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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教职工管理制度

聘用制度:

1、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数额、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并结合实际工

作任务设置工作岗位。

2、被聘用人员必须具备同聘任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和任职资

格。

3、聘用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

教育事业。

(二)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具有专业知识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

有理论和实践能力。

4、聘任程序

(一)提交应聘简历和相关资格证明

(二)资料审查

(三)学校组织试教考核

(四)教师受聘或拒聘

(五)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职员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学校用工行为,维护教职工合

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一、劳动合同分类

(一)我校合同分为《劳动用工合同》和《公办教师劳动合

同》两种。

(二)劳动合同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地方相

关劳动法规为基础,本办法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各项法规执行。

(三)所有教职工用工合同均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双方经

协商另立的条款可签订补充协议。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属

秘密级数据,按照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二、劳动合同签订

(一)行政办公室是与职员签定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

(二)教职工入职一个月内时应签署《劳动合同》,双方签

章后生效。

(三)《劳动合同》续签:

学校与教职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

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 30 日内重新订立劳动

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经学校与教职工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

动合同。

(二)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

1.教职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学校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

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职员本人:

1.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也不能从事学校另行安排的工作;

2.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

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

的;

四、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一)试用期间,教职工应提前 3 天书面通知主管部门。

职工自动辞职或《劳动用工合同》期满不愿续签的,须提前三十天

书面通知其主管部门。

凡未提前三十天通知学校主管部门的,学校

有权扣发其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二)《劳动合同》期满,学校不愿与教职工续签的,主管

部门须提前三十天通知教职工本人。

凡未提前三十天通知的,教职

工有权要求学校补发其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三)教职工进行工作交接,按规定办理完毕离职手续,并

由本部门负责人、其它相关部门及学校领导签字确认。

(四)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办理离职手续:

1.学校重要工作尚未处理完毕,须由该教职工继续处理,或

该教职工辞职将对工作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学校出资培训、进修或由学校负担学费参加业余学习,服

务期限未满的;

3.接受学校审查,有经济或其它问题未做结论的;

4.其它原因暂不宜离职的。

 

考勤制度:

1、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执行,教职工要在门卫室签到签离,

严禁代签。

2、实行坐班制。

无课的教师和职工(流动性工作除外)一律在

办公室办公,学校派专人对教师的上课、辅导及教职工坐班情况逐

节考勤登记,并对缺勤的教职工予以通报。

3、没有教学任务从事校外工作的职工早晚上下班时间由部门负

责人确定,并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考勤登记。

4、学校领导因公出差、办事、开会等需到行政办公室作好登记。

 

请假制度:

1、学校派遣外出办事、出差人员,需持派遣单到行政办公室登

记,回校后到行政办公室作回校报到。

2、因病、因事请假者,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手续为:

(一)完整、逐项填写《请假条》;

(二)请假半天者由部门负责人、副校长批准,并由本人报告

教务处登记;班主任需报告学生处,并交接好本班工作;

(三)请假半天以上由执行校长批准,并报告教务处登记;班

主任需报告学生处,并交接好本班工作;

(四)假条交行政办公室留存备案。

三、请假获准后才能离开岗位(大病、急病除外)。

四、请病假需要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就诊证明。

五、在请假期未满而提前上班的,要及时到行政办公室办理销

假手续。

六、假满后需续假者,先报告学校行政办公室再由行政办公室

负责人请示学校领导后通知续假的教职工、教务处及学生处。

凡假

满后需续假而不办理续假手续或未能取得续假同意就续假者,作旷

工处理。

六、请假者假满后到行政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为无故

旷课或旷工(或旷坐班)。

七、凡不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课或旷工(或旷坐班)。

 

八、教职工因急事或特殊原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需电话向

执行校长请假并告知行政办公室,再由行政办公室通知教务处、学

生处做好调课或安排代课、代班,回校后及时做好补假手续,否则

按旷课或旷工(或旷坐班)处理。

九、学习假为带薪休假。

教职工参加学历考试、职称考试或相

关职业资格证书考试、专业培训,可申请学习假。

学习假为考试或

培训当天使用,并需提供准考证书复印件或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十、其他情形的假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缺勤处理规定 :

一、请事假一节课,扣工资(或津贴)10元,请事假一天,(一

天以八小时计)扣减工资(或津贴)50元,以此类推。

二、请病假一天(以八小时计)以内,不扣工资(或津贴)。

病假一天(以八小时计)以上,扣工资(或津贴)25元/天。

请病假

一月以上,次月工资停发。

三、公差、学习假不作扣减工资处理。

四、上课及辅导

(一)教师无故旷课每节扣罚工资(或津贴)50元,职工无故旷

工每天扣罚工资(或津贴)100元(半天扣罚50元)。

(二)上课及辅导迟到5分钟内(含5分钟)扣罚工资(或津贴)

20元/次,迟到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扣罚工资(或津贴)50元/节,

如果迟到5分钟以上就不到堂者,另加扣罚坐班缺勤30元/节。

(三)上课及辅导早退5分钟(含5分钟)扣罚工资(或津贴)20

元/次,早退5分钟以上视为旷课一节扣罚工资(或津贴)50元/节。

五、坐班

缺班一节扣罚工资(或津贴)30元/节,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

罚工资(或津贴)10元/次,迟到早退10分钟以上视为旷坐班一节扣罚

工资(或津贴)30元/节(坐班时间上午四节,下午三节)。

六、会议及教研活动

(一)学校召开的各类会议,无故不到会者扣罚工资(或津贴)20

元/次。

迟到10分钟内扣罚工资(或津贴)10元/次,迟到10分钟以上

视为旷会,扣罚工资(或津贴)20元/次,开会中途无故离会视为旷

会扣罚工资(或津贴)20元/次。

(二)无故不参加学校教研活动扣罚工资(或津贴)30元/次。

迟到早退在10分钟内,扣罚工资(或津贴)10元/次,10分钟以上视

为无故缺勤,扣罚工资(或津贴)30元/次。

(三)无故不参加学校的集体活动,扣罚工资(或津贴)30元/次。

 

七、一学期旷工(或旷坐班)累计10节以上,或旷课累计5节以

上,或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在30天以上(大病除外),

学校将对其解除劳动合同。

参会制度:

一、准时参加学校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活动,未经允许,中途

不得退场。

二、会议和活动过程中,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如看书、玩手

机、看报、改作业等),不随便说话,不来回走动,做好笔记,

三、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保持场地

整洁。

四、不带小孩进入会场。

值周制度:

1、值周人员 24 小时在岗,全天值班,每天 6:

30 起床,晚上

9:

30 查寝后方可休息。

2、行政值周领导、业务值周教师要按要求佩戴标志。

3、业务值周教师负责查夜。

4、行政值周领导职责:

(一)安排好值周老师值勤工作(早上学生到校管理,学生中

午就餐秩序管理分工,卫生检查领队,课间巡查),加强对值周工作

的指导,把握好校园动态,督查值周业务教师到岗情况。

(二)负责对当日教师的上岗情况的检查,发现缺席、不负责

的情况要及时督促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登记各班课堂教师到位情况。

(四)做好下午放学校门口秩序维持工作。

(五)认真填写好校务日志、值周记录表,并于次日上午 9:

00

前将校务日志、值周记录表交到行政办公室签字。

(六)国旗下讲话。

五、业务值周教师职责:

(一)负责学生文明礼仪、安全、纪律、两操、课间活动、卫

生等情况的督查记录。

发现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出现重大问题

或存在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值周领导。

(二)认真细致做好常规工作的检查,规范填写检查记录表,

同时在周末填写好值周工作反馈表,做好下周一向全校师生反馈发

言准备。

(三)负责维持食堂学生就餐秩序,保证学生安全,防止拥挤

或烫伤,教育学生勤俭节约,爱惜粮食,杜绝浪费。

(四)认真填写好值周记录。

(五)男女业务值周教师周日至周四晚上必须在学生宿舍就寝,

维持学生就寝纪律,避免威胁学生安全的事件发生。

 

其他规定:

一、学期无旷课旷工(或旷坐班),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

无任何违规行为,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期末由行政

会商讨决定)。

二、教师上班情况由教务处负责考勤的人员考核记载,每周星

期天下午一式三份汇总报校长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一份留教务处

备查。

三、学校领导上班情况由行政办公室考核记载,每周星期天下

午一式两份汇总报校长办公室,一份留行政办公室备查。

四、部门员工由部门主要负责人考核记载,每周星期天下午一

式三份汇总报校长办公室和行政办公室,一份留本处室备查。

五、老师因公因事需要临时调课,需报告教务处,由教务处领

导作出调课安排。

职工因公因事需要调班,需报告主管的科、处室

领导,由科、处室领导作出调班安排,并报告教务处。

凡私自调课、

调班者,视为旷课旷工,做旷课旷工处理。

六、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擅自离岗、聚众闲聊、搞娱

乐(含上网看娱乐片、下棋、打扑克等)等,发现查实者扣罚工资

或津贴50元/次,提供场所者和围观者受同等处罚。

上班期间或下班

后在校内聚赌,一经发现查实,每次每人扣罚100元,提供方便和场

所者受同等处罚。

七、老师在上课期间接打手机(紧急事、特殊事除外)扣罚工

资或津贴20元/次。

教职工在会议期间接打手机扣罚工资或津贴10元

/次。

八、穿拖鞋,穿超短裙、裤,穿背心进教室扣罚工资或津贴20

元/次。

在教室内吸烟扣罚工资或津贴10元/次。

严禁女教师穿过紧

过露的衣服进入学校和学生活动场所。

九、所有的出勤考核结果与教职工当月工资、津贴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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