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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课程标准

音乐课程标准

普通高中音乐新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  前 言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特定的音响结构实现思想和感情表现与交流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

作为人类文化的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涵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

音乐与生活具有广泛、密切的联系,对人的全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尤其在当今科学技术和经济迅猛发展的时代,音乐教育在促进人的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方面,更加显示出它所具有的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制定《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是高中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力求符合素质教育要求,体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确立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构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体现时代性、基础性与选择性相结合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为每个高中学生音乐文化素养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一、课程性质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或艺术课程相衔接,是高中阶段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课程。

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中,通过鉴赏与表现音乐,及其他艺术形式的审美活动,使学生充分体验音乐的美和蕴涵于其中的丰富情感,为音乐所表达的真善美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进而产生强烈的情绪反应和情感体验。

音乐音响材料的非概念性、非具象性特征,为学生体验、理解和创造音乐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能够激活学生的表现欲望和创作冲动,使学生在主动参与中展现他们的个性和创造才能。

丰富多样的音乐实践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共同参与的群体意识和相互尊重的合作精神,使学生的团队意识与共处能力得到锻炼和发展。

音乐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学习历史悠久、博大精深的中国民族音乐,有助于学生了解和热爱祖国的文化;学习丰富多彩的世界各民族音乐,拓展音乐文化视野,有益于学生对不同文化的理解与尊重。

因此,高中音乐课程对于促进学生全面的、有个性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课程的基本理念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

从目前师资及教学设备等情况来看,并不是所有地区和学校都具备同时开设六个模块的条件。

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模块分步实施。

总的原则是:

优先开设有利于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以保证学生获得参与现代社会生活应具备的音乐文化素养。

在此基础上,大力开发课程资源,逐步开设其他模块,积极为普通高中学生学习音乐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

高中音乐课程结构及教学实施表

高中音乐课程学分 

⑴高中音乐课程共六个模块:

音乐鉴赏、歌唱、演奏、创作、 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

⑵高中音乐课学分:

1)、必修学分3学分,选修学分5分 2)、每个模块18学时,考评合格得1学分。

其中,音乐鉴赏:

必修2学分,36学时。

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每个模块18学时,考评合格得1学分。

必修3学分,在高中的任一学年开设(通常在高一或高二年级)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性质的定位为依据。

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

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具体课程日标,内含在以下三个维度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1.通过学习音乐,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思考并规划人生,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

2.通过对音乐作品的音响、形式、情绪、格调、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形成健康向上的审美观,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陶冶。

3.通过对我国优秀音乐作品的审美体验,增进学生对祖国音乐艺术的热爱,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情怀;学习了解不同国家的音乐传统及优秀的音乐作品,理解和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使学生初步具有国际视野,有助于培养学生参与国际交往的能力。

二、过程与方法

1.体验。

音乐教学过程应是完整而充分地体验音乐作品的过程。

要启发学生在对音乐形态与音乐情感的积极体验中,充分展开联想与想象,爱护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比较。

通过比较音乐的不同体裁、形式、风格、表现手法和人文背景,培养学生分析和评价音乐的初步能力。

3.探究。

引导学生进行音乐探究与创造活动,倡导开放式和研究性的学习方法,以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能力。

4.合作。

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引导学生以音乐为媒介,加强与他人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协作能力和团队意识,培养集体主义精神。

三、知识与技能

1.欣赏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体裁和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

学习音乐的表现手段,了解音乐的历史与发展,认识音乐的社会功能。

2.通过对歌唱、演奏、创作、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表演的学习,使学生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够参与教学中的表演及创作活动,培养与其相关的表演、创作能力。

上述课程目标,分为三个维度进行表述,在实际操作中,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第三部分内容标准

一、音乐鉴赏

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

具备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对于丰富情感,陶冶情操,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康,形成完善的个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针对高中学生,更应采取多种教学形式,引导学生积极参与音乐体验,鼓励学生主动探究并对所听音乐有独立的感受与见解,帮助学生建立起音乐与人生的密切关系,进而为终身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基础。

[内容标准]

聆听丰富多彩的音乐,从中体验音乐的荚,享受欣赏音乐的乐趣,增进对音乐的热爱,养成欣赏音乐的习惯。

能够认识、理解音乐作品的题材内容、常见音乐体裁及表演形式,认识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

欣赏中外作曲家的优秀音乐作品,感受、体验其民族风格、地域风格和时代风格;认识、了解不同音乐流派及其重要代表人物的生平、作品、贡献等。

学习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民族民间音乐,感受、体验音乐中的民族文化特征;认识、理解民族民间音乐与人民生活、劳动、文化习俗的密切关系。

了解中国音乐发展的主要线索和成就。

了解西方音乐不同发展时期的简要历史。

聆听有代表性的通俗音乐作品,认识了解中外通俗音乐的发展简况,并能对其做出评价。

能够联系姊妹艺术或其他相关学科,对所聆听音乐作品的音乐风格、文化特征作比较,并进行综合评论。

学习音乐美学的一般常识,了解音乐的艺术特征,能够对标题音乐和非柝题音乐有基本的认识。

能以思想性与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对接触到的音乐作品或社会音乐生活现象做出恰当的评价及选择。

能够借助乐谱熟悉音乐作品的主题。

能够在电脑上应用相关软件欣赏音乐,并能够通过互联网搜寻和下载音乐资料。

[活动建议]

“音乐鉴赏”模块的教学,无论采用何种形式或方法,都应坚持以聆听音乐为主的教学原则,倡导对音乐作品整体性的感知和体验。

聆听音乐时,可设计具有探究性和启发性的问题,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引导学生感受与理解音乐作品。

鼓励学生根据指定专题或自选专题,主动收集文字、乐谱、图片、音响、音像等资料进行交流,以拓展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提高音乐鉴赏能力。

鼓励学生对音乐展开联想与想象,用口头描述、撰写诗歌散文等形式,表达鉴赏心得。

可采用办音乐墙报或召开专题音乐班会等形式,交流鉴赏体验。

二、歌唱

歌唱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

普通高中歌唱教学应在九年义务教育音乐教学的基础上得到提高与发展。

要注意培养、发展学生演唱歌曲的兴趣与爱好,增强演唱的自信心;发展学生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使他们能够运用歌唱的形式表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

引导学生用健康的审美意识规范自己的歌唱实践,并在其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内容标准]

欣赏优秀的声乐作品,感受人声的丰富表现力与美感,积极参与合唱、重唱、独唱等实践活动。

学习并逐步掌握歌唱的基本技能,运用正确的呼吸方法、有气息支持的发声、圆润的音色、清晰的咬字吐字,有感染力和艺术表现力地歌唱。

在合唱中,注意倾听各声部的声音,保持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的动作做出敏锐的反应。

重视合唱曲目的积累,本模块一般应排练合唱曲3~5首。

在重唱中,能够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唱任务,并能做到与其他声部默契、和谐。

在独唱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依据自己的声音特点,自信地、有表情地歌唱。

能够较熟练地运用乐谱学唱歌曲。

利用民间音乐资源,组织学生进行采风活动.采集并学唱优秀的民间歌曲。

[活动建议]

欣赏优秀的声乐作品,激发学生歌唱的兴趣与愿望。

歌唱技能的学习和训练应尽可能地融于歌唱实践活动中。

歌唱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应与学生的歌唱水平相适应.注意循序渐进。

排练合唱曲时要引导学生对作品的整体感受与体验。

分声部排练要为合排、精排打好基础,合排时应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举办各种类型的演唱会、音乐会,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示音乐表演才能的机会。

在民间音乐丰富的地区,可安排较多的学时组织学生进行采风和学唱民歌。

三、演奏

演奏是实践性很强的学习内容,是培养学牛音乐表现能力及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

普通高中演奏教学应在培养学生兴趣与爱好的基础上发展其音乐才能,使他们的表演潜能及创造潜能得以充分发挥。

在教学中,要逐步提高学生的演奏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及与他人协作的精神,并在演奏活动中享受到美的愉悦,得到情感的陶冶与升华。

[内容标准]

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感受器乐丰富的表现力和美感,积极参与合奏、重奏、独奏等实践活动。

学习并逐步掌握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能够流畅地演奏与学生技术水平相当的曲目,能较准确地把握和表现乐曲的情感。

在合奏中,学生能够调整自己的乐器并使其符合乐队的演奏要求;能桉总谱的要求进行排练,正确奏出自己声部的音乐,并能注意声部间的和谐与均衡;能理解作品的创作意图并对指挥动作做出正确的反应;能够根据自己对作品的感悟,发表对作品艺术处理的意见。

重视合奏曲目的积累,本模块一般应排练合奏曲2—4首。

在重奏中,能独立承担一个声部的演奏任务,并做到与其他声部默契、和谐。

在独奏中,能够较深入地理解作品的题材及风格,并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奏乐曲。

能较熟练地运用乐谱演奏乐曲。

利用民间音乐资源,组织学生进行采风活动,采集并学习演奏优秀的民间乐曲。

[活动建议]

欣赏优秀的器乐作品,激发学生演奏乐曲的兴趣与愿望。

演奏技能的学习和训练要循序渐进,曲目的选择要注意难度适中,应与学生的演奏水平相适应。

合奏曲的排练要重视学生对乐曲的整体感受与体验。

分声部练习要为合排、精排打好基础;合排时应突出重点,突破难点,逐步成熟后进行精排。

举办各种类型的演奏会、音乐会,为学生提供充分展示音乐表演才能的机会。

乐队的类型、规模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组织。

如:

民族管弦乐队、丝竹乐队、吹打乐队、西洋管弦乐队、西洋管乐队、电声乐队、混合乐队、重奏小组等。

独奏乐器的选择,各地、各校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

在民间音乐丰富的地区,可安排较多的学时组织学生进行采风和学习演奏民间乐曲。

四、创作

高中学生尝试音乐创作是激发想象力、培养创造力的有效途径,是发掘创造性思维潜能的过程和手段。

这种学习对培养具有实践能力的创新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在教学中,应以歌曲创作为重点。

条件比较好的学校或有兴趣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量增加音乐创作的专业知识及其他形式的创作实践。

[内容标准]

学习音乐材料组织与发展的基本形式及声乐作品中的词曲结合关系,初步掌握音乐作品结构的一般常识及基本的作曲手法,参与以歌曲创作为主的创作实践。

学习音乐创作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遵循音乐创作的一般规律进行创作学习,并能用简谱或五线谱较准确地记录作品。

尝试为歌词谱曲、为旋律配置简易伴奏,或利用各种不同的音源材料,进行某一主题的命题创作。

在电脑上尝试运用数字音序和数字音频软件进行简单的音乐编辑和创作。

鼓励学生在当地进行采风活动,采集优秀的民间音乐,作为创作和改编的素材。

[活动建议]

通过分析典范音乐作品,逐步地渗透创作音乐的意识,培养学生通过音乐抒发和表达自己情感和意念的兴趣。

学习音乐创作的基础知识,要理论联系实际,教师可推荐一些通俗易懂的专业书籍引导学生自学,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在创作实践中,可通过学习创作不同风格、不同性格的歌(乐)曲的音乐主题入手,进而探索音乐展开的基本手法和创作技能。

学生的习作,应尽可能组织试唱、试奏及评论,不断修改提高。

建议选修本模块的学生,结合选修“信息技术”课程中的“多媒体技术运用”模块,更好地将电脑多媒体技术应用于音乐创作实践。

五、音乐与舞蹈

音乐与舞蹈是亲密无间的姊妹艺术,其直观的艺术感染力,对丰富学生的艺术体验、形成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身心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在音乐与舞蹈课中,舞蹈技能的学习固然是需要的,而音乐感知、体验及综合艺术素养,也不可忽视。

在教学中,应注意音乐、舞蹈学习的有机结合。

[内容标准]

积极参与舞蹈的学习、排练、演出等活动。

学习舞蹈的基本动作及动作组合,并在音乐声中练习和熟练。

了解音乐与舞蹈的关系,根据舞蹈的节奏和情绪选配适合的音乐,或通过肢体动作表现舞蹈音乐的节奏特点和情绪情感。

能根据指定或自选的音乐即兴舞蹈。

学习优秀的舞蹈或舞剧片段,能够生动地进行表演。

能够根据音乐,设计与之相应的舞蹈动作及队形。

结合欣赏和排练,了解舞蹈的起源、发展、体裁及相关文化知识。

能够鉴赏和评价中外民族舞、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社交舞等不同舞种及其音乐的特色及风格。

[活动建议]

练习舞蹈动作或排练舞蹈,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

在训练舞蹈动作、排练舞蹈之前,要做适量的准备活动以舒展身体。

音乐的感知和鉴赏能力,直接影响舞蹈的情感表现及节奏的准确性。

在学习和排练舞蹈的过程中,应重视学生音乐感的培养。

丰富的舞蹈语言是创编舞蹈的前提。

通过现场观摩、观看录像或排练优秀舞蹈作品,帮助学生积累舞蹈语言。

可通过表演实践和反复切磋,逐步提高学生创编和排演舞蹈的水平。

引导学生收集与舞蹈相关的文化资料,并组织交流研讨。

六、音乐与戏剧表演

戏剧是一门综合艺术,与音乐有着密切的关系。

音乐与戏剧表演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拓宽艺术视野、提高审美能力。

在教学中,应将音乐与戏剧表演相结合,重视表演及创编等实践活动,发展学生的表演才能及创造才能。

[内容标准]

欣赏中国戏曲、中外歌剧、音乐剧及戏剧和影视配乐等,了解戏剧构成的主要元素,认识音乐在不同类别的戏剧艺术中的地位与作用。

选配适当的音乐,有表情地朗诵散文、诗词、寓言、童话等文学作品。

能够选择适当的题材,创编有配乐的戏剧小品或小型音乐剧,并参与排练及演出。

能够有表情地演唱我国的戏曲唱段及中外歌剧选段。

了解我国传统戏剧及中外歌剧的起源、发展、流派风格、主要代表人物及艺术成就,并能对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做出评价。

[活动建议]

根据戏剧表演的综合性特征,引导学生学习、感受、体验、理解、鉴赏包括影视在内的多种门类的优秀艺术作品,适应戏剧表演的需要。

可从朗诵配乐,或参与表演音乐戏剧小品入手,从感性上认知音乐在戏剧、影视等综合艺术中的作用。

有计划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观摩戏剧表演,丰富学生的戏剧体验。

引导学生观察生活,从身边熟悉的事物中提炼戏剧素材,进行创编。

对学生的习作,进行讨论和评议,并在排练和演出中得到实践的检验。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1.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的特点

音乐是听觉艺术。

听觉体验是学习音乐的基础,发展学生的音乐听觉应贯穿于音乐教学的全过程。

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基本理念,应渗透在不同的模块中。

通过教学活动,培养并发展学生的音乐感知、音乐理解、音乐表现、音乐想象、音乐创作、音乐评价等能力,奉富学生的情感、陶冶学生的情操。

教师应坚持以音乐为本的教学原则,引导学生充分聆听及参与艺术表演实践,培养并发展学生的音乐兴趣,深入地感受和理解音乐,充分挖掘作品所蕴涵的音乐美。

教师要精心创设艺术化的教学氛围,用自己刘音乐的感悟激起学生的情感共鸣,与学生共同探索音乐美的内涵;教师要善于发挥自己的专业特长,不断提高教学技能,以自己对音乐作品的深入理解,并通过富有感染力的歌声、琴声、语言、动作,运用丰富多样的教学手段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使学生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以美感人、以美育人。

2.面向全体学生,注意因材施教

高中学生具有较强的求知欲和较广的知识面,学校和教师应首先确保高质量地开好开足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性模块──“音乐鉴赏”,还应大力开发课程资源,以保证学生能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意愿自主地选择相关的学习内容,力求使每个学生获得普遍的关怀和鼓励,使他们充满自信地、富有乐趣地参与各项音乐活动。

教师对具有音乐特长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指导,提供进一步发展才能的机会,鼓励和引导他们在集体学习音乐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3.建立平等互动的师生关系

教师作为教学的组织者和引导者,是沟通学生与音乐的桥梁。

教学中应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提倡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式学习方式,充分发掘学生的音乐潜能。

教师要爱护和尊重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建立民主、平等、交流互动的师生关系。

4.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电脑和网络使音乐的传播和复制打破了时间和空间的制约,极大地丰富了音乐教育的资源,对音乐教育的方法和观念产生了重要影响。

应充分认识以电脑多媒体和网络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对音乐教育的重大作用。

教师要经常关注现代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充分利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的电脑和网络资源,不断更新教学手段,引导学生有效地进行学习。

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多民族国家,各地区、各民族、城乡、学校之间都存在着差别。

各学校及教师应结合本地区、本民族、本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当地的课程资源,营造良好的校内外音乐环境,丰富具有区域和民族文化特色的教学内容,因地制宜实施教学。

二、评价建议

(一)音乐课程评价的原则

1.导向性原则

音乐课程评价应有利于学生了解自己的进步,发现和发展自己的音乐潜能,建立自信,促进音乐感知、表现和创造等能力的发展,为进一步提高其文化素质及价值判断能力,树立社会责任感,培养人生规划意识等提供有益的参照;有利于教师总结经验,提高教育

教学水平;有利于学校加强、改进、提高音乐教学工作,促进课程改革朝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方向发展。

2.科学性原则

评价指标的确定和评价方法的选择,应以音乐学科的特点和不同教学模块的内容标准为依据,体现普通高中音乐课程的性质,符合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及音乐审美教育的客观规律。

3.整体性原则

无论是评价学生、教师,还是学校音乐教育工作,都应从整体着眼,涵盖课程目标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容。

对学生、教师、学校的评价,要用科学的态度、发展的眼光,从不同阶段的回顾和对比中,肯定其进步与发展,指明其努力方向,使评价起到激励和促进作用。

4.可操作性原则

评价的指标和方法要简便、明晰、易于操作和推广。

根据音乐教学的特点,应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把评价融进教学的全过程,使自评、互评和他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生动、活泼、民主、和谐的良好评价氛围。

(二)评价内容

1.学生

对学生的评价应关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知识与技能方面的目标,还应考察学习过程与方法的有效性。

如:

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及情感反应;音乐实践活动中的参与态度、参与程度及合作能力;音乐的感受体验能力、表现能力、评价能力、探究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等等。

2.教师

对教师的评价主要是教育思想、业务素质、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效果、教学业绩(含课外音乐活动)及在师生的交往与沟通中是否爱护和尊重学生等。

(三)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

音乐教学的实践过程是形成性评价的主要依据,应给子充分关注并在教学过程中实施。

对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应结合教学内容,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表演、习作展示等方式进行。

终结性评价在某一模块的学习结束时进行。

教师应将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对学生做出总体评价。

2.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

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如兴趣爱好、情感反应、参与态度、合作精神、探究性学习能力等,是定性评价的主要内容,町以用较为准确、形象的文字进行评价;对学生在演唱、演奏、创作、舞蹈和戏剧等方面的艺术表现力、知识与技能的掌握程度、曲目的难易程度和数量等进行定量评价。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应以各模块的内容标准为依据,注意评价的客观性和可行性。

3.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可采用自评的方式。

学生评价的重点应放在自我发展的纵向比较上;教师可根据学生的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结果,对自己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成果等做出相应的评价。

班级音乐会及师生音乐作品,音乐评论,或就某一专题展开的讨论,演出照片、录音录像的展示等活动,是生动活泼、富于实效和具有音乐课程特点的评价方式。

这类方式能充分体现评价的民主性,营造和谐、团结的气氛。

通过此类师生共同参与的评价方式,达到相互交流和激励的目的。

学生和教师的自评、师生之间和教师之间的互评、学校和家长对师生的他评,都是必要的评价方式,这些评价叮以及时调整和改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

评价活动不宜过多,应尽量简化评价过程,防止流于形式。

三、教科书编写建议

1.教科书要依据音乐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日标和内容标准的要求进行编写,确保教科书设计的总体思路与《音乐课程标准》相吻合。

2.教科书的编写应遵循高中学生的生理、心理及审美认知规律,从学生的兴趣、能力和需要出发,密切联系他们的生活经验。

内容要生动、千富、多样,应留有一定的活动空间,有助于学生探究式、自主式的学习。

3.教科书应体现素质教育的目标及音乐教育的规律.保证教材内容的准确性、严谨性。

加强音乐与其他相关学科的联系,发掘音乐的人文内涵。

4.教科书应重视实践活动和研究性课题的设计,设计内容应有利于发展学生的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

5.教科书的编写应兼顾传统与现代、经典与一般、中华音乐文化与世界多元文化。

注重吸收具有时代感、富柯现代气息的优秀作品。

所选曲目中,应包括中国民族传统音乐、中国20世纪初至七十年代的创作和八十年代以来优秀的新作品、世界民族音乐、西方古典音乐、现代音乐及适量的通俗音乐和电子音乐。

6.教科书中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学内容要有机地渗透在各个模块之中,注意每—模块内容设置的合坝与均衡。

7.教科书由文字、乐谱、图片和视听材料共同组成,各部分应紧密结合、整合配套。

视听材料要尽可能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制作(CD、VCD、DVD和CD—R等),以获得良好的视听效果。

8.“音乐鉴赏”模块应有单独的教科书;其余5个模块,可以单独或合并编写教科书。

四、课程资源的利用与开发建议

1.《音乐课程标准》和据此编写的教科书是音乐课程最重要的基本资源。

学校应组织教师认真学习《音乐课程标准》选择经国家教育部审查通过的教科书(包括学生用书、教师教学用书及配套的视听材料),依据《音乐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精心地、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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