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系统设备采购技术条件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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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UPS系统设备采购技术条件书

变电站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

设备采购技术条件书

目次

 

一、总则

1.1投标者资格

投标者必须具有3年以上变电站UPS电源设备的设计、制造经验,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

提供给本标书的设备必须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1.2本设备技术规范书适用于变电站工程的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以下简称UPS系统)的成套装置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3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4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5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设备规范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二、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书中引用而构成本规范书的基本条文。

在本规范书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书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3859.1-1993半导体变流器基本要求的规定

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T13384-2008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50054-19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254-1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14715-1993信息技术设备用不间断电源通用技术条件

DL/T1074-2007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DL/T5044-2004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L/T5136-2001火力发电厂、变电所二次接线设计技术规程

DL/T459-2000电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5137-2001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技术规程

JB/T8456-2005低压直流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19826-2005电力系统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JB/T8948-1999电控设备用低压直流电源

Q/CSG10011-2005中国南方电网220kV~500kV变电站电气技术导则

Q/GD0011176.03-2008广东电网公司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

Q100-0001-0902-5037广东电网调度及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用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技术规范

广电调继(2008)1号《广东省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07版

三、技术要求

3.1环境条件

3.1.1周围空气温度

最高温度:

40℃

最低温度:

-10℃

3.1.2最大相对湿度:

95%

3.1.3海拔高度:

<1000m

3.1.4地震烈度:

8度

水平加速度:

0.25g

垂直加速度:

0.125g

3.1.5防护等级IP30

3.2电气额定参数

3.2.1交流输入电压:

AC323V~AC456V(AC187V~AC264V)

3.2.2输入频率:

50Hz±4%

3.2.3直流电压输入:

DC220/110V±15%

3.3技术性能

3.3.1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系统的组成: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的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由电力专用交流不间断电源(本技术规范书简称UPS电源)和交/直流输入单元、交流输出单元等外围设备组成。

3.3.2UPS电源由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切换开关、输入/输出隔离变压器、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可选)、监控单元、内置防雷器、防反充电二极管、与外系统的通信接口等组成。

3.3.3交/直流输入单元由交流输入自动切换装置(可选)、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直流输入断路器、旁路稳压器(可选)等组成。

3.3.4交流输出单元由交流输出断路器、交流馈线开关、母联开关、测量表计等组成。

3.3.5技术性能参数表:

序号

项目

要求

1

交流/直流电源输入

1.1

输入功率因数

≥0.9

1.2

输入电流失真度THDI

<30%

2

旁路电源输入

2.1

旁路输入

AC220V±10%

2.2

旁路过载能力

135%额定电流以下可长期过载

2.3

短路能力

200%额定电流的瞬间冲击

3

交流电源输出

3.1

输出电压(稳态条件下)

AC220V±3%

3.2

输出电压瞬变(负载阶跃变化:

0到100%和100%到0)

AC220V±10%

3.3

输出电压瞬变响应恢复时间

≤40ms

3.4

输出频率

50Hz±0.5Hz

3.5

输出功率因数

≤0.8

3.6

逆变输出效率

3kVA及以上≥85%

3kVA以下≥80%

3.7

切换蓄电池组供电时间

0ms

3.8

切换旁路时间

<4ms

3.9

切换旁路最大相位移

<3°

3.10

输出过载能力

120%的额定负载10分钟

150%的额定负载10秒后转旁路

3.11

输出电流峰值系数

≥3:

1

3.12

输出电压的失真度(THDU)

≤3%

3.13

并机负载电流不均衡度

≤±5%

3.14

输出电压稳定精度

AC380V(220V)±1%

4

系统特性

4.1

系统输入/输出效率

3kVA及以上≥80%

3kVA以下≥75%

4.2

噪声

≤55db

4.3

蓄电池组出口处纹波系数

≤0.5%

4.4

输入/输出绝缘电阻

用绝缘电阻测试仪(1000V档)分别测量输入端、输出端对地的绝缘电阻,应>10M

4.5

绝缘强度

UPS电源输入端、输出端对地应能承受50Hz、2000V交流电压1min漏电流应少于10mA或2800V直流电压1min漏电电流应少于1mA,无击穿,无飞弧。

4.6

对地漏电流

UPS机壳对地的漏电流应不大于3.5mA。

4.7

UPS电源的使用年限

≥10年

3.4装置的功能要求

3.4.1UPS电源系统配置原则

3.4.1.1UPS电源系统应配置两台UPS电源,构成双机冗余供电系统。

3.4.1.2UPS电源系统应采用组屏方式。

3.4.1.3UPS电源交流输入、交流输出端应分别配置两台隔离变压器,直流输入端配置防反充电二极管,实现交流输入、直流输入、交流输出三端完全电气隔离。

3.4.1.4UPS电源宜配置相对地、中性线对地保护模式,标称放电电流不小于10kA(8/20µs)的第三级交流电源防雷器,所有电源SPD都宜串联相匹配的联动空气开关以便于更换SPD和防止SPD损坏造成的短路,空气开关的额定电流为63A。

3.4.1.5UPS电源容量配置:

500kV、220kV、110kV变电站每台UPS电源容量可分别按10kVA、5kVA、3kVA选取。

3.4.1.6逆变器核心器件组装成模块化结构装置,可独自取出检修。

3.4.1.7每台UPS交流输出馈线最多满足30路,其中馈线开关10A20路、6A10路。

3.4.2系统接线方式

3.4.2.1UPS电源系统宜采用双机双母线带母联运行接线方式,详见附图1;110kV变电站配置的UPS电源系统也可采用双机主从串联互为备用运行接线方式,详见附图2。

交流进线1段

交流进线2段

说明:

(1)两台UPS电源的交流输入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的交流母线段,且每台UPS电源的交流输入电源和旁路输入电源应共用同一输入电源。

附图1: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UPS电源接线方式

(2)K1和K6为交流输入断路器,K2和K7为直流输入断路器,K3和K8为旁路输入断路器,K4和K9为维修旁路断路器,K5和K10为交流输出断路器,K13为母联开关。

交流进线

说明:

K1和K5为交流输入断路器,K2和K6为直流输入断路器,K3和K7为旁路输入断路器,K9和K10为维修旁路断路器,K4和K8为交流输出断路器。

附图2:

变电站自动化系统UPS电源接线方式

3.4.2.2母联开关应具有防止两段母线带电时闭合母联开关的防误操作措施(可采用加锁等方式)。

3.4.2.3手动维修旁路开关应具有防误操作的闭锁措施。

3.4.2.4两台UPS电源的交流输入电源应来自不同段的变电站站用交流母线,两段站用交流母线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的站用变。

3.4.2.55kVA及以下UPS电源系统宜采用单相交流电源输入,10kVAUPS电源系统宜采用三相交流电源输入,单相交流电源输出接线方式。

3.4.3UPS电源的功能要求

3.4.3.1切换功能:

1、双机双母线带母联运行接线方式的切换功能 :

(1)当交流输入电源正常时,交流输入电源经整流器由交流变成直流,再经逆变器由直流变成交流输出到负载。

(2)当交流输入电源故障时,UPS电源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至由直流系统经逆变器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当交流输入电源恢复正常后,UPS电源自动由直流系统供电切换至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

(3)当UPS电源过载、逆变器故障、交/直流电源输入回路同时故障时,通过UPS电源旁路静态切换开关自动切换至交流旁路输入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5ms;当电源故障恢复后,UPS电源自动切换至逆变输出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5ms。

(4)当两台UPS电源其中一台故障退出时,该电源所带负载可通过手动闭合两段交流输出母线的母联开关由另一台UPS电源供电。

(5)UPS电源配置旁路检修断路器,在UPS电源退出检修维护时可闭合检修断路器为负载供电。

2、双机主从串联互为备用运行接线方式的切换功能:

(1)当UPS电源主机的交流输入电源正常时,UPS电源主机交流输入电源经整流器由交流变成直流,再经逆变器由直流变成交流输出到负载。

(2)当UPS电源主机的交流输入故障时,UPS电源主机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至由直流系统经逆变器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当UPS电源主机交流输入恢复正常后,UPS电源主机自动由直流系统供电切换至由交流输入电源供电,切换时间应为0ms。

(3)当UPS电源主机过载、逆变器故障、交/直流电源输入回路同时故障时,通过UPS电源主机旁路静态切换开关自动切换至旁路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5ms;当UPS电源主机故障恢复后,UPS电源主机自动切换至逆变输出供电,切换时间应小于5ms。

(4)当UPS电源主机在旁路运行工况下,UPS电源主机的旁路供电电源为UPS电源从机。

(5)当UPS电源从机运行时,UPS电源从机切换方式与

(1)、

(2)、(3)相同。

(6)UPS电源主、从机均配置旁路检修断路器,在UPS电源主、从机退出检修维护时可闭合检修断路器为负载供电。

(7)启动功能:

在没有交流输入的情况下,UPS电源具备可由直流电源启动,负载可由直流通过逆变器供电功能。

3.4.3.2监控单元功能:

1、操作权限管理:

监控单元应具有操作权限密码管理功能,任何改变运行方式和运行参数的操作均需要权限确认。

2、定值设置功能:

监控单元应能对交流输入保护定值、UPS电源运行及告警参数定值进行设置。

定值设置值应具有掉电保持功能。

3、运行及告警参数定值:

交流输入电压高/低告警值、交流输入频率高/低告警值、交流输出电压高/低告警值、直流工作电压高/低告警值。

4、保护定值:

交流输入过/欠压值、直流电压低值、以及交流输出过欠压值。

5、显示和存储功能:

(1)面板具有中文显示功能。

(2)能实时显示模拟量测量值、开关量状态、告警信息。

(3)能以模拟盘方式显示UPS电源的不同工作状态。

(4)能查询保护定值、开关量记录和告警记录,开关量记录和告警记录等信息存储能力均不小于200条。

6、测量功能:

模拟量包括:

交流输入线电压、相电流;交流旁路输入线电压和相电流;交流输出线电压、相电流;交流输入、输出和旁路频率;直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入电流、三相交流输出每相负载率等。

开关量包括:

整流器运行状态、自动旁路运行状态、以及逆变器运行状态等。

7、告警功能:

交流输入/输出电压超限告警、交流输入中断告警、交流输入频率超限告警、直流输入电压高/低告警、整流器关闭告警、逆变器关闭告警、旁路供电告警、交流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旁路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输出断路器跳闸告警、直流输入断路器跳闸告警、交流馈线开关跳闸告警、监控单元故障等。

告警或故障时,监控单元应能发出声光报警,并应以硬接点形式和通讯口输出,宜保留不小于6个硬接点输出。

当监控装置失压、故障时不影响报警。

接点容量DC110V(DC220V)/2A,并引入端子排。

8、通信功能:

监控单元至少应有1个RS485和1个以太网通讯接口,通信规约可采用MODBUS和TCP/IP通信协议等,推荐采用DL/T634.5103、或IEC61850通信规约。

3.4.3.3保护功能:

交流输出短路保护、交流输出过载保护、整流器/逆变器/静态旁路开关等过温度保护、直流电压低保护、交流输入缺相保护、交流输入过/欠压保护、以及交流输出过/欠压保护。

具有紧急关机保护功能。

3.4.4旁路稳压器的功能要求

3.4.4.1旁路稳压器的容量应满足135%额定负载持续工作的能力,并能承受瞬间200%过载。

3.4.4.2旁路稳压器交流输入范围AC220V±15%。

3.4.4.3具有过压、欠压、和短路自动保护功能。

3.4.4.4稳压后输出电压范围为AC220V±5%。

3.4.5UPS电源主断路器、母联开关及交流馈线开关的功能要求

3.4.5.1UPS电源主断路器由交流主断路器(交流输入断路器、旁路输入断路器、交流输出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和直流输入断路器组成。

3.4.5.2交流主断路器宜选择D型脱扣器,交流馈线开关宜选择C型脱扣器。

3.4.5.3直流输入断路器应选用直流专用断路器,不得用交流断路器替代。

3.4.5.4UPS电源主断路器宜带有辅助触点和报警触点,交流馈线开关宜带有报警触点。

3.4.5.5UPS电源交流输出断路器与交流馈线开关之间应满足2~4级的级差配合要求。

3.4.5.6UPS电源主断路器的选择:

1、UPS电源带输入隔离变压器的交流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躲过隔离变压器启动冲击电流选择。

2、UPS电源不带旁路输入隔离变压器的旁路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3、交流输出断路器、维修旁路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4、直流输入断路器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最大直流电流选择。

5、母联开关额定电流宜按照UPS电源额定电流的1.5~2倍选择。

3.4.6测量表计的配置和功能要求

3.4.6.1UPS电源应配置交流输入电压表、交流输入电流表、直流输入电压表、直流输入电流表、交流输出电压表、交流输出电流表。

3.4.6.2测量表计宜选用3½位及以上精度的数字式表计。

3.5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3.5.1不间断电源屏体采用柜式结构,屏柜尺寸宜为:

2260mm×800mm×600mm,屏柜颜色:

RAL7035。

屏柜采用全封闭结构,屏柜外壳防护等级IP30级。

屏柜门应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90o,门锁可靠。

屏柜所有导电的非带电部件应安全接地。

屏柜门与柜体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多股绝缘铜绞线可靠连接。

3.5.2屏柜内元器件及成套装置的安装应牢固、可靠,且应标注醒目的代(符)号,该代(符)号应与原理接线图中文字符号标志一致,要求字迹清晰易辨、不褪色、不脱落、布置均匀。

屏柜内所有设备、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对长期带电发热的元器件,其温升应符合自身的技术标准,安装位置应靠上方;屏柜结构设计应利于散热、并注意防尘。

3.5.3屏柜内底部应装有不小于25×4mm2的接地铜排;屏上的设备或装置应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绝缘铜绞线或电缆与接地铜排连接;铜排连接采用铜导线引至接地网并可靠接地。

3.5.4屏柜内使用的电器元件,如开关、按钮等应操作灵活,测量仪表应满足精度要求,各类声光指示信号应能正确反映各元件的工作状况。

3.5.5屏柜内选用的连接导线截面面积、绝缘性能等技术参数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导线的排列应横平竖直、布置合理、整齐美观,推荐采用行线槽的配线方式。

导线捆扎应结实可靠,不能损伤绝缘导线外绝缘。

绝缘导线束不允许直接紧贴金属结构件敷设,穿越金属构件时应有保护导线绝缘不受损伤的措施。

绝缘导线不允许承受减少其正常使用寿命的外力。

连接导线的中间不允许有接头。

3.5.6屏柜内主母线宜采用阻燃绝缘铜母线,母线截面应按额定载流量选择,并应进行短路电流热稳定校验,及按最大负荷电流校验其温度不超过绝缘体的允许事故过负荷温度。

主母线及其相应回路,应能满足母线出口短路时的动稳定要求。

3.5.7屏柜内采用凤凰、成都瑞联或ABB端子,一个端子只允许接入一根导线。

电流在63A及以下的馈线应经电力端子出线。

端子宜装设在屏柜两侧或中部下方,以便于电缆连接。

端子应有明显的编号,端子排间应有足够的绝缘,端子排应根据功能分段排列,各回路之间、电源回路与其它端子之间要设置隔离端子,并应留有10~15%的备用端子。

端子排应牢固固定,使其不致于振动、发热等而变松,同时还应能方便地进行检查和维护。

屏内端子连接应牢固可靠,应能满足长期通过额定电流要求。

3.5.8直流正负极之间应采用空端子隔开。

3.5.9交流输出母线排绝缘阻燃热缩套管安装牢固可靠、相色正确。

3.5.10屏柜内顶板上应装有交流220伏、20瓦的白炽灯,并设置手动开关控制其开闭。

四、订货范围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UPS屏(含组屏费、配接线端子、盘内配接线等基本配置)

2

电力专用UPS

3

监视控制器

4

交流馈线开关(空开、带辅助接点、报警接点)

5

数字表计

6

交流输入开关(带辅助接点、报警接点)

7

直流输入开关(带辅助接点、报警接点)

8

交流进线防雷保护器

(一相)

9

防雷保护器联动空气开关

单极

注:

1)以上报价指全部设备到需方工地的交货价,包含运杂费及卸车费。

4.1备品备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4.2专用工具及仪器

序号

名称

型号及规范

单位

数量

用途

备注

五、双方工作安排

5.1买方应向卖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5.2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买方为卖方现场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

5.3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到卖方进行监造和验收,卖方应积极配合。

5.4卖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在5天内书面通知买方,否则认为卖方同意规范书中的全部要求。

5.5根据工程需要,可召开设计联络会或以其他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

5.6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应有纪要。

5.7卖方提供的设备参数或配置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将由卖方承担。

5.8对买方的缺陷通知,卖方应在24小时内作出回应,48小时内赴现场予以解决。

5.9卖方每年定期对其产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10卖方应按照中国电力工业使用的标准及相应的代码、规则对图纸编号,并且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5.11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5.12卖方资料的提交应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应满足设计、施工、调试及运行的需要。

5.13在技术协议签订后7天内卖方向设计提供技术文件,并经设计确认。

提供的最终版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并签字。

卖方应提供下列技术文件以供设计确认:

交流不间断电源系统电气原理图,屏面布置图,端子排图和设备清单。

六、质量保证和试验

6.1质量保证

6.1.1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规范书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6.1.2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规范书的规定。

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6.1.3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GB/T19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6.1.4元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电流承受能力等参数应符合元件额定参数的要求,对强制认证的元件应具有认证标志。

6.2型式试验

6.2.1卖方应提供投标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并在下列任一情况下,装置须进行型式试验。

6.2.2新设计投产的成套装置(包括转厂生产),在鉴定前应进行新产品定型的型式试验。

6.2.3连续生产的装置,应每4年对出厂检验合格的装置进行一次型式试验。

6.2.4当改变制造工艺或主要元件,而影响屏的性能时,均应对首批投入生产的合格品进行型式试验。

6.3出厂试验

每套装置均应进行出厂试验,经质量检验部门确认合格后方能出厂,并应具有证明产品合格的出厂证明书。

七、包装、运输和贮存

7.1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确保其不受污损。

7.2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7.3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需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7.4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7.5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191-2008)。

7.6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7.7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附件1、技术性能偏差表

投标人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汇集成表。

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要单独列表。

技术性能偏差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条目

简要内容

 

八、需求确认表

序号

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生产厂家

备注

1

UPS屏(含组屏费、配接线端子、盘内配接线等基本配置)

2260×800×600mm

1

WEUP

2

电力专用UPS

3kVA

2

W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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