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应急处置办法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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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应急处置办法总结

广铁(集团)公司机车乘务员

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应急处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铁道部《技规》和集团公司《行规》等有关规章制度,并结合管内机务行车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车乘务员对非正常情况下的行车安全处置和操作。

集团各单位轨道车及自轮运转设备司乘人员可参照本办法。

   第三条各机务运用单位要本着“安全第一”的宗旨,切实抓好本办法的培训、考试工作,全面提高机车乘务员的素质。

各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培训、考试措施,分类反复学习。

编写出乘考核题库,并按类组织4次考试,考试成绩与乘务员的收入挂钩。

第四条要立即完善各单位“110”故障台的职能职责。

“110”故障台不仅要对机车乘务员进行机车故障应急处理指导,同时也要对机车乘务员途中非正常情况下行车办法及监控装置操作指导进行指导。

“110”故障台人员必须选派运用业务精、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组成,并首先掌握好本办法。

 

第二章 列车发生意外情况的处理

第五条 列车运行中制动失效(折角塞门被关闭)时的处理

1.发现列车折角塞门关闭、制动失效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2.装有列尾装置的列车,司机在采取自阀紧急制动的同时,应使用列尾装置控制盒摇控排风,如因电气化干扰或隧道影响,未收到反馈语音时,应连续多次按键发码排风,而且还应“紧急排风”和“常用排风”交替使用,确保摇控尾部排风停车万无一失。

3.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运转车长(无守列车除外)拉紧急制动阀停车,并报告前方车站值班员。

4.如遇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应鸣示紧急停车信号(连续短声),通知运转车长和车站值班员采取停车措施。

5.有电阻制动的机车,制动主手柄置取把位,手柄回零位,合主断路器同时采取电阻制动,施行电阻制动时,应使机车闸缸压力缓解至150kpa以下。

第六条 单机运行中制动失效时的处理

1.发现单机制动失效时,应立即采取紧急制动措施。

2.迅速拧紧手制动机;装有蓄能制动器的机车,还应立即使用蓄能制动器。

3.有电阻制动的机车,制动主手柄置取把位,手柄回零位,合主断路器同时采取电阻制动,施行电阻制动时,应使机车闸缸压力缓解至150kpa以下。

4.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前方车站值班员。

在一切制动失效后,紧急情况下,可采取反向逆电措施。

第七条 列车发生脱轨、颠覆而侵占邻线时的处理

1.司机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讯设备通知邻线上运行的列车和两端站,并与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由车辆乘务员,无车辆乘务员时由机车乘务员)分别在列车的头部和尾部邻线上点燃火炬,如发现邻线有列车开来时应鸣示紧急停车信号。

2.自闭区段应立即对邻线短接轨道电路。

3.乘务员根据担当值乘区段列车最高速度等级及列车车种,立即在列车头部和尾部的邻线上,按线路最大速度等级规定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处放置响墩防护;如确知列车开来方向时,仅对来车方向防护。

备注:

列车最高运行速度200km/h防护距离不少于2000m

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60km/h防护距离不少于1400m

货物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防护距离不少于1400m

行包列车最高运行速度120km/h防护距离不少于1100m

其他情况下防护距离不少于800m

4.根据实际情况迅速请求救援,并报告机调室。

第八条 运行中发现山体滑坡、线路被埋或断轨变形时的处理

1.立即停车。

2.将地点及现场情况迅速通知两端站车站值班员并转告列车调度员、运转车长、后续列车及机调室。

3.对列车做好防溜措施并按规定防护。

4.若发现妨碍邻线时,应立即停车并对邻线防护,同时将情况及地点迅速报告两端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

当邻线有列车开来时应尽可能及时通知邻线司机使其停车(显示停车信号、鸣示紧急停车信号或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

5.听从车站值班员的指挥。

列车需退行时,不得超过15km/h。

第九条 列车(机车)运行中发生火灾时的处理

(一)机车发生火灾时:

1.立即停机(电力机车立即将调速手柄置于零位,断开主断路器,降下受电弓)、停车、拉开蓄电池闸刀,切断外部电源。

2.根据火灾情况和地点,选择好停车位置,避免停在桥梁、遂道等不利灭火地点,尽量维持进站停车处理。

(注意:

运行中应关闭门窗,防止火借风势)。

3.按规定使用灭火器灭火;若木制器械着火,确认与电器无关时,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4.如果火灾威胁蓄电池组时,除立即断开蓄电池开关外,应取下熔断器,并将蓄电池各连线拆除。

5.火灾扑灭后,应仔细检查机车设备损坏程度,如确认能够继续运行时,应将损坏的处所处理好后方可维持运行。

如无法处理时,应及时请求救援。

(二)列车发生火灾时:

1.立即停车,在接近车站时可减速维持进站停车,以便组织抢救灭火,但尽量避免停在特大桥梁,隧道、易燃草秸房舍或居民稠密区。

电气化区段,并应立即通知车站要求供电部门停电。

2.根据火情,必要时应通知就近站和运转车长,请求协助灭火。

自闭区间还应通知后续列车,并按规定进行防护,双线区间妨碍邻线时,还应对邻线进行防护。

3.列车发生火灾不足以威胁列车运行安全时,应降低速度运行至前方站处理。

4.列车发生火灾威胁列车运行安全时,需分隔甩车时,停车后应在着火车辆后端摘钩,向前拉50m以上地点停车,再由着火车辆前端摘钩,再向前拉50m以上,把着火车辆隔离(摘车时注意对后部车辆制动防溜)。

5.如情况危急,可根据货物的性质、风向、地理位置、设备条件等具体情况机动处理。

6.司机应鸣示警报信号(一长三短),动员附近人力、物力进行灭火,对火灾车辆必须彻底扑灭并经检查确认后,方可挂运。

第十条 运行中遇响墩爆炸声或火炬火光的处理

1.立即紧急停车。

2.停车后,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值班员、追踪列车、运转车长,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

3.及时搜寻、联系防护人员,了解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4.如无防护人员,目视范围确认无异状,以最高不超过20km/h的速度继续运行,注意不间断了望,发现异常立即停车。

运行1km后,仍无异常时,半自动闭塞区段即可恢复正常速度运行;自动闭塞区段按前方信号机的显示要求运行。

第十一条 电力机车牵引的列车停于无电(无网、接触网分相绝缘区)区后的处理

1.立即降弓,就地制动停车,不准退行,并向相关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

2.列车停于区间时,按列车救援程序办理,请求救援时要根据机车停车位置,判断能否用电力机车在前部救援,并从救援机车开来方向距离列车不少于300米处进行防护(有运转车长时,通知运转车长负责后部防护)和做好防溜措施。

3.列车停于站内时,需要顶送开车时按以下程序处理(本务机车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故障时,不得采用本办法。

(1)顶送开车须有列车调度员发布的调度命令(并注明出站或不出站),该命令分别交给本务司机、运转车长、顶送机车司机及车站值班员。

(2)顶送机车挂好后,全列充风并按规定进行制动试验。

(3)本务机车司机听到车站“顶送机车挂好”通知、确认出站信号机开放(有行车凭证)后,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助理值班员“可以顶送开车”。

按规定发车后,顶送机车司机即可顶送开车。

(4)当顶送列车进入区间本务机司机确认接触网有电后,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顶送机车司机,顶送机车司机听到通知后及时停车。

停车后由运转车长负责提钩摘管(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由顶送司机负责,并重新接通列尾装置制动软管或重新吊好尾部车辆制动软管),然后本务机进行试风,由运转车长以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开车(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由司机掌握开车)。

顶送机车确认进站信号、调车信号开放或扳道员的道岔开通信号后,进入股道内。

4.列车被迫停于接触网电分相前方,不具备越过电分相条件时,比照第1、2款办理。

第十二条 电力机车运行中遇接触网突然无电(停电或零压保护动作)的处理

1.立即采取降弓停车措施,确认弓、网状态。

2.装有机车车顶绝缘检测装置的机车,应立即对车顶高压设备的绝缘状态进行检测,判断车顶高压设备无接地和绝缘降低后,换弓验电正常后维持运行。

检测到车顶高压设备有接地点或绝缘降低时,如高压隔离一架受电弓后正常,使用另一架受电弓维持运行,否则立即请求救援。

3.目视接触网和受电弓具体状态,有异状后不得升弓。

接触网异常时,立即向车站值班员或行车调度员汇报,按其指示办理;机车受电弓异常时,按照申请停电处理程序办理。

申请停电处理程序

(1)隔离故障受电弓(电、气路均必须隔离)。

(2)接到停电的调度命令时,与车站核对时刻。

(3)升弓验电后挂接地线。

(4)3min后上车顶处理。

(5)处理散落部件(捆绑后检查各部件与车顶部距离要超过放电间隙)。

(6)提前3min下车。

如故障没处理完,应再次办理申请停电手续。

(7)申请送电维持运行,并及时申请换车。

4.如确认接触网停电,应将情况(区间、具体地点、时间等)向车站值班员报告,并通知后续列车和运转车长。

5.电力机车停车时间超过30min时,应对列车进行防溜,有运转车长时还须通知运转车长做好车辆防溜。

6.车站通知来电,升弓验电,确认网压正常后,按规定开车。

7.如已采取防溜,开车前应确认列车防溜措施撤除,具备开车条件。

第十三条 列车运行中刮弓后的处理

1.立即停车。

2.检查判断:

(1)受电弓未散架未超限,隔离后弓,使用机车车顶绝缘检测装置对车顶高压设备的绝缘状态进行检测,判断车顶高压设备无接地和绝缘降低后,换升前弓不跳主断维持运行。

检测到车顶高压设备有接地点或绝缘降低时则立即请求救援。

(2)受电弓散架未超限,按上述方法检查处理后,低速运行至前方站申请调入无电区或停电处理。

运行中加强对故障弓的了望,如发现超限则立即停车请求救援后申请停电处理;检测到车顶高压设备有接地点或绝缘降低时则立即请求救援。

(3)受电弓散架且超限,立即请求申请停电处理。

3.检查确认接触网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向车站值班员和列车调度员通报。

第十四条 运行中车辆分离后的处理

1.当机车与机后第一辆发生分离时,应迅速判明原因,立即连挂。

2.站内车辆分离时,应通知车站并会同车站处理。

3.如区间车辆分离,应及时判明原因并连挂,并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将停留区间里程位置、车次、分离时间、分离车的位置、车号、开钩的位置及状态(前、后钩)等基本情况报告就近车站、后续列车,做好记录。

4.无随车列检时,应迅速判明分离原因:

车钩、风管无损坏或更换车钩、风管后可以继续运行时:

连挂后应查询尾部风压正常,并对制动机进行简略试验后保压制动,待机班人员回到机车后再缓解开车。

如查询不到尾部风压或尾部风压异常及无列尾装置的列车时,司机应指派机车乘务组人员携带手持电台到列车尾部进行检查,确认列车完整,具备开车条件后方可开车。

通过车站时应通知车站值班员注意确认尾部车辆号码或标志。

5.长大上坡道线路上遇列车后部车辆分离时,不得连挂,对后部车辆采取防溜措施并请求救援。

6.风管损坏时,拆卸机车前端风管替换;车钩损坏时,视分离辆数在列车的具体位置,就近拆卸机车前端车钩或最后一辆车辆后部车钩替换。

损坏的车钩、风管应随车带回,到达终点站后将破损的风管交列检,换回机车风管;损坏车钩的残体带回,以便分析调查。

第十五条 列车冒进信号机时的处理

(一)进出站信号机在关闭状态下:

1.冒进进站(接车进路)时,司机不得擅自移动列车,应报告车站,由车站派人登乘机车显示调车手信号使之进站。

   2.列车冒进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时,司机除迅速报告车站值班员外,应使列车退至出站信号机前方。

3.已挤坏道岔不得后退。

4.立即将情况报告机调室。

(二)进出站(进路)信号机在开放状态突然恢复定位或灭灯,造成列车冒进停车时,司机待车站值班员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说明情况后,冒进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可将列车移动进入站内;冒进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时,可待车站通知后继续运行。

第十六条发生挤岔时的处理

1.立即将情况报告车站、机调室。

2.复式交分道岔、可动心轨道岔挤岔后不得移动,经工、电部门检查后再确定处理方法。

3.上述以外的道岔被挤后,如机车车辆停留在道岔上时不得后退,应按顺向缓慢移出,待机车车辆移出道岔后,经工、电部门检查加固并同意后,方可退移。

第十七条 列车运行中严重晃车时的处理

列车运行途中,司机发现严重晃车时,必须立即减速慢行或采取停车措施,并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将晃车地段里程向就近车站值班员报告;同时在《司机手账》做好记录。

第十八条 运行中发生机车走行部异常时的处理

1.立即停车检查,判断不危及行车安全时,可维持进站停车再处理。

2.如遇机车拉杆、吊杆松脱及轮箍松驰、外串等严重故障时应及时向机调室汇报,必要时请求救援,不得盲目冒险运行,以免扩大后果,造成事故。

3.如能判断故障处所并及时排除,确认对行车安全无碍时,方可继续运行。

4.当需要进入电力机车走行部底部处理故障(含处理路外伤亡、碰撞耕牛等)时,必须先降下受电弓,以防触电。

第十九条 运行中发生交通肇事时的处理

1.立即停车,并使列车保持制动状态。

无论何种情况,机班必须有人看守机车。

2.妨碍邻线时,应立即对邻线进行防护。

3.及时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运转车长(无守列车除外),并向就近车站报告事故情况。

4.按运行中碰撞异物危及安全时的处理要求,检查机车车辆状态。

能继续运行时,必须对线路障碍物的清除情况进行认真检查(担任旅客列车时通知运转车长,由其与随车列检检查车辆的情况);无守列车由学习司机(副班司机)检查;机车由司机负责检查,开车前再与负责检查的人员联系,确认符合运行条件后再开车。

5.需请求救援时,要按规定做好防溜和防护工作,已请求救援的列车,不得再行移动。

第二十条 运行中撞异物危及行车安全时的处理

1.立即停车,如妨碍邻线应立即对邻线防护,同时尽快(可动员附近人员协助)清除障碍物。

2.通知前、后方站、运转车长,如为旅客列车时应通知运转车长转告随车列检,对车辆走行部进行检查。

3.检查机车走行部(货物列车还需检查车辆走行部),清除异物,确认不影响行车安全。

如发现机车车辆走行部部件松脱危及行车安全时,无法处理,不得再行移动,立即请求救援;如确认不危及行车安全时,方可继续运行,运行中加强对走行部的了望。

4.如机车前端的列车管、供风管漏风时,可关闭其故障塞门维持运行(在中间站、继承站交班时应与接班司机讲明,若机车入库必须报活)。

5.开车前应与运转车长联系(无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必须查询列尾)得到其允许,并进行简略试验后方可运行。

6.开车后司机应及时将停车情况通知车站并按规定通知机调室。

第二十一条 发生路外伤亡时的处理

1.停车:

发生路外伤亡时,除特殊规定列车(军专特运、动车组等)外均应立即采取停车措施。

2.防溜:

列车停车后处理路外伤亡时,必须使列车保持制动状态,并有人看守机车。

3.联控:

在站内发生路外伤亡停车后,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车站,协助车站人员处理。

在区间发生路外伤亡停车后,应立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后、前方车站及运转车长。

4.处理:

学习司机(副班司机)随即前往现场,检查确认已死亡时,应将尸体清出线路(包括道心、枕木头);若现场检查发现有伤者,旅客列车应要求将伤者抬上列车送前方站抢救,货物列车无法将伤者抬上列车时,应将伤者抬出线路置放于较平坦的地方,立即通知车站紧急派人抢救,在征得车站同意后先行开车。

5.汇报:

将现场概况向车站报告,对不能继续运行的机车及时发出救援请求。

特快旅客列车在区间发生路外伤亡如停车后,若人已被撞出线路或整列车已越过时,汇报车站后开车。

6.检查:

再开车前必须按规定检查机车和试风正常。

第二十二条 运行中列车紧急制动停车后的处理

1.立即置大闸于制动区,解除机车牵引力,严禁缓解机车制动力,直至列车停稳,并注意观察总风缸压力,低于450kpa时,立即降弓。

2.停车后,缓解列车充风,如充风异常(达不到定压),按下列程序处理:

(1)如有可能妨碍邻线时,立即对邻线进行防护。

学习司机(副班司机)携带手持电台,向后检查。

确认不妨碍邻线时,即(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司机)撤除邻线防护。

(2)担当旅客列车的司机应立即与运转车长联系(动车组司机通知机械师),要求其转告列检人员检查车辆制动机,判明停车原因,并将情况向就近车站汇报。

(3)担当货物列车的司机除应检查机车外,还须对后部车辆的车钩状态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时要迅速处理。

对车辆制动机的检查时,可采用在列车中部关闭折角塞门的办法,判断故障车辆在列车前部或列车后部,然后再找出故障车辆进行关门处理。

(4)运行至前方站进站前进行制动试验,检验列车是否起非常。

当起非常停车后应通知车站并拉过标,再与车站共同检查、处理(如列尾故障在关闭列尾装置后,必须通知车站,取得调度命令)。

3.停车后,缓解列车充风正常后,按规定试闸无异常后继续运行。

第二十三条 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的处理

1.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不能继续运行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两端站、列车调度员及运转车长(无运转车长为车辆乘务员),报告停车原因和停车位置,根据需要或运转车长指示迅速请求救援。

需要防护时,列车前方由司机负责,列车后方由运转车长负责(无运转车长为车辆乘务员,无车辆乘务员为列车乘务员,下同)负责。

2.有运转车长值乘的列车在区间被迫停车后,司机认为可以继续运行,可不鸣示警报信号通知运转车长,配有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区段,司机应将停车原因通知运转车长,在停车原因消除,确认运转车长已上车后,即可自行开车。

如确知为运转车长拉车长阀停车,按运转车长要求办理。

如确知为车站值班员或其他原因停车后,按车站值班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要求办理,开车前须确知停车原因已消除。

3.如遇自动制动机故障时,旅客列车司机应通知运转车长立即组织列车乘务人员拧紧全人力制动机,以保证就地制动;其他列车司机应立即采取安全措施,并向列车调度员报告,请求救援。

4.对已请求救援的列车,不得再行移动,并按规定对列车进行防护。

5.单机在区间停车后的处理办法

(1)单机在区间停车后的防护工作由机车乘务员负责。

(2)在自动闭塞区段运行的单机,采取紧急制动停车后,按以下规定办理:

①无论可否继续运行,司机均应立即向就近车站值班员报告停车位置,同时车站值班员应立即将此情况报告列车调度员。

②司机确认前方无运行障碍,应先将机车前移不少于15m停车,再按信号显示要求和有关规定开车运行,并报告就近车站值班员。

③无绝缘自动闭塞区段(广深线、京广线、京九线、沪昆线株洲至醴陵段)采用UM-71或ZPW-2000系列轨道电路的区间,禁止长度不足29m的机车、车辆等全部停留在调谐区内(具体位置和长度以地面标志为准)。

特殊情况确须停留时,应立即在列车运行的后方调谐区外适当地点以短路铜线防护。

第二十四条 列车运行中列尾风压与机车风表显示不一致时的处理

1.司机必须对列车进行排风减压,按规定查询列尾装置确认列尾风压与机车风表显示是否一致。

2.如减压后列尾主机语音反馈的风压与机车风表显示不一致时;司机必须采取制动和列尾主机“紧急排风”制动的措施,就地停车,判明原因,寻找被关塞门。

3.如列尾故障时,司机应将机车号码、司机室控制盒号码通知车站值班员,并依令而行。

第二十五条 内燃机车牵引客车发生机车柴油机燃烧不良冒黑烟的处理

1.隧道区运行时,内燃机车牵引客车发生机车柴油机燃烧不良冒黑烟时,司机要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否则就地请求救援,但停车时尽量避免停于隧道内。

2.非隧道区运行时,内燃机车牵引非空调客车发生机车柴油机燃烧不良冒黑烟时,司机要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否则就地请求救援。

3.非隧道区运行时,内燃机车牵引空调客车发生机车柴油机燃烧不良冒黑烟时,司机应立即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讯设备通知运转车长或车辆乘务员,要求临时关闭客车空调机组,同时报告就近车站转告列车调度员提出换车要求,低速维持到就近前方站停车处理。

第二十六条 运行中列车管过量供给的处理

1.轻微过量供给30—50Kpa时,采取大减压的措施消除过量供给(减压量应大于过充量数值50kPa以上),过充压力消除后继续运行;否则,可在减压后调高均衡风缸压力,但要防止风压过高,导致风管破裂。

2.造成过量供给较多时(如列车管眼压力追踪到900KP)时,立即常用制动停车,停车后采用三减三调法处理。

具体方法如下:

一减:

第一次减压240千帕,后放运转位;

一调:

将均衡风缸调至720千帕充风。

二减:

第二次减至200千帕,给风阀(调压阀)全松,放运转位;

二调:

将均衡风缸调至570千帕,充风。

三减:

第三次减压170千帕后,给风阀(调压阀)再松,放运转位;

三调:

将均衡风缸调至定压后,继续运行。

如果过量较少,也可采取二减二调方式。

 

第三章 行车设备故障后的处理

第二十七条 地面信号机临时故障的处理

(一)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故障

1.均视为停车信号。

2.引导接车时,按规定操作监控装置,列车以不超过20km/h速度越过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列车进站后,按出站信号机的显示要求运行。

3.装有车载列控装置的列车,运行在CTCS2区段,应将车载列控装置转为“隔离”模式,列车以不超过20km/h速度越过进站(接车进路)信号机;列车进站后,按出站信号机的显示要求运行。

(二)出站(发车进路)信号机故障时

1.自动闭塞区间,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为绿色许可证;如接到车站监督器故障通知书时,司机应以在瞭望距离内能够停车的速度,最高不超过20km/h运行至次一信号机,按其显示要求执行。

2.半自动闭塞区间,列车进入区间的行车凭证为路票,并须持有停用基本闭塞的调度命令。

3.装有进路表示器或发车表示器的出站信号机,当该表示器不良时,司机接到车站值班员口头通知后,列车可凭出站信号机的显示出发。

4.装有车载列控装置的列车在CTCS2区段应将车载列控装置转为“隔离”模式,按上述要求运行。

5.按规定要求正确操作监控装置,列车过岔后监控装置恢复允许速度,接收前方信号后,按其显示运行。

(三)自闭区段通过信号机故障时(包括显示不明或灭灯)

1.列车必须在该信号机前停车。

2.停车后司机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通知运转车长,通知不到时,鸣笛一长声。

同时,司机应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联系前方运行的列车、前后车站、列车调度员,并通知后续列车注意运行。

3.等候2min,如该信号仍未显示进行信号时,而监控装置自动解除停车控制功能后,即以遇到阻碍能随时停车的速度继续运行,最高不超过20km/h,运行至次一通过信号机,按其显示的要求运行。

如次一信号机为停车信号,仍按上述要求操作。

4.动车组运行在CTCS2区段,停车等候2min后该信号机仍未显示进行信号时,司机应将车载列控装置转为“目视行车”模式,以遇到阻碍能随时停车的速度继续运行,最高不超过20km/h,直至车载列控装置收到“允许”信号。

5.确知前方分区有车时,不得进入。

6.装有连续式机车信号或车载列控装置的列车,遇通过信号机灯光熄灭,而机车信号或车载列控装置显示进行信号时,应按机车信号或车载列控装置的显示运行。

7.司机发现通过信号机故障时,应将故障信号机的号码通知前方站。

第二十八条 运行中机车电空制动机故障时的处理

1.运行中电空制动机故障时应立即停车。

(1)使用司机室紧急放风伐;

(2)使用紧急停车按钮;

(3)使用列尾排风。

2.停车后,电空制动机转空气位操纵,对列车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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