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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间距不足整改实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间距整改落实情况一览表

序号

企业名称

安全生产

许可证号

有效期

存在间距问题

处置方案

确认单位及依据

备注

1

嘉兴市步云电工材料厂

(ZJ)WH安许证字〔2008〕-F-0413

2008.10.28-2011.10.27

企业生产车间与荣达五金厂之间的安全间距不足,实际4.8米。

加高围墙作为防火墙,设置禁火标志;荣达五金厂与企业生产车间安全间距不足的生产厂房已空置。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予以确认,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甲类厂房与空置房无明确间距限制。

2

嘉兴市步云富欣化工厂

(ZJ)WH安许证字〔2009〕-F-0770

2009.01.14-2012.01.13

1、生产车间与南面围墙的间距1米,与备用房1和备用房2的间距5米,不符合规范要求;

2、生产车间与配电间的间距5米,不符合规范要求。

1、生产车将南面围墙为非通航河道,拟将备用房1和备用房2部分拆除至于车间间距达到10米。

2、拟将配电间(生产车间的控制柜非工厂总配电房)靠近生产车间采用防爆墙封闭,并将门移至与生产车间窗户间距15米外,将穿墙电气管线密封。

计划09年12月底整改完成。

3

嘉兴市泰和化工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9〕-F-1063

2009.09.28-2012.09.27

生产车间与东面围墙最窄处间距3米,不符合规范要求(标准为5米)。

因该车间占地面积远小于3000m2,根据《建筑设计放火规范》(GB50016-2006)第6.0.6条要求,在生产车间南、北两面沿建筑物的长边设置了消防车道,可满足消防要求。

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确认,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6.0.6条。

4

嘉兴宝利来树脂化工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8〕-F-0520

2008.11.23-2011.11.22

厂区搭建的简易棚不能存放危化品,若存放,与危险品仓库间距不足。

承诺不存放危险化学品。

5

嘉兴市誉高涂料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8〕-F-1495

2008.03.17-

2011.03.16

东南角原料仓库与围墙外电线杆距离不足1.5倍杆高。

拟对危险品仓库东南角拆除2米间距,确保符合安全间距要求,计划09年10月底前完成。

6

嘉兴市东方化工厂

(ZJ)WH安许证字〔2008〕-F-0591

2009.01.12-2012.01.11

生产车间之间搭有简易棚。

简易棚已拆除。

经南湖区安监局复查确认。

7

嘉兴市天一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8〕-F-0917

2008.12.22-2011.12.21

临时办公室及食堂与生产车间只有29米,不符合规范要求。

食堂已经隔离,明火点离车间大于30米,并配备灭火器。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确认。

8

浙江豪邦涂料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9〕-F-1615

2009.05.05-

2012.05.05

油性涂料车间与南面临时小房子间距不足。

承诺停止使用。

9

嘉兴市东邦生命化学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6〕-F-1280

2006.08.29-2009.08.28

车间外搭建的离心机房与冰机房间距不足,不符合规范要求。

许可证到期,未办理换证手续,该企业已停止生产。

10

嘉兴纬发化工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8〕-F-0388

2008.10.28-2011.10.27

硝基氯苯储罐区与泵房的间距不符合规范要求。

硝基氯苯闪点127℃,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3章表3.0.2规定,硝基氯苯属于丙B类液体,根据第5章表5.2.1“设备、建筑物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注5,丙B类液体设备的防火间距不限。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确认。

11

嘉兴市竹林化学涂料厂

(ZJ)WH安许证字〔2008〕-F-0598

2008.12.13-2011.12.12

原料成品仓库(甲类)与西侧河道相距3.5米(河道对岸有零散农居)。

原料成品仓库建筑物西外墙(临近河道一侧外墙)改建为防火墙。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予以确认,依据浙江天正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平面布置整改图、《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5.1条。

12

嘉兴市南湖区新华化工厂

(ZJ)WH安许证字〔2009〕-F-0903

2009.02.21-2012.02.20

1、甲醇储罐与围墙、马路间距不符合要求。

2、原办公大楼与生产车间距离不符合要求。

1、甲醇储罐增设阻火器的放空管、冷却喷淋装置和高液位报警装置;2、2#车间停用后,办公用房与生产车间距离符合规范要求。

宁波华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

13

嘉兴市巨强化工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8〕-F-0412

2008.10.29-2011.10.28

厂区东北侧两个危险品仓库间间距不足。

封堵南面仓库北侧墙体上门、窗作为防火墙使用,同时南面仓库不存放甲、乙类危险化学品,并严格控制北面仓库危险化学品的存储量。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予以确认,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5.2条表3.5.2注2。

14

嘉兴南开杭嘉气体制造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8〕-F-0216

2008.09.15-2011.09.14

1、西面有一针织厂,安全距离不够;

2、北面为和尚港,港对面已发展为住宅区,安全距离不足25米;

3、液氧容器间的安装间距应不小于相邻两容器中较大容器者的半径,且最小间距不小于1米。

经检查,液氧、液氮、液氩贮槽及布置安全间距不足。

1、针织厂已搬走,原地现为“大洋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已将西面围墙在原高2.6米基础上加高2米。

企业未按要求落实整改,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只出具了情况说明,未按要求进行确认。

15

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8〕-F-0658

2008.12.23-2011.12.22

1、原料仓库与成品仓库间距7米,不足10米,不符合要求;

2、精制工段与中华化工乙基烘干车间间距8米,不足12米,不符合要求。

1、在原料仓库与成品仓库之间增设了防火墙,并配备了消防设施;2、乙基香兰素烘干车间已拆除。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予以确认,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3.5.2条。

16

嘉兴市金禾化工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8〕-F-0371

2008.10.28-2011.10.27

1、厂区南侧氯磺酸储罐与生产1车间间距不足;

2、2车间与3车间之间消防通道不畅通。

1、该企业于09年7月5日开始停用东侧一只氯磺酸储罐,作为事故应急备用储罐;整改后,西侧一只氯磺酸储罐于一车间防火间距达到11米;2、该企业于09年8月25日对2车间和3车间之间消防通道进行了平整,净宽达到4米。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予以确认,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第6.0.9条及4.2.1条。

17

嘉兴市红日化工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6〕-F-1152

2006.06.30-2009.06.29

厂区南侧甲苯储罐与生产车间间距不符合要求。

生产车间内设备已搬到新车间,原生产车间不再作为生产车间使用。

正在办理换证中

18

嘉兴市阿尔法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9〕-F-0975

2009.03.16-2012.03.15

1、厂区北侧槽罐区与西侧危险品仓库间距不符合要求;

2、西北角瓶组供气间(煤气)与危险品仓库、外侧马路间距不足。

1、拆除原危险化学品仓库东面安装的一个槽罐,纯苯的存放转移到槽罐区内;2、将厂区西北角存放瓶组的供气房搬迁到成品仓库(丙类建筑)旁,该供气房与危险品仓库的安全间距为16米。

经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对全厂平面图进行重新设计,并经评价单位确认。

19

嘉兴市向阳化工厂

(ZJ)WH安许证字〔2009〕-F-1035

2009.04.11-2012.04.10

1、对甲苯磺酰氯车间与东边步焦公路距离5米,不足15米,该车间西面与架空电力线路贴邻,距离不足1.5倍杆高;

2、对甲苯磺酰氯车间与化验室间距不足。

1、对生产车间靠近步焦公路的两间房子用实体墙进行封闭,做闲置处理,对靠近生产车间的架空电力线进行改道,整改后电力线与生产车间的距离达到12米(电杆高5.7米),超过1.5倍杆高;2、拟于2009年10月31日停止使用对甲苯磺酰氯车间。

嘉兴和邦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确认。

20

嘉兴市福来特化工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9〕-F-0419

2009.10.19-2012.10.18

1、与金利化工交界围墙边筑有违章建筑及照明灯,不符合规范要求;

2、C5回收储罐与围墙间距不足;

3、戊二烯罐区与金利临时堆放物料棚间距不足;

4、戊二烯罐区与厂内成品仓库西侧临时棚间距不足;

5、戊二烯罐区与曙光厂房间距不足25米。

1、金利化工围墙上照明灯已拆除;2、紧靠相邻厂围墙的2只回收C5贮罐已停用;3、C5贮罐区与金利化工相邻围墙已加高1米;4、厂内成品仓库西侧临时棚已拆除;5、与相邻曙光化工厂相邻的2只贮罐拆,已停用。

在消防池配置消防水泵,在C5贮罐区配置泡沫灭火设施。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评价确认。

21

嘉兴市金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9〕-F-0943

2009.03.16-2012.03.15

1、二车间与围墙距离6米,但二车间与高压线相距不到1米,不符合规范要求;

2、氯磺酸储罐区东、南二面贴墙建造,不符合要求;

3、氟利昂制冷车间与酸罐组之间有乙胺桶装危险品仓库,并与浴室相邻,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4、制冷车间与储罐区之间有一浴室,不符合规范要求。

1、二车间现已改为丙类车间,不再涉及甲乙类物质;2、现已把乙胺移出此危险品仓库,并不再存放乙胺。

嘉兴天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只对部分进行了确认,其他的未进行确认。

该企业列入南湖区搬迁关闭企业。

22

嘉兴市友邦精细化工制造有限公司

(ZJ)WH安许证字〔2009〕-F-1064

2009.04.28-2012.04.27

1、精馏装置与导热油炉房间距不足;2、精馏装置与罐区间距不足;3、车间与办公区域间距不足。

1、精馏装置与催化重整设备(非导热油炉房)为一套工艺装置;2、罐区靠精馏装置一侧为重油贮罐,火灾危险级别为丙类;3、“办公区域”实际为车间分析、化验质检用房。

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予以确认,依据《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第4.2.2条;《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4.2.1条。

23

嘉兴香料厂

(ZJ)WH安许证字〔2009〕-F-1037

2009.05.23-2012.05.22

1、精馏1车间和精馏2车间之间间距不足,并且中间有一电线杆,不符合规范要求;2、精馏3车间与西北面电线杆间距离不足1.5倍杆高;3、精馏1车间、2车间与休息室距离不足。

1、精馏1车间、2车间和3车间属于乙类生产车间,主要参考同一装置,分成三个防火分区来考虑,三个车间建筑面积都小于3000m2,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3.3.1条对厂房防火分区要求。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乙类车间与电线杆间距没有要求;2、将休息时腾空,不作为休息室使用。

浙江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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