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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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装饰工程计价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JD-901-2002)、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45-2013)(以下简称计量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吉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定额与《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是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的依据;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定额)的基础;是投标报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五、本定额是以具有相应资质和施工能力的施工单位,按照正常施工条件和建设程序、常规的施工方法和技术工艺、合理的施工工期和劳动组织、合格的建筑材料和合理的施工损耗、常用的机械类型和合理的机械配置为基础编制的。
六、本定额反映了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竣工验收备案条件的合格建筑产品的社会平均消耗和价格水平。
除定额规定允许调整的情况以外,一律不得以具体工程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进行调整。
七、本定额人工工日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均以综合工日表示。
2.本定额人工消耗量依据《劳动法》的规定,以现行《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为基础,按照每工日8小时工作制计算。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等因素。
3.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按120元/工日确定,其中包括:
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按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
2.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直接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用量、周转性材料摊销量和材料场内运输及施工操作的损耗。
3.本定额材料消耗量中用量很少、占材料费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4.本定额材料按的《吉林省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JLJD-CJ-2014)确定,其中包括:
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费、采购及保管费。
九、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工效测算确定的,并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工具式机械,原则上不列入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包括在《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JLJD-FY-2014)的企业管理费中。
3.本定额机械台班单价按《吉林省施工机械台班计价定额》(JLJD-JX-2014)确定,其中包括: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拆费及场外运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及税费。
4.本定额大型机械设备台班单价不包括机械安拆费及场外运费,发生时按措施项目中相应定额执行。
十、本定额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是按施工人员驻地、施工机械集中停放场地和建筑材料(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加工地点至施工作业地点水平距离在300m以内考虑的。
十一、本定额建筑物层高按2.8~3.6m编制。
建筑物檐高以设计室外地坪至檐口的高度(平屋面指屋面板顶高度,坡屋面指屋面平均高度)为准,突出屋面的电梯间、水箱间不计算檐高。
十二、本定额在执行时为保证定额的标准属性,其中:
定额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定额基价和工程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定额编号采用“专业类别编码”+“分部工程顺序码”+“-”+“分项工程顺序码”(如“B1-0001”,其中首位“B”指装饰专业、首位“B”后“1”为楼地面工程、“0001”指水泥砂浆楼地面)形式组成,不得简化和修改,定额发生换算时定额编号后加“换”;补充估价定额项目以“BJ×××”表示。
2.定额项目名称不得修改,需要说明的在项目名称后的“()”中注明。
3.定额计量单位和定额基价不得扩大或缩小。
4.定额工程量应按照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的规定计算,并根据定额计量单位保留相应小数位。
其中:
以“一”(如m3、m2、m、t)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三位小数,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十”(如10m3、10m2、10m)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以“百”(如100m3、100m2)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四舍五入;以“千”(如1000m3)为计量单位的应保留到个位,第一位小数四舍五入;以“个”、“樘”等为计量单位的应取整数。
十三、除另有规定外,弧形、拱形装修项目均按相应直形定额项目执行,其人工乘以系数1.15,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05。
十四、零星项目指章节说明未明确规定的单项长度≤1m、单项面积≤1m2、单项体积≤1m3、单项质量≤100kg的定额项目,除定额列项外其人工乘以系数2,材料、机械乘以系数1.1。
十五、单独承包的装饰工程使用的脚手架执行建筑工程脚手架相关定额项目。
十六、装修工程中拆除项目执行现行房屋修缮定额相关定项目。
十七、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八、本定额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含本身在内,“以外”或“以上”者不含本身。
十九、本定额的调整、勘误和补充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定额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章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定额中所注明的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混凝土的配合比、强度等级、饰面材料的型号规格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换算,但人工数量不变。
二、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踢脚板工料;楼梯不包括踢脚板侧面及板底抹灰,另按相应定额项目计算。
三、水泥砂浆楼地面面层厚度每增减5mm,按水泥砂浆找平层每增减5mm项目执行。
四、踢脚板高度是按0.15m编制的,超过时材料用量可以调整,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五、菱苦土地面、现浇水磨石定额项目已包括酸洗打蜡工料,其余项目均不包括酸洗打蜡。
六、扶手、栏杆、栏板适用于楼梯、走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扶手。
扶手不包括弯头制安,另按弯头单项定额计算。
七、台阶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
八、木地板中的硬、衫、松木板,是按毛料厚度25mm编制的,设计厚度与定额厚度不同时,可以换算。
九、钢筋混凝土垫层按混凝土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部分按相应项目及规定计算。
十、同一铺贴面上有不同种类、材质的材料,应分别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十一、零星项目面层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的牵边,小便池、蹲台、池槽等。
十二、大理石、花岗岩楼地面拼花按成品考虑。
十三、镶拼面积≤0.015m2的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整体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等所占面积,不扣间壁墙(整体面层上砌筑的间隔墙)及≤0.3m2柱、垛、附墙烟囱及孔洞所占面积。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不增加面积。
二、找平层和防滑坡道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三、楼地面装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门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四、整体楼梯(直形楼梯、弧形楼梯)包括休息平台、平台梁、斜梁及楼梯板的连接梁,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当整体楼梯与现浇楼板无梯梁连接时,以楼梯的最后一个踏步边缘加0.3m为界计算,独立楼梯间按楼梯间设计图示尺寸计算),不扣除宽度<0.5m的楼梯井,伸入墙内部分不另增加。
五、防滑条按楼梯、台阶踏步长度减0.3m计算。
六、台阶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台阶(包括最上层踏步边沿加0.3m)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踢脚线以面积计算,按设计图示长度乘高度以面积计算;成品踢脚线按长度计算。
楼梯踢脚线按水平投影长度乘以系数1.15计算。
八、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
九、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图示以扶手中心线长度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长度。
十一、弯头按个计算。
十二、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4个侧面面积,以面积计算。
十三、水泥砂浆踢脚板按m计算,不扣除洞口、空圈长度,洞口、空圈、墙垛等侧壁不增加。
十四、楼梯堵头、牵边抹灰,按楼梯水平投影面积乘以系数0.43计算,套用水泥砂浆踢脚板定额。
第二章墙柱面工程
说明
一、墙面抹石灰砂浆二遍、三遍、四遍,其标准如下:
1.二遍:
一遍底层,一遍面层。
2.三遍:
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一遍面层。
3.四遍:
一遍底层,一遍中层,二遍面层。
二、抹灰等级与抹灰遍数,工序,外观质量的对应关系如下:
一般抹灰等级、遍数、工序及外观质量对应关系
名称
普通抹灰
中级抹灰
高级抹灰
遍数
二遍
三遍
四遍
主要工序
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阳角找方、设置标筋、分层找平、修整、表面压光。
外观质量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
表面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压线、清晰、顺直。
表面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压线、平直方正、清晰美观。
三、定额中的抹灰厚度,可以按照抹灰砂浆含量折算,如设计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允许调整。
四、外墙贴块料釉面砖、劈离砖和金属面砖项目灰缝分别按5、10和20mm宽,1:
1水泥砂浆擦缝考虑,如要求使用勾缝剂时允许换算。
五、一般抹灰分项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各种壁柜、碗柜、过人洞、暖气龛、池槽、花台以及>0.3m的线条抹灰等。
六、装饰抹灰和块料镶贴分项中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挑檐、天沟、腰线、窗台线、门窗套、压顶、栏板、扶手、遮阳板、雨篷周边等。
七、一般抹灰分项中的装饰线条子项适用于门窗套、挑檐腰线、压顶、遮阳板、楼梯边梁、宣传栏边框等凸出墙面或灰面展开宽度≤0.3m的竖、横线条抹灰。
八、凡定额项目注明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及型材的型号规格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变。
九、面层、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定额内,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压条、收边、装饰线(板),如设计要求时,按第六章相应定额执行。
十、面层、木基层均未包括刷防火涂料,如设计要求时,应按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子目执行。
十一、玻璃幕墙、隔墙如设计有平开、推拉窗者,仍执行幕墙定额,窗型材、窗五金相应增加,其他不变。
十二、隔墙(间壁)、隔断(护壁)、幕墙等定额中龙骨间距、规格如与设计不同时,定额用量允许调整。
十三、玻璃幕墙中的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幕墙中的避雷装置、防火隔离层定额已综合,但幕墙的封边、封顶的费用另行计算。
十四、定额木材种类除注明者外,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3。
十五、压条、装饰条以成品安装为准。
如在现场制作木压条者,每10m增加0.25工日。
木材按净断面加刨光损耗计算。
如在木基层天棚面上钉压条、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34;在轻钢龙骨天棚板面钉压装饰条者,其人工乘以系数1.68;木装饰条做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抹灰计算规则:
1、一般抹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扣除墙裙、门窗洞口及单个面积>0.3m2的孔洞,不扣除明踢脚线、挂镜线和墙与构件交接处的面积,门窗洞口和孔洞的侧壁及顶面不增加面积。
附墙柱、梁、垛、烟囱侧壁并入相应的墙面面积内。
2、窗台线、门窗套、挑檐、腰线、遮阳板、压顶、扶手等展开宽度在≤0.3m按装饰线长度计算,如展开宽度>0.3m按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3、栏板、栏杆(包括立柱、扶手或压顶等)抹灰按立面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2.2以面积计算,套零星抹灰定额项目。
4、阳台底面抹灰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并入相应顶棚抹灰面积内。
阳台如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3。
5、雨篷底面或顶面抹灰分别按水平投影面积以面积计算,并入相应顶棚抹灰面积内。
雨篷顶面带反沿或反梁者,其工程量乘系数1.2,底面带悬臂梁者,其工程量乘以系数1.2。
雨篷外边线按相应装饰或零星项目执行。
6、墙面勾缝按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的面积,不扣除门窗洞口、门窗套、腰线等零星抹灰所占的面积,附墙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
独立砖柱、房上砖烟囱勾缝按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
7、装饰抹灰分格、嵌缝按装饰抹灰面积计算。
二、装饰抹灰计算规则:
1、装饰抹灰均按图示尺寸以实际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洞口、空圈所占的面积。
2、挑檐、天沟、腰线、栏杆、栏板、门窗套、窗台线、压顶等均按图示尺寸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并入相应的外墙面积内。
三、柱面抹灰及勾缝按设计图示柱断面周长乘以高度计算。
梁面抹灰执行柱面定额,按设计图示梁抹灰面周长乘以梁长计算。
四、女儿墙(包括泛水、挑砖)、阳台栏板(不扣除花格所占孔洞面积)内侧抹灰按垂直投影面积乘以系数1.1,带压顶者乘系数1.3按墙面定额执行。
五、块料面层计算规则:
1、墙、柱(梁)、零星项目镶贴块料面层,按镶贴表面积计算。
2、墙裙以高度≤1.5m为准,高度>1.5m时按墙面计算,高度≤0.3m按踢脚板计算。
六、挂贴大理石、花岗岩中其他零星项目的花岗岩、大理石是按成品考虑的,花岗岩、大理石柱墩、柱帽按最大外径周长计算。
七、墙饰面按设计图示墙净长乘净高以面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及单个>0.3m2的孔洞所占面积。
八、柱饰面按设计图示饰面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柱帽、柱墩以展开面积计算,并入相应柱面积内,每个柱帽或柱墩另增人工:
抹灰0.25工日,块料0.38工日,饰面0.5工日。
九、胶合板、细木工板基层钉在夹板上时,增加聚酯酸乙烯乳液0.2807kg/m2。
若
胶合板钉在木龙骨上时,聚酯酸乙烯乳液减少0.2807kg/m2。
十、隔断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
不扣除单个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浴厕门得材质与隔断相同时,门的面积并入隔断面积内。
十一、幕墙按设计图示框外围尺寸以面积计算,带肋全玻幕墙按展开面积计算。
第三章天棚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除部分项目为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外,其余均为天棚龙骨、基层、面层分别列项编制。
二、凡注明了砂浆种类、配合比、饰面材料型号规格如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三、本定额龙骨的种类、间距、规格和基层、面层材料的型号、规格是按常用材料和常用做法考虑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可以调整,但人工、机械不变。
四、天棚面层在同一标高者为平面天棚,天棚面层不在同一标高者为跌级天棚,跌级天棚其面层人工乘系数1.1。
五、定额中木龙骨规格,木龙骨为50mm×70mm,中、小龙骨为50mm×50mm,吊木筋为50mm×50mm,设计规格不同时,允许换算,人工及其他材料不变。
允许换算是指大龙骨和中小龙骨,木吊筋用量与规格无关,不应换算。
六、吊筋安装,如在混凝土板上钻眼、挂筋者,按相应项目每100m2增加人工3.4工日;如在砖墙上打洞搁放骨架者,按相应天棚项目100m2增加人工1.4工日。
上人型天棚骨架吊筋为射钉者,每100m2减少人工0.25工日,吊筋3.8千克;增加钢板27.6千克,射钉585个。
七、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定额中为双层结构(即中、小龙骨紧贴大龙骨底面吊挂),如为单层结构时(大、中龙骨底面在同一水平上),人工乘系数0.85。
八、本定额中平面天棚和跌级天棚指一般直线型天棚,不包括灯光槽的制作安装。
灯光槽制作安装应按本章相应子目执行。
九、龙骨架、基层、面层的防火处理,应按照本定额油漆、涂料、裱糊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十、天棚检查孔的工料已包括在定额项目内,不另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顶棚抹灰工程量计算规定:
1.顶层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不扣除间隔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的面积,带梁天棚的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2.顶棚抹灰如带有装饰线时,区别按三道线以内或五道线以内按长度计算,线角道数以一个突出的棱角为一道线。
3.檐口顶棚的抹灰面积,并入相同的天棚抹灰工程量内计算。
4.顶棚中的折线、灯槽线、圆弧形线、拱形线等艺术形式的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天棚吊顶龙骨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吊顶基层、面层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展开计算。
不扣除间壁墙、检查口、附墙烟囱、柱垛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m2的孔洞、独立柱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三、本章定额中龙骨、基层、面层合并列项的子目,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图示尺寸以框外围展开面积计算。
四、灯光槽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框外围面积计算。
五、保温层按实铺面积计算。
六、网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七、嵌缝按长度计算。
第四章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是按机械和手工操作综合编制的。
不论实际采取何种操作方法,均按定额执行。
二、本定额木材木种分类如下:
一类:
红松、水桐木、樟子松。
二类:
白松(方杉、冷杉)、杉木、杨木、柳木、椴木。
三类:
青松、黄花松、秋子木、马尾松、东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黄菠萝、椿木、楠木、柚木、樟木。
四类:
栎木(柞木)、檀木、色木、槐木、荔木、麻栗木(麻栎、青刚)、桦木、荷木、水曲柳、华北榆木。
三、定额所用板、方材规格、分类见表。
四、定额所附普通木门窗小五金表,仅作备料参考。
五、弹簧门、厂库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定额所附五金铁件表,均按标准图用量计算列出,仅作备料参考。
六、本定额普通木门窗、天窗,按框制作、框安装、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厂库房大门、钢木大门及其他特种门按扇制作,扇安装分列项目。
七、定额中的普通木窗、钢窗、铝合金窗、塑料窗、彩板组角钢窗等适用于平开式,推拉式,中转式,上、中、下悬式。
八、装饰板门扇制作安装按木骨架、基层、饰面板面层分别计算。
九、成品门窗安装项目中,门窗附件按包含在成品门窗单价内考虑:
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中未含五金配件。
十、铝合金地弹门制作(框料)型材是按:
101.6mm×44.5mm,厚1.5mm方管编制的;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窗是按38系列编制的;推拉窗按90系列(厚1.5mm)制定。
如实际采用的型材断面尺寸及厚度与定额取定规格不符者,可按图示尺寸乘以线密度加6%的施工损耗计算型材重量。
十一、定额中所用木材均以一、二类木种为准,如采用三、四类木种时,分别乘以下列系数:
木门窗制作,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木门窗安装,按相应项目的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6;其他项目按相应项目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十二、定额中木材以自然干燥条件下含水率为准编制的,需人工干燥时,其费用可列入木材价格内,由各地区另行确定。
十三、定额中所注明的木材断面或厚度均以毛料为准。
如设计图纸注明的断面或厚度为净料时,应增加刨光损耗;板、方材一面刨光增加3mm;两面刨光增加5mm;圆木每m3材积增加0.05m3。
十四、定额中木门窗框、扇断面取定如下:
无纱镶板门框:
60mm×100mm
有纱镶板门框:
60mm×120mm
无纱窗框:
60mm×90mm
有纱窗框:
60mm×110mm
无纱镶板门扇:
45mm×100mm
有纱镶板门扇:
45mm×100mm+35mm×100mm
无纱窗扇:
45mm×60mm
有纱窗扇:
45mm×60mm+35mm×60mm
胶合板门扇:
38mm×60mm
定额取定的断面与设计规定不同时,应按比例换算。
框断面以边框断面为准;扇料以
主梃断面为准。
换算公式为:
设计断面(加刨光损耗)
───────────×定额框、扇料材积
定额断面
十五、保温门的填充料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其他工料不变。
十六、厂库房大门及特种门的钢骨架制作,以钢材重量表示,已包括在定额项目中,
不再另列项目计算。
十七、木门窗不论现场或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现场外制作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另行计算。
十八、木门窗套采用夹板代替木筋者,扣减定额杉木锯材用量,增加夹板用量(损耗5%)。
门窗木贴脸的其他装饰线贴脸(包括柚木、橡木等)均可按本定额执行。
十九、窗帘盒展开宽度为430mm,宽度不同时,材料用量允许调整。
二十、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项目不分现场或施工企业附属加工厂制作,均执行本定额。
二十一、铝合金卷闸门(包括卷筒、导轨)、彩板组角钢、塑料门窗、钢门窗安装以成品安装编制的。
由供应地至现场的运杂费,应计入预算价格中。
二十二、彩板窗、彩板门采用副框安装时,扣除门窗安装子目中的膨胀螺栓、地脚、密封膏含量及其他材料费。
二十三、防火门安装用的螺栓等随防火门配套供应,其价格已包含在防火门单价内。
二十四、电动伸缩门含量不同其伸缩门及钢轨允许换算。
打凿混凝土工程量另行计算。
二十五、玻璃厚度、颜色、密封油膏,软填料,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二十六、铝合金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料门窗和钢门窗成品安装,如每100m2门窗实际用量超过定额含量1%以上时,可以换算,但人工、机械用量不变。
门窗成品包括五金配件在内。
二十七、钢门,钢材含量与定额不同时,钢材用量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类门窗制作、安装,均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1.门、窗盖口条、贴脸、披水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长度计算,执行木装修项目。
2.普通窗上部带有半圆窗的工程量应分别按半圆窗和普通窗计算。
其分界线以普通窗和半圆窗之间的横框上裁口线为分界线。
3.门窗扇包镀锌铁皮,按门、窗洞口面积以面积计算;门窗框包镀锌铁皮,钉橡皮条、钉毛毡按图示门窗洞口尺寸以延长m计算。
二、铝合金门窗、彩板组角钢门窗、塑钢门窗安装均以面积计量,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纱扇制作安装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三、卷闸门安装以面积计量,按设计图示洞口尺寸以面积计算。
带卷筒罩的按展开面积增加。
电动装置安装以套计算,小门安装以个计算,小门面积不扣除。
四、防盗门、防盗窗、不锈钢隔栅门按框外围面积以面积计算。
五、成品防火门以设计图示框外围面积计算,防火卷帘门从地(楼)面算至端板顶点乘设计宽度。
六、实木门框制作安装以长度计算。
实木门扇制作安装及装饰门扇制作按扇外围面积计算。
装饰门扇及成品门扇安装按扇计算。
七、木门扇皮制隔音面层和装饰板隔音面层,按单面面积计算。
八、不锈钢包门框、门窗套、花岗岩门套、门窗筒子板按展开面积计算。
门窗贴脸、窗帘盒、窗帘轨按长度计算。
九、窗台板按实铺面积计算。
十、电子感应门及转门按定额尺寸以樘计算。
十一、不锈钢电动伸缩门以樘计算。
第五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刷涂、刷油采用手工操作;喷塑、喷涂采用机械操作。
操作方法不同时不予调整。
二、油漆浅、中、深各种颜色,已综合在定额内,颜色不同,不另调整。
三、本定额在同一平面上的分色及门窗内外分色已综合考虑。
如需做美术图案者另行计算。
四、定额规定的喷、涂、刷遍数,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每增加一遍定额项目进行调整。
五、喷塑(一塑三油):
底油、装饰漆、面油,其规格划分如下:
大压花:
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2cm2以上。
中压花:
喷点压平,点面积在1~1.2cm2以内。
喷中点、幼点:
喷点面积在1cm2以下。
六、定额中的双层木门窗(单裁口)是指双层框扇。
三层二玻一纱窗是指双层框三层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