

3.组砌方法

5.3.1条

4.水平灰缝厚度

5.3.2条

5.竖向灰缝宽度

5.3.2条

6.基础、墙、柱顶面标高

±15mm以内

7.表面平整度

≤5mm(清水)

≤8mm(混水)

8.门窗洞口高、宽

(后塞门)

±10mm以内

9.窗口偏差

≤20mm

10.水平灰缝平直度

≤7mm(清水)

≤10mm(混水)

11.清水墙游丁走缝

≤20mm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年月日

注: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2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组长

主控项目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小砌块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混凝土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C

4.转角、交接处

6.2.3条

5.斜槎留置

6.2.3条

6.施工洞口砌法

6.2.3条

7.芯柱贯通楼盖

6.2.4条

8.芯柱混凝土灌实

6.2.4条

9.水平缝饱满度

≥90%

10.竖向缝饱满度

≥80%

一般项目

1.轴线位移

≤10mm

2.垂直度(每层)

≤5mm

3.水平灰缝厚度

8mm~12mm

4.竖向灰缝宽度

8mm~12mm

5.顶面标高

±15mm以内

6.表面平整度

≤5mm(清水)

≤8mm(混水)

7.门窗洞口

±10mm以内

8.窗口偏移

≤20mm

9.水平灰缝平直度

≤7mm(清水)

≤10mm(混水)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年月日

注: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3石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记录

1.石材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

MU

2砂浆强度等级

设计要求M

3.砂浆饱满度

≥80%

项目

1.轴线位移

7.3.1条

2.砌体顶面标高

7.3.1条

3.砌体厚度

7.3.1条

4.垂直度(每层)

7.3.1条

5.表面平整度

7.3.1条

6.水平灰缝平直度

7.3.1条

 

 

 

 

 

 

 

 

 

 

7.组砌形式

7.3.2条

施工单位检查

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工程师):

 

年月日

注:

本表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表A.0.1-4配筋砌体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

名称及编号

专业工长

分包单位

施工班组组长

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记录

监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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