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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兑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汇兑业务操作规程

一、大体规定

一、概念。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我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的各类款项的结算,都可利用汇兑结算方式。

二、汇兑凭证包括信汇凭证和电汇凭证。

汇兑凭证的委托日期应为汇款人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如本地人行有专门约定的,从其约定。

汇兑凭证的委托日期、收款人账号及户名、金额不得更改。

汇款的回单只能作为汇出银行受理汇款的依据,不能作为该笔汇款已转入收款人账户的证明。

3、收费。

(1)在我行开立银行账户的客户(包括单位客户和个人客户)转账办理异地汇兑业务时,应向汇款人收取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

电子汇划费的收费标准为:

汇划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每笔收取5元,1万元以上至10万元每笔收取1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每笔收取15元,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每笔收取20元,100万元以上每笔按汇划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收取,最高不超过200元。

依照客户书面委托(由客户在汇兑凭证“汇款用途”栏下方空白处注明“本汇款要求为2小时内到账的加急汇划”),保证在2小时内资金到账的加急即时业务,可以上述规定收费标准为基数加收30%。

汇划财政金库、救灾、抚恤金等款项免收电子汇划费。

汇划职工工资、退休金、养老金等,每笔收取2元。

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的汇款人办理汇兑业务手续费的收费标准为每笔元。

向救灾专用账户捐钱业务免收汇款手续费。

转账收取单位客户汇兑业务的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时,应由单位出具加盖预留印鉴的收费单。

如本地人行规定汇款人无需在收费凭证上加盖预留印鉴的,从其规定。

(2)以交存现金方式存入在异地开立的单位账户的现金汇兑业务,依照汇兑业务的标准收费。

个人客户未在我行开立个人银行账户,通过交存现金方式办理现金汇兑业务的,汇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按汇款金额1%收取手续费,不足1元收1元;5000元(含)以上收取50元,再也不收取电子汇划费。

(3)办理退汇业务对照汇兑业务收取电子汇划费和手续费,其费用能够向汇款人收取现金,也能够从款项中扣收,并出具收费收据。

凡汇款时免收手续费的,其退汇手续费仍免收。

4、捐钱业务的专门提示。

在办理捐钱人向社会公益组织汇款业务时,应要求捐钱人在汇兑凭证的备注栏或附加信息及用途栏中注明捐钱用途、联系人、等信息。

同时,柜员应提示捐钱人,在向社会公益组织捐钱后,能够要求受赠人开具捐赠收据,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集中处置中心人员在办理捐钱的相关资金汇划交易时,应按客户汇兑凭证上填写的相关信息录入交易附言(完整的交易附言应操纵在30个汉字之内),以便收款人能够把握相关汇款信息。

二、往账业务处理

(一)受理柜员

一、凭证审核

(1)审核汇兑凭证各要素填写是不是齐全;委托日期、收款人信息及金额是不是涂改;金额填写是不是正确,大、小写是不是一致。

(2)汇兑凭证的委托日期是不是为汇款人向汇出银行提交汇兑凭证的当日。

(3)汇款人未在我行开户的,需在凭证上填写付款人的姓名、联系等(以便在退汇或其他特殊情形时与汇款人联系)。

汇款金额在1万元(含)以上的,还需同时审核汇款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利用“5566单笔查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客户的身份信息并打印核实行,同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

(4)汇款人和收款人均为个人的汇兑业务,且收款人未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需要在汇入银行支取现金的,应在电汇凭证的“汇款金额”大写栏,先填写“现金”字样,后填写汇款金额。

(5)利用平安码、支付密码的汇兑凭证,填写的平安码、支付密码是不是无涂改。

(6)异地汇款的,客户还需填写收费单,经办柜员需审核收费单的有效性:

①凭证要素是不是填写完整、准确,有无涂改;

②金额填写是不是标准,大、小写填写是不是一致;

③收费金额是不是符合规定标准;

④转账支付的是不是加盖预留银行印鉴。

(7)如属异地汇兑业务,为保证我行当日受理的系统外汇款业务能够在当日完成,受理柜员在核心系统操作需执行以下规定:

①每日15:

30分,系统将所有未处置的大额电子汇划业务(业务凭证种类为802或061,且交易金额大于5万元),依照交互类业务进行排序,提高业务处置优先级;

②15:

30分以后新发生的大额电子汇划业务,依照交互类业务进行排序,提高业务处置优先级。

二、预判审查:

受理柜员按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选择“9981金融业务预判处置”交易(付款人账号可输入对公结算账号、内部账号,在款项来源为待销账时,还可以输入卡号或者活期一本通账号),依照凭证填列的事项录入(业务类型选择“0-单向”,关于收付款人均为我行客户(即本转业务)的汇兑业务,借贷标志选择“2-两边”,收款人非我行客户的,借贷标志选择“0-借方”)。

提交成功后,插入单联“内部通用凭证”打印预判流水号。

注:

关于利用平安码、支付密码的支付业务,由受理柜员在“9981金融业务预判处置”交易中录入,并在预判环节由系统自动查对;集中处置中心人员记账时,平安码、支付密码仍需要再次录入进行校验。

3、影像搜集:

预判通事后,受理柜员在汇款凭证的第二联上加盖“业务讫章”及经办人员名章,第三联上加盖“附件”戳记,再点击“影像录入”,通过扫描仪搜集相关业务凭证的影像信息(“收费单”除外),并检查已搜集到的影像信息的清楚性和完整性。

完成上述操作后,点击“提交任务”。

4、印鉴审查:

系统第一进行自动验印,关于自动验印不通过的情形,受理柜员应利用系统提供的“手动验印”功能对印鉴进行审核。

五、凭证传递:

任务提交后,受理柜员需在客户回执联上加盖“受理凭证专用章”,退客户作为受理业务的依据;并将打印有核实行内容的“内部通用凭证”及客户提交的其他原始业务凭证(“收费单”除外),递交审核柜员。

六、跨地域业务收费

上述内容完成后,受理柜员利用“9569统一收费”交易对异地汇兑业务进行收费。

(二)审核柜员

一、凭证审查:

审查受理柜员提交的原始业务凭证是不是真实。

如记账凭证为柜员自制凭证,复核柜员需审核该凭证填写是不是标准、要素是不是完备、账务处置是不是正确,柜台领导是不是签字;

二、获取任务:

审核柜员依照受理柜员提交的原始业务凭证,通过点击“对公获取”或“对公抢单”获取到需处置的任务。

3、印鉴审查:

关于需要“手动验印”业务的印鉴进行二次审核。

4、一致性审查:

审查影像信息与原始凭证、影像信息与预判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需要验印的业务是不是已验印。

审查完毕后,审核柜员点击“提交任务”。

备注:

关于符合大额标准的业务,应严格按《大额资金汇划和现金支取业务治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与客户进行双线核实及审批。

(三)中心经办

一、获取任务:

处置中心经办人员通过点击“对公获取”或“对公抢单”获取到需处置的任务。

二、合规审查:

处置中心经办人员第一通过影像信息审查业务是不是符合规定,所提供的资料是不是完整。

审查影像信息中的申请书内容填写是不是齐全正确,大小写金额是不是相符,是不是已体会印。

3、交易处置:

审核通事后,点击“记账处置”,依照不同业务品种,利用“8002系统内往来录入”、“8004系统外汇兑录入”、“8901小额支付一般贷记录入”、“8013托收(划回)划款录入”、“8015同业拆借划款录入”、“8017国库资汇划(贷记)录入”等交易依照影像信息逐项准确录入。

在利用“8002系统内往来录入”交易时,交易中收款账号类型一栏,柜员依照具体业务需要进行选择:

行内:

收款账号为系统内客户账号或内部账号的系统内往账业务选择该项。

行外:

以先直后横方式办理的电汇业务(转汇),柜员选择该项,并录入真实的收款人账号、户名、收款人开户行,在收款行一栏录入代转行的系统内行号(集中处置中心办理转汇业务,故只可录入转汇行集中处置中心的机构号),摘要栏注明资金用途及“代转电汇”字样;

系统内挂账:

关于收款行明确但收款人账号不明确的系统内资金划转业务,柜员可选择此项,在收款行栏输入收款行系统内行号,并列明摘要。

经办人员挪用“8069现代支付行号查询”、“8955小额行号查询”交易查询收款行行号。

现代支付号由12位数字组成,编码规为:

3位行别代码+4位地域代码+5位顺序号;为缩小查询范围,柜员可先挪用“8066现代支付行别模糊查询”交易查询行别、“8076现代支付地域模糊查询”交易查询地域代码。

在录入附言时,不得有“:

%\/[]{}”等字符。

(四)中心复核

一、获取任务:

处置中心复核人员通过点击“对公获取”或“对公抢单”获取到需处置的任务。

二、点击“记账处置”后,进入系统指定复核交易(“8003系统内往来复核”、“8006系统外汇兑复核”、“8903”小额支付一般贷记复核”、“8014托收(划回)划款复核”、“8016同业拆借划款复核”、“8018国库资金汇划(贷记)复核”等),交易将回显收款行行号与行名,复核柜员应认真查对行号与行名,依照影像信息录入复核信息,交易提交、复核成功后(关于超过复核人员权限的,应由处置中心业务主管进行业务授权),点击“提交任务”。

在“清算窗口”状态下,“8006系统外汇兑复核”可直接发送“40资金挑唆”业务种类报文,不转待发送;“8088从总行调回人民币头寸”交易可在“清算窗口”状态下发送报文。

交易成功,系统自动进行账务处置,跨机构业务系统自动清算资金。

专门提示:

■核心系统在通兑方面的操纵如下:

关于内部账户,上级机构能够借记下级机构的内部账(参数表设定为不通兑的除外),同级机构之间不得彼此借记;关于客户账户,该客户与我行签有通兑协议,且利用重要空白凭证的能够通兑。

■关于已处置业务发觉过失需要更改的,可依照情形挪用“9038抹账”交易处置。

若是该业务汇出行集中处置中心已进行后续处置的,须先将后续处置业务抹账,再抹原业务。

一旦该业务已由收款人开户行为客户打印入账回执的,那么不许诺抹账。

现代支付系统处于非“日间处置”状态下,可做发报处置,待第二天系统状态变更为“日间处置”时,系统自动批量发送报文。

(1)当系统处于非“日间处置”状态下,进入“8004系统外汇兑录入”或“8006系统外汇兑复核”交易画面,系统提示“当前支付系统状态为非日间处置,请确认后处置”。

关于非“日间处置”处置的现代支付业务,可利用“8010系统外划款查询”或“8030批量往账记录簿查询”交易进行查询,状态为“待提交”;

(2)第二天,当系统状态变更为“日间处置”,系统自动将“待提交”的业务组成报文发送。

关于批量发报处置成功的,可利用“8010系统外划款查询”或“8030批量往账记录簿查询”交易进行查询,状态别离为“复核”和“已提交”。

关于批量发送报文处置失败的,用“8010系统外划款查询”查询为“待提交”,“8030批量往账记录簿查询”交易查询为“提交失败”。

发送失败的业务不产生会计分录。

(3)关于“8010系统外划款查询”查询为“待提交”,“8030批量往账记录簿查询”交易查询为“提交失败”的业务,可通过“8004系统外汇兑录入”和“8006系统外汇兑复核”交易,选择失败重发,从头发报。

各行集中处置中心应付上日的“待提交”业务进行检查,以保证报文及时正常发送。

关于因业务需要,要取消待发送报文时,利用“8039待发送往账业务取消”交易,终止“待发送状态”的现代化大额支付业务的发送指令。

取消待发送指令后,应及时将资金从“2121应销记汇出汇款”转回汇出账户或进行其他处置。

(五)系统外汇兑业务清算情形检查

一、集中处置中心柜员可挪用“8010系统外往账记录簿查询”交易,检查系统外汇兑业务清算情形。

如发觉MBFE拒绝或其他异样提示未正常清算的业务,柜员可挪用“8004系统外汇兑录入”交易,在汇兑类型处选择“1-清算拒绝/失败重发”,录入原系统外汇兑业务的编号,系统在屏幕最后一行将显示退回事由。

同时,柜员还应检查“2121应销记汇出汇款”科目是不是有该笔业务的贷方发生额,以确认该笔业务资金清算确未成功(系统自动退报的,汇出款项将自动转入“2121-1应销记汇出汇款”专户)。

二、支行经办柜员确认该笔系统外汇兑业务资金确未清算,挪用“8061打印过失清单”交易打印现代支付业务过失清单并附原电汇凭证复印件,填制转账凭证从头处置,同时在原电汇凭证第二联备注“系统退汇,于×年×月×日重发或退回客户账”。

(1)需要新发送的,柜员挪用“8004系统外汇兑录入”交易,在汇兑类型处选“1-清算拒绝/失败重发”并录入原系统外汇兑业务编号,依照退回事由进行修改后再次发送。

复核柜员审核转账凭证、《现代支付业务过失清单》及原电汇凭证复印件,再次确认资金退回情形,无误后挪用“8006系统外汇兑复核”交易进行复核。

(2)需要退回客户账户的,柜员挪用“8036清算拒绝/失败/撤销/退回处置”交易,入账方式栏选择“0-退回原账户”。

主管柜员审核转账凭证、《现代支付业务过失清单》,确认资金已退回,且确需退回客户账户后,对该笔业务进行授权。

业务发送成功,客户回单按“三、(三)”方式生成。

专门提示:

关于未经复核的业务,能够抹账,但如已通事后续处置,必需从最后一个交易抹起。

关于已复核成功对外发送的业务,不许诺利用“9038抹账”交易进行处置。

关于已复核成功的交易需要撤销的,必需先通过“8010系统外往帐记录簿查询”交易查询该笔业务所处的状态,如状态为清算排队,可通过“8007往账撤销”交易申请撤销;如状态为已清算,可通过“8008往账申请退回”交易,申请退回。

往账撤销与往账申请退回业务等申请撤销类业务需由集中处置中心办理。

关于分行派驻或转授权的单据专柜人员,能够设置成“26”柜员角色,能够直接从核心系统发起“8013托收(划回)划款录入”、“8014托收(划回)划款复核”交易。

三、来账业务处置

(一)系统内来账处置

关于账号户名完全相符的系统内来账,系统自动入账。

关于未自动入账的系统内来账业务(核心系统先行记入汇入行“2122-1应销记汇入汇款”专户),系统自动列入流程处置。

分行集中处置中心柜员获取相关任务后利用“8101系统内来账确认”交易手工确认入账。

1、如账号户名相符,可选择“0-入账”,经有权人员授权后手工确认入收款人账户。

2、如账号户名不符或因收款人已销户等缘故需退汇的来账业务,可选择“1-退汇”,经有权人员授权后将资金退回付款行(退汇款项记入汇出行“2122-1应销记汇入汇款”专户)。

3、来账为系统内他行委托的代转电汇业务或其他需先入待销账后再进行后续处置的业务,可选择“2-转待销账”产生待销账序号后再进行后续处置(账务记入汇入行“2100-1待销贷方账项”专户)。

4、关于现金汇款业务,分行集中处置中心需选择“6-提现”进行相应处置,账务转入汇入行“0542-1私人临时存款”专户,待收款人到汇入行柜台办理。

收款人来柜台取款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填写一式两联支款凭证。

汇入行柜台人员需审核支款凭证填写的准确性、完整性,收款人身份证件的真实性,与“8087系统内来账凭证打印”交易打印来账凭证收款人名称的一致性,并利用“5566单笔查对身份证信息附照片”交易联网核查客户的身份信息无误后,在来账凭证的反面打印核实行,并办理支取现金交易。

交易完毕后,在两联支款凭证上加盖“业务讫章”及经办人员名章,两联来账凭证及客户身份证件复印件上加盖“附件”戳记作支款凭证第一联的附件,将支款凭证第二联作为回单与现金一并交予客户。

5、若是经办柜员因误操作,利用特殊记账交易强行记账,而记录簿中该笔来账状态仍为“宕账”,可利用“8101系统内来账确认”交易,选用“3-销记”将该笔来账的状态由“宕账”状态修改成“手工入账”状态。

柜员操作此项业务时,需认真查对该笔来账处置情形。

授权柜员在对该类业务授权前必需确认该笔来账业务确已完成账务处置,账务处置正确,且该笔误操作无法抹账,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授权。

该交易成功后只修改来账状态,不产生账务。

6、当日无法确认处置的系统内来账,可暂不作处置,待往后明确处置方式后再作相应处置。

(二)系统外来账处置

关于账号户名相符的系统外汇兑来账业务,系统自动入账(现代化支付来账业务,实现跨分行自动入账),并记录系统中的回单记录簿。

关于未自动入账的系统外汇兑来账业务,核心系统将其自动纳入集中处置中心业务流程,由集中处置中心柜员逐笔处置。

1、集中处置中心处置现代支付来账:

(1)利用“8104系统外来账确认”交易,能够将收报机构的来账确认至该机构的账户。

(2)利用“8104系统外来账确认”交易,能够将收报机构为中心的来账确认至辖属网点机构账户。

(3)利用“8104系统外来账确认”交易,能够将收报机构为辖属机构的来账确认至辖属其他机构账户

“8104系统外来账确认”交易确认CMT232借记报文时,可选择“待销账”,输入待销账序号进行核销。

2、集中处置中心处置小额业务来账:

(1)利用“8920小额来账确认”交易,能够将收报机构的来账确认至该机构的账户。

(2)利用“8920小额来账确认”交易,能够将收报机构为中心的来账确认至辖属网点机构账户。

(3)利用“8920小额来账确认”交易,能够将收报机构为辖属机构的来账确认至辖属其他机构账户。

3、退汇

收款人账号、户名不符或因收款人已销户等情形需对来账进行退汇处置。

来账业务为现代支付来账的,柜员可挪用“8106系统外来账退汇”交易输入业务编号及退报缘故进行退汇,授权柜员核实该笔业务确属需退报业务后进行授权;来账业务是小额支付系统的,柜员挪用“8921小额业务来帐退回”交易处置。

退汇业务处置完毕后,中心经办人员需当即通知汇款行,由汇款行将退汇情形及时通知汇款人。

(三)凭证打印与利用

一、所有来账入账账号为对公账户的回单均记录回单记录簿,通过“9019客户回单查询打印”/或第二天0051报表方式打印。

二、关于收款人为内部账户的,柜员可挪用“8087系统内来账凭证打印”交易打印来账凭证。

打印成功后,在来账凭证第一联加盖“业务讫章”及经办人员名章、第二联加盖“附件”戳记,两联凭证一并附在“7131尾箱凭证利用”交易表外付出凭证后作来账凭证销号的依据。

3、如来账入账账号为对私客户账号或信誉卡账号的,再也不生成回单。

4、关于大额来账报文“8104系统外来账确认”交易手工入客户账的,原报文中记载的收款人账号/户名信息将打印在客户回单的摘要处。

五、“8922来账凭证打印(含补打)”和“8065打印各类来账凭证”交易,仅为客户补打回单利用。

四、日终对账

1、每日日终,系统会自动与人行进行对账。

对账完成后,清算人员需检查本机构对账情形。

分行本部清算人员可挪用“8012清算行汇总查询”交易查询该行当日所有报文的发生情形。

网点清算人员挪用“8019网点汇总查询/打印”交易查询本网点汇总对账情形。

如对账中发觉状态异样报文需挪用“8061打印过失清单”交易打印《现代支付业务过失清单》。

2、清算人员每日需检查“2121-1应销记汇出汇款”科目是不是余额已结清,如未结清需挪用“8061打印过失清单”交易打印《现代支付业务过失清单》,依照清单所列内容逐笔查对,找出缘故,及时进行处置。

3、清算人员每日需检查“2122-1应销记汇入汇款”科目是不是余额已结清,如未结清,应挪用“8110系统外来账信息查询”、“8923来报信息分类查询”交易,来账状态别离选择:

“2-宕账”和“1-未处置”,查找是不是存在未入账报文,并确认上述报文是不是确属暂无法入账的,上述报文金额合计是不是与2122-1账户余额相符。

4、系统日终对账后,经自动冲、补账仍未能处置的往账漏账,柜员经确认无误后可挪用“8062现代支付冲账”/“8063现代支付补账”交易处置。

原那么上系统可不能显现此类情形,如确需利用上述交易,请先向总行运营治理部本币清算处报告,取得同意后方可操作。

五、查询查复业务

(一)查询业务

我行查询查复业务需遵循“有疑必查,有查必复,查必及时,复必详尽”的原那么。

1、在办理电子汇划中发觉可疑信息等情形,应当即发出查询,待查明后再行处置。

2、柜台人员依据业务需要填写查询书,载明查询事项签章后交柜台领导审核。

3、柜台领导审核查询书填写是不是标准,查询内容是不是填列清楚、完整。

审核无误后由柜台领导签章确认。

4、清算人员(分、支行都可接收、发出查询和查复)收到内容填写完整、印章齐全的查询书,能够凭以拍发查询报文。

(1)如查询书所查事项为针对某笔系统内往来或系统外汇兑业务发起的,清算人员可挪用“8140发起查询”、“8940小额业务发起查询”交易,输入所查业务的系统内编号进行查询。

(2)如对系统外汇兑业务发起查询,系统可自动生成CMT301报文及发报文件。

(3)如所查事项无相关的系统内业务编号(如银行承兑汇票的查询业务等),清算人员可挪用“8041发起自由格式查询”交易输入收报行行号(行内为4位机构号,行外为收报行现代支付行号)拍发查询报文。

4、核心系统自动生成查询/查复记录簿,经办人员将查询书专夹保管,按期装订。

“8041发起自由格式查询”交易具有输入节点代码向人行报送自由格式报文功能。

操作时,处置标志选择“1-系统外”,行号处输入4位节点代码。

(二)查复业务

1、清算人员每日需挪用“8042查询/查复记录簿查询”、“8942小额业务查询/查复记录簿查询”、“8043查询自由格式报文记录簿”及“8944小额自由查询记录簿查询”交易查询未核销的他行查询,打印清单,清算人员在来报查询清单上签章确认后交相关柜台人员。

2、柜台人员对他行所查事项依据情形填写查复书,签章后交柜台领导,并在当日营业时刻内最迟不得超过第二天(工作日)上午发送查复信息。

3、柜台领导审核查复书所答复内容是不是真实,查复书填写是不是标准,答复内容是不是记载清楚、完整、正确。

审核无误后由柜台领导签章确认。

4、清算人员收到填写完整、标准、印章齐全的查复书可挪用“8040发起查复”、“8941小额业务发起查复”或“8041发起自由格式查询”、“8943小额发起自由格式查询”交易进行查复报文的拍发。

5、核心系统自动生成查询/查复记录簿,经办人员将查复书专夹保管,按期装订。

六、本规程由总行运营治理部负责制定、说明、修订。

七、本规程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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