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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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民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商州区人民医院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工作,依据国家人社部《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科学的原则,遵循人才成长规律,把握职业特点,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不断完善我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聘任制度。

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每位专业技术人员,让专业技术人员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耕专业,让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成就感和获得感。

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规范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优德优绩、优先聘任,

建立重品行、重实绩、重能力、重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机制,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评审、聘任与品德、业绩考核紧密挂勾,加快梯队建设,提高医疗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医院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杨涛李瑛

冯达红郭永成

主任:

陈安记

副主任:

李新智

成员:

辛建学

刘晓红

屈曹成

刘瑛

陈彩敏赵其恒

寇宏斌

蔺娅妮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院办公室,赵其恒担任办公室主任。

(二)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职责

1.修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方案和办法。

2.公平公正,品德优先、注重绩效、注重能力。

3.树立全局观念,注重人才培育,有利于人才成长,有利于

医院发展。

4.审核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评聘条件、评聘资

料。

5.做好被评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工作。

6.评聘人员应一心为公,公平办事,严守纪律,顾全大局。

三、评聘范围

1.评聘范围:

本院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编、招聘人员。

2.评聘专业:

包括医疗、护理、影像、检验、药剂等卫生系

列,以及财务、工程、统计、档案等医院适用专业。

四、评聘程序

(一)评审程序

1.初级、中级职称按照全国统一实行考试的专业,不再进行

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未开考专业按照评审程序进行评审。

2.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聘书、执业医师资格

证及注册证(执业护士证)、计算机模块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

批表)、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审批表)、表彰奖励证书、

论文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支医工作签定表、继续教育学

分及证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等有关资料,方可参

加本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资料的

审核工作,负责申请评审人员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对专业类

别、从事专业时间、工作经历进行把关,符合当年国、省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方可报医院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进行

评审。

4.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按照国家《关于深化职

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精神要求,坚持“实行国家标准、地区标

准和单位标准相结合”的专业职称评聘原则,确定我院的评审条

件和原则,“注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性、技术性、实践性、创

造性、突出创新能力的评价”,权衡申请晋升人员的品德、能力、

业绩状况,重点由临床一线科室、综合管理机构、出院患者三

方进行评价。

(1)临床一线德、勤、能、绩、劳评价

科室主任(或护士长)负责组织。

个人科会进行述职,述

职内容包括职业道德、服务态度、技术水平三方面,科室全体

医护人员进行百分制无记名打分评价,平均得分为本人一线评

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者,科室方可推荐上报。

(2)相关科主任(或护士长)职能部门综合评价

分为临床医技、护理、医院适用三大类别。

①临床医技类评价评价人员组成:

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院办、考核办、

各科主任,医务科负责组织。

评价方式:

个人述职,述职内容为职业道德、服务态度、

技术水平三方面。

全体进行评价打分,平均得分为本人的综合

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

②护理类评价

评价人员组成:

医务科、质控科、院感科、院办、考核办、

各科护士长,护理部负责组织。

评价方式:

个人述职,述职内容为职业道德、服务态度、

技术水平三方面。

全体进行评价打分,平均得分为本人的综合

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

③医院适用类评价

评价人员组成:

院办、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考核办、

财务科、后勤服务中心、设备科等主任,办公室负责组织。

评价方式:

个人述职,述职内容为职业道德、服务态度、

技术水平三方面。

全体进行评价打分,平均得分为本人的综合

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参加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

(3)出院患者满意度(服务质量)调查

调查小组组成:

院办、考核办、护理部,医务科负责组织。

100名的

95%以上

调查方式:

随机抽查参加评审者分管已出院患者

满意度检查表,以百分制形式进行打分,满意率达到

(含95%)为合格,方可参加本次评审。

5.专业技术评聘委员会依据临床一线科室、相关科主任(或

护士长)职能部门综合评价、出院患者满意度(服务质量)调

查结果,对参加高级职称评审人员进行报前评审。

符合我院评

审条件者方可填写《任职资料评审表》、《考核登记表》、《量化

考核表》、《申报简表》等资料,上报院长办公会进行审核。

6.院长办公会审核的原则:

坚持“以用为本、科学评价、评

以适用、以用促评”,培育和优化专业技术梯队,建立结构合理、

能力服务一流的专业技术队伍。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不予评审

(1)近5年来因违反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

技术操作规范等,导致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被鉴定机构、

管理部门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认定负有重大责任者。

(2)近3年来因违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

范,医院管理规定,导致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被鉴定机构、

管理部门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定为违规导致技术事故的。

(3)近2年来有违反国家卫计委“九不准”,政府机构有关

规定、医德医风、劳动纪律、院纪院规等,被新闻媒体曝光或

有关管理机构通报,或者被医院处罚通报的。

(4)年度内因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

操作规范,发生重大医疗投诉事件的,且负有主要责任者。

(二)聘任程序

1.聘任条件:

以德为先、德才兼备;恪尽职守、敬业爱岗;

廉洁秉公、业绩卓越;服从领导、遵纪守法。

聘任原则:

不突破岗位配额数,不突破科室技术梯队配备

数,非医学专业不设聘高级职称岗位数。

2.聘任程序

(1)个人写申请,凡通过考试考核取得初级、中级、高级

技术职称者,个人均应写出书面聘任申请,申请内容包括:

想品德、技术能力、工作业绩、服务质量等方面,交科室主任

(或护士长)。

(2)初级、中级职称聘(用)任科室评价

申请聘任者个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思想品德、技术能力、

工作业绩、组织纪律、服务质量、团结协作、出勤等方面。

思想品质好、工作上进心强、业绩突出、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的申请者。

科主任(或护士长)根据员工评价加注意见,上报

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3)高级职称聘任综合评价

评价人员组成:

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院办、

考核办、各科主任,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组织。

评价方式:

申请聘任者个人述职,述职内容包括职业道德、

服务态度、技术水平、人才培养等四个方面。

全体人员进行评

价打分,平均得分为本人的综合评价成绩,得分在60分以上(含

60分)方可报院长办公会批准。

3.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办法

(1)初级职称全额聘任。

由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办公室进

行审核,报院务会复审核后聘任。

(2)中级职称按人社部门配额指标限额聘任。

由专业技术

职称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上报专业技术职称委员会审核,符合聘

任条件的限额聘任。

(3)高级职称按人社部门配额指标所在科室人力梯队配备

数进行聘任。

高级职称聘任必须经过综合评价后,配额有指标、

岗位有要求、科室有需求,本人德才兼备,报院长办公会研究

限额聘任。

(4)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不予聘任或缓聘

(5))近5年来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被鉴定机构、管

理部门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认定负有重大责任者不予聘任。

(6)近3年来有重大医疗不良事件发生,被鉴定机构、管

理部门或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定为违规导致技术事故者不予

聘任。

(7)近2年来有违反国家卫计委“九不准”,政府机构有关

规定、医德医风、劳动纪律、院纪院规等,被新闻媒体曝光或

有关管理机构通报,或者被医院处罚通报的缓聘。

(8)年度内因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诊疗常规、技术

操作规范,发生重大医疗投诉事件的缓聘。

(9)医院没有岗位指标、科室配备指标超额或科室有意见

不同意聘任者缓聘。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院

总支和院务会对职称评审、聘任工作的领导。

要把专业技术职

称评审、聘任工作作为医院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每个管

理者要充分认识医院职称评审、聘任工作重要性、复杂性、敏

感性和必要性,要严格管理,狠抓工作落实。

2.明晰责任,秉公办事。

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会成员,各

科主任、护士长,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能和管理责任,要以负责

的态度做好我院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和评价工作,要一心为

公,秉公办事,公平公正,为医院专业技术梯队建设把好关,

为专业技术人才发展服好务。

3.严明评审纪律,明确评聘责任。

建立职称评审公开制度,

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不得利用职

称评审谋求利益,建立投诉机制和回避制度。

六、此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委员

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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