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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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故障录波器技术规范要点

 

***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

故障录波器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设计单位:

2013年3月

 

1总则、说明及评标准则

投标商在投标前需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格书在内的招标文件中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商提供的设备技术规格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如有偏差应提供详尽的技术规格偏差说明。

提供设备的供货商应已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这些设备应在与规定条件相同或较规定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地进行了两年以上商业运行,并通过中国权威机构的动态模拟试验。

投标书中对招标书中内容进行修改而未填写差异表,此投标书在招标时作为废标处理。

投标方对成套设备负有全部技术及质量责任,包括分包(或外购)的设备和零件。

投标方对分包设备和主要外购零、部件推荐3家以上产品,由招标方在签定技术协议时最终确定。

招标方有权参加分包、外购设备的招标和技术谈判,但技术上由投标方负责归口、协调。

外购设备(含部件、材料)招标书中推荐厂家少于三家的,投标时必须补足三家及以上推荐的生产厂家,以最高价报价;并承诺在签订技术协议时必须由国电奈曼风电有限公司专业工程师指定一家进行签订,如果以供货期无法满足、外购厂家价格高或需要修改设计等原因拒绝签署技术协议,国电奈曼风电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合同签订后,投标方应在2周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计划,包括设备设计、设计联络会、材料采购、设备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投标方应负责完成产品的设计、制造、装配、试验、包装、运输和交货验收等,并配合安装、负责设备调试、负责设备现场保管(如果需要)和二次搬运(如果需要),配合系统调试及240小时联合试运等。

继电保护及故障录波器信息处理子站及附件使用寿命不少于30年。

质保期为移交运行后1年。

专利涉及到全部费用均已被认为已包含在设备报价中,投标方应保证招标方不承担有关设备专利的一切责任。

本技术条件书未尽事宜,由招标者和投标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范围

1.1.1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最终以施工图为准,但不发生任何费用)

1.1.1.1供货范围为***风电场一期(49.5MW)工程的220千伏微机故障录波器屏。

1.1.1.2种类及数量

国电巴彦塔拉风电场故障录波器屏:

1套;

配套供应上述录波装置必须的备品备件、测试设备等。

1.1.2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最终以施工图为准,但不发生任何费用)

供货商除按合同在期限内供货外,还包括:

(a)出厂试验;

(b)发货;

(c)协助安装,并负责现场调试及成功地投入商业运行;

(d)培训;

(e)18个月保证期;

(f)所有文件资料;

(g)图纸和说明手册。

1.2规范和标准

供货商提供的保护设备应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包括修改的最新版及增添版。

IEC国际电气技术委员会

GB14285—93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国家标准)

1.3技术文件

1.3.1技术文件的发送

供货商在合同签订后须按下表所列要求提供技术文件,并将其直接寄送有关各方。

要求的技术文件及发送单位

序号

文件名

份数

发送单位

1

确认图

2

3

2

最终图*

1

3

4

同上

同上

随箱

3

说明书

1

3

4

同上

同上

随箱

4

型式试验报告

1

3

4

同上

同上

随箱

5

例行试验报告

1

3

4

同上

同上

随箱

*注:

除表中提供的技术文件外,供货商应提供在AutoCADR2003版本下的所有最终图的CAD磁盘。

1.3.2所需图纸的交付计划

1.3.2.1凡需要由采购者确认的全部图纸和说明资料,供货商在签订合同后的4周内按规定数量提交给采购者和设计院。

设计院将在一份图纸上提出修改意见并签署确认后,在4周内由采购者将其返回给供货商。

供货商应随供确认图纸一块提供为清楚了解这些图纸所需的资料。

设计院有权对供货商图纸作修改,采购者不承担附加费。

供货商应在图上将设计院提出的意见修改进去。

在收到设计者已确认的图前,供货商提前购买材料或制造设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及其后果全由供货商单独承担。

1.3.2.2收到设计院已确认图纸及其任何修改意见后,供货商必须在4周内将修改后的图纸送给采购者一份。

供货商返回修改图后,采购者和供货商在供货商处举行第一次联络会,会议期间将审核这份图纸。

1.3.2.3生产的成品应符合最终图纸。

经设计院认可并不等于供货商可解除对其图纸的完整和准确所应承担的责任。

来往函件及确认图上应注明相应的订货单或合同编号。

1.3.3供货商需提供的图纸和资料

1.3.3.1供货商应随报价书一起提供本规范书所列有关设备的样本,其中包括成套装置、标准部件、各种逻辑回路、有关继电器、选择开关、信号灯、专用维修工具及测试仪表等样本以备采购者查核。

样本中应包括各种额定值、接点数量及容量、各元件性能、功率消耗(包括交流及直流回路,正常及动作情况)及使用说明(包括产品调试大纲)等必需的资料。

1.3.3.2供确认的图纸

合同签订后4周内,供货商应提供下列资料。

(a)装置的原理图及说明,各主要元件的原理接线图及动作原理的说明、图例符号说明;

(b)屏正面、背面布置图及端子排图和设备表;

(c)装置的整定计算原则;

(d)装置的交流和直流回路接线图及输出、输入接点图及它们的图例符号说明;

(e)屏外形图及地脚螺栓安装图。

1.3.3.3最终图纸

经过第一次联络会修改后的1.3.3.2条款所提及的全部图纸及资料;

1.3.4操作和维修说明

在设备运输前三个月,供货商应直接提供设备操作和维修说明书给采购者。

另外,一式四份说明书应可靠地装入箱内随同辅助器屏一起发运。

1.4备品备件

供货商应提供一个推荐性备品备件清单供采购者选择。

供货商推荐的备品备件单独报价,不列入总价,采购者要求的备品备件单独报价,并列入总价。

这些价格在合同签订后一年内有效,采购者保留备件数量增减的权利。

报价格式参见商务部分。

所有备品备件与所供设备的相应部件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并具有互换性。

合同订购的全部备品备件,应按项目分开,并随设备发运到采购者指定的现场。

备品备件需有合格的单独的包装,并注明“备品”字样,特殊备品应说明储存方法。

1.5专用工具和仪表

供货商应提供设备安装、修理、调试及运行所需的,性能良好的专用工具及试验仪器仪表清单,供货商推荐的专用工具和仪表单独报价,不列入总价,采购者要求的专用工具和仪表单独报价,并列入总价。

并提供其使用说明。

报价格式参见商务部分。

1.6投标书中应提供的资料

每个投标商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下列资料:

ISO9000质量体系的有效证书

技术数据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设备应用的标准。

设备型式试验报告。

供货记录应包括:

设备简要参数、工程名称、设备投运时间、运行情况联系人及电话。

其它需要的资料。

1.7设计联络会

为了保证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的进度,以及技术资料和图纸的交付,采购者和供货商之间举行两次联络会。

1.7.1第一次联络会将在供货商处举行,采购者将派6人参加会议,会期一周。

其费用包括采购者代表由所在城市至工厂所在地的往返旅行费(经济舱)、机场至旅馆的交通费、膳宿费等,应单独列出并包括在投标价内。

第二次设计联络会将在采购者处举行,供货商将派技术人员参加,费用自理。

1.7.2第一次联络会的主要任务如下:

1.7.2.1供货商应对根据1.3.3.2条款所提及的资料和图纸进行详细的解释,并应解答采购者对这些资料和图纸所提的问题。

采购者需提出修改意见和要求,经过共同讨论,确定正式的图纸,供货商根据正式图纸进行生产,并按时把正式图纸提供给采购者。

1.7.6.2供货商应介绍合同产品已有的运行经验,包括现场的运行记录、改进情况。

1.7.2.3供货商应介绍保护装置的生产过程、装置性能试验及动模试验。

对采购者在了解与观看上述过程与试验中所提出的问题,供货商应予以解答,并共同讨论和确定需要更改的问题。

1.7.3第二次联络会议的主要内容

1.7.3.1第一次联络会议的遗留问题

1.7.3.2讨论有关保护装置的出厂试验项目以及有关其安装、投产、运行和现场试验等问题。

1.7.3.3解决合同设备在进行的动模试验中所发现的问题,供货商应按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修改。

1.7.3.4其它为履行合同双方需要协调的问题。

1.7.4每次联络会议需签订会议纪要,由双方代表签字该纪要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工厂培训及验收

1.8.1设备的工厂试验

试验结果应满足规范书及产品调试大纲所规定的要求,试验后提供详细的试验报告。

(a)直观检查柜的情况:

包括接线、名牌、装置号码及端子号码;

(b)长期通电试验:

试验时设备处于正常的交流电流、电压和直流电压条件之下,试验结果装置特征应无变化;

(c)绝缘试验;

(d)高频抗干扰试验;

(e)谐波影响试验;

(f)性能试验:

向继电器通入电流和电压检查各元件动作的正确性及整定值的精确度;

(g)抗幅射电磁场干扰和快速瞬变干扰试验。

1.8.2验收试验

(a)验收试验项目除参照工厂试验项目外,可按型式试验项目进行抽查试验;

(b)选定整定值进行装置的电气特性试验;

(c)为考核个别项目可在动模实验室做装置的整组动作特性试验;

(d)柜的结构、配线、面板及外观检查;

(e)采购者提出的必要的项目试验,具体项目第二次设计联络会确定。

1.8.3设备的现场试验和检查

(a)现场安装设备的一般检查,开箱检查设备的完整情况,电缆和接线的完好情况;

(b)现场投产试验:

一般检查:

直观检查;

通入直流电源检查;

检查接至保护的CT和CVT极性和接线的正确性;

绝缘试验:

根据规定进行试验;

柜内所有接线的正确性的检查及试验;

定值的整定:

按采购者所给的整定值进行整定;

性能试验:

检查所有元件动作的正确性,柜上各个信号和掉牌亦应正确动作;

1.8.4在试验中发现元件、部件、插件等的损坏。

供货商应负责调换,机械结构的损坏,供货商应负责修理。

供货商应派技术人员携带专用试验设备负责现场投产试验。

1.8.5采购者将派5名技术人员至设备制造工厂参加合同设备的工厂试验、验收及培训(试验中培训)。

其费用包括采购者代表由所在城市至工厂所在地的往返旅行费(经济舱)、机场至旅馆的交通费、膳宿费等,不包括在投标价内,也不计入评标价格内,但应单独列出供买方参考。

1.8.6采购者验收人员发现合同设备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有权表示采购者的意见,供货商应充分考虑,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供货的质量。

交货前采购者验收人员既不能解除合同规定的供货商按合同规定所承担的责任,也不能代替采购者在货物到达现场后的质检。

1.9技术服务

供货商应提供技术服务来监督设备安装、试验和调试。

1.10装运

1.10.1供货商应负责将设备运到现场。

1.10.2所有按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小心、正确、牢固地进行装箱,以使货物能耐受长距离的运输及多次装卸。

供货商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护性措施,保证货物不受潮、淋、震、锈、腐。

使货物安全运抵安装现场。

1.10.3所有盒装或打包运输的散件,供货商都要贴上标签,注明合同箱号、元件的名称及标志,以方便组装和安装。

除此之外,对于备品备件、工具及继电器还应标上“备品”、“工具”或“继电器”字样。

1.11标书评比

标价的评比和中标者的选择应根据以下公式进行:

标价总值=A+B+C

A-国内投标商的出厂价;

B-运输费,包括保险费及其他杂费;

C-指定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表价格。

1.12达不到保证性能的降价办法

如果设备在例行试验或现场验收不符合保证值,或者在保期内因设备部件材料缺陷而出现故障,采购者有权按下列条款索赔。

1.12.1拖延修复工作,超过合同有关条款和条件所在规定的期限时,每超过一个月,按每套原价降低2%,不足一月按比例计算。

1.12.2任何主要部件如有严重缺陷,则对此部件应拒收。

1.12.3供货商保证所提供的保护设备接入电力系统后能成功地投入运行十八个月。

2环境和使用条件

2.1气象条件

2.1.1温度

年最高温度+40℃

年最低温度-40℃

年最大日温差25℃

2.1.2阳光直射能(0.5m/s风速)0.1W/cm2

2.1.3最大相对湿度90%

2.1.4最大风速(10m高,10min最大平均值)35m/s

2.1.5海拔高度1000m

2.2抗震要求

2.2.1范围

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要遵循:

当在一个水平加速度有效值不大于0.2倍的地球重力加速度的地震干扰过程中及地震以后,功能无降低且保持安全状态这一原则。

2.2.2电气设备的抗震要求

2.2.2.1电气设备和装置应能承受用三周正弦波的2m/s2水平加速度和1m/s2垂直加速度同时施加于支持结构的最低部位时,在共振条件下所发生的动态地震应力,并且安全系数应大于1.67。

2.2.2.2供货商要提供电气设备的抗震强度试验报告。

2.3环境条件除遵照上述条款外,设备还应适于在以下规定的使用环境中,满足规范书所规定的要求性能。

(a)正常工作温度0~+40℃(满足规范书精度要求)

(b)极限工作温度-10~+50℃(能正常工作)

(c)相对湿度78%

(d)运输及存储温度-40~+70℃

(e)提供的设备需有防地震、抗振动和冲击设计,应符合IEC有关标准。

3220KV系统概况及参数

3.1***风电场一期49.5MW风电项目出1回220kV线路汇集后送出,风电场至汇集点1的线路长度约12km,采用LGJ-240×2导线。

2015年达到300MW规划容量后,再建设汇集点1至奈曼变电站的1回220kV线路,线路长度约22km,导线采用为LGJ-300×2。

风电场220kV部分采用线路变压器组接线形式。

3.2220千伏故障录波器用二次线圈为5P20型。

电流互感器变比为2500/1A。

3.3220千伏故障录波器用电压互感器为母线型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其变比为

/

/

/

/0.1kV。

3.4电力系统额定电压220kV

电力系统额定频率50Hz

直流电源额定电压220V

交流额定电压100/3V

3.5220千伏电网的时间常数T=40ms

直流分量100%偏移

线路故障最大过渡电阻100

4220KV系统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要求

4.1装置的一般技术要求

4.1.1继电保护的额定交流电流In=1A,在(0.1~20)In范围内应保证装置必要的测量精度,2In时应能连续工作。

4.1.2继电保护的额定交流电压Un=100V,在交流电压大于0.5V时应保证装置必要的测量精度,2Un时应能连续工作。

4.1.3装置的功率消耗

(a)电流回路(额定电流下每相)1VA

(b)电压回路(额定电压下每相)<1VA

4.1.4直流电源额定电压在(80~115)%Un范围内变化时,应能正确工作。

直流电源的波纹系数不大于5%应能正确工作。

4.1.5装置应具有必要的检测和监视功能,运行中可手动检测,回路异常时应发告警。

4.1.6装置的辐射电磁场及高频干扰试验和冲击电压试验、交流耐压试验均应符合IEC的相应标准规定。

4.1.7承受浪涌的能力应符合IEC标准中的规定。

4.1.8为便于检修,装置的插件应具有良好的互换性;为便于试验,装置应具有试验插件和试验插头。

4.1.9信号接点

装置应提供以下信号接点:

(a)反映装置动作的瞬动带自保持手动复归的信号接点;

(b)反映装置直流消失、装置异常的告警信号接点(无需自保持)。

4.2故障录波器的技术要求

4.2.1故障录波器应是采用微处理器实现的数字式装置。

4.2.2录波器的录波量(含远期)

模拟量32组,开关量不少于128路。

4.2.3录波器应具有足够容量的内存和硬盘,可满足连续三次故障录波和数据存储。

4.2.4录波器利用所录模拟量及开关量做录波器的起动量。

起动方式应有多种(反应模拟量的突变量、超限、低限、振荡以及外部接点起动等),由软件编程,供采购者选择。

4.2.5录波器每次起动应能录取故障的全过程(录波时间应不小于5s)。

对于振荡可录取振荡的包络线波形。

4.2.6录波器对短路电流的暂态过程的录波不失真。

包括非周期分量的100A的短路电流冲击试验时,暂态短路电流幅值误差应小于5%,并能录取电流暂态的全过程。

4.2.7录波器采样频率5000点/秒以上。

4.2.8录波器对模拟量的5次及以下的谐波分量的录波应保证可观性。

4.2.9录波器应具有故障测距功能。

对于金属性故障的测距误差应不大于3%。

4.2.10录波器应提供录取有功和无功功率模拟量的条件,并保证测量误差不大于3%。

4.2.11录波器起动录波后应能自动绘图输出和存储数据。

每次录波应从故障前100ms开始。

4.2.12录波器应配备实现数据远方传输的调制解调器、串行口及数据传输网卡。

宜采用符合IEC870-5-103或61850标准规约,否则无偿提供信息传输的通信规约、规约文本及分析软件,并负责将保护装置接入继电保护信息集中管理器。

供货商应协助买方完成保护信号集中管理器与当地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端的联调工作,以便在线或离线分析。

4.2.13录波器应具有自动及手动数据远传功能,输出的动态过程记录数据应符合标准格式规定与ANSI/IEEEC37.111-1991COMTRADE兼容。

4.2.14录波器通过面板上的按键,可对软件编程实现的录波器起动方式进行选择、定值整定、绘图参数选择和起动试验,同时可对录波器运行数据进行显示和检查。

4.2.15录波器应具有完备的信号、告警输出。

4.2.16录波器独立成柜供货。

全部对外连接均通过柜端子排。

5柜的技术要求

5.1柜包括所有安装在上面的成套设备或单个组件皆应有足够机械强度和正确的安装方式,保证在起吊、运输、存放和安装过程中不会损坏,供货商还应提供运输,存放和安装说明书,供用户使用。

供货商应对柜内部接线的正确性全面负责,在指定的环境条件下,所供应的设备的特性和功能应完全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5.2柜的机械结构应能满足IEC-IP50标准,并应能防止:

(a)灰尘;

(b)潮湿;

(c)虫和动物;

(d)所规定的高温和低温;

(e)柜支架的振动。

5.3柜应前后有门、前门上应有玻璃窗,可监视内部的信号指示;后门应双开式。

5.4柜底部应有安装孔。

保护柜上设备的安装及接线应便于施工、维护和检查。

保护柜内应有适当的照明灯。

5.5每面柜应装有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接地铜排,长度与屏同宽,它应连接到主框架的前面、侧面和后面,柜上所有装置的接地端子应可靠地接至接地铜排,接地铜排末端应装好可靠的压接式端子,用于和变电所的接地网连接。

柜上的接地线与接地铜排的连接至少用两个螺丝。

5.6柜中的内部接线应采用耐热、耐潮和阻燃的绝缘铜线,一般控制导线应不小于1.5平方毫米,CT回路、CVT、断路器跳闸及合闸回路的控制导线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保护柜内装置之间、装置与端子排之间接线的两端应有接线标志。

5.7端子排应保证有足够的绝缘水平,距地面不宜低于350mm。

每个端子上一般只能接一根导线,不得超过2根。

端子排应分段,即交流电流输入端子段、交流电流输出端子段、交流电压输入端子段、信号输出端子段等。

直流正负电源引入线端子要设在不同区段内,端子排至少应有10%的备用端子。

5.8电流互感器或电容式电压互感器的输入线应通过电流、电压试验部件接入保护装置,以便对装置进行隔离和试验。

5.9装置直流电源需经快速小开关接入,该小开关装在柜上,它应有动作指示及足够的断流容量。

5.10柜上应装设装置复归总按钮。

5.11供货商应保证柜内外油漆过的表面在运输、存放和正常运行时的防腐蚀性能。

5.12每面柜及其上的装置都应有标签框,以便清楚地识别外壳可移动的设备。

5.13保护屏整体外廓尺寸为:

800mm600mm2260(2200+60)mm,其中60mm在屏顶,为标识牌,屏顶应带小母线架,颜色待定。

附录A备品备件

表A采购者指定的备品备件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价

备注

 

附录B专用工具和仪表

表B采购者指定的专用工具和仪表

序号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单价

备注

备注:

附录C技术差异表

技术差异表(格式)

序号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

条目

简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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