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428430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4.5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docx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

《爆炸物品出入库检查制度》

一、物品入库前保管员要对库房进行检查,杂物要清理干净,并整理好贮存垛位。

二、收货入库时要严格检查验收,查验公安机关签发的《爆炸物品运输证》,核对爆炸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生产日期,确认无误后,及时填写《爆炸物品入库验收台账》。

三、保管员如有发现问题,应立即向主管部门保告。

对没有规定的手续、品种和数量与单据不符、不合格的爆炸物品要拒绝入库。

四、发放爆炸物品要严格支领手续,查验使用单位的物资调拨单、领取人员证件,严禁凭电话、白条发货。

五、入库和出库操作时,保卫人员应对进入库区的车辆、人员进行检查,严禁将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库区。

六、操作人员进库前要填写《爆炸物品库出入人员记录表》,将手机、打火机、手电筒、照相器材等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交由保卫人员保管,并积极配合保管员和保卫人员的其他工作。

第二篇:

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民用爆炸物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民爆物品出入库的安全管理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民爆生产企业生产炸药用硝酸铵、炸药产成品以及性能试验用雷管等民爆物品的出入库安全管理。

民爆生产企业代管矿山民爆物品仓库的民爆物品出入库安全管理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gb50089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28236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管理规程ga921民用爆炸物品警示标识、登记标识通则3一般管理要求

3.1各民爆生产企业应明确民爆物品仓储归口管理部门并按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备保管员,保管员应持证上岗。

3.2各民爆生产企业负有民爆物品仓储管理职责部门应对出入库民爆物品的帐卡物相符负责。

3.3各民爆生产企业财务管理部门应每月月底组织财务人员对民爆物品仓库存储数量进行一次盘点。

3.4各民爆生产企业物资采购部门应按采购标准、依法定程序采购民爆物品,并及时通知本单位质检部门对民爆物品进行入厂检验,并对采购的民爆物品质量负责。

3.5各民爆生产企业所属民爆物品生产车间应依规办理硝酸铵支领和成品炸药入库手续。

3.6各民爆生产企业质检部门应及时对入厂民爆物品进行入厂检验,并对入厂检验结果负责;质检部门应依规办理炸药性能试验用雷管支领手续。

3.7各民爆生产企业销售部门依规开据民爆物品调拨单并负责委托承运单位运输民爆物品,对调拨单和购买证所载民爆物品品种、规格、数量的一

1致性负责。

3.8承运单位(含押运)应依法依规办理提货手续,对所承运民爆物品品种、规格、数量的准确性和运输安全性负责。

3.9民爆物品入库时宜单独品种专库定置存放,库房内严禁存储无关物品;受存储条件限制时应按gb50089规定的同库存放条件进行入库存储。

3.10民爆物品入库时,不同规格的民爆物品应分垛堆放,不同生产批号的民爆物品宜分垛堆放。

3.11出库后返回的民爆物品应有验收手续方可入库,拆包的产品应另库存放;废品或试验产品应单独存放。

3.12每个库房应健全民爆物品出入库记录和出入库台帐,保管员应在每次出入库结束后清点库存量,同时应做好出入库记录和出入库台帐,并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3.13保管员应对出入库成品炸药条码信息或雷管编码进行流向登记,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3.14当出入库的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入库单或调拨单不符时,保管员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与采购或押运人员现场核实。

3.15保管员交接班前,交接班双方应现场清点库存民爆物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保管员调离岗位时,交接双方应和单位仓储管理部门指定人员共同进行库房存货盘点,待确认帐卡物相符后办理交接手续,并形成书面交接记录。

3.16严禁凭电话、白条进行民爆物品出入库;民爆物品出入库记录和民爆物品出入库台帐填写应清晰、规范、准确无误。

4入库管理

4.1入库管理原则。

坚持“五不入库”原则。

(1)未经出入厂检验合格或无产品合格证的不入库;

(2)性质不明及品种、数量不清不入库;

(3)库内违规混存、超量不入库;(4)过期失效、变质的不入库;

(5)公安收缴或用户退回未履行验收手续的不入库。

24.2硝酸铵入库管理

4.2.1物资采购部门应开具入库单,入库单应载明。

供应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计量单位、收货日期、交货人、收货人等。

4.2.2保管员应凭入库单办理入库,入库前保管员应对照入库单核对入库产品供应商、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并查验入厂检验合格报告。

4.2.3卸货前,硝酸铵运输车辆应由保管员和承运人共同过磅,打印过磅单,双方确认签字。

4.2.4入库硝酸铵应按品种、规格按库房定置管理图分垛码放。

入库时应先将硝酸铵按规定数量码放在叉车货运托盘上,产品码放应整齐,入库产品不得有包装破损现象,若发现包装破损应及时修复后再提交入库。

4.2.5承运人和保管员应全程在场,卸完货后将空车过磅并打印过磅单,双方对入库硝酸铵的品种、规格、数量(袋数和吨数)均无异议后,方可在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若双方对入库交接存在异议,双方应当场进行清点、核实。

4.2.6办理交接手续时,保管员和采购员及承运人员均应在入库单上签字确认;保管员还应填写硝酸铵出入库记录,出入库记录内容应包括:

入库日期、生产厂家、产品品种(工业硝酸铵或多孔粒状硝酸铵)、产品规格、入库数量、结存数量、采购员、保管员等内容。

4.2.7生产车间停产需退库的应在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后方可入库,并由保管员开具退库单,双方签字确认。

同时做好出入库记录。

4.2.8严格执行硝酸铵库房定量,严禁超量存储;严禁在硝酸铵库内存放任何其他物品。

4.3雷管入库管理

4.3.1雷管应依据本单位物资采购部门开具的入库单办理入库,入库前物资采购部门应通知质检部门对雷管进行入厂检验。

4.3.2入库前,保管员应首先查验入库雷管生产日期,并对照入库单认真核对待入库雷管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4.3.3入库雷管应按品种、规格按库房定置管理图分垛码放,产品码放应整齐。

34.3.4入库时,采购人员和保管员应全程在场,入库完毕且双方对入库雷管品种、规格、数量均无异议后,方可在现场办理交接手续。

若双方对入库雷管交接存在异议时,双方应当场进行清点、核实。

4.3.5入库结束后,保管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接收;保管员还应填写出入库记录,出入库记录应包括:

入库日期、时间、品种、规格、数量、雷管编码、结存数量、采购人、保管员等内容。

4.4.6超质保期的雷管严禁入库,出库后的雷管严禁退库。

4.4炸药产成品入库管理

4.4.1炸药成品应依据生产车间开具的入库单和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办理入库。

4.4.2入库前,保管员应首先查验入库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并对照入库单认真核对待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和数量。

4.4.3入库产品应按品种、规格按库房定置管理图分垛码放,产品码放应整齐,入库产品不得有包装破损现象,若发现包损破损应及时要求生产车间返厂修复后再提交入库。

4.4.4入库人员和保管员应全程在场,入库完毕且双方对入库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均无异议后,方可在现场办理交接手续;若双方对入库交接存在异议时,双方应当场进行清点、核实。

4.4.5入库结束后,保管员应在入库单上签字接收;保管员还应填写出入库记录,出入库记录应包括:

入库日期、时间、产品品种、产品规格(药卷直径和药量、包装件净重)、数量(件数和重量)、结存数量(重量)、入库人、保管员及备注等内容。

4.4.6出库后返回产品应在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后方可入库;拆箱或拆袋产品应另库存放;对验收不合格产品不得存放,应妥善处置。

4.4.7严格执行危险品库房的定员定量,严禁超量存储。

5出库管理5.1出库管理原则

5.1.1要坚持“六不出库”原则。

(1)没有领料单或调拨单等发货单据不出库;

4

(2)非专用车或押运人员不在场的不出库;(3)品种、规格、数量与发货单据不符不出库;

(4)过期失效、变质、包装破损的不出库;

(5)遇暴雨及雷电等恶劣天气不出库。

(6)外包装无条码产品不出库。

5.1.2坚持“先入先出”原则。

出库时应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按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出库,防止库存产品因长时间积压而导致产品过期、失效、变质。

5.2硝酸铵出库管理

5.2.1硝酸铵应凭使用单位开具的领料单发货,无领料单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5.2.2保管员应根据库存硝酸铵生产日期,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发货;保管员宜全程现场监督硝酸铵发放情况。

5.2.3硝酸铵发货以包装件数量与单件名义重量之积计算发货数量,计量单位为吨。

5.2.4当班领料结束后,保管员应与领料人现场清点、核对出库硝酸铵品种、规格和数量,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在出入库记录签字确认,保管员应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

当双方对出库硝酸铵品种、规格、数量存在异议时应当场核实,查找原因并最终准确无误。

5.2.5硝酸铵出入库记录内容应包括。

出库日期、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包装规格、数量(包装件数/重量)、领料人、保管员等。

5.3性能试验用雷管出库管理

5.3.1质检部门进行炸药性能试验需支领雷管时应开具雷管领料单,领料单应载明:

领料单位名称、品名、规格型号、数量、领料人,审核、批准等内容。

5.3.2保管员应凭雷管使用单位开具的雷管领料单发货,无合规领料单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5.3.3领料人及保管员应按规定穿戴防静电工作服和防静电工作鞋等个人防护用品;领料人应使用雷管专用工具袋领取雷管,否则保管员有权拒绝

5发放。

5.3.4进库人员在进入雷管库房前应触摸库外导静电装置,充分释放人体静电。

5.3.5严禁在雷管库内开箱;需从雷管箱内取出产品时应将产品箱移至库房防护屏障外指定地点进行;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启箱工具。

5.3.6发放雷管前,保管员和领料人应查验雷管的保质期,严禁发放超过保质期的雷管,领料人有权拒绝领用超过保质期雷管。

5.3.7待单位专职安全员在核对领料人确有领取雷管资格及领料单真实、有效后,保管员才能按领料单所列数量进行现场发放。

5.3.8保管员发放雷管时应如实记录每发雷管编码(共13位)进行民爆物品流向登记,领用人和保管员应应共同现场清点、核对出库雷管品种、规格、编码、数量,确认无误后办理支领手续,保管员应在领料单上签字确认。

5.3.9雷管发放完毕,保管员应做好雷管出库登记,登记内容包括:

出库日期、时间、领料单号、雷管名称、规格、数量、每发雷管编码(共13位)、结存数量、领料人、保管员、安全员等。

领料人、保管员、安全员均应在出入库记录上签字确认。

5.3.10雷管出入库记录及领料单应记录完整、清晰且不得有涂改,记录应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不得少于2年。

5.4炸药产成品出库管理

5.4.1各民爆生产单位的销售部门应根据客户提交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民爆物品购买证》、《民爆物品运输证》开具民爆物品调拨单,调拨单应载明:

购买单位名称、购买证编号、民爆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以及开票人、审核、批准等内容。

5.4.2保管员应凭本单位销售部门开具的民爆物品调拨单发货,无调拨单保管员有权拒绝发货。

5.4.3发货前,应先由库区保卫人员查验提货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检查提货车辆是否符合有关运输要求,是否有押运员随车押运;然后由保管员再次核对以上信息,并核对调拨单是否真实、有效,并按调拨单所列品名、

6规格、数量现场清点核对发放。

5.4.4保管员应根据库存产品的生产日期,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发货;保管员、押运员应全程现场监督炸药发放情况。

5.4.5出库时,保管员应逐件扫描采集出库炸药包装件条码信息,待出库完毕将所采集信息输入至客户电子信息卡中。

5.4.6发货完毕后,保管员与押运员应现场清点、核对出库炸药的品种、规格和数量,确认无误后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出库记录;出库记录内容应包括:

出库时间、调拨单号、提货车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装件数/重量)、出库炸药条码信息、押运员、司机、保管员等。

押运员、司机、保管员均应在出库记录上签字确认。

5.4.7发货完毕后,承运单位的随车押运员和发货保管员还应在调拨单上签字确认;签字确认后的调拨单一式五联由销售部门、承运单位、保管员、财务部门及客户各执一联。

发货过程中,若对出库炸药品种、规格、数量存在异议,双方应当场核实,查找原因并最终准确无误。

5.4.8保管员若发现民爆物品调拨单内容填写及审批手续不齐全、规范或非专用运输车或无押运员随车押运情况则应拒绝发放,并报告部门主管领导,同时与销售部门有关人员联系、核实。

6盘点与检查

6.1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定期对库存民用爆炸物品进行盘点,检查其是否做到了帐卡物相符;若盘点出现盈亏,应查清原因并进行整改。

6.2公司财务部门应不定期对各民爆生产单位的民爆物品出入库物资管理情况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6.3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民爆物品出入库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责成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7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和技安部共同制定并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8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篇:

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一、物品入库有关制度

(一)物品采购回来后首先办理入库手续,有采购人员向仓库管理员

逐件交接。

库存管理员要根据采购计划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价格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或在入库登记簿上共同签字确认)。

(二)对于在外加工货物应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

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配套齐全,并在接收单上签字。

(三)物品入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购物品调整

内容、物品质量标准,对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入库登记。

(四)物品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入库。

(五)物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主机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

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在储存时注意做好防锈,防潮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

(六)物品数量准确、价格不串。

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

发生

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入库,多入库。

(七)精密、易碎及贵重货物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

要做到妥善保存,其中贵重物品应入公司内小仓库保存,以防盗窃。

(八)做好防火、防盗、防潮工作,严禁与我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仓

库。

(九)仓库保持通风,保持库室内整洁,由于仓库的容量有限,货物

的摆放应整齐紧凑,做到无遮掩,标牌要醒目,便于识别辨认。

二、物品出入库有关规定:

(一)物品出库,仓库管理员要做好记录,领用人签字。

(二)物品出库,数量要准确(账面出库数量要和出库单,实际出库

实际数量相符)。

做到帐、标牌、货物相符合。

发生问题不能随意的更改,应查明原因,是否有漏出库,多出库。

(三)仓库管理员要严格执行凭发货单出货,无单不放货,内容填写

不准确不放货,数目有涂改痕迹不放货,发生上述问题应及时与相关的责任人做好货物的核对,保证发货的正确性,及时解决,及时发货,保证合同的完整履行。

(四)报关员要做好出库登记,并定期向主管部门作出入库报告。

(五)为了防止出现出库货物差错,要严格遵守出库制度,应先写好

出库单并且相关责任人签字后,交仓库管理人员进行出库登记工作,完成后才可以到仓库拿取货物。

(六)对于对外加工我方应提供的组件专用物品领用必须要有经理签

字方可出库,及时交予加工方,以使我方加工货物的及时完成,交加工方时,应请主办人员签字接收。

第四篇:

出入库检查制度出入库检查制度

为严格出入库管理,做好人员和物品出入检查登记,保证出入库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民爆库房为安全保卫的重要目标,严禁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库。

2、因公进入库内的人员,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由公司相关部门人员陪同,否则不准入库。

3、看库员要严格检查来人是否带有火种、金属钥链、手机等物品或者穿带铁钉的鞋,如发现此类情况,必须进行安全处理后,方可入库。

4、进出库区时,要在看库员的监督下,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注明进出库区的事由和时间。

5、民爆物品入库和出库要认真核对登记,做到帐物相符。

6、民爆物品入库和出库时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7、看守员、保管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人员、物品出入库检查,做好各种记录。

第五篇:

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最终版)xxxxxxx公司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根据公司管理方案,针对现时公司物资管理未够规范和完善,为提高仓库物流运作效率,并进一步加强公司物品入库、领用和退货的管理,加强对常用物资遵循有效库存管理原则的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采购物品的入库管理

1、采购物品定义。

包括各类原辅材料、燃料、五金维修件、电器、工具、文具、低值易耗品、水件、钢材,以及外发加工料、加工件等。

2、一般正常生产损耗的物品由申请部门(车间)先做申请单,经部门车间第一主管审核后,提交至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的价值在50000元以下采购物品(按单项目)另外增加财务负责人审批,价值在50000元及以上采购物品(按单项目)由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非正常生产损耗的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逐级审批(非正常生产损耗:

指由于车间人员操作不当、设备保养不到位、设备或配件质量差、不可抗力等非正常因素造成的损失)。

3、其他各需求部门根据实际正常用量在系统中生成采购申请单,经分公司总经理或集团总部各线副总经理审批,且需经总部采购主管审核。

书面申请单与电脑采购订单的物品及数量必须一致,否则对部门车间第一主管处以500元/次的罚款。

4、对于没有做好采购订单的,仓库禁止收货,否则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处罚。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物品而没能及时做采购订单的,必须由申请部门或车间主管电话或书面通知仓库主管,并由仓库主管转达五金仓库库收货人员走绿色通道收货,同时申请部门或车间必须指定专人在24小时内补交订单号给五金仓库人员。

不按规定时间补交订单号,扣罚部门车间第一主管500元/次。

5、物品到达地磅或五金仓库后,由仓库人员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做“暂收”动作。

禁止车间部门人员不经仓库报仓自行签收货物,否则,供应商货款由签单人员负责。

6、所有物品必须经质量部检验合格后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一般常规五金、电器、文具、低耗品要求在2个小时内完成检验并在系统做确认动作,系统确认时间最迟不超24小时,对于急件必须优先检验并在系统确认(主要原辅材料的检验要求和检验时间由质量部提供清单)。

对于未经检验的物品,仓库不准发放,各车间部门也不准投入生产使用。

7、实物规格与采购订单的规格必须一致,实物数量不能大于采购订单数量才能办理入库手续。

8、所有物品不管检验是否合格,仓管员和驻五金仓库质检员都必须按实际情况录入系统内,为评估供应商综合能力提供相应的数据。

如发现有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处罚相关责任人200元/次。

9、所有物料入仓后必须按仓位、区域将物料摆放整齐,做好标识,并及时录入系统内,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备注。

对部分送总部的办公用品和电脑配件,供应商送货单必须由领用部门主管或主管指定负责人签名,同时签领料单,并交总部采购部负责人,再转五金仓库报仓验收。

第三章物品领用的管理要求

五金仓库实行封闭式管理,领用物品前先将领料单交给仓管员,由仓管员按单据进行取出发放,原则上不允许车间人员进入仓库内部自行领取。

如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进入的,必须由仓管员安排并陪同才能进入。

1、所领用物品都必须由部门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或主管授权的其他管理人员)签名,仓库才能发放。

如一些部门车间主管授权班长级别以上人员领用较低值或常用物品的,必须由主管提交授权书,并附授权人员签名字迹。

2、单件价值在3000元或以上的物品必须经车间部门第一主管签名,仓库才能发放。

化工、包装物品、燃料等大宗生产常用物料除外。

3、单件价值在5000元或以上的维修配件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签名确认后,仓库才能发放(如属安装改造项目,车间部门也可凭分公司总经理或集团公司总经理的安装改造批准书签名发放维修配件)。

4、对《物资领用“以旧换新”制度》中规定的物品,车间部门如不能提供旧物品的,必须有车间部门第一主管签名及维修部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确认,仓库才能发放,如违反《以旧换新制度》,除领用者和领用部门按制度进行处罚外,第一主管处以200元/次的罚款。

5、职能部门领用物品在划入其他部门车间费用时,应该经此部门车间主任或以上级别人员确认后才能发放。

否则,一律纳入签名人员所属车间部门费用。

6、领用发放物品时应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发放物品的仓库负责人必须在当天下班前录入系统冲减库存,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四章物品退货的管理要求

供应商提供经质量部检验判定不合格物品,或供应商货物与车间要求不符时,可作出退货处理,退货分为两种情况:

供应商原因造成,车间部门或采购部门自身计划原因造成。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退货但未产生任何费用,由质量部、采购部、仓库第一主管(或指定人)在系统中确认并生成退货放行条,由做账员打印退货放行条,仓管员在放行条签名,加盖退货放行专用章,由仓库主管或主任签名方可放行。

时间上要求当天完成。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退货未投入使用但已产生费用(如检验、检测费用由质量部提供,是否收取供应商此方面费用由质量部决定,并需由供应商确认),由质量部、采购部、仓库第一主管(或指定人)在系统中确认并生成退货放行条,产生费用可由货款抵减,若供应商同意支付现金的,由采购部出具系统确认单并通知供应商到财务部交款,凭财务部出具收款依据,或由供应商确认同意在保证金或货款中扣减费用证明材料(此费用由采购部负责跟进收取),仓管员才能办理退货手续,时间上要求1-2天内完成。

3、因供应商原因造成退货已投入使用并产生费用的,先由质量部、采购部、财务部、使用部门车间、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共同评定产生的损失费用(损失超过30000元或以上费用需提交至总部总经理批准),然后按上第2点方式执行,仓管员才能办理退货手续。

时间上要求一个星期内完成。

4、对于不更换供应商,未产生损失费用,且是生产急需物品的,可采用换货方式进行处理,换货方式退货按第四章第1点要求办理退货手续。

5、公司自身原因造成退货的,如申请部门人为下错订单,货物标识错误,规格型号、牌子、标准等描述模糊,有特殊要求没有备注,采购部重复或不按规定下订单等原因需要退货的,按第四章第1点要求办理退货手续,并对责任部门车间第一主管或相关人员予以警告,视其情节严重程度处以50-500元/次的罚款或上报公司办公室按厂规处置。

6、所有退货物品清单明细必须电脑打印,手写无效,对于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保安部不能放行。

备注。

如供应商所送货物超出订单需求数量,或者无订单需求的,仓库人员可拒收,并在车辆放行条备注货物退回原因,由五金仓库人员签名后交驻五金仓库质检签名,盖退货专用章后方可办理货物出厂。

第五章物品储存、保管要求

1、执行“谁需要,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对于采购回来的物品,超过1个月时间未领用的(集团总部总经理批准的备件除外),按物品价值的50%发送统计办扣罚申请部门车间及分公司主管负责人或总部各线主管负责人,并通知采购部作退货处理,退货按第四章第1点要求执行,超过10天未退回的,追究采购部责任。

如申请采购部门人员认为物品仍需使用暂不能退货的,必须书面提交申请给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延迟退货并减免扣罚,货物最多只能延迟3个月,如3个月后仍未能领用,必须退货处理,分公司总经理同意延迟的,仓库人员在货期上延期三个月。

如一些设备改造后,已不能使用的,或放置已过期,或历史遗留物品,由仓库主管递交报废申请给财务中心副总,总监和集团总经理审批后,作报废处理。

2、对库存物品要求每月盘点一次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远程网络教育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