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PSC02401板蓝根颗粒10g工艺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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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PSC02401板蓝根颗粒10g工艺规程
重庆格瑞林药业有限公司
板蓝根颗粒生产工艺规程
颁发部门:
质量部
文件编号:
SMP-SC024-01
页数:
19页
起草人
审核人
形式审核
批准人
修订说明:
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部分操作及技术参数作相应的校正及修改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
发放部门
执行日期
年月日
一目的:
规范板蓝根颗粒生产工艺规程,保证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
二适用范围:
板蓝根颗粒生产全过程。
三责任者:
生产部、车间主任、工艺员、QA检查员、各工序操作人员
四正文:
1品名
通用名:
板蓝根颗粒
汉语拼音:
BanlangenKeli
2.剂型:
颗粒剂
3.规格:
每袋10g
4.产品概述
4.1[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0020322
4.2[性状]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4.3[主要成份]板蓝根;辅料为:
蔗糖、糊精。
4.4[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
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4.5[用法用量]开水冲服。
一次5~10克(含蔗糖),一日3~4次。
4.6[有效期]24个月。
4.7[贮藏]密封保存。
4.8[包装]药用复合膜包装,10g/袋×20袋/中袋×75中袋
5.处方
5.1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5.210万袋处方
原辅料编号
原辅料名称
规格
每万袋用量
10万袋用量
Y3-001
板兰根
净药材
140kg
1400kg(浸膏182±10㎏)
F1-003
糖粉
100目
95㎏
950㎏
F1-004
糊精
100目
1㎏
10㎏
6.生产工艺流程及环境区域划分(见附表一)
7.操作要求及技术参数、注意事项、物料平衡计算
7.1.中药材的前处理操作过程与工艺要求
7.1.1.中药材处理方法:
7.1.1.1.板蓝根:
拣选→清洗→切制→烘干→净料库。
7.1.2.中药材净选
7.1.2.1.检查、复核板蓝根的名称、批号、数量及包装质量应符合要求。
7.1.2.2.净选的工艺要求为:
清除泥块、沙石等杂质及非药用部分。
7.1.2.3.中药材必须在拣选工作台上进行拣选操作,严禁中药材直接接触地面。
7.1.2.4.净选后中药材:
板蓝根交至清洗工序。
7.1.3.中药材清洗
7.1.3.1.清洗用水的工艺要求:
应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7.1.3.2.工艺要求:
板蓝根放入洗涤池,洗涤至无泥沙、粉尘。
7.1.3.4.洗涤用水必须使用流动水,用过的水不能洗涤其它中药材,不同中药材不能在一起洗涤。
7.1.4.板蓝根洗涤后,交至切制工序。
7.1.5.中药材切制
7.1.5.1.根据中药材性质采用切制的方法。
7.1.5.2.切制工艺要求:
板蓝根切制成2~4cm的段。
7.1.5.3.切制后中药材应装入容器,交干燥工序。
7.1.6.中药材干燥
7.1.6.1.干燥的工艺要求:
板蓝根干燥温度≤80℃。
7.1.6.2.干燥后的中药材水分应控制在:
10%
7.1.6.3.干燥后的中药材应装入洁净容器交至净药材库。
7.2提取板蓝根浸膏
7.2.1称取板蓝根净药材1400kg,分别提取5次,每次2吨罐投料182kg、1吨罐投料98kg,每次共投料280kg。
每罐提取第一次加入药材量的8倍量饮用水煮沸后保持微沸煎煮2小时,过滤。
提取第二次加入药材量6倍量的饮用水煮沸后保持微沸煎煮1小时,过滤。
7.2.2合并二次煎煮液、滤过。
滤液浓缩至相对密度为1.20(50℃)的浸膏,待冷至室温加入95%乙醇使其含醇量为60%,静置沉淀24小时,取上清液,回收乙醇并浓缩成相对密度为1.26~1.27(80℃)的浸膏。
7.2.3浸膏经洁净的输液管道送到采样车收膏室,将浸膏装入洁净的不锈钢桶内加盖密封,备用。
填写岗位生产记录。
7.2.4分别按提取岗位及管道清洗标准操作程序进行请场,请场完成,经QA检查员检查合格,领取请场合格证。
填写请场记录。
7.3原辅料外包装洁净处理
7.3.1取浸膏(原料)在脱外包室用湿润抹布擦净外包灰尘后,脱去外包,用75%乙醇消毒内包表面后,经缓冲间进入称量室。
7.3.2取蔗糖(辅料)在脱外包室用湿润抹布擦净外包灰尘后,脱去外包,用75%乙醇消毒内包表面后,经缓冲间进入称量室。
7.3.3取糊精(辅料)在脱外包室用湿润抹布擦净外包灰尘后,脱去外包,用75%乙醇消毒内包表面后,经缓冲间进入称量室。
7.4辅料粉碎与过筛
7.4.1按原辅料预处理岗位标准操作程序粉碎蔗糖。
7.4.2按原辅料预处理岗位标准操作程序对蔗糖粉、糊精过100目筛。
7.4.3将过100目筛处理的蔗糖粉、糊精移入称量室。
7.4.4按洁净区清场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场,清场完成后,请QA检查员检查合格,领取清场合格证.并填写清场记录。
7.5称量
称取板蓝根浸膏182㎏,蔗糖粉950㎏,糊精10㎏。
7.6制粒
7.6.1将以上原辅料平均分成10份,分别取蔗糖粉、糊精或可再利用的尾粉(细粉)放入混合机内干混15分钟后,加入浸膏、混合10分钟,制成适宜的软材,用16目尼龙筛网在制粒机上制湿颗粒,湿颗粒接入内垫洁净布的不锈钢烘盘里,厚度不超过2.5㎝,接湿颗粒的烘盘由上往下依次放到烘车上。
7.6.2将放入湿颗粒的烘车送入热风循环烘箱中,烘箱温度由低逐渐上升至80~90℃,使其干燥80~120分钟。
7.6.3整粒:
取已干燥的颗粒,收粒时由下往上依次取出颗粒,用14目不锈钢筛网在摇摆式颗粒机上整粒。
7.6.4将整过粒的合格颗粒和不合格的细粉分别装于洁净的周转容器中,封好盖称重、容器外面贴上标志(品名、产品批号、重量(毛重、净重)、总容器数、操作者、日期)交中间站贮存,填写交接单,填写岗位生产记录。
7.6.5按洁净区清场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场,清场完成,请QA检查员检查合格后,领取清场合格证,填写清场记录。
7.7总混
7.7.1从中间站领取中间体(颗粒),先核对其品名、产品批号、重量、容器数、操作人、日期。
7.7.2用湿润洁净抹布擦去容器外面的粉尘,打开容器盖将颗粒置入混合机里混合15分钟使其均匀。
7.7.3混合均匀的颗粒接装于洁净的周转容器中,封好盖,称重,容器外贴上标志(品名、产品批号、重量(毛重、净重)、总容器数、操作人、日期)交中间站贮存,填写交接单,填写岗位生产记录。
7.7.4中间站物料管理员填写中间体请验单,通知质量部取样。
按本产品中间体质量标准检验。
7.7.5按洁净区清场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场,清场完成,请QA检查员检查合格,领取清场合格证,填写清场记录。
7.8内包
7.8.1根据包装材料限额领核料单领取板蓝根颗粒复合膜。
7.8.2板蓝根颗粒复合膜在脱外包室用湿润抹布擦去外包灰尘后,脱去外包装,用75%乙醇消毒内包装表面,经缓冲间进入内包室。
7.8.3取有合格证的板蓝根颗粒,核对品名、产品批号、重量、操作者、日期等无误后,方可进行内包。
7.8.4根据板蓝根颗粒包装规格,每包装10g,取处理好的模具装机并紧固。
7.8.5合上电源,设定包装机上横封及纵封温度参数,打开加热开关加热。
7.8.6上好复合膜,复合膜要求与成型器在一条直线上。
7.8.7当横、纵封温度达到时,开机,先制空袋,检查空袋密封性及光标跟踪点,使制袋达到标准要求。
7.8.8空袋检查合格后,上料调节装量达到10g,打开落料开关连续包装。
7.8.9在连续自动包装期间,随时调整使制袋整齐并检查其密封性,内包过程中,随时挑出不合格品及时回收处理,随时检查装量差异,确保装量差异在合格范围内。
7.8.10内包完成后,称重,容器外贴上标志(品名、重量(毛重、净重)、产品批号、容器数、操作者、日期)交中间站贮存,填写交接单,填写岗位生产记录。
7.8.11按洁净区清场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场,清场完成,经QA检查员检查合格后,领取清场合格证,填写清场记录。
7.8.12内包装岗位注意事项
上岗操作前,首先按洁净区清场标准操作程序要求检查本岗位的操作间和设备清场是否达到规定标准,清场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如果有前批或前次遗留物,可按本洁净区清场标准操作程序再次清场,至到符合标准要求方可开机包装。
7.9外包
7.9.1根据包装材料限额领核料单领取板蓝根颗粒外包装材料。
7.9.2检查外包装材料是否有合格证。
7.9.3检查所使用包装材料上的产品批号、有效期、生产日期印制是否正确,清晰。
7.9.4取经检验合格并有合格证的板蓝根颗粒中间产品,并核对其名称、产品批号、重量、操作人、日期无误后方可进行包装。
7.9.5装袋:
装袋方法,每包装20袋,每20袋的纵封口与折叠面要对等放置,同时放入一张说明书并封好袋口。
7.9.6装袋整洁不歪斜,装袋数量准确、平整。
7.9.7包装过程中仔细剔除不合格品(未封好口的或横封口夹料的)及包装袋上有污染的产品。
7.9.8小包上有颗粒细粉或有轻微污迹时可用湿润的乙醇抹布轻轻擦干净后再包装。
7.9.9装箱:
取75包放入箱内,装箱整齐,数量准确,放入一张装箱单。
7.9.10封箱:
整齐、方正、美观。
7.9.11箱上的有效期、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应正确、清晰。
7.9.12包装完成,产品放入仓库待检区挂上“黄色”待检牌,收到检验报告书后按报告结论办理入库。
7.9.13零头包装只限两个批号为一个合箱,合箱外标明全部批号,并建立合箱记录。
7.9.14填写生产记录及包装材料使用记录。
7.9.15按一般区清场标准操作程序进行清场,清场完成,经QA检查员检查合格,领取清场合格证,填写清场记录。
7.10外包装岗位注意事项
在同一房间内禁止包装两种以上的产品或同一品种不同规格的产品,更换产品批号时要进行严格的清场,并经过QA检查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批产品的包装工作。
7.11物料平衡计算
7.11.1蔗糖粉碎过筛数额平衡= ×100%
(物料平衡率97.0%~100%)
7.11.2糊精过筛数额平衡=×100%
(物料平衡率97.0%~100%)
7.11.3制粒数额平衡=×100%
(物料平衡率97.0%~100%)
7.11.4颗粒总混数额平衡=×100%
(物料平衡率97.0%~100%)
7.11.5颗粒内包数额平衡=×100%
(物料平衡率98.0%~100%)
7.11.6外包数额平衡=×100%
(物料平衡率100%)
7.11.7说明书数额平衡=×100%
(物料平衡率100%)
产品使用量+不合格品量+抽样量+退库量
中袋领用量
7.11.8中袋物料平衡=×100%
(物料平衡率100%)
8.板蓝根颗粒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点(见附表二)
9.原辅料、中间体、成品质量标准
10.板蓝根颗粒物料贮存条件(见附表三)
11.板蓝根颗粒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见附表四)
12.技术经济指标及其计算方法
12.1成品率=×100%
12.2车间总成本(元)=原材料费+车间经费+动力费+车间工资
12.3单位制造成本(元/盒)=×100%
13.劳动组织与岗位定员
岗位定员岗位定员
车间主任1人提取2人
工艺员1人粉碎、过筛、称量、制粒3人
质检员1人颗粒总混2人
中间站管理员1人内包3人
中药材前处理3人印批号、外包装4人
共计21人
14.操作工时与生产周期
中药材前处理40小时5个工
提取64小时8个工
粉碎、过筛、称量、制粒96小时12个工
颗粒总混16小时2个工
内包192小时24个工
外包112小时14个工
印批号8小时1个工
操作周期528小时66个工
15.技术安全、劳动保护及工艺卫生
15.1技术安全
15.1.1车间消毒领用的95%乙醇,属易燃、易爆物品,每次按使用量领用,一般要求不能在车间存放。
15.1.2车间内按消防要求配置消防器材及设施,时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15.1.3车间生产使用的计量仪器,仪表按规定定期检定。
15.1.4“三废”处理
15.1.4.1废水:
主要是清洁用水,经环保监测部门鉴定符合规定。
15.1.4.2废气:
须经过净化后,排放大气,不造成环境污染。
15.1.4.3废料:
少量的包装材料放入容器中,及时送到规定的堆放地点。
15.1.5车间设置紧急通道,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可打破安全门通道有序地离开现场,听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切勿惊慌失措,互相拥挤推撞,造成意外事故。
15.2劳动保护
15.2.1进入生产区人员按规定着工作服、口罩、帽子、鞋。
15.2.2操作人员需每年体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调离工作岗位。
15.2.3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在运行时噪音在75分贝以下,符合国家规定。
15.2.4车间使用的消毒剂专人管理,标签应清晰,使用需记录。
15.2.5非持证电工不得修理、安装电器设备及配线。
15.2.6非本岗位人员严禁乱接开关,乱开设备。
15.2.7机械设备发现异常响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由设备检修人员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15.3工艺卫生
15.3.1物料卫生
15.3.1.1投入生产的物料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并有物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单,包装完好,无受潮、异物、鼠咬等。
15.3.1.2物料进入生产区前,应在脱外包间脱去外包装,若不能脱去包装应对外包装抹擦、吸尘处理,保证清洁、无尘,物料在生产区内整齐码放于规定位置。
15.3.1.3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压缩空气应经净化处理,符合生产要求。
15.3.2生产过程卫生要求
15.3.2.1车间工序、工房、容器、工具、地漏、缓冲室、设备等均应按生产和空气洁净度级别的要求制定相应的清洁操作程序,主要内容:
清洁的范围、工具、方法、程序、间隔时间、清洁剂名称、浓度、配制方法、清洁工具的清洁方法,存放地点,清洁与消毒效果评价等。
15.3.2.2车间各工序均应制定定置图,实行定置管理,保持在生产过程中的良好生产秩序。
15.3.2.3生产中使用的各种器具、容器应清洁,表面不得有异物、遗留物。
容器、工具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必要时进行消毒,不得有遗留斑迹及清洁剂、消毒剂的残留物。
15.3.2.4生产工作间、设备、容器等均有卫生状态标志。
15.3.2.5每批生产结束时,应按规定进行清场。
15.3.2.6清洁区的生产必须在净化空调系统运行达到自净以后方可开始生产。
15.3.2.7洁净区每批生产结束后或更换品种时必须对洁净区内表面(包括:
墙面、天棚、
地面、门窗、台椅、洗手池、地漏、更衣柜、更衣室、缓冲室、鞋柜)清洁干净并消毒。
15.3.2.8一般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应按规定清洁内容(地面、墙壁、顶棚、室内用具、设备外壁、裸露管道、更衣室、洗手间)、按清洁频次清洁。
15.3.3设备卫生制订设备清洗规程,明确洗涤方法和洗涤周期;明确关键设备的清洗验证方法;记录并保存清洗过程及清洗后检查的有关数据,同一设备连续加工同一非无菌产品,除换批后做常规清洁外,应定期按清洗规程全面清洗一次;可移动的设备移到清洗区清洗,需清洗的设备应有清洗状态标示。
生产过程中应避免使用易碎、易脱屑、易长霉器具。
16.物料消耗定额
16.1板蓝根:
1400kg/10万袋
16.2浸膏:
182kg/10万袋
16.3糖粉:
950kg/10万袋
16.4糊精:
10kg/10万袋
16.5复合膜:
189.88kg/10万袋
16.6说明书:
67张/10万袋
16.7塑料中袋:
5050个/10万袋
16.8装箱单:
67张/10万袋
16.9包装箱:
67个/10万袋
附表一:
板蓝根颗粒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环境区域划分
板蓝根颗粒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点(附表二)
(以10万袋计)
工序
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项目
质量控制标准
质量控制方法
监控频次
进料
原辅料
物料合格证
有物料合格证
抽检
每批一次
预处理
粉碎与过筛
原辅料细度
投料前全部过100目筛
抽检
每批一次
配
料
称量
品名、数量
板蓝根1400kg(浸膏182±10kg)
蔗糖粉950kg
糊精10kg
执行称量复核制度并记录和签名
每批一次
制
粒
尼龙筛网
制粒使用筛网规格
16目
抽检
每批一次
不锈钢筛网
整粒使用筛网规格
14目
抽检
每批一次
干
燥
烘箱
温度
80℃~90℃
感温传感器显示、记录和签名
每批一次
水分
颗粒水分
应不得大于5.0%
抽检
每批一次
总
混
性状
色泽
本品为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
抽检
每批一次
限时
混合时间
15分钟
抽检
每批一次
粒度
不能通过1号筛和能通过15号筛的颗粒和粉末总和,不得过14.0%
抽检
每批一次
溶化性
应符合规定
抽检
每批一次
包
装
包装材料
物料合格证
有物料合格证
抽检
每批一次
印批号
所印产品批号
应清晰、正确
抽检
随时/每班
印字
所有文字内容
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内容
抽检
每批一次
内包
热合温度、切口
温度适中、切口整齐
抽检
随时/每班
装量
装量差异
±4.5%
抽检
随时/每班
装袋
数量、封箱
数量准确、封箱牢固方正
抽检
随时/每班
装箱
数量、封箱
数量准确、封箱牢固方正
抽检
随时/每班
9.1板蓝根浸膏质量标准
9.1.1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9.1.2质量标准:
检测项目
内控标准
性状
应为棕色或棕褐色膏状物
相对密度
1.26~1.27(80℃测)
9.2.蔗糖质量标准:
9.2.1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9.2.2质量标准:
检验项目
法定标准
企业标准
性状
应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的松散粉末;无臭,味甜
应为无色结晶或白色结晶性的松散粉末;无臭,味甜
比旋度
不得少于+66°
不得少于+66°
鉴别
(1)应呈正反应
(1)
(2)应呈正反应
(2)红外吸收光谱图应与对照图谱一致
(2)红外吸收光谱图应与对照图谱一致
检查
溶液颜色
应不深于黄色6号标准色
应不深于黄色6号标准色
硫酸盐
应不得过0.05%
应不得过0.05%
还原糖
应不得过0.10%
应不得过0.10%
炽灼残渣
应不得过0.1%
应不得过0.1%
钙盐
应不得过0.05%
应不得过0.05%
重金属
应不得过0.0005%
应不得过0.0005%
微生物限度检查
细菌数
1g应不得过1000CFU
1g应不得过800CFU
霉菌与酵母菌数
1g应不得过100CFU
1g应不得过80CFU
大肠埃希菌
应不得检出
应不得检出
活螨
应不得检出
应不得检出
9.2.3作用与用途:
药用辅料,矫味剂,赋形剂。
9.2.4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9.2.5贮存复验期:
二年。
9.3.1糊精质量标准:
检验项目
法定标准
企业标准
性状
应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无定形粉末;无臭,味微甜
应为白色或类白色的无定形粉末;无臭,味微甜
鉴别
应呈正反应
应呈正反应
检查
酸度
应符合规定
应符合规定
还原糖
遗留的氧化亚铜应不得过0.20g
遗留的氧化亚铜应不得过0.20g
干燥失重
应不得过10.0%
应不得过10.0%
炽灼残渣
应不得过0.5%
应不得过0.5%
铁盐
应不得过0.005%
应不得过0.005%
微生物限度
细菌数
1g应不得过1000CFU
1g应不得过1000CFU
霉菌数
1g应不得过100CFU
1g应不得过100CFU
大肠埃希菌
应不得检出
应不得检出
活螨
应不得检出
应不得检出
9.3.2作用与用途:
药用辅料。
9.3.3贮藏:
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9.3.4贮存复验期:
二年。
9.4.1乙醇质量标准:
检测项目
法定标准
内控标准
性状
应为无色澄明液体;微有特臭,味灼烈;易挥发,易燃烧
应符合规定
相对密度
应不大于0.8129
应不大于0.8129
鉴别
(1)应呈正反应
应呈正反应
(2)本品的红外光谱图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
本品的红外光谱图应与对照品的图谱一致
检
查
酸碱度
应符合规定
应符合规定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应符合规定
应符合规定
吸光度
应符合规定
应符合规定
挥发性杂质
应符合规定
----------
不挥发物
每40ml应不得过1mg
每40ml应不得过1mg
9.4.2作用与用途:
消毒防腐药、溶剂。
9.4.3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9.4.4贮存复验期:
二年。
9.5板蓝根颗粒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9.5.1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9.5.2质量标准:
检测项目
内控标准
水份
应不得大于5.0%
溶化性
应符合规定
粒度
应符合规定
9.6板蓝根颗粒成品质量标准
9.6.1依据:
中国药典2010年版一部
9.6.2质量标准:
检测项目
法定标准
内控标准
性状
本品应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微苦(无蔗糖)
本品应为浅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或味微苦(无蔗糖)
鉴别
供试品与对照药材及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应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供试品与对照药材及对照品色谱相应位置应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检
查
水份
应不得大于6.0%
应不得大于6.0%
粒度
应不得过15.0%
应不得过15.0%
溶化性
应符合规定
应符合规定
装量差异
±5.0%
±5.0%
细菌数
1g应不得过1000cfu
1g应不得过1000cfu
霉菌及酵母菌数
1g应不得过100cfu
1g应不得过100cfu
大肠埃希菌
1g不得检出
1g不得检出
活螨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9.6.3类别: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
9.6.4规格:
每袋5g、10g
9.6.5贮藏:
密封
9.6.6有效期:
二年
10.附表三
原辅料贮存条件
原辅料名称
用途
贮存条件
备注
板蓝根
原料
置干燥处,防霉,防蛀。
中药材库
板蓝根净药材
原料
置干燥处,防霉,防蛀。
净药材库
浸膏
原料
冻库
冻库
蔗糖
辅料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常温库
糊精
辅料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常温库
乙醇
阴凉库(温度不超过20℃)
专人专库上锁管理
包装材料贮存条件
包装材料名称
用途
贮存条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