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426551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75 大小:470.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5页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5页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5页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5页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7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docx

南钢项目部保障房监理规划

第一章工程项目概况

一、工程概述

.工程简况

工程名称:

南方钢厂(第一期)保障性住房。

建设单位: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地  点:

广州市白云区联和。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m2。

A区基坑底边尺寸为×,开挖深度约为6m。

主要采用放坡喷锚、周边以φ1000搅拌桩作为止水帷幕。

A区基坑顶(到搅拌桩内边)尺寸约为×;C区基坑底边尺寸约为×,开挖深度约为。

主要采用放坡喷锚、周边周边以φ1000搅拌桩作为止水帷幕、南边以φ1000灌注桩作为支护桩,在支护桩间加旋喷桩止水,支护桩配合锚索支护。

C区基坑顶(到搅拌桩内边)尺寸约为×.

A区西侧、C区南侧红外线均有大量多层楼房,确保基坑施工时周边环境的安全,A区西侧、C区南侧基坑保护等级为二级,其余基坑保护等级为三级。

监理服务期:

从监理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止。

包括本标段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质量保修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工程位置

建设场地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机场高速公路与广花公路交叉路口西侧,东临机场高速公路,北临蚬坑河,南接马务村,西至夏茅村工业区。

.工程地质情况

本工程场地原始地貌形态属于珠江三角洲冲洪积平原,拟建场地原为广州南方钢厂厂房,场地标高~之间。

场地内上部覆盖层为人工填土层、洪冲积层、风化残积层、基岩(泥灰岩、泥质灰岩、炭质灰岩)。

钻孔揭露的土岩层按其成因及工程特性由上而下内分别为:

1、人工填土层;2、洪冲积层:

(1)粉质粘土,

(2)淤泥质土,(3)粉砂,(4)细砂,(5)中砂,(6)粗砂,(7)砾砂;3、粉质粘土;4、基岩:

(1)全风化带灰岩,

(2)强风化灰岩,(3)中风化灰岩,(4)微风化炭质灰岩。

.水文地质条件

场地地下水类型主要为上层滞水、孔隙水、基岩裂隙水。

其中主要为砂层中的孔隙水,淤泥、淤泥质土、粉质粘土等均为弱透水层,基岩岩性风化后的裂隙多呈闭合状态,透水性也较弱。

地下水对混凝土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气候

场地气象条件属于亚热带海洋季风型气候,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夏热冬暖,有时酷热,偶有低温,年温差较小;夏长冬短,雨季颇长。

.交通运输及施工条件

本项目的施工现场交通条件较好,通往施工范围的道路交通方便,可供施工设备和材料直接到达现场。

整个场地已完成平整,具备了开工条件。

二、基坑支护阶段本监理标段专业工程汇总表

南方钢厂(第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阶段包含A区、C区相关施工内容,涉及的建筑专业暂定如下表:

序号

工程内容

序号

工程内容

1

水泥搅拌(旋喷)桩工程

2

灌注桩(支护)工程

3

预应力锚索工程

4

钢筋混凝土工程

三、本工程技术重点、难点

经过对现有图纸的审阅,提出本工程在技术上的重点和难点如下:

1、A区北边有河涌,对搅拌桩止水帷幕质量要求较高。

宜加强质量管理工作。

2、C区南边约20~30m有建筑物,为了不破坏既有建筑物,必须把该处的支护桩、锚索、止水帷幕的施工质量作为重点进行控制,同时加强基坑位移观测。

3、根据地质资料,本场地富含砂层和地下水,为不利条件。

且经现场观察,砂层应为流沙。

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时应着重防止锚索成孔过程出现涌水、涌砂的措施和准备。

4、土方开挖顺序是本工程的重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的层次进行开挖。

同时在开挖过程如果出现基坑涌水应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花锚杆注浆)进行处理。

5、基坑变形观测是本工程重点工作,为保证基坑安全,应按照设计确定的观测点进行设置,基坑开挖后即应按照规定进行位移观测,直到基坑回填完毕方可停止观测。

四、针对重点、难点及本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

针对重点、难点及特点,在收到本项目基坑支护施工图纸后,我们将制定监理细则作为监控的指导性文件,暂定本工程专项监理细则如下:

1、水泥搅拌桩监理实施细则;

2、(旋挖或钻孔)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

3、预应力锚索监理实施细则;

4、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工程旁站监理方案;

6、应急预案

第二章监理工作范围

南方钢厂(第一期)保障性住房项目(基坑支护、人防工程、土建、装饰装修、机电安装、消防、给排水、市政项目、景观绿化、室内外配套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内容

按照本工程监理委托合同的要求南方钢厂(第一期)保障性住房施工监理服务工作内容,除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中规定进行外,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前期工作安排

.制订本监理标段工程各项前期工作计划。

.统筹管理实施方案,包括施工场地组织、划分和管理方案;交通组织、指挥及疏解措施;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绿化树木的保护保护措施;为相应工程按期开工提供基础条件。

二、项目进度管理

.进度管理的工作内容:

2.1.1.建立进度控制体系;明确进度控制任务、配备人员、落实进度控制责任,建立进度信息沟通渠道、进度检查、协调制度。

2.1.2.向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工期的信息和咨询,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工期控制决策,对项目管理总体进度目标进行工作结构分解,根据需要编制不同深度的进度计划,包括:

(1)场地平整的进度。

(2)施工用水、电、道路等建设条件的准备进度。

(3)人力、材料、机械设备、加工品、预制品等资源需用量计划。

(4)各类工程材料、机械设备、加工品、预制品等材料设备定板、订货和进场计划。

(5)项目总进度计划和各单体工程施工进度,并确定其的关键节点工期和一般性节点工期日程。

(6)年、季、月、旬、周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任务书。

(7)施工招标和签订施工合同进度。

(8)编制与审批施工组织设计进度。

(9)项目收尾进度。

(10)竣工验收进度。

.根据进度计划落实进度控制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进度计划提出调整建议;对设计技术文件、图纸等落实催交措施,以满足施工的需要。

.审核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监督、检查、控制、协调各项进度计划的实施,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实现进度控制目标。

.在实施进度计划的过程中,不断检查,记录和收集实际进度数据内容,包括:

2.5.1.检查期内实际完成和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2.5.2.实际使用的人数、机械数及效率。

2.5.3.窝工人数、机械台班数及原因分析。

2.5.4.进度偏差及纠偏情况。

2.5.5.影响进度的特殊原因分析。

.将实际进度数据与进度计划进行比较,确定进度偏差。

当采取纠正偏差措施不能保证进度计划实现时,调整进度计划,保证实际进度按计划进行。

调整进度计划,不得影响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清楚了解承包人每天、每周相应的施工作业人员和机具的数量、所进材料数量、成品外加工计划执行情况、不同作业面的施工情况以及所完成的工程量、管线施工和工序穿插施工配合情况,近阶段及整个施工期的气候变化情况、施工环境的变化、承包人想法等情况。

在进度控制中应确保资源供应计划的实现。

.下列情况发监理工程师通知给承包人,或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承包人采取改进措施:

2.8.1.实际进度滞后计划进度达到7天;

2.8.2.预测工期完成有较大难度,关键进度节点控制不严,且没有采取相应措施;

2.8.3.现场投入的财力、物力、施工机具、施工材料、劳动力、管理技术力量等方面跟合同与计划不符,将影响进度计划的实现;

2.8.4.交叉施工作业互相干扰,协调不力。

.下列情况发监理工作联系单给委托人或有关单位:

1)施工图纸供应不及时,工程设计变更多,设计变更批复时间长;

2)专业工程分包人的进场时间未按计划进场;

3)专业设备及材料的定板和定案工作未按计划进行,将影响进度计划的实现。

.按照项目管理目标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定期提出进度管理报告,报建设单位。

三、项目质量管理

制订一套具体、细致的监控措施,做好质量事前、事中及事后控制,特别是质量预控措施,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措施、技术有交底、定位有复查、材料及设备有试验、隐蔽工程有记录、质量有自检及专检、交工有资料等。

.进行质量管理遵循下列程序:

3.1.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3.1.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1.3.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3.1.4.项目质量计划的验证。

.施工前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3.2.1确定质量控制手段和质量保证与协调程序。

3.2.2.督促承包单位制定关键工序、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3.2.3制定分析和评价工程质量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改进质量目标的解决办法。

3.2.4.确定与项目质量控制有关的制造、检验、试验、验收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3.2.5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理解设计意图。

3.2.6督促承包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承包单位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施工机械、材料等按计划准时到位。

3.2.7.审批承包单位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和计划

.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3.3.1.检查承包单位对工程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的质量保证书、试验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文件,按规定进行检验、验收和进行第三方验证,并要求如下:

(1)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验收,质量监控是监理业务的重要内容。

对于工程用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检查其正式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对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疑问的,应向承包人说明原因,并要求承包人补作检验。

所有材料检验合格证,均须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2)工程中所有各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并应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由于运输安装等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应要求承包人进行分析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方可使用。

(3)凡标志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承包合同规定不符一般材料,视工程重要性程度按一定比例抽样试验,对于重要工程或关键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要求进行全部检验。

(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规程。

(5)在现场配置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蚀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先做配比设计,经试验合格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使用。

(6)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工程上所采用材料和主要设备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承包合同、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型号、规格和标准。

(7)凡经检验认定不合格的原材料、构件、及设备,已进场的务必如数退出工程现场,严禁用于本工程。

在监控过程中,发现材料、构件、设备有严重缺陷和问题时,监理工程师有权停止使用,并立即组织调查研究,取得明确结论后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拒绝使用。

(8)对于在现场制作的材料试件、或现场切割的材料试件、焊接头试件等,监理工程师应旁站监督、签记标志和书面记录,并应会同施工单位送试件到符合要求的检测站检测。

3.3.2.督促建立施工交接的工作程序,并按要求组织施工工序交接和工程中间交接。

3.3.3.通过旁站、巡视检查、平行检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施工过程质量。

3.3.4.组织检查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

当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应及时督促承包单位提出解决措施和进行整改。

3.3.5.检查承包单位的控制计量测试器具的使用、保管、维修、检验、校正的实施情况。

3.3.6.检查承包单位的工程测量控制方案的实施,测量记录的归档保存、测量点线的妥善保护情况。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重点是对关键、特殊工序的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3.4.1.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的情况。

3.4.2.检查工序的检验和试验是否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3.4.3.检查施工管理人员记录工序施工情况。

3.4.4.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工序,应设置施工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3.4.5.对特殊工序的控制,除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要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对不合格质量控制内容包括:

3.5.1.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和验收合格而转入下道工序。

3.5.2.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标识、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3.5.3.对工程质量的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进行处理,并进行不合格评审。

3.5.4.对返修或返工后的分项工程,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保存记录。

3.5.5.对降级使用接收和作不合格工程时,由承包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组织建设、设计单位等,共同确定处理方案,由承包单位负责实施处理方案。

.制定质量控制的预防措施和纠正措施,包括:

3.6.1.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6.2.定期评价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3.6.3.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3.6.4.对质量问题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进行验证。

3.6.5.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3.6.6.对潜在的质量不合格和质量通病,制定预防措施和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项目安全管理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

4.1.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4.1.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4.1.3.实施项目安全计划。

4.1.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4.1.5.持续改进。

.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检查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的资源是否满足需要。

.要求施工单位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和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4.4.1.拆除、爆破作业;

4.4.2.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定期组织安全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并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分析原因并制定相应整改防范措施。

.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安全检查,并记录检测结果。

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应进行纠正。

.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

.对检查出的隐患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

受检单位应对安全隐患原因进行分析,制定和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

.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证记录。

五、项目投资管理

.开展项目投资控制。

.制定工程变更程序和工程量、价调整、工程款支付等管理办法,正确审核工程计量、各项签证和工程价款结算,搞好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管理,跟踪处理由此引起的项目造价变化和动态调整。

.协助委托人就工程变更的涉及的价款与施工方协商,确认变更价款。

.就工程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及时进行签认。

.对每期进度款进行准确的审核,对下期用款进行预测。

.监理人对工程变更签证和每期进度款审核时,监理人应先与委托人共同商定,报委托人批准后,才给予签证和审核确认。

.根据施工合同及委托人的要求,对工程分阶段(支护阶段)进行结算。

.所有工程在竣工(完工)交齐资料后最长90天内完成最终结算。

六、项目合同管理

.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使工程项目的全部合同事件处于控制中,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

.制定合同签订和实施计划。

.对合同管理实施控制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协商会办制度,建立如图纸批准程序、工程变更程序、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的账单审查程序、进度付款账单的审查批准程序、工程问题的请示报告程序等一些特殊工作程序

.建立合同文件沟通方式。

承包人和发包人、监理工程师、分包人之间的有关合同的文件沟通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合同实施监督:

监督总承包人、分包人严格执行合同,并做好各分包人的协调和管理工作。

同时也应督促发包人执行其合同责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严格合同变更管理,包括变更谈判、变更的处理程序,落实变更的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的落实情况。

.通过合同管理,防止索赔事件的发生。

对收到的承包方的索赔报告进行审查分析,收集反驳理由和证据,复核索赔值,起草并提出反索赔报告。

七、项目信息管理

.项目信息是预测项目未来、决策项目实施方案以及追溯项目实施过程的依据,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基础资源,要全面掌握信息源,灵活运用信息处理工具,收集相关信息收集信息资料包括:

8.1.1.有关政策文件、法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等。

8.1.2.设计及有关批准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设计文件等。

8.1.3.招投标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等。

8.1.4.与业主、承包单位及工程有关单位之间的往来文件。

8.1.5.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临时工程设计、方案等资料。

8.1.6.各种材料报验、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的技术资料、检测、试验报告等资料。

8.1.7.各种报验、验收、报告、报表,计量、支付、施工记录、现场签证、质量、进度状况记录等资料。

8.1.8.监理日记、巡查、旁站记录、工程照片、事故处理资料、关键的检查资料。

8.1.9.监理通知、会议记要、备忘录、合同执行情况、监理月报、监理报告、总结、评估等。

.工序验收、检验批验收、分项验收、分部(或子分部)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资料。

.监理制度、规定与管理办法等内部文件。

.安全、文明生产控制资料等。

.建立信息管理制度,严格信息采集、编排、查阅、归档保存的管理办法,由专人实施。

.配备专职信息管理员,采用电子计算机建立易于结构化和标准化的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系统、科学先进和信息化管理。

.对所收集的信息必须进行分析,确保其准确、全面、来源可靠,且要求为正式资料。

.工程结束后,信息的保管与处理按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存档、移交,并办理好移交签收

手续。

第四章监理工作目标

投资控制目标:

监理范围内的建安工程投资控制在经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内。

进度控制目标:

确保在建设工期控制在2个月以内。

质量控制目标:

合格。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

杜绝一般事故等级以上的伤亡事故且工伤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争创广州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环境管理目标:

严格执行广州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各项制度。

第五章监理工作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广东省、广州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

3)经批准的施工图纸及说明,经图纸会审后确定的修改设计通知书;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5)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建设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

6)本工程的设计、施工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7)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和通知等;

8)委托人发出的有关本工程的指令;

9)委托人制定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0)《监理合同》。

第六章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代表监理公司履行监理合同,负责本项目部的全面工作。

.组建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指导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定各专业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监理程序和工作制度。

.签发由监理部发出的各种文件、报表、报告、并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各种文件资料。

.审定施工单位报送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总进度计划。

.按合同规定,审核并签署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按合同授权,审核并签署施工单位申报的重要申请和工程支付凭证。

.主持召开监理例会,签发会议纪要,检查督促有关方执行会议决定。

.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定期向业主和监理单位报告监理工作情况。

.组织工程竣工初验,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

.组织整理工程竣工监理资料归档,对工程项目的监控、协调等做全面总结。

二、总监代表岗位职责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组建现场监理机构,人员分工,明确职责,指导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现场监理部与业主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及工作衔接。

.负责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现现场监理部与施工单位、材料供应商的协调工作。

.负责现场监理部所有后勤保障工作。

.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其他监理工作。

三、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指质量监督、工程管理等,在总监的统一领导下,协助总监或总监代表完成本专业监理的有关工作。

其基本职责如下:

质量控制岗位职责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

3.1.1.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制订质量监理的实施细则,协助施工单位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3.1.2.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技术措施。

3.1.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单,必要时提出要求,经总监批准,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的施工。

3.1.4.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图纸中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承包人施工放样。

3.1.5.组织、指导及检查现场质检员的工作。

3.1.6.审核进场材料的质检报告,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1.7.参与分项(部)、单位、单项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工作。

3.1.8.审核有关材料、结构的试验报告,对承包人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仪器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凭数据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

3.1.9.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对工程支付签署质检方面的意见。

.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定期或不定期地向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提交质量动态报告。

计划管理岗位职责。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进度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3.2.1.承包人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3.2.2.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

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承包人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承包人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3.2.3.向业主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终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业主采取措施或做出相应的决定。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投资或造价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3.3.1.签发预付款支付证书。

3.3.2.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3.3.3.按合同规定审查、会签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对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到上述项目和施工活动达到要求。

3.3.4.按施工合同文件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增减和人工、材料或影响工程费用的其它事项而引起的工程费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书信模板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