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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2014年调整完善方案

 

宜君县人民政府

 

 

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2014年调整完善方案

 

宜君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一、规划目的1

二、规划任务1

三、规划依据2

四、规划范围4

五、规划期限5

第二章规划背景6

第一节区域概况6

第二节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7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15

第四节挑战与机遇17

第三章规划目标20

第一节规划目标20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20

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21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3

第一节农用地23

第二节建设用地24

第三节其他土地25

第五章主要用地布局优化27

第一节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27

第二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布局28

第三节保障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30

第四节国土生态屏障网络用地布局优化33

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34

第六节维护和建设多样性土地利用景观风貌34

第七节构建土地利用景观风貌35

第六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37

第一节基本农田保护区37

第二节一般农地区38

第三节林业用地区39

第四节牧业用地区40

第五节城镇(村)建设用地区40

第六节独立工矿区42

第七节风景旅游用地区42

第八节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区43

第九节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44

第七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5

第一节允许建设区45

第二节有条件建设区46

第三节限制建设区47

第四节禁止建设区48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点任务51

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51

第二节节约集约用地53

第三节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55

第四节土地整治58

第九章乡(镇)主要用地调控63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方向63

第二节主要用地调控指标方案64

第十章重点建设项目安排66

第一节交通建设项目用地66

第二节能源化工和电力项目用地66

第三节水利设施项目66

第四节农业产业项目66

第五节工业产业项目67

第六节旅游设施建设项目67

第七节城镇基础设施及社会服务设施项目67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68

第一节依法确保规划实施68

第二节强化规划实施行政管理制度69

第三节加强规划实施经济调控机制70

第四节建立规划实施的技术保障体系72

第五节扩大规划民主决策和公众参与72

第十二章附则74

附表

附表1宜君县规划目标指标表

附表2宜君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附表3宜君县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调整表

附表4宜君县分乡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表

附表5宜君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附表6宜君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

附表7宜君县各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附表8宜君县各乡(镇)基本农田调整情况表

附表9宜君县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区调整表

附表10宜君县建设用地管制区面积表

附图

1、宜君县土地利用现状图(2014年)

2、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3、宜君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4、宜君县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5、宜君县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6、宜君县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2014年调整完善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宜君县有限的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不断增强土地资源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实现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铜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对宜君县土地利用要求和安排,编制了《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

二、规划任务

依据宜君县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在全面评估《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实施情况的基础上,以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提出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按照《铜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要求,结合规划期内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的需求,确定全县土地利用目标和调控指标,并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办);合理划定土地利用功能区与土地用途分区,提出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用地布局的规划方案及土地用途管制措施;妥善安排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确保本轮规划的调整完善目标顺利落实。

三、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二)指导性文件

1、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

2、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

3、《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4、《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陕国土资发〔2016〕44号);

5、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关于全面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10号)。

(三)技术标准

1、《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

2、《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2-2009);

3、《陕西省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要点》(陕土国修编发[2010]1号)。

(四)相关规划

1、《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陕国土资发)﹝2015﹞13号;

2、《陕西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

3、《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

4、《铜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

5、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及省、市相关技术要点;

6、《宜君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其他相关专业规划及“十三五”规划。

四、规划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坚持统筹安排,按照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基本农田布局;根据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要求,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科学安排生产空间、生活空间和生态空间,促进形成布局合理、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

坚持以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为重点,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积极推进耕地保护由单纯数量保护向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转变,进一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优先利用未利用地和其它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定额标准,完善节约集约用地的奖惩机制,走新型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四)统筹兼顾、重点突出

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合理安排非农业建设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用地,重点保障中心城区、产业园区、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求,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

积极沟通,加强跟踪协调,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能力。

加大协调对接力度,通过加强交流,有效衔接好相关工作,随时了解信息动态,把握项目进展情况。

五、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宜君县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资源,土地总面积151182.61公顷(226.77万亩),包括宜阳街道办、云梦乡、棋盘镇、太安镇、尧生镇、哭泉镇、五里镇、彭镇7个乡(镇),1个街道办。

六、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

2006~2020年;

规划基期年:

2005年;

规划调整基准:

2014年;

规划目标年:

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地理位置

宜君县位于关中平原和陕北黄土高原结合部,东隔洛河与洛川县相望,南接白水县和铜川市印台区,西、北与黄陵县毗邻,介于东经108°54′37″~109°08′46″,北纬35°07′34″~35°34′53″之间。

东西长约52公里,南北宽约51.5公里,土地总面积1511.83平方公里,下辖7个乡(镇),1个街道办。

二、自然条件

地势由东北向西南依次抬升,大致形成东部黄土残原、中部梁卯丘陵和西部中山丘陵三种地貌类型。

全县水资源总量4.75亿m3,沟壑纵横,发源的河流归属于洛河和石川河两个水系。

属子午岭、黄龙山北暖温带半温凉半湿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9.3℃,年平均降水量674.7mm,年平均风速3.2m/s,无霜期为199天。

土壤以褐土为主。

属于暖温带森林草原植被带,天然植被覆盖率高。

已探明的矿藏有煤炭、铁矿、石油、天然气、油页岩、石灰石等六种。

三、社会经济条件

现全县共辖7个乡镇、1个街道办,117个行政村。

2014年全县总人口9.3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6万人,农业人口6.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的27.95%和72.04%,城镇化率为27.5%。

2014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95400万元,占全市的9.08%,其中第一产业总值61300万元,第二产业总值158500万元,第三产业总值61900万元,三产比重为21.76:

56.27:

21.97。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86800万元,占全市的8.75%;地方财政收入21100万元,占全市的9.5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4307万元,占全市的6.28%。

人均GDP为30405元,低于全市38550元的平均水平和全省46939元的平均水平。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8417元,低于全市9169元的平均水平和全省9892元的平均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246元,低于全市27237元的平均水平和全省24366元的平均水平。

全县林果业、畜牧业等特色农业发展良好,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12333万元,粮食总产量7560吨,人均占有粮食81公斤,高于陕西省的平均水平。

初步形成以煤炭、医药、酿酒以及核桃饮品等为主的工业体系。

第二节本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期评估

《宜君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以下简称“本轮规划”)于2010年6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实施至2014年年末,主要规划指标执行情况如下:

一、规划主要指标执行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轮规划确定的2006-2020年宜君县耕地保有量指标为:

到2020年,全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3441.00公顷(35.16万亩)。

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显示,2014年耕地面积为37278.06公顷(55.92万亩),较2005年净增加18004.06公顷(27.01万亩),比规划确定的2020年耕地保有量目标多13837.06公顷(20.76万亩),2006-2014年年均增加耕地2000.45公顷(3.00万亩)。

(二)耕地占补平衡

本轮规划确定,2006-2020年规划期间土地整治补充耕地4280.00公顷(6.42万亩),其中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2540.00公顷(3.81万亩),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740公顷(2.61万亩)。

2006-2014年间实际补充耕地1560.57公顷(2.34万亩),占本轮规划安排补充耕地的36.46%,其中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86.13公顷(0.13万亩),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474.44公顷(2.21万亩)。

同期全县各项建设共占用耕地246.61公顷(0.37万亩),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并累计多补充耕地1313.96公顷(1.97万亩)。

(三)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本轮规划确定宜君县2020年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23333.00公顷(35.00万亩),至2014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4206.51公顷(36.31万亩),已超出规划确定的阶段性目标。

(四)建设占用耕地

本轮规划确定宜君县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不超过371.82公顷(0.56万亩),2006-2014年全县各项建设实际占用耕地246.61公顷(0.37万亩),规划指标剩余125.21公顷(0.19万亩)。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本轮规划所存在的不适应性逐渐显露出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耕地总体质量较差,中低产田面积较大

截止到2014年末,全县的耕地总面积为37278.06公顷(55.92万亩),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耕地总体质量较差,坡度在2°以下的耕地仅占5.60%;坡度在6°以上的耕地占59.60%;15°度以上的陡坡地占16.30%,中低产田面积大。

(二)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宜君县作为铜川市发展县区,城市建设的迅猛发展和产业园区的快速扩张,对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需求将在相当长的一个阶段保持较高水平,而交通水利和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也将新增大量建设用地,就会使建设用地所需的需求量与规划下达的指标量不能较好的协调。

(三)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还需要一定规模的新增建设用地予以支撑,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项目受资金等方面影响难以在短期内大量补充耕地,加之随着耕地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的加大,可用作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资源十分有限,各项建设用地的供给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

(四)耕地保护和建设占用耕地的矛盾突出

实现传统的外延扩张、粗放利用向内涵挖潜、集约利用转变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一蹴而就,耕地保护和建设占用耕地的矛盾更加突出。

(五)行业和空间用地矛盾加剧,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任务相当艰巨

随着宜君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日益丰富的物质文化生活,对交通、水利、能源、教育、居住等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需求日益增长,形成各行业、各区域土地利用目标的多元化,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难度。

铜川市作为全省新型建材产业基地,必将带动宜君县国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升级,亟待转变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优化各业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实现城乡统筹和协调发展,对调整土地利用规划提出了更高要求。

统筹协调行业用地、科学调整土地利用空间布局的任务异常迫切。

(六)规划实施的权威性还不高,总体控制作用发挥不充分

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的时间还不长,社会对规划重要性认识还不深,出现了规划的法律地位虽然很高,但在实施管理中的随意性却相对较大的现象;一些行业用地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发展目标、统计口径、基期数据、规划期限等方面不一致,在土地利用规模上不协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控制作用的发挥。

三、规划实施效益评价

规划经批准实施以来,在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快速增长、土地供给约束日益加大的形势下,规划在保护耕地、保障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效显著。

(一)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到2014年底,全县耕地保有量为37278.06公顷(55.9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24242.76公顷(36.36万亩),为保障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维护粮食安全奠定了基础。

建立健全了农地转用预审制度、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土地利用监督检查制度,使耕地保护做到有章可循;在本县后备资源有限,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较大的情况下,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层层明确了耕地保护的目标,与各乡镇、街道办、村签订了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耕地保护的范围和责任。

(二)保证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规划实施以来,重点保障能源、交通等一大批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重点支持城市建设发展用地,一个快速发展的宜君县初具规模,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014年GDP达28.17亿元,较2005年4.18亿元增长6.74倍,年均增长2.67%;规划实施以来,第三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呈现强劲的上升势头,2005年全县第三产业产值达11400万元,占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上升至27.27%。

(三)改善了土地生态环境

在充分调查现状的基础上,突出了土地生态建设,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做到合理布局,优化利用、保持生态良性循环。

到2020年,宜君县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幅提升,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农用地、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滩涂和荒草地等土地占全县土地面积的比重达到78.37%以上,极大地改善了全县的生态环境。

(四)增强了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

规划实施以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社会影响日益扩大,土地利用规划在规划体系中开始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土地管理中的基础和龙头地位逐步形成。

相关行业、部门在编制规划时,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重要依据,在用地规模和布局上更加注意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同时,公众依据规划关注和参与土地利用与保护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维护土地权益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四、“批而未用”建设用地情况

截止到2014年,宜君县“批而未用”建设用地面积为0.40公顷,“批而未供”建设用地面积为22.34公顷。

五、行政区划调整

按照行政村调整的比例要求和市政府《关于宜君县人民政府镇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精神,撤并61个村,保留117个村,对宜君县的具体调整如下:

(一)宜阳街道办

将原来的城关镇改名为宜阳街道办,原来16个村撤并成11个村,共撤销5个村。

其中:

撤销寺沟村并入十五里铺村;撤销罗沟村并入曹塬村;撤销下官庄村并入牛家庄村;撤销迷家塔村并入善家河村;撤销罗坪村并入水塔村。

调整后的面积15315.43公顷(22.97万亩)。

(二)云梦乡

原18个村撤并为11个村,共撤销7个村。

其中:

撤销西良村并入崾岘村;撤销柳塔村并入三丈河村;撤销东塔村、李吉村并入杨河村;撤销许家峁村并入县口村;撤销党洼村、太子庄村并入南斗村;将塬树村的西岭并入桐塬村。

调整后的面积17280.31公顷(25.92万亩)。

(三)棋盘镇

原17个村撤并为11个村,共撤销6个村。

其中:

撤销太阳沟村并入棋盘村;撤销血头村并入迷家河村;撤销韩庄村并入黄埔寨村;撤销跃进村并入寺天村;撤销背壕村并入安子头村;撤销韦家河村并入忠义村。

调整后的面积15012.46公顷(22.52万亩)。

(四)太安镇

原18个村撤并为11个村,共撤销7个村。

其中:

撤销范寺村,范寺村及榆树湾村景家塬组并入寺坪村;撤销石楼村并入刘家河村;撤销焦寨村、郎二井村并入马场村;撤销高庙村,高庙村高庙组、割条窝组、徐崖底组并入石管子村;高庙村柳树渠组、东沟组并入榆树湾村;撤销东丰村并入焦坪村;撤销高楼洼村,高楼洼村及榆树湾村西化沟组并入艾蒿洼村。

调整后的面积18190.24公顷(27.29万亩)。

(五)尧生镇

原尧生乡改为尧生镇,并撤销雷塬乡并入尧生镇。

原30个村撤并为20个村,共撤销10个村。

其中:

撤销梨洼坪村并入唐家塬村;撤销岭里村并入皇后村;撤销李家河村并入关地坪村;撤销桐花塬村并入雷塬村;撤销尹村并入新生村;村名木瓜城村;撤销梁河村并入栓马村;撤销王尧科村并入孟皇村;撤销孟家庄村、北寨村并入南寨村;撤销西舍村并入郭寨村。

调整后的面积25576.04公顷(38.36万亩)。

(六)哭泉镇

原哭泉乡改为哭泉镇。

原16个村撤并为11个村,共撤销5个村。

其中:

撤销马武村,马武村的马武组并入麻庄村;马武村的东角组、马项组并入料石坡村;撤销皇姑庄村、上村并入哭泉村;撤销寨里坡村并入杨坪村,村名杨家寨村;撤销金盆村并入南塔村。

调整后的面积14004.93公顷(21.01万亩)。

(七)五里镇

撤销西村乡并入五里镇。

原27个村撤并为18个村,共撤销9个村。

其中:

撤销银贡村,杨沟村并入兴市村;撤销崖尧村、刘塬村并入贺塬村;撤销马塬村、白河村并入杨塬村;撤销云夫村、白沟村并入东定龙村;撤销许庄村,许庄村五组并入寨子村;许庄村三组、许庄塬组并入西村村;许庄村一组、二组、四组、六组并入焦安村。

调整后的面积18443.24公顷(27.66万亩)。

(八)彭镇

原36个村撤并为24个村,共撤销12个村。

其中:

撤销清河村、苏家山村并入彭村;撤销仙马渠村、杜村并入西洼村;撤销桐庄村、葛沟村并入太安村,村名花石崖村;撤销刘家洼村并入后安村;撤销庙硷村并入高村;撤销操场村、让地庄村并入山岔村;撤销白家沟村、界庄村并入常喜安村。

调整后的面积27359.96公顷(41.04万亩)。

第三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14年全县土地总面积151182.61公顷(226.77万亩),农用地面积140352.96公顷(210.5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2.84%;建设用地面积3918.80公顷(5.8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59%;其他用地面积6910.85公顷(10.3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57%(见附表2)。

(一)农用地

耕地面积37278.06公顷(55.92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26.56%,其中水浇地42.10公顷(0.06万亩)、旱地37223.56公顷(55.84万亩),水田12.40公顷(0.02万亩),分别占耕地面积的0.11%、99.85%、4.00%。

园地面积2728.40公顷(4.09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1.94%。

其中果园2673.12公顷(4.01万亩),占园地总面积的97.97%,多以苹果等果园为主,其他园地55.28公顷(0.08万亩),占园地总面积的2.03%。

林地面积91361.48公顷(137.04万亩),占农用地总面积的65.09%。

林地中有林地面积53654.45公顷(80.48万亩),灌木林地36165.16公顷(54.25万亩),其他林地面积1541.87公顷(2.31万亩),分别占林地面积的58.73%、39.58%、1.69%。

牧草地面积公顷6134.52公顷(9.20万亩),占农用地面积4.37%,其中天然牧草地6131.23公顷(9.20万亩),人工草地3.29公顷(0.00万亩),分别占牧草地面积的99.9%、0.10%。

其他农用地面积2850.50公顷(4.28万亩),占农用地面积的2.03%。

其中设施农用地94.60公顷(0.14万亩),农村道路1201.97公顷(1.80万亩),坑塘水面27.66公顷(0.04万亩),沟渠用地5.41公顷(0.00万亩),田坎1520.86公顷(2.28万亩)。

(二)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3038.03公顷(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1%。

其中城镇用地327.86公顷(0.49万亩),农村居民点用地2582.80公顷(3.87万亩),采矿用地127.37公顷(0.19万亩),分别占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的10.79%、85.01%、4.19%。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870.73公顷(1.3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58%。

其中铁路用地10.90公顷(0.02万亩)、公路用地719.96公顷(1.08万亩)、管道用地0.05公顷(0.00万亩)、水库水面130.77公顷(0.20万亩)、水工建筑用地9.05公顷(0.0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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