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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制度

1.外国语学院办学指导思想

2.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基本规范

3.外国语学院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几项措施

4.外国语学院开展教学检查的实施办法

5.外国语学院课外辅导制度

6.外国语学院关于学生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

7.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规范

8.外国语学院教师监考管理制度

9.外国语学院本科英日语专业四、八级全国统考纪律

10.外国语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11.外国语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条例

   

                          

                          

 

 

 

 

 

 

 

外国语学院办学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本科外语(英、日、法、德)教育为主,同时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高职教育和成人教育,形成多规格、多层次的办学格局。

以教学为主、向教学研究型过渡。

教学是建设之本,科研是强教、发展之路。

突出特色,以人为本,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培养出高素质的英语师资和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外语人才。

目标定位:

3年内跻身于省内同类院校先进行列,8年内英语语言文学学科达到国内同类院校先进水平,逐步由教学型学院向教学研究型学院发展。

办学理念:

以学生为中心,培养学生综合外语语言应用能力;以适应市场需求为导向,优化专业结构。

基本思路:

1、以人为本,努力提高学生外语综合应用能力。

2、坚持因材施教,分类分级指导教学。

3、提高学生的自强精神,自主意识,自主能力。

人才培养目标:

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专业素质高、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创业精神的应用型高级专业外语人才。

 

外国语学院教学管理基本规范

一、根据学校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制订本院年度或学期的行政工作和教学工作计划,分别报送院办和教务处。

二、根据学校安排制订各专业教学计划。

结合社会需求,研究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

三、在上一学期期末安排好下学期的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计划编制或调整各班专业课的课程表。

报教务处并在下学期开学前向各班公布。

四、组织编写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组织选订教材或自编讲义。

五、安排组织教学研究活动。

原则上安排隔周一次。

六、组织对毕业班学生进行教育实习、教育见习。

七、每学期对教师检查一次教学情况,并在期末组织对全院教师进行的教学评估。

八、认真组织期末考试,严格考试纪律,严肃处理考试舞弊的学生。

九、按学校的要求管理学生学籍档案,及时向教务处报送学生成绩及留、降级学生名单。

十、通过院务会讨论提出下年度招生计划建议,参加招生录取工作。

十一、积极组织课外学术讲座或学术交流活动。

十二、认真总结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和先进骨干教师。

十三、组织本院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和聘任工作。

十四、在每年年初提出本院全年教学经费预算,并向教务处提出申报书。

 

外国语学院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几项措施

总体要求:

   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各项改革,确保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一、教学方面:

1.开学初由教学干事收齐教学计划,期中、期末各一次分系/部检查教学进度及作业布置的次数、份量,并召开院务会汇总有关情况,讨论改进措施,对无教学计划或不按计划完成进度的教师情况记入院务会记录,作为期末对教师评估的依据之一。

作业要求,一年级综合英语每周至少一次,其他课程至少隔周一次。

2.搞好教育调查,对每位学生进行三个方面的调查:

①.对每届新生进行入学时英语水平的摸底测试,进行口试和笔试,了解新生的情况,提供教学的依据。

②.在二年级下学期进行一次对学生在基础阶段对英语词汇量掌握情况的测试调查,院务会把测试结果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本院教学工作的有关措施。

③.每个班在毕业前夕进行一次全面的水平测试,由专业英/日语系进行一次以《英/日语水平考试》为依据进行命题,测试后收回试卷,算出各班及每一届毕业生的平均成绩,今后每年在毕业前夕进行一次,把平均成绩及成绩较高的班级的主要专业课任课教师姓名由院里加以记载,分析毕业生的知识质量,表扬所任课班级成绩多次突出的教师,并作为对教师工作评估的依据之一。

3.搞好教研活动,坚持听课制度。

教研活动隔周(逢双周)进行一次,内容为:

①外教讲座及口语训练;②教学法研究,教学质量检查和分析。

要求每位教师每学期听课8节以上,正副院长和系/部主任每学期听课12节以上。

系/部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听课,其余分散进行。

要求听课教师认真填写听课记录,期末凭听课记录本统计次数并记入本人的业务档案。

4.及时进行教学反馈。

教学干事在期末结束前分班级召开学生代表10人座谈会,征求教学意见,并向院务会汇报,对教师本人的意见,除提意见者姓名外,其他意见都要和老师本人见面。

除具体意见外,还要求学生按教务处的规定进⑤行评分。

5.搞好教学实习和实习结束后的质量分析,进行查漏补缺。

进行实习改革,采取评估打分的办法,并进一步加以完善。

把好毕业生的教学关,不送不合格的毕业生到社会上去。

6.根据院制订的基本功考核细则,在第一学年结束前对一年级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基本功考核,此项工作由一年级综合英语备课组负责。

7.积极开展英语课外活动。

①每季度安排一次英语讲座;②每年上半年在一年级学生中搞一次英语口语竞赛;③下半年在三年级学生中搞一次英语知识竞赛;④搞好英语口语角的工作;⑤组织搞好各兴趣小组的活动。

二、管理方面:

1.加强目标管理,按学校和院制订的各项规定进行实施,搞好评估工作,在期末召开院务会,检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2.进一步改革管理,修订和完善本院行政人员岗位职责,充分调动行政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按教务处的统一安排,进行教学工作评估。

按人事处给本院的定编,推行满负荷工作法。

实行本院的基本工作量制。

4.按照班主任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政治思想工作,完善德、智、体综合测评的办法。

5.加强对教师的工作情况和院里学生情况的平时记载。

6.加强民主管理,发挥工会分会的作用。

每年进行一次院领导和教职工的对话,改进管理工作。

                            

 

 

 

 

 2007-11-16

  

外国语学院

开展教学检查的实施办法

教学检查是进行教学质量监控的有效手段之一。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院的教学检查工作,稳定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学院开展教学检查的实施办法”,结合本院特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坚持院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

每位院领导坚持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次,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2次;听课必须做好听课记录,学期结束前由院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作为改进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坚持做到定期检查教学工作制度

定期教学检查包括:

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和期末教学检查。

⒈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

开学前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内容:

教学设施、各教研室教学准备情况、教师出勤情况、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学生出勤情况等。

由分管教学副院长带队,以院办公室、学工办、教学秘书为主分别检查开学前教学准备情况、第一周上课情况和学生到校、出勤情况。

认真填写教务处下发的“教学准备工作自查表”,并于第二周末,将自查表报送教务处。

⒉期中教学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

教学情况检查和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

重点检查教学秩序、教研室活动、教师教学态度、授课进度和教案、生产实习、技能训练等,应认真填写“期中教学自查表”,以及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按《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执行。

两项自查结果由办公室汇总后报教务处。

⒊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期末考试准备情况、考试管理情况、下学期教学部署情况等。

并认真填写“期末教学自查表”,并于期末考试前院办公室交教务处。

三、教学检查结果的使用

教学检查结果由院办汇总,进行综合分析后,作出如下处理:

⒈反馈给院每位教师、学生本人(班级)等,有助于教与学的双向促进;

⒉促进院进一步改进教学管理工作;

⒊向院提出教改建议;

⒋向全院进行通报,使全院教职工能及时了解本院的教学运行状态;

⒌作为部门考评、教师考核及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二OO四年九月起执行。

 

                                         二OO四年九月

 

 

外国语学院课外辅导制度

   

为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经外国语学院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课外辅导制度:

1.每位学生除日常的课堂学习外,必须加强课外辅导学习,要求每位学生每周至少参加2次课外辅导活动。

2.课外辅导的内容必须参照教育部部颁大纲所规定的阅读参考书(参考书目录附后)。

辅导活动包括:

英语角、日语角、专业四八级考试辅导班、考研咨询、外语类兴趣小组(含演讲辩论、影视作品欣赏、戏剧小品、歌曲等方向)

3.辅导教师必须按规定定时、定点地进行课外辅导并认真回答学生答疑。

4.院、系领导将定期检查教师辅导情况及学生参加辅导的情况,并及时收集学生对活动反馈意见进行奖惩。

 

                                           

 

 

 

 

 

 

 

 

外国语学院关于学生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

按照教育部关于师范生必须进行教育实习的规定及教学大纲的要求,我院每届师范生都必须进行为期8周的教育实习,这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学以致用的必要途径,也是走向教师岗位前的预演,实习成绩不及格者将不允许做老师,因此,学生的实习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对师范生的实习特作如下规定:

  一、院成立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实习的领导工作,人员由院领导和有关教师组成。

 1、联系实习点,并安排实习指导老师。

 2、按实习学校的要求,合理搭配学生。

 3、实习中途,走访实习学校并看望实习生,并处理实习中发生的关问题。

 4、负责实习成绩的最后确定和实习材料的保存。

 5、负责实习的动员、总结、奖惩等工作。

  二、实习指导老师原则上由实习班级的任课教师担任,每人指导学生最多不得超过10人。

  三、指导老师负责与实习学校的老师联系了解班级学生的情况和教学进度,共同负责对实习生的指导。

  四、指导老师对实习生上讲台前每人必须听两节课以上,指导教案的书写,修改和讲课的仪态,仪表、口头表达、板书等基本要素的把关,并提出意见。

  五、学生上课后,必须听课二节以上,与实习学校的教师一道对实习生的成绩进行评定。

  六、指导实习生参与班主任工作,组织该班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外出,严格遵守实习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实习结束后,指导老师必须收齐实习生的实习手册、听课、备课笔记、实习小结,并连同自己的听课笔记、该实习点的小结一并交系实习领导小组。

  八、所有下去实习的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不得在课堂和实习学校散布不健康的言论和不文明的举止。

 

2005年1月

外国语学院考试管理规范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考试管理,我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院有关规定,讨论并制定本系考试管理规范,对本院教师考试命题、监考、改卷、试卷管理作出如下要求:

一、凡列入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及其它教学环节均应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采用考试与考查两种形式。

系/部主任应协助正副院长根据教学计划确定各专业课程的考核方式。

各专业每学期考试课程原则上不超过6门(不包括学生多选、重选或重修的课程)。

二、考试命题要求

1、考试内容要求:

命题必须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使用教材、课堂讲授以及指定的必读参考资料为内容,既要重视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也要重视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考试范围应覆盖本学期该课程的全部内容。

2、命题类型要求:

命题一般分为三类:

基础题、综合题和提高题。

基础题目的在于引导学生全面系统地复习所学课程的全部内容,考核学生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和分析理解能力。

综合题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掌握重点、难点。

提高题目的在于考核学生独立见解及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三种题目的分值比例为:

60%,30%,10%。

3、题量要求。

听力课程的考试时间为60分钟,其它课程为100分钟。

试题题量应以大多数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为宜。

4、命题方式:

任课教师应提交考试课程A、B两套试卷。

所有上交的试卷(包括重修试卷在内)都必须附有相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听力试卷还必须附有相应录制好的磁带。

认真规范填写《试卷命题审核表》。

5、交卷要求:

为加强试卷规范化建设,命题老师严格按照学校统一的期末考试命题标准上交打印好的试卷。

为保证试卷印制的准确性和试卷的保密性,样卷及磁带密封好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考务科。

三、监考要求

1、监考是每位老师的工作职责,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凡因事假不能参加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事先(一天以上)向系领导递交书面报告,经领导批准方能休假,否则算旷监考。

因病不能参加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事先(一天以上)向院领导递交书面报告并递交指定医院证明,经批准方可休假。

临时请假或不能提交有关医院证明者,按旷监考处理。

2、经批准的事假,凡有国家政策需要照顾的(比如婚假、产假、考研)一次监考扣发20元,其余情况每次扣发30元,整个期末都不能参加监考的按期末全院教师人均监考次数扣发。

3、不事先请假也未来参加监考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

4、旷监考一律算教学事故,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处理。

本院另规定旷监考每次扣200元。

5、期末考试每次监考学校按规定发放监考费。

6、本制度解释权属院党政联席会议,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四、改卷和评分要求

1、教师在改卷时,不得拆开试卷密封线,评卷做到公平、公正、客观。

2、严格按照评分标准阅卷。

3、平行班级的试卷进行流水阅卷。

4、试卷成绩登记之前进行试卷复查,复查老师认真填写试卷复查登记表。

五、试卷管理要求

1、阅卷老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把认真填写好的试卷分析表和成绩登记表以及按学生学号重新整理装订后试卷交于教学秘书。

2、试卷由教学秘书统一管理。

 

 

 

 

 

 

 

外国语学院教师监考管理制度

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严格监考纪律,搞好考务工作,我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讨论并制定本院教师监考制度,内容如下:

1、监考是每位老师的工作职责,无正当理由不得请假。

2、凡因事假不能参加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事先(一天以上)向院领导递交书面报告,经领导批准方能休假,否则算旷监考。

3、经批准的事假,凡有国家政策需要照顾的(比如婚假、产假、考研)一次监考扣发20元,其余情况每次扣发30元,整个期末都不能参加监考的按期末全院教师人均监考次数扣发。

4、因病不能参加监考者,必须在考试前,事先(一天以上)向院领导递交书面报告并递交指定医院证明,经批准方可休假。

临时请假或不能提交有关医院证明者,按旷监考处理。

经批准的病假每次监考扣20元,整个期末都因病不能参加监考者按全院教师人均监考次数扣发。

5、不事先请假也未来参加监考者,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理。

6、旷监考一律算教学事故,按教务处有关规定处理。

本系另规定旷监考每次扣200元。

7、期末考试每次监考学校按规定发放监考费。

8、本制度解释权属院党政联席会议,未尽事宜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外国语学院本科英日语专业四、八级全国统考纪律

 

为切实搞好全国本科英日语专业四、八级统考工作,树立良好教风、学风、和考风,提高我院专业英日语教学质量和水平,特提出以下四、八级全国专业英日语统考纪律。

1、严格执行国家四、八级英日语统考指令;

2、严格遵守校有关规定;

3、监考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必须在考前30分钟到试卷分发点领取试卷和接受任务履行职责;

4、监考及工作人员严禁在考场内聊天、抽烟、听随身听、批改作业、看书、暗示学生及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5、听力考完后,语音系统包括电脑必须关机;

6、监考人员必须前后各站一人;

7、有考生上侧所,要有一名监考人员跟随;

8、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如学生有违纪现象,先警告,如不听劝告者,按舞弊处理;

9、考生不准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如有携带者,关机交工作人员,监考和工作人员的手机一律关机;

10、学生必须在考前20分钟进场,学习考试纪律并开始试机;

11、学生必须带好“三证”,即:

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

12、学生不准带文曲星及各种英日语书籍、词典等工具书进入考场,各种书包进入考场后必须放到监考人员指定位置;

13、严禁夹带。

2005年3月

 

外国语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一、每位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最迟在开课后二周内)应向院办交自己所任课程教学安排计划,内容应包括所选用教材规格(适用对象、编著者、出版单位、增删情况,自编讲义也简要说明)、预计授课时数,作业总量,考试、考查等安排,教材选用应以符合部颁教学大纲为准,并尽量选用优秀教材。

二、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并要有书面教案,电子文档,有条件的要有PPT课件,内容应有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作业布置等。

三、严格按教务处审定同意的授课通知单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上课,保证上课时间和质量,不准推迟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拖堂、连堂上课。

四、不准缺课,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校上课,应预先通知系办,由院办在上课前通知学生,并作出补课安排,报教务处。

五、不准私自调课,调课要事前经系主任批准,报教务处备查,跨院合班课、公共课、临时调课也要经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六、每次上课前教师应检查学生出席情况,并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七、为了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并开展互相学习,实行听课制。

正副院长和系/部正副主任听课每学期应在12节以上。

教师间互相听课每学期应在8节以上。

八、教师上课应按学科特点布置课外作业,书面作业布置次数按该课程的周课时数的比例加以确定。

批改作业次数为:

周课时2节的课程全学期至少批改并评分3次,周课时4节的课程全学期至少批改并评分5次,周课时6节的课程全学期至少批改并评分7次。

九、期末考试前,可按教学大纲要求安排复习课,但不得缩小复习范围,暗示考试内容、泄露考题。

十、学期末考试或考查试题应按批准使用的教材或大纲要求拟定,要求考题90%以上不超过大纲要求,考题难易和分量要适中。

十一、补考试题应按不及格课程当时的教材教学计划和要求拟定。

难度、分量应与期末考试一样,不得降低要求。

十二、期末考试题评分标准应在出考题的同时制定、不允许随意改变评分标准,要求认真批改试卷,卷面成绩应和试卷答案的评分标准相一致,不允许压分、加分。

十三、期末考试试卷应妥善保管,交接试卷要清点,试卷用完交院科保管三年,备查。

十四、学生单科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负责,要求平时成绩和作业占30%,期末考试占70%,进行总评,教师应注意平时成绩记录,避免在没有平时成绩情况下进行总评。

十五、学期末考试后,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改完试卷,并评出该科总成绩。

阅卷后应在三天内将成绩连同试卷分析交系办。

十六、教师每学期课程结束后,应交自己所任课程教学改革小结一份,内容包括自己的教学改革措施,对教学效果的估计,对教材选用意见,学生情况,以及教学经验等。

                                             

 

 

 

 

 

 

 

 

 

 

 

 

 

 

 

外国语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管理条例

   

建设一支政治和业务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是我院里发展的根本大计,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特制定了以下规定:

   1.每位教师必须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记“八荣八耻”,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具有忘我的为祖国献身的精神。

   2.每位教师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教书育人,履行教师职责,做到严谨治学,求实创新,勇挑重担,开拓进取,服从分配,协作共进,爱护学生,为人师表。

   3.每位教师必须履行与自己职称相应的职责(具体以学校师资管理条例中教师的职责为准)。

   4.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在每学期开课前认真填写所上课程的课时安排,并交院教学干事。

在充分备课的基础上,认真编写教案。

教案应包括下更内容:

教学目的和要求、讲授内容提要、步聚、重点、难点、布置的作业。

课程结束前一个月就进行考试命题,考试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试题要能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试卷应拟出A、B两套,并附上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5.加强对新教师的培训,新教师在开课前应进行试讲,合格后才能开始正常的教学工作。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探讨教学方法,互相学习,要求教师互相间开展听课,正副院长和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2节,一般教师互相听课每学期也不得少于8节。

为了全面准确地了解本院每位青年教师的教学情况,正副院长和系主任必须有计划、有重点地听取青年教师的授课,加强对他们的培养和提高。

   6.教师应把主要精力放在本院教学工作上,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业余时间应主要用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在确保本院教学精力时间、质量的前提下,允许在校外少量兼课,但决不允许兼课时间与在院学习、上课时间发生冲突,如有冲突的,则要以院里的学习、上课为主,否则将以旷工论处,并扣除在本学期的工作量。

   7.根据学校的要求,院里每学期对各位教师进行一次由学生、教师、院务会三级评分,根据评分,依次评出一、二、三类课等。

对评分在90分以上的教师,又因名额有限没上报教务处的一类课教师,院里给予表彰。

   8.每学年对有职称的教师进行一次职称考核,考核结果将记入教师的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晋升职称的依据,职称考核优秀的教师在晋升职称时应优先考虑。

   9.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请假和调课的,必须事先向院办公室请假,由教学干事登记缺课节数,并扣除工作量,如以后补上了课,凭任课班级班长的证明,就不再扣除工作量。

   10.凡外单位要求调入以及研究生要求来我院任教的人员,我院将协同教务处、人事处对其进行面试及业务考核,以决定是否同意调入或接收。

   11.凡经批准来我院任教的教师,若因故要调离,须在本院工作满五年才可考虑(自调入本院之日开始计算),如在本院能安排工作的情况下,工作不满五年且执意要调出者,需一次性交纳补偿费1000元/年(以五年为期,每差一年交1000元;二年2000元,以此类推)。

   12.来我院工作年满五年的同志正常调动,若发生在学期中任课阶段,原则上须推迟到期末课程结束后;如执意要立即调离,须按标准工作量交纳代课费。

   12.要求参加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和外借出国任劳务翻译的教师都需在院满三年服务期;每次允许报考研究生2次,外借出国的教师在院里同意签字后一年内有效,一年内未出去失效,须重新写报告由院里研究是否同意。

 

                          

                          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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