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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化四有保障工程

沾化县党的村级组织建设“四有”保障工程

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沾化县是国家命名的“中国冬枣之乡”,地处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开发建设的主战场。

全县总面积2215平方公里,辖7镇2乡3个办事处、443个行政村和2个省级开发区,总人口39.5万。

我县共有基层党(工)委31个、党支部779个、党员19049名,其中乡镇(街道)党(工)委12个、农村党支部434个、农村党员10596人。

近年来,县委以成功创建“山东省基层党建工作先进县”为新起点,以“党员干部受教育、机制制度有创新、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基层党建创品牌”为目标,抢抓学习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机遇,强化措施,求真务实,努力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有力的促进了沾化经济社会事业科学发展。

今年以来,坚持“聚力‘一河六区’、打赢2010”,牢牢把握“三十”工作重点,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基础设施、环境优化、社会事业四大“攻坚年”行动,全力冲刺黄河三角洲环海强县,全县经济社会呈现强劲发展势头。

1—10月份,全县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108.7亿元,同比增长25.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46.7亿元,同比增长27%;完成地方财政收入4.42亿元,同比增长33%。

进出口总值、民营经济实交税金、实际利用外资等5项指标增幅超过30%,实现了“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经济”的目标。

二、实施背景

近年来,县委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从2008年开始,先后创新实施落实科学发展观“农村干部素质提升、制度建设、基层党建创新提升”三大系统工程,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但是,一些村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班子不健全、党组织和党员不能有效发挥作用、活动场所短期租赁或破旧、集体经济空壳、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

为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全面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在省市委组织部的亲切关怀和直接指导下,沾化县委按照“抓后进转化促整体提升”的工作思路,以“四有两满意”,即有班子、有场所、有活动、有收入,群众基本满意、党委基本满意为工作目标,于2010年9月份试点启动了党的村级组织建设“四有”保障工程,后进村整治实现了由突击向常态的转变,由抓点向抓面的转变。

三、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三级联动,明确标准摸实底。

沾化县以较真务实的态度,县、乡、村三级联动,以“四有两满意”为标尺,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县438个行政村进行了五次摸排,共确定“四有”保障实施村148个,占34.1%,涉及整治要素373项。

一是建立台账。

按照“一村一台账”的要求,建立起包括村党组织基本情况、党员队伍、村干部队伍、场所情况等12个方面210个项目的《沾化县村党组织工作台账》,全面、真实、客观地掌握各村的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调查问卷。

以“四有两满意”为标准,逐村发放《沾化县村级组织建设情况调查问卷》,根据问卷汇总情况,将各村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确定初步整治对象。

三是民主测评。

县委12个党建工作指导队分赴12个乡镇(街道),在召集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管区书记、主任,部分村党支部书记以无记名测评票的形式民主推荐“四有”保障工程实施村的基础上,再与参加测评人员进行“干部考察式”逐一座谈,详细了解这些村应重点解决的问题以及整治建议。

四是逐村核实。

县委统一安排包乡镇的县级领导干部带领县委党建工作指导队,直接进村入户,采取与党员、群众面对面座谈的方式,深入了解村内的主要问题、深层原因,“零距离”倾听党员群众呼声,诚恳征求整治意见建议。

五是审定公示。

最后召开由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包乡镇(街道)县级干部、县委党建工作指导队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参加的联审会,在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四有”保障工程实施村,并在县级媒体详细公开实施村的基本情况和整治要素,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二)因村施策,城乡统筹解难题。

县委统筹城乡资源,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就形成了“千名干部抓保障、千万元资金建场所、千张药方解难题、千项承诺惠民生”的“四千”合力,把“四有”保障工程推向深入,经验做法在《滨州日报》头版头条刊登。

一是针对村级班子不健全的问题,研究出台了鼓励离职退休干部回村任职、村务工作者聘用、“三差额四公开”公推直选村级党组织成员和村村、村企、村站(所)联建党支部等办法,下洼镇刘明智、齐士秀、张子元三名离职干部分别回西贾村、齐家村和辛庄村担任支部书记。

在泊头镇陈家村、黄升镇腮子村开展了“三差额四公开”公推直选村级党组织成员试点,都顺利选举产生了村党支部班子。

大高镇邢集(400人、16名党员)、小刘(100人、7名党员)、小梁(300人、9名党员)三个小村建立联合场所、建起联合党支部。

冯家镇统筹镇村党建资源,以村站联建的形式成立了“冯家镇村镇建设服务中心柴家村联合支部委员会”,有效破解了村党组织建设难题。

二是针对村级活动场所不规范的问题,在绝大多数村集体无积累、均不增加群众负担的情况下,广大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直面困难、无私奉献,采取无偿出工、自愿捐款等形式筹集建设资金。

12月11日,按照十一届县委2010年第20次(总第98次)常委(扩大)会议研究的意见,县财政已经拨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补助资金100万元,县党费留成补助80万元待明年验收合格后再予补助。

同时,县直部门帮扶、乡镇配套资金也达到369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面启动,进展迅速。

截止目前,主体完工的22处,在建、在修的47处,完成总建设任务的55%。

三是针对党组织和党员不能开展有效活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党员公开竞岗承诺、村干部坐班、包村干部“五个一”等制度。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承诺、践诺、评诺制度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要求,把实施“四有”保障工程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组织开展了共产党员为民办事公开竞岗承诺活动,按照“支部设岗、党员竞岗、明确责任、公开认领、挂牌上岗”的原则,共有7339名党员、1569入党积极分子认领、竞争到自己的岗位,充分通过激发党组织和党员活力。

截至目前,县、乡、村三级党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作出承诺事项8129项,其中县直单位承诺184项,乡镇干部承诺793项,村党组织承诺569项,农村党员、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公开“竞岗承诺”活动作出承诺6583项。

各乡镇也通过开展“双五评星”、“双争”(争夺十面先锋旗、争做百名模范星)等活动,不断激发党员参与党组织活动的积极性。

四是针对无村集体收入的问题,按照一村一策的要求,对所有“四有”保障工程实施村资产、资源进行清理登记,制定增加村级收入专项方案。

如,泊头镇陈家村对村东场园地进行整合开发,建设“上畜下渔”养殖小区,总面积65亩(含路、沟),建设水产养殖面积15亩,畜牧养殖小区44.02亩。

工程完工后,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19206元。

(三)务实创新,健全机制保实效。

为把我县“四有”保障工程抓实抓紧抓出实效,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注重探索建立相关配套机制。

一是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制。

县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与乡镇党委书记,乡镇党委与县乡包村工作组、参与整治工作的村党组织书记层层签订《党的村级组织建设“四有”保障工程责任书》,将整治工作具体责任落实到人,形成横到边、纵到底,一级抓一级的整治工作网络。

二是调度管理制度。

实行日志、周报、月调度管理,通过县委党建工作指导组成员、各包村工作人员建立“工作日志”,形成周报小结,包乡镇县级领导每月召集一次由县直部门驻村认领帮扶人员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包村干部、“四有”保障整治村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及时掌握各乡镇(街道)“四有”保障工程的进度和成效。

三是即时销号制度。

对“四有”保障村实行台账式动态管理,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实施对象转化一村、销号一村。

县委定期销号验收考核情况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作为乡镇党委书记离任检查重要依据。

四是村级党组织建设配套方案。

为解决“四有”保障工程整治村普遍性较强的村“两委”班子不健全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沾化县“三差额四公开”公推直选村党组织成员实施方案》、《沾化县选聘退休干部职工到村任职实施方案》、《沾化县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实施方案》、《沾化县推行村务工作者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方案。

其中,“三差额四公开”、选聘村干部、村务工作者聘任等试点工作已在泊头镇、下洼镇和黄升镇启动,收效良好,很快将在全县范围内推开。

五是干部管理相关制度。

根据我县农村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沾化县村干部轮流坐班制度》,实现村内有人管事;《周二集中办公制度》,提升村级事务的民主决策水平;《包村工作“五个一”制度》,通过一张民心联系卡、一部民情110、一个民意信箱、一本民情日记、一名社会监督员,促使包村干部实实在在发挥作用。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围绕“四有两满意”目标,按照四项整治标准,凝聚“千名干部抓保障、千万元资金建场所、千张药方解难题、千项承诺惠民生”的“四千”合力,扎实推进“四有”保障工程。

一是着眼“有班子”,春节过后,各乡镇均选择1——3个村开展公推直选试点,为村“两委”换届选举奠定基础。

同时,继续做好村村、村站(所)、村企联建党支部工作,破解村级班子建设难题。

二是着眼“有场所”,在县财政拨付100万元、县留成党费配套80万元确保明年6月份全部完成村级场所升级改造的基础上,完善“七统四化”标准(即统一墙体外观颜色,统一设置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统一悬挂国旗,统一设置标牌,统一办公室内部日常工作制度,统一上墙内容,统一村级工作台账;活动场所周边环境达到洁化、硬化、绿化、美化要求),全面提升村级场所的档次和水平。

三是着眼“有活动”,创新开展“党建主题月”活动(1、7月份以“述职评议”、“‘三务’半年集中公开”为主题,2、3月份以党组织公开纳谏和承诺为主题,第二季度以“发展党员”为主题,5、11月份以“党的基本知识专题学习、党费交纳”为主题,“民主议大事”主题随机安排),以视频、照片、发言记录等纪实的方法记录“民主议政日”和村级组织活动情况。

四是着眼“有收入”,要求各村在做好资产、资源清理登记的基础上,制定详实的增加村级收入实施方案。

同时,在有条件的村开展全民创业、招商引资集中行动,最大限度盘活集体资产资源,确保村级工作正常运转。

山东社会科学院

呈阅件

—————————————————————————

尊敬的高晓兵部长:

您好!

今年以来,沾化县为畅通农村优秀分子入党渠道,从源头上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与生机活力,优化农村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结构,提升农村党员队伍建设的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在全县440个行政村通过“阳光公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1883人,滨州市随即在全市范围推广“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法。

最近,我院专门组成调研组赴沾化深入调研,认为“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法符合党章和党规党法规定,又是对传统的发展党员程序的创新发展,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建议适时在全省加以试点推广。

现呈上报告,请阅示。

山东社会科学院

2010年11月17日

 

关于在全省试点推广“阳光公推”

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法的建议

一、“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的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公开报名。

通过村党务公开栏、明白纸、宣传车、远教入户平台等渠道张贴发布公推公选入党积极分子通知,公开推荐的数量、条件、范围和程序等。

其中:

推荐数量掌握在500人以下的村一般为3名,500-2000人的村一般为5名,2000人以上的村一般为7名,原则上每村至少有1名妇女同志。

推荐条件是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原先没有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报名时一并递交);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学历一般为高中以上(特别优秀的均可适当放宽);致富带富能力强;遵纪守法,遵守家庭道德、社会公德,没有违法生育、偷税漏税等劣迹。

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优秀分子都属被推荐范围。

在宣传发动的同时,村党组织在乡镇党委的指导下公开组织报名。

报名方式:

可以自我推荐报名,也可以由党员个人、3名以上群众代表联名或村党组织推荐报名。

(二)村镇审查,严格把关。

一是村党组织审查。

对照入党标准条件,重点审查申请入党人员是否从思想上要求进步;是否有致富带富能力;在村民邻里之间是否有良好反映;年龄、文化程度是否符合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形成审查决议,报乡镇党委。

对外出务工村民、回乡高校毕业生等,通过委派村党组织成员实地调查、函调等形式,了解其在外现实表现。

二是乡镇党委审查。

成立由乡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公安、计生、税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审查小组,对各村党组织上报的申请入党人员进行联合审查,重点看有无违法违纪行为,了解其社会责任感、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公认度;同时审查村党组织审查行为的公正性,确保每一位要求进步的优秀分子都有均等的参与机会。

经过“两审”,确定各村参加入党积极分子竞选人员。

(三)陈述展示,民主推荐。

组织召开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普通党员、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推荐大会,到会的党员、群众代表必须“双过半”。

投票推荐前,首先组织参加竞选人员逐一登台,汇报思想,展示才能形象。

主要内容是个人基本情况、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现实表现和今后打算等。

陈述展示结束后,组织到会人员投票。

选票分四种样式,但同票同权。

其中村“两委”班子成员投A票,看村级组织对参加竞选人员的认可度;普通党员投B票,看党员对参加竞选人员的满意率;群众代表投C票,看参加竞选人员的群众基础;参加竞选人员投D票,看其胸怀度量。

会场设秘密写票处,并现场写票计票。

(四)资格确定,结果公示。

计票结束后,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根据投票结果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当场公布,并报乡镇党委审批。

乡镇党委对村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名单进行复审。

复审通过后,乡镇党委将审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在村内张榜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的价值意义

(一)有利于解决“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和农村优秀分子入党渠道不畅问题。

当前,不少农村在发展党员时仍沿用过去传统的做法,比如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一般都是召开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有的甚至由支部书记指定。

这就难免存在个别人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和好恶亲疏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以致出现诸如“近亲繁殖”、论资排辈等问题,尤其是少数村支部书记出于种种考虑,宁愿多年不发展党员,或者发展一些素质不高的人入党,却把各方面条件都非常优秀的农村青年拒之门外。

而“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从根本上打破了“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弊端,为农村优秀青年要求进步提供了畅通的渠道和公平的赛场。

只要农村优秀分子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且积极要求进步,那么党组织的大门就永远对其敞开着,从而也消除了人们对入党的模糊认识,调动了优秀分子要求入党的积极性。

(二)有利于解决农村党员队伍结构不合理和新农村建设后继乏人的问题。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员队伍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前不少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班子软弱涣散、家族宗派势力渗透、缺乏凝聚力战斗力等问题,党员队伍则存在年龄结构老化、学历素质偏低、致富带富能力不强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农村各项事业的长远健康发展。

“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在给现任村“两委”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传递压力、增强其责任心和积极性的同时,也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党员队伍结构性矛盾奠定了基础。

如沾化公推的1883名入党积极分子中,35岁以下的1196人,占63.5%,高中以上学历的1062人,占56.4%,妇女429人,占22.8%,致富带富型的1653人,占87.8%,分别比2009年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提高了26.5、19.6、16、39.3个百分点,这无疑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实际上也为将来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储备了人才力量,从而保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后继有人。

(三)有利于拓展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的内涵和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农村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通过一系列民主形式广泛参与村级事务,实现农民群众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中的主体地位。

“阳光公推”农村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法自始至终全程公开,并在党员群众的严格监督下进行,普通党员和群众代表全程参与,使他们对村级党内事务也有了“话语权”,这无疑延伸了村民自治“链条”,丰富了村民自治内容。

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始终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群众民主权利,极大地激发了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大大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的公信度。

如沾化在今年的“阳光公推”中,全县农村党员和群众知晓率、参会率大大提高,满意率达96.2%。

同时,“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把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有机地结合起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人民民主促进党内民主,实现“两个民主”的良性互动,广大党员和农民群众得到了生动的民主意识训练,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由此也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

(四)有利于保持农村基层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巩固党在农村基层的执政基础。

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与否,决定着党在农村基层的政治使命和各项工作任务能否顺利实现。

但是,先进不先进不能凭自己说了算,必须看实践效果和群众公论。

通过“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这一机制,一方面是把群众公论关口前移,真正把农村中的精英和优秀分子推选出来,这就为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提供了必要前提;另一方面,也可有效堵塞那些政治素质差、缺乏奉献精神、宗族派性意识严重的人,甚至农村黑恶势力分子因沾亲带故或请客送礼而被指定进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通道,为从根本上纯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样,通过广泛推广并长期坚持“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法,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以及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必将大大增强,我们党在广大农村的执政基础也必将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三、对试点推广“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法的建议

(一)建议省委组织部近期在滨州或沾化召开一次由各地市委组织部长参加的观摩研讨现场会,会议可邀请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党校等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现场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建议省委组织部在调查研究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出台试点“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法指导意见,争取明年在全省东、中、西部地区选择3-4个地市进行试点。

(三)建议省委组织部在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出台推广实行“阳光公推”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法实施意见,争取在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

(课题组成员:

刘贤明李述森韩冰冯锋)

 

专报信息

中共沾化县委组织部     2010年10月6日

沾化县30项真情承诺促进创先争优

沾化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把认真解决好群众最现实、最直接、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作为目标要求,不断健全完善群众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开展群众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向全县人民做出30项真情承诺,努力做到再穷的孩子也能接受教育、再难的病人也能得到治疗、再残的群众也能享受阳光、再弱的群体也能拥有尊严。

一、夯实基础,畅通渠道,构筑群众工作新网络

依托专业协会、经济组织,建立起纵横交织、互为支撑的组织体系;充分发挥人大、政协和群众团体的作用,不断把工作阵地向基层延伸,保证基层组织规范有效运转。

重视对新型社团、协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规范和引导,使其成为群众工作的新生力量。

建立健全重要事项听证、民情恳谈、对话活动等制度,畅通建言献策渠道;发挥网站、手机报、公开栏等平台及远程教育“十通”入户的优势,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以公众信息网为载体,开通县长信箱、网上信访和公众服务热线,把“第一时间”交给群众、在“第一时间”解决问题,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二、强化责任,务求实效,完善群众工作新机制

把30项承诺落实到30个牵头部门和69个责任单位,各单位根据工作特点逐项拿出落实方案,并进行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

把群众观念强弱和群众工作优劣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和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纳入党员评议。

建立群众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因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群众上访,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敷衍、不认真解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对因群众工作处置不当酿成较大事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创新理念,突出重点,建立群众工作新制度

建立县级领导联系点制度,要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拿出2个月时间,深入联系点和基层单位调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走访慰问困难群众,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实行县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开展县乡领导干部联合大接访和信访积案化解活动,集中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萌芽,把纠纷解决在基层。

实行乡镇、街道和县级部门主要领导亲自阅办群众来信来访制,主要领导阅办率达到100%。

建立群众信访代访制和陪访制,确定代理或陪访员,整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问题、反馈处理意见、协助维护稳定。

建立社情民意主动收集制度。

积极开展“百千万干群鱼水行动”、“1+10”党员联户、“万人大调查”、“民主议政日”等活动,主动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按月收集归纳上报。

四、潜心发展,关注民生,落实亲民惠民新举措

高度关注基础型、质量型、发展型民生,落实惠民之举,促进民生改善,将民众需求与发展大势融为一体,从源头上做好群众工作。

一是关注基础型民生。

坚持每年办好涉及教育、交通、医疗、住房等方面的事关民生的“十件实事”,努力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养老、基本生活、基本医疗、基本住房、就业、子女就学以及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保护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事项,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是关注质量型民生。

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创建工程”和绿色通道建设,实施好思源湖和河贵水库增容工程、清洁水源工程。

加强供热监管,提高供热质量,千方百计保证城镇居民供暖。

组织实施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以移动网络和宽带建设为主的城乡通信信息化提升工程、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工程以及农村沼气入户工程等利民惠民工程,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

同时,大力加强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评选“文明社区”、“文明诚信户”等活动,完善扶持公益性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新政策,办好沾化冬枣节文艺演出、群众运动会、群众文化艺术节等重大节庆活动,不断丰富广大群众的文化生活。

三是关注发展型民生。

抢抓黄河三角洲开发机遇,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强力推进“5139”工程,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聚力“一河六区”、打赢2010,全力冲刺环海强县,以工业经济发展带动镇村经济繁荣,用工业反哺农业。

落实好国家粮食直补及良种、燃油、农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补贴等惠农政策和畜牧养殖、水利建设、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扶贫开发等扶持政策,加大对“三农”工作扶持力度,提高农业生产水平,扩大农村消费能力,拉动农民增收。

制定出台《调结构转方式意见》,大力提升沾化冬枣、畜牧、水产、棉花等特色产业发展水平。

积极开展“阳光工程”培训和创业培训,年转移劳动力2000—3000人。

扎实推进“枣乡精英回乡创业”,集中规划建设“能人创业园”,鼓励、引导和支持能人创办、领办各类企业。

2010年1—9月,全县未发生一起因专项整治或行政执法不当而发生群体性上访的事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较上年下降了30%以上,在全县初步形成了发展工作与群众工作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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