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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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
外汇账户信息交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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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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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简介
外汇账户信息交互平台(简称交互平台)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信息中心推广使用、外汇局和金融机构共同管理外汇账户数据质量的信息化交流平台。
外汇局通过交互平台接收金融机构上报的外汇账户系统数据,同时将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入库过程中出现的错误信息发布给金融机构,让金融机构说明错误原因,并和金融机构相互确认。
同时,外汇局还可以向金融机构发布对金融机构进行考核评分的结果以及关于账户系统的通知、规定等。
金融机构通过交互平台向外汇局报送账户系统数据,查看其报送的数据的错误信息,就错误信息向外汇局说明原因,并和外汇局相互确认。
同时,金融机构通过交互平台还可以查看外汇局对金融机构的考核评分结果,查看外汇局发布的通知、规定等,并就关于账户系统的某些问题和外汇局进行讨论。
交互平台与账户系统之间是互相交换数据的关系,交互平台通过其后台数据处理功能将金融机构上报的账户数据传送至账户系统数据库;同时将账户系统的金融机构信息、开户通知书信息、关户通知书信息、企业开户信息以及金融机构上报数据入库过程中的错误信息通过交互平台发布给金融机构。
交互平台应用架构图示如下:
一、金融机构的每一个用户均应先在交互平台通讯录中维护个人信息,完整填写姓名、单位地址、
联系方式等,确保便利联系相关人员。
二、金融机构数据上报员:
每日应通过交互平台将本机构上日账户数据报送外汇局,并检查报送数据的读取情况。
未按规定每
日报送数据的则需及时补报;报送数据读取失败,需查看错误原因,修改数据后重新报送。
三、金融机构管理员:
应核对所管辖金融机构基本信息的正确性,若有金融机构新增、合并和变更的,金融机构需以书面
报告告知外汇局,由外汇局重新在交互平台上进行登记和修改。
四、金融机构核对员:
1每日应登录交互平台,查看本机构是否有待核对的审批件信息,若有,则需完成核对工作;
六、业务考核员:
对所辖金融机构的数据核对情况作考核并发布考核结果。
七、金融机构对上述人员可安排一人多岗。
金融机构数据上报操作员应每天(节假日除外)通过交互平台向外汇局上报外汇账户数据。
上报数据时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操作:
1、上报的0、Q、AB四个文件的文件名称与文件格式,应严格按照《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
与外汇指定银行数据接口规范》和《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银行接口程序规范性要求(试行)》的要求,否则系统提示错误。
2、若当日无任何上报内容,则直接在交互平台数据报送界面中点“报送”按钮即可。
无论上一
工作日是否有业务发生,当前工作日均应进行数据上报的操作,否则,视同“未做数据上报”。
若上报的0、Q、A、B四个文件中只有一个或几个有内容,可以只选择有内容的文件报送,空文件不需要报送也不能被交互平台接收(这里的要求不同于《外汇账户管理信息系统与外汇指定银行数据接口规范》,数据接口规范中要求即使当日没有业务数据,也必须报送空文件)。
3、在当日报送前一工作日的外汇账户数据时,文件名字中的日期应使用当日日期。
当日也可以
报送若干天前的数据文件(文件名中的日期为若干天前的日期),若接收成功,上报文件的接收状态为
“接收成功-迟报”。
4、文件名中不能使用未来的日期,若使用未来日期不能报送数据。
5、同一文件只能上报一次,否则系统提示重复报送,若需要重新报送已经报送过的文件,可使
“修改”功能替换原先报送过的文件或将原先报送过的文件删除后再新作数据报送。
6、文件名中的金融机构代码应与为上报数据的用户设置的主报行代码一致,否则上报数据将不
成功。
若在数据上报中发生主报行代码错误,金融机构用户应和外汇局联系,查明错误原因。
若是外汇局为此用户设置的主报行代码有错,应向外汇局系统管理员申请修改主报行代码。
一、金融机构信息核对及修改:
交互平台将账户系统的金融机构信息发布给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应确认账户系统中登记的金融机构基本信息是否正确,重点确认金融机构代码、金融机构自编码、金融机构名称等信息要素是否正确。
若发现不正确,金融机构应先提交修改说明,待外汇局确认后,对错误信息作修改。
保证账户系统及时准确地登记所有开立外汇账户或办理外汇收支业务的金融机构基本信息。
二、账户审批件信息核对及修改:
交互平台将账户系统的账户审批信息发布给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凭纸质审批件核对信息,若发现审批信息有误,则应在交互平台中说明情况,并和外汇局相互确认。
若确有错误,应区分错误信息来源,由外汇局对账户系统中审批件做补报、注销、修改或变更操作;或由金融机构修改错误的审批件信息,重新报送。
金融机构应根据每一条信息的核对情况,作如下选择:
正确、、账户已关闭、部分信息有错。
1、若外汇局公布的审批件信息准确无误,选择“正确”。
2、若企业到金融机构开过户,但审批件下的所有账户均已关闭,则选择“账户已关闭”。
3、若外汇局公布的审批件信息与金融机构持有的纸质审批件内容或实际情况不符,则选择“部分信息有错”,并说明错误之处。
三、账户关闭报告:
金融机构在核对关户审批件的时候,不仅要核对关户审批件信息是否正确,还要检查外汇账户是否已经关闭,若账户还在正常使用,则选择“未关闭”;若账户确已关闭,则选择
“已关闭”,并作关户报告。
即在“账户关闭信息报告”--“待报告关闭的账户”查询界面中,找到相应账户的账号(可通过搜索功能来查找),点击相应账号,应在账户关闭时间输入栏中输入关户时间,关户时间的书写格式为:
yyyy/mm/dd或yyyy-mm-dd,例如2004年4月15日可写为20040415或
2004-04-15输入完毕后,点击“保存退出”功能按钮,并返回到上一级界面(详见下图)。
系统会自动将报告为“已关闭”的账户从“待报告关户的账户”类别移至“已报告关户的账户”中。
对于无须外汇局审批的关户,金融机构可以直接在“帐户关户信息报告”中作关户操作。
(见下页交互平台界面)
金融机构对某一关户审批件作关户报告后,系统会自动对此审批件下的所有账户作关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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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账户数据接收与读取信息核对:
交互平台自动反馈金融机构每一次数据上报的接收情况和读取情况。
(一)账户数据接收:
接收情况分为接收成功-正常、接收成功-迟报和接收失败。
“接收成功-正常”指数据报送文件的文件名称正确且没有迟报。
0、Q、
“接收成功一迟报”指数据报送文件的文件名称正确但文件名中的日期不是当天的日期。
“接收失败”指数据报送文件的文件名称不符合接口规范的要求(包括文件名称不是以“
A、B”开头,文件名长度不为19位等)或文件名中的金融机构12位国际收支编码与此用户的主报行代码不一致。
(二)账户数据读取:
读取情况分为读取成功和读取失败。
若数据文件在读取过程中能顺利导入账户系统数据库,则为“读取成功”;
若数据文件在读取过程中出现列数与接口规范中不一致、本来不能为空的列为空、列的长度超长等错误时,则为“读取不成功”。
(三)帐户数据核对
交互平台会自动将银行没有上报数据、银行上报的账户数据在导入账户系统数据库过程发生错误以及入库后账户余额不平、收支余与收支明细不一致等情况,发布在“待银行纠错”的分类中给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用户应及时进行纠正。
系统将上报数据错误类型分为六大类,具体核对和操作流程如下:
1、银行未做数据上报。
当银行上一工作日未向外汇局报送外汇账户数据时,在下一工作日中即
会看到此类错误信息。
对于此类错误,应补报数据,在补报数据时,文件名中的日期应为未上报数据当日的日期。
银行完成补报后,系统自动将此类错误信息从“待银行纠错”的分类移至“银行已纠错”•-“银行补做数据上报”项下。
2、银行上报数据不规范。
数据不规范分为以下四类:
(1)缺少开户信息。
这类错误主要在银行上报的Q、AB文件中存在,即有外汇账户的余额和
收支明细数据,却从未上报过对应账户的开户信息。
对于此类错误,银行需补报开户信息。
(2)银行自编代码错误。
这类错误在0、QAB四个表中都会存在。
金融机构上报的数据文件中的银行自编代码需要与办理该笔业务的金融机构在外汇局账户系统中登记的银行自编代码一致,否则就会出现此类错误。
对于此类错误,金融机构需核对其在报送数据时使用的自编代码与其在外汇局账户系统中登记的自编代码是否一致,若不一致,金融机构需确认其唯一的自编代码。
若金融机构确定使用报送数据文件中的自编代码,则须通过交互平台的信息发布功能向外汇局发出修改请求,由外汇局为其修改账户系统中的金融机构自编代码;若金融机构确定使用外汇局外汇账户系统中登记的自编代码,则须对报送数据文件中使用的自编代码进行修改,修改完毕后重新报送数据,同时须通过交互平台的信息发布功能向外汇局发出删除请求。
(3)缺少对应的折算率。
这类错误主要在银行上报的Q、A、B文件中存在。
当银行上报的文件中
出现不存在的币种代码或账户系统缺少某一币种的折算率时就会出现此错误。
若银行上报文件中的币种代码有错,银行需修改后重新上报数据。
若账户系统缺少币种折算率,银行可以不作处理,由外汇局添加相应币种的折算率。
(4)代码错误。
代码错误包括国别地区代码、币种代码、账户类型代码、交易编码、交易类别代
码、结算方式等数据项的错误。
银行应根据交互平台的具体提示,修改错误代码后重新报送外汇局。
对于下列错误,金融机构应通过交互平台“金融机构核对信息”栏,说明错误原因,请外汇局删除此条信息后,修改错误数据重新上报。
Q表:
自编代码、账号、发生日期和币种有错的;
A表:
自编代码、业务参号、发生日期和币种有错的;
B表:
自编代码、业务参号、发生日期和币种有错的。
外汇局确认后,须先从相应错误表中删除错误数据。
银行重报数据后未提示数据不规范,系统自动将上述错误信息从“待银行纠错”的分类移至“银行已纠错”分类的“银行数据不规范”项下。
(三)银行错报开户信息。
指金融机构上报的开户信息不能与审批件信息相关联。
凡经外汇局审
数据核对操作流
批的账户,银行应将开户信息与其相对应的外汇局审批件信息仔细比对,检查开户信息中的开户银行代码、企业代码和审批件编号是否一致,若有错,则须修改后重新上报数据;若审批件信息有错,须向外汇局说明情况,由外汇局修改账户系统中的审批件信息。
无需外汇局审批的开户信息,开户信息中的审批件编号应为“N”,若不是,则须修改后重报。
核对开户信息时,若发现上报的开户信息中的企业账号、账户币种有错,金融机构应在交互平台说明错误原因,请外汇局删除此条信息后重报数据。
若修改相关信息后上报的开户信息与审批件信息
信息”项下。
一致,系统自动将上述错误信息从“待银行纠错”的分类移至“银行已纠错”分类的“银行错报开户
(4)银行漏报开户信息。
银行已为某一企业开办了外汇帐户,该企业初次开外汇帐户,银行
未按规定在次日上午11时前,将开户信息传送外汇局进行登记。
对于此类错误,若企业确已开户,银行应补报相应的开户信息至外汇局进行登记。
当银行补报开户信息后,系统自动将上述错误信息从“待银行纠错”分类移至“银行已纠错”分类的“银行漏报开户信息”项下。
(五)余额不平衡账户。
银行上报的每一个账户的逐笔余额信息均应满足以下平衡关系:
账户本期期末余额=账户上期期末余额+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
若银行上报的每一个账户的逐笔余额信息中,有一次不满足此平衡关系,即为余额不平衡账户。
对于此类错误,银行应从账户发生不平衡当日起,检查前几日的余额数据,若报送的余额数据有误,须修改后重新报送;若漏报余额数据,须补报遗漏的余额数据。
若银行重报数据后账户余额达成平衡,系统自动将此类错误信息从“待银行纠错”分类移至“银行已纠错”分类的“余额不平衡账户”项下。
(六)收支余与收支明细不一致。
银行上报的每一个账户的收支发生额与此账户收支明细数据之间存在以下平衡关系:
1账户当日贷方发生额=账户当日收入明细
2、账户当日借方发生额=账户当日支出明细
若银行上报的账户发生额数据和收支明细数据之间发生不平衡,则此账户即为收支发生额与收支明细不一致的账户。
银行应从账户发生不平衡当日起,检查前几日的收支发生额和收支明细数据,若上报的数据有误,需修改后重新上报,若漏报数据,需补报遗漏的数据。
若银行重报数据后账户发生额与收支明细达成平衡,系统自动将此类错误信息将从“待银行纠错”分类移至“银行已纠错”分类的“收支余与收支明细不一致账户”项下。
金融机构在核对账户余额不平衡、收支发生额与收支明细不一致的错误时,若发现有下列错误的,金融机构应通过交互平台“金融机构核对信息”栏,说明错误原因,请外汇局先删除此条信息后再重报
数据。
一、发布信息
交互平台用户可利用信息发布功能实现消息的分类发布和反馈。
金融机构用户可以发布业务咨询、
情况汇报、内部通知等。
在发布信息时可以指定读者范围,接收人阅读后可进行回复。
信息发布功能只能用于外汇管理相关的业务,严禁发布与业务无关的其他内容。
发布信息操作程序如下:
1、点击系统左边功能树的“信息发布”,点击右边左上角的“新建”。
将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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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选择用户类别
“全辖所有用户”:
当前用户所辖金融机构的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此信息,此选项适合向下发通知。
“直
“全辖银行管理员”:
当前用户所辖金融机构具有银行管理员角色的用户都可以看到此信息。
属外汇局用户”:
当前用户所属同级外汇局的所有用户都可以查看此信息。
“辖属外汇局用户”:
当前用户所属同级和上级外汇局的所有用户都可以查看此信息。
“直属上级行用户”
“所有上级行用户”
:
当前用户直属的上级金融机构的所有用户都可以看到此信息。
:
当前用户所有上级金融机构的用户都可以看到此信息。
B、指定具体用户
当前用户可以在本栏目直接输入接收人的用户名,多个用户名之间用英文的分号隔开,也可以从
辖属用户名单和所有用户的通讯录中选择接收人,系统自动将选择的接收人填写到本栏目。
具体操作说
明如下:
若用户所属金融机构拥有分支机构,点“辖属用户”按钮,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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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g用户I連編I噴布i1刚师城1歸于Q冏工面帳讦北京帀曲*6佰;'2no4-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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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出的用户列表中选择接收人,点击“完成”按钮,结束选择操作。
用户也可以点击“通讯录”按钮,出现如下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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篦:
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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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发布”功能按钮,
系统将根据用户选择和指定的发布范围发布此信息并返回到上一级界面。
在发布信息时,必须选择发布范围。
若未选择和指定发布范围,则只有系统管理员和用户本人可以查
看此信息。
二、修改信息
用户只能修改自己发布的信息,即只有当用户在查看自己发布的信息的详细内容时,在功能按钮区才会出现“修改”按钮。
点击“修改”按钮,可以修改此信息内容,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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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修改各项内容后,点击“发布”按钮,系统按最新内容和发布范围发布该信息。
三、删除信息
用户只能删除自己发布的信息,即只有当用户在查看自己发布的信息的详细内容时,在功能按钮区才会出
“删除”功能按钮。
点击“删除”按钮并确认后,可以完成对发布信息的删除。
四、答复发布的信息
在信息详细内容页面中,点击“答复”功能按钮,可以对此条信息做答复,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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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入主题、内容,若有附件可点击浏览按钮将附件引入答复中,所有内容输入完毕后,点击“提交”功能按钮,可完成答复操作,并返回到上一级界面。
五、修改和删除答复的信息
在查看答复信息详细内容的页面中,用户可以修改和删除自己答复的信息,图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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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详细内容页面中,点击“转发”功能按钮,可以将此信息转发给其他用户。
图示如下:
讯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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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rinonrI]
消息绘布
转发信息界面同发布新信息界面,选择发布范围后,点击“发布”功能按钮,将完成信息转发操作并返回到上一级界面。
六、发布信息实现的目标。
当银行未上报数据、银行上报的账户数据在导入到账户系统数据库过程发生错误以及入库后发现账户余额不平、收支余与收支明细不一致时,系统会自动将这些错误信息发布给各金融机构,让金融机构纠正错误后重新报送数据。
金融机构在核对这些错误时,可以不用说明错误原因,只要将错误纠正后重新上报数据即可。
银行数据核对是为了保证本机构报送的外汇账户数据的正确,无不关联的开户信息、无不关联的审批件信
息、
无代码类的错误、无余额不平衡的账户数据以及无收支余与收支明细不一致的账户数据。
当金融机构电子记账系统升级时,引起的账户账号变更和自编代码的变动,金融机构应将所属所有升
级的企业账号(无论已关闭或待关闭的企业账户)报送我分局,由我分局对其进行一对一的账户信息替换;
金融机构还应将更新后的所有分支机构的自编代码报送我分局,由我分局在系统中逐一进行替换,避免因
账户账号变更和自编代码的变动造成与账户系统储存的信息不关联而引起的账户信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