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盛煤矿生产能力专项检查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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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盛煤矿生产能力专项检查汇报材料》

《林盛煤矿生产能力专项检查汇报材料xx.》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林盛煤矿对辽宁煤矿监察局辽东监察分局的领导到我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

下面,由我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我矿生产的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林盛煤矿隶属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地处沈阳市苏家屯区林盛堡镇。

矿井设计年生产能力90万吨/年,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xx年去产能调整为101万吨/年。

矿井为立井多水平上下山分区式开拓,采用两翼对角抽出式通风。

矿井主入风量为8278m/min,总排风量为8407m/min。

矿井为高瓦斯矿井,建有两套瓦斯抽放系统,分别为北树地面永久抽放系统和井下东翼固定抽放系统。

矿井采用kj333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

矿井使用kj405t-jh人员监测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均携带识别卡,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

矿井现有5个生产采区,两个开拓准备采区。

生产采区。

西一区、西二区、下西二区、-675下延区和下东六区;开拓准备采区为西六区和东四区。

全矿现有5个采煤工作面,分别为-675下延区502工作面、-675下延区1203工作面、下东六区1219工作面、西二区1203工作面、西一区1209工

33作面。

共10个掘进组。

分别为东四区1个组,下东六区2个组,下西二区2个组,西六区2个组,-675下延区3个组。

二、生产计划安排与完成情况

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按林盛煤矿实际下达生产作业计划,林盛煤矿根据上级批复的生产能力及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作业计划结合矿井各系统能力、生产接续情况编制年度、季度和月份生产作业计划。

xx年原煤年初计划120万吨,(去产能后276天工作日为101万吨),1-4月份计划36.5万吨,5月份开始去产能,5-10月累计计划应为50.5万吨,自11月开始列入产能释放矿井,5个月增加计划7.9万吨,11-12月计划应为20万吨,xx年全年应计划为107万吨,年末实际完成100.789万吨。

xx年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根据煤矿实际生产情况,年度计划为100万吨,其中1-2月份计划14.8万吨,累计完成14.7456万吨。

煤矿生产能力和年度、月度生产计划按照要求,在矿调度显著位置进行了公示。

三、生产组织情况

林盛煤矿严格按照省局核定的生产能力及编制的年度生产作业计划,将相关指标分解到季度、月份详细安排到各施工单位,有条不紊的组织生产,坚决杜绝“三超”现象,不存在超能力生产问题。

四、“三量”情况

林盛煤矿各采区均有采区设计并经公司批复,生产采区均形成了完整的通风系统和排水系统,采区均布置有专用回风道。

截止到xx年12月31日矿井期末开拓煤量361.4万吨,规定可采期3~5年,计算可采期按120万吨/年,实际可采3年(按276天工作日计算可采年限为3.6年);准备煤量:

204.8万吨,规定可采期大于12个月,实际计算可采期按10万吨/月,可采20个月(按276天工作日计算可服务时间为24.1个月);回采煤量:

44.9万吨,规定可采期4~6个月,计算可采期按10万吨/月,实际可采4.5个月(按276天工作日计算可服务时间为5.3个月)。

矿井三量符合规定。

五、抽采达标情况

林盛煤矿按要求制定了年度瓦斯抽采规划,矿井编制了瓦斯抽采达标方案设计,各采掘工作面均编制了瓦斯抽采施工设计并进行了抽采达标评判。

现有采掘工作面及近三年接续采区及工作面均为抽采达标煤量,目前抽采达标煤量470万吨。

xx年抽放瓦斯计划400万m,实际完成418万m,打大钻计划30000m,实际完成31312m。

xx年采面抽采率为32.84~82.28%,风速0.62~

331.03m/s,风排瓦斯浓度0.10~0.50%,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15.36~15.64m/min,矿井抽采率50~53.32%,各项指标均满足《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

xx年计划瓦斯抽放330万m,打钻计划25000m。

六、去产能工作落实情况

根据国家发改委、人社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林盛煤矿专门成立了以矿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本矿实际对生产能力进行调整,由原核定生产能力120万吨/年,调整为120×0.84=101(万吨/年),制定了具体生产方案,对每个月的生产指标按作业天数进行重新调整,并上报沈焦公司批准备案。

以上是我矿生产工作的基本情况,请各位领导检查工作。

林盛煤矿xx年3月7日

第二篇:

煤矿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汇报关于对武乡、潞城煤矿安全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检查情况汇报

根据市局的统一安排,我第四小组于xx年4月18日至5月14日对武乡、潞城所属15座煤矿进行了全面检查,按照文件要求对所列举的矿井通风瓦斯、防治水、建设及其它方面共36条重大安全隐患逐矿进行核实,特别是针对省煤矿督查组检查提出的问题,逐条分析,对照问题逐条查阅资料、查落实。

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煤矿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有武乡县12座煤矿,其中生产矿井8座(分别是马堡、福达、新村、王家峪、阳辿、太行王家峪、庄底、显王煤业),建设矿井4座(东庄、槐安、永红、下合,其中永红煤业长期停建);潞城市3座煤矿(石窟、宋村、微子镇煤业),均为建设矿井。

二、省煤矿督查组检查提出问题复查落实情况省煤矿督查组检查上述15座煤矿共提出309条问题和建议(问题276条,建议33条),经复查267条基本整改完毕,整改率96.7%,因整改时间长正在整改的问题(建议)有27条,整改工作不彻底的有9条。

武乡县12座煤矿中,马堡、王家峪、庄底、太行王家

峪、东庄5座煤矿问题全部整改;显王、槐安、阳辿、新村、福达煤业5座煤矿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另外下合煤业因矿井基建手续开工报告未批复,省煤矿督查组责令停工,复查时基建手续开工报告仍未批复,永红煤业因主体接管不到位长期停建。

潞城市3座煤矿(石窟、宋村、微子镇煤业)均存在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三、检查结论

本次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134条,无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检查责令停工矿井2座,即武乡县下合煤业(开工报告仍未批复)、潞城宋村煤业(市政府未批复复工);责令停产(掘)工作面4个,分别是阳辿、太行王家峪15107区域采掘(未对组织生产区域完成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东庄15101采煤工作面(工作面装备与初步设计不符)、微子镇1301采煤工作面(中央水泵房、变电所二期工程未完工);责令建设项目停工3个,分别是王家峪、福达煤业120万t/a建设项目(基建手续不完善),马堡煤业通风系统改造项目(未批复开工)。

另外对整改不彻底的4座矿井,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完毕后由市县煤炭局复查;对其余的11座矿井均作出了限期整改指令,由县煤炭局监督落实。

四、检查发现的问题

(一)共性问题

1、不少煤矿主体和煤矿企业对上级检查重视不够,对提出的问题不积极去整改,应付了事。

在我们检查山西煤销所属的6座煤矿中,除武乡马堡煤业外,其余5座(武乡新村、福达煤业,潞城石窟、宋村、微子镇煤业)问题和隐患整改均不彻底;

2、部分煤矿企业领导没有从思想上重视,仅从问题表面上整改。

他们也开会落实,但没有深入去研究,只是就提出的问题去整改,以至再到现场复查时不少上次在某个地方提出的问题,今次在另一个地方出现;

3、不少矿井对标准、规范和要求掌握的不准,导致整改不标准。

如煤矿要求做水文地质补充勘探,不少矿井都认为只对有疑问区域做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就可以了,未覆盖生产和施工的所有区域;

4、防治水工作还没有深入到实际中。

在检查矿井中,探水制度、规程、水患调查资料都比较详细,认真。

但大部分矿井不同程度存在资料中无探水钻孔施工时角度确定方式,探水孔角度与实际施工不一致,探水牌版记录弄虚作假,探水深度达不到规程规定深度等情况;

5、不少矿井对开采自燃发火煤层、存在旧火区管理未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开采自燃发火煤层未编制防灭火设计、工作面未安装完善的束管监测系统,未对旧火区co进行观测分析等。

(二)存在的其它问题

1、三元宋村煤业。

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设计与施工作业地点不符;②施工单位机构、人员配备不足;③矿井60万t/a开工报告于4月20日到期,尽快办理延期手续。

2、三元微子镇煤业。

风井延深联络巷施工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不完善,施工日志不完善;②1301工作面两端头顶板压力大,需加强支护,增加金属网;③井下仅配备一名瓦斯员,需检测地点较多。

3、三元石窟煤业。

李泽龙矿长证、安全资格证工作单位未变更,机电矿长刘水秀、安全指挥中心主任郭忠平副矿长证、安全资格证过期;②主水仓、中央变电所、清撤巷探放水钻孔无验收台帐,签字有代签现象;③原申庄煤矿受火区威胁,未建立完善火灾监测系统和火区管理台帐;④采区水仓有一趟排水管路未连接,采区排水泵系统不完善;⑤30101综采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瓦斯电故障闭锁不能切断工作面照明等电源。

4、三元福达煤业。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工作未覆盖现组织生产区域;②探放水设计等有关资料未明确探水施工时探孔角度的方法;③备用发电机容量不能满足主扇、井下主排水、斜井人车和瓦斯抽放泵等一级负荷同时启动的要求;④监控报表中,总回风风速传感器显示风速数值与实际差异较大。

5、马堡煤业。

水文地质补充勘探未覆盖现15号煤层组织生产区域;②15108运输掘进面探水孔角度与设计不一致,无确定角度的有效方式;③停电应急预案演练报告反映备用发电机不能满足一级负荷要求;④8204回风顺槽探放水工未持证。

6、新村煤业。

15105工作面未安装完善的束管监测系统;②火区观测台帐内容填写不规范;③通风系统图上未标注火区范围;④中央水泵房未安装强排水系统;15105工作面物探工作未完成。

7、庄底煤业。

1509采面采空区喷洒阻化剂操作不规范,有大块存在;②加强对矿井co的观测分析;③1509采面作业规程未明确超前支护初撑力,检验初撑力的方法和要求;④中央变电站增加联络开关,加强供电系统可靠性。

8、王家峪煤业:

掘一队风机备用电源与专用变电器电源取自同一母线段;②瓦斯员检测地点分工不明确,且开拓面瓦斯员检测地点较多;③探水牌板填写不规范,作业人员对现场探水情况不清楚;④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装自动放水器;

9、槐安煤业:

矿井井田范围有旧火区,未建立加强火区密闭观测制度,无火区观测、分析记录;②对矿井周边、上覆岩层、采空区积水调查不详细,未对积水情况进行分析,无水害治理详细方案;③探水通知单时间与探水时间不一

致,探水超前距离与牌板、实际距离不一致;三个开拓面配备一个瓦斯员;④回风下山轨道底未设可靠的挡车装置。

10、阳辿煤业。

副立井提升人员钢丝绳检测报告已过期;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不完善,与实际井下抽放系统不符;②矿井瓦斯日报表未按照检查地点进行统计;③矿井水文地质勘探报告未覆盖150107运输顺槽掘进面;④矿井内和周边矿采空区相关资料调查与台帐不一致;⑤主皮带运输巷和采区皮带运输巷非行人侧安全距离不达《规程》规定;⑥150105回撤工作面支护有折断现象,未及时重新支护。

11、东庄煤业:

1号进风斜井风速偏高,约3.9m/s;302采区周边有3号煤层采空区积水,对3号煤302采区巷道掘进、15101综采工作面开采有影响,矿方制定的综合防治水方案不详细;②xx1辅助运输掘进面局扇第二级未设开停传感器,风筒破口较多,漏风大;2号煤层201采区正在进行水文地质补充勘探;③15101回风巷未进行探放水,未设探放水管理牌板;④15101回风巷掘进面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被串联进风巷中未设置甲烷传感器;⑤15101回采面主要设备选型不符合设计要求,回采面防灭火措施没有专项设计,没按初设完成;⑥15101回采面运输巷一台绞车电机及开关严重失爆,列车移变接线失爆,采停线接线盒失爆,移变接地多处断开,防跑车装置安设不到位,胶带急停保护失效,设备列车处钢丝绳两条绳接到一起使用且接头不

牢;⑦15101回风巷超前支护附近一个钻场无支护,已漏顶,巷道内多处坠包,回风绕道三岔口“牛鼻子”已支护失效。

12、太行王家峪村。

150109回撤工作面和150108安装工作面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完善;②150107运输回风顺槽掘进面探放水眼与探放水设计不符;③150107运输回风顺槽掘进面供电未分开,风电、瓦斯电闭锁断电范围不正确;④矿井水文地质勘探报告未覆盖150107运输回风掘进面。

五、今后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1、加强对煤矿主体企业的监管。

对部分不能严格对所属煤矿进行有效的安全管理的主体,申请市政府出台处罚办法,严肃对其进行处罚和监管;

2、对以后各类安全活动开展,第一步应明确由主体把关,各类安全活动、整改方案由主体批复,主体负责排查落实,最后由主体书面报县市煤炭部门。

3、市县煤炭管理部门应把检查主要方向放在机构的完善、制度的建立、新规定新指令的落实,对进一步煤矿提升煤矿安全管理水平会更有帮助。

4、对驻矿安检员、五人监管小组给他们提供高标准、专业安全监管的培训机会,让他们迅速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以适应煤矿兼并重组提升规模安全监管的需要。

xx年五月十七日

第三篇:

林盛煤矿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方案林盛煤矿

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xx]25号)、省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冬季和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安委明电[xx]3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xx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辽委办发电[xx]28号)、沈焦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沈焦安发[xx]16号)精神,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矿决定,从现在起至xx年4月中旬,在全矿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公司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及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强化安全基础管理,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春节、“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促进矿井安全生产形势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矿成立领导小组,其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柳春吴庭卓

副组长:

胡庆国席恩泉刘锋王国荣郭华丰

郑勇王振涛代文海李常丽

成员:

赵国良吴国义张英刚朱传德刘海军李德亮柯景旭孔宪军白胜涛赵长福

三、“百日安全大检查”的范围和重点

1、各系统、各单位进行自检自查;

2、由安监处牵头,对全矿各地点进行分专业、分系统的检查;

3、每月在矿标准化检查的同时进行安全大检查。

四、“百日安全大检查”的内容

要以贯彻落实沈焦公司《关于开展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沈焦安发[xx]16号)为主线,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全方位、不留死角的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事故的发生,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内容。

1、春节及“两会”期间各基层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保障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2、国家、省、沈焦公司安全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3、xx年以来,上级检查提出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矿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跟班入井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各项规程措施兑现情况。

5、安全质量标准化开展情况。

6、通风瓦斯管理情况。

矿井保证风量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情况;井下是否存在无风、微风、不合理串联风现象;瓦斯抽放系统管理情况;矿井瓦斯现场管理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7、防治水管理情况。

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原则;落实采空区积水防治措施的情况等。

8、火灾防治管理情况。

防灭火系统完善情况,采取综合措施预防内因火灾和外因火灾等情况。

9、煤尘治理情况。

矿井建立综合防尘系统及运行正常,作业场所粉尘浓度符合有关规定等情况。

10、顶板管理情况。

采掘工作面必须按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

11、机电运输管理情况。

矿井供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井下机电设备保持良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等情况。

12、火工品使用和管理情况。

国家安监总局(安监总应急[xx]96号)文件落实情况。

矿发关于火工品管理的规定以及格各种责任制度落实等情况。

13、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4、应急救援工作落实情况。

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情况。

五、“百日安全大检查”工作步骤

时间。

从现在起至4月20日止,“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从现在起~2月8日)为宣传发动及春节前安全检查阶段。

由各专业分管领导牵头,职能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人参加,对全矿各地点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查安全隐患、查规程措

3施兑现、查制度执行、查责任制落实,检查要细,要求要严,不留死角,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具体详见《林盛煤矿“春节”前安全大检查方案》。

第二阶段。

(2月9日~3月31日)为综合排查全面整治阶段。

在此阶段,要认真开展四项大检查。

1、矿将集中组织以对照规程和上级下发文件为主要内容的综合安全大检查。

2、矿将定期组织分系统专项检查。

3、矿将组织全矿范围的“三违”大围剿。

各级干部要层层负责,人人重视,盯住“三违”,不仅是干部盯住工人,而且工人也要盯住干部,人人互相盯防,形成一个安全联保体系。

4、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自检自查活动,要查思想认识、查制度贯彻、查措施兑现、查责任制落实,检查要细,要求要严,对查出的问题要按照“四定”原则及时整改,切实做到隐患不排除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第三阶段。

(4月1日~4月20日)此阶段为“回头看”再检查阶段。

为巩固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确保取得实效,在此阶段将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以此保证隐患治理不留死角。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紧紧围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认真组织开展好“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党政领导要亲自挂帅,认真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形式多样,内容充实。

3、各单位要营造“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使全体干部职工明确和掌握“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大意义、主要工作内容,自觉搞好和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4、认真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所有查出的隐患问题必须按照“隐患整改不过夜”和“五落实”的原则进行整改,没有按期进行整改的责任人,一律追究责任,从重处理。

5、各单位将“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活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分别于1月28日和4月15日前上报安监处。

林盛煤矿xx年1月18日

第四篇:

煤矿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汇报材料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关于矿井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

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玉龙煤业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来矿莅临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转入生产和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落实情况向各位做一简要汇报

一、矿井基本情况

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位于右玉县城东南30km的元堡子镇辛屯村南,行政区划隶属于元堡子镇管辖。

交通方便,有简易公路直通右玉—山阴公路。

东南距同蒲铁路岱岳站30km。

xx年8月17日山西省煤矿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xx]18号文件批准将原山西右玉南阳坡西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吐儿水煤业有限公司进行了整合,整合后经省工商局核准企业更名为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行政区划为朔州市右玉县元堡镇,全矿在册职工783人,法定代表人为边江,企业股权结构:

集团公司为51%张月胜49%,井田面积为5.5593m2,保有储量6870万吨,生产规模120万吨/年,煤矿服务年限为15.1年。

依据xx年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77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0.72m3/t为瓦斯矿井,矿井布置一个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用倾斜长壁采煤方法,综采放顶煤采煤工艺,一次采全高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

原煤由主斜井带式输送机提升,经带式输送机进入缓冲仓,再经仓下给煤机、上筛分车间带式输送机进入筛分车间。

煤经过原煤分级筛进行筛分,筛分后>25mm块煤分别进入动筛车间内缓冲仓,通过给料机给入动筛跳汰机排矸。

排矸后的块煤通过块煤分级筛分级,300—80mm、80—25mm的块煤分别经大块煤上仓带式输送机,中块煤上仓带式输送机装入两个块煤仓(直径Φ10m,容量1000t/个)。

通过仓下电动闸门装入汽车销售,矸石通过矸石上仓带式输送机进入矸石仓(7×7m,容量1000t),通过仓下电动闸门装入汽车运走。

<25mm末煤通过末煤上仓带式输送机运至末煤仓(2×Φ18m,容量5000t/个),通过仓下给煤机装车销售。

矿井生产能力达到了设计能力,相应配套的环保设施运行稳定,满足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

本矿井项目总投资为42572.49万元,环保工程投资为1962.35万元,占总投资的4.6%。

煤炭工业济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于xx年12月,编制完成了《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以晋煤办基发[xx]653号文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

xx年9月通过了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晋煤监安二字[xx]451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

xx年10月29日通过了省环保厅晋环函[xx]1181以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

xx年10月29日通过了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函[xx]1181号“关于《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1.2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xx年2月16日通过了省煤炭厅晋煤环发[xx]268号《关于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初步设计环保专篇》的批复。

xx年9月27日通过了省环保

厅晋环函[xx]2193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批复。

xx年4月5日通过了省环保厅晋环函[xx]662号《关于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12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

山西省煤炭工业厅xx年7月14日以晋煤办基发[xx]836号文件对我公司的竣工项目进行了验收批复,xx年11月1日省国土资源厅为公司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为c140000xx1112xx1775。

xx年10月29号省煤炭工业厅为我矿颁发了煤炭生产许可证,编号为:

xx06232033,xx年12月13号省煤矿安全检察局为我矿换发了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为(晋)mk安许证字[xx]x087y1,xx年1月4号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为我矿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40000115942284。

按照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标准向县局上报复工复产请示已由xx年1月14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复工复产验收,并下发了右煤字[xx]16号关于对山西右玉玉龙煤业有限公司复产的批复,我矿转入生产矿井。

二、开展矿井环境保护专项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3月6日接右玉接右玉县环保局转送来朔煤发[xx]23号和省环保厅晋环发[xx]29号文件,关于开展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通知和关于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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