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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深港离岸金融的合作

推进深港离岸金融的合作

  [摘要]离岸金融是国际金融发展的高级形态,人民币离岸金融的合作是深港金融合作的切入点,也是深港金融衔接的突破口。

香港和深圳应共同拓展和确保人民币离岸业务的安全顺利开展,人民币离岸化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必由之路。

本文探讨深港离岸金融合作的必然性,提出可通过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在深圳开展深港合作离岸金融后勤服务、实施推动人民币离岸化的国家政策,在深圳开辟港币离岸金融市场以及开展人民币离岸业务等举措来推进深港离岸金融的合作。

  [关键词]深港离岸金融合作人民币准离岸业务人民币国际化

  一、深港离岸金融合作的条件和意义

  1.地缘与金融规模:

深港离岸金融合作的基本条件。

深港离岸金融合作的重大意义在于能够代表中国的区域单位参与经济全球化竞争。

香港加上深圳的土地面积为3000平方公里、人口总和超过2000万,经济总量相当于上海的两倍,已经成为中国中心城市的第一经济增长极。

作为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之一,香港银行业总资产超过8万亿港元,持牌银行有138家。

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中,约有70家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

香港银行业存款中,近一半为外币存款。

截至2007年6月的数据显示,香港主板和创业板的总市值突破16万亿港元。

香港市场的金融产品除股票外,有股指期货期权、股票期货期权、衍生权证等,其上市公司来源和资金来源多元化,国际化程度方面有明显优势。

在世界经济中,香港是世界第三大银行中心、第三大银团贷款中心、第四大黄金市场、第五大外汇交易中心、第七大衍生金融工具交易市场,第八大股票市场,亚洲第二大基金管理中心。

  深圳2006年的金融业总资产达到了万亿元,各项存款突破1万亿元大关,本外币存款余额万亿元,较2005年增长%。

2006年深圳金融业对全市GDP的贡献中位居第一。

2007年6月深交所的总市值为万亿元,二板市场有望于2008年在深圳创建,深圳还是内地最重要的基金管理中心之一。

  香港既是国际金融中心,也是中国与世界链接的最佳渠道。

深圳可作为区域性金融中心,与香港的定位互补紧密合作,形成共存共进的关系。

深港离岸金融合作有利于优势互补。

作为真正全球性的金融中心,香港具有最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优势,但如今很难在更大的空间内拓展,且金融业一定程度的脆弱性和敏感性,易受国际政局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

而深圳金融业国际化程度尚浅,目前面临原有政策及体制优势淡化问题,受到国家外汇管制及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等掣肘。

  深港离岸金融合作可使香港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向内地延伸,为其提供更广阔的腹地。

深圳可依托香港离岸金融市场,主动接受香港金融辐射,积极承接内迁的香港金融业务,巩固两地在亚太离岸金融中心的地位;可以借鉴香港金融的操作经验以及利用香港现有优势和其完善的金融服务,使自己的金融业走向国际。

深港离岸金融合作有利于中国金融“走出去”。

人民币国际化势所必然,而目前的国际金融环境极为复杂。

香港可作为加快人民币资本项目开放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试验场。

香港拥有自己的货币,与内地相对隔离,充分利用这种条件,可以推进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又可以最小化人民币离岸金融的不利影响。

  深港离岸金融合作目前以人民币国际化为主题。

人民币国际化既包括人民币传统国际业务,也包括人民币离岸金融业务。

在当前世界离岸金融主要货币基本上都是自由兑换货币的情况下,受管制的人民币的离岸化表现出与其它货币不同的状态,以跨境流动、港澳等地人民币经营业务等方式表现出来,该状态或许称“准离岸化”更为恰当。

人民币传统国际业务相对人民币的发行国而言是“人民币准离岸业务”,人民币国际化的高级形式应是人民币真正的离岸化。

  二、深港“人民币准离岸业务”

  合作的现状和前景

  人民币离岸化要求深港首先在“人民币准离岸业务”上充分合作,当前主要是应对两岸居民对货币互通互兑的需要以及结算需要。

  2003年12月31日,央行授权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作为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并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为办理个人人民币业务的香港银行提供清算安排。

2004年2月25日,包括人民币存款兑换、汇款、银行卡业务等四项内容的清算安排正式启动,渣打、汇丰、中银香港等港资银行根据CEPA的相关规定,以深圳为试点开展人民币业务。

2006年末,人民币业务全面对外开放,港资银行与外资银行蜂拥而入。

  近年来,国内市场的资本回报率逐渐上升,经营人民币业务成为香港银行潜力巨大的效益增长点。

有报告称:

以1998年前后为拐点,中国资本回报率在整个改革开放时期大体呈现出先降后升的走势,净资产利润率从1998年的%上升到2005年的%;人民币升值使人民币业务在资本项目上可以得到汇率回报,意味着人民币业务预期利润双重看好。

随着人民币币值走强,港币相对疲软,港资银行对经营人民币业务显示出很高的热情,截至2005年底香港共有38家银行开办了个人人民币业务,基本涵盖了所有在港从事零售业务的银行。

而深圳无疑是港资银行进入国内金融市场的最优平台,截至2006年5月,深圳共有港资银行25家,位居内地城市榜首,随着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拓展,深港人民币业务合作将愈加紧密。

  近年以来,中国外贸盈余和外汇储备屡创新高,对人民币汇率、货币供应、信贷增长、投资乃至经济增长均造成重大影响。

中国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及资本项目开放出现了重大突破和结构性变化,中央政府批准内地银行、证券、保险机构在香港和海外进行投资的政策出台,加快了人民币业务进一步开放的步伐。

  三、推进深港离岸金融合作的政策建议

  1.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各项贸易交流频繁,内地居民赴港“个人游”规模每年达1000余万人次,相当数量的人民币在港流通。

人民币一路走强,在海外滞留的人民币数量也随之增大,有估计称至少有大约6000亿元。

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业务可以为滞留在外的人民币提供资本运营的金融平台,同时满足国际货币及资本市场上对人民币的需求。

  在人民币资本账户还未完全开放的情况下,香港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可以为缓解高额外汇储备产生的问题及对人民币造成的压力,提供一个可控的离岸市场缓冲区,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及人民币国际化提供服务,同时避免直接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风险。

  笔者建议:

在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间提供人民币清算服务,允许在香港离岸市场上非居民之间资金进出自由、调度自由,对贸易、非贸易和资本项目下的收支不加限制,推动周边境外人民币以香港为中心的流动。

提升深圳金融后勤服务。

离岸金融业的活跃无疑会对会计、律师、保险、航运、证券、旅游以及生活服务等行业的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深圳可以从香港离岸金融市场争取到后勤服务业务,如数据处理、清算、单证业务等劳动密集型的金融活动,把深圳建设成为香港金融业离岸业务、港内业务以及内地业务的后勤支援服务基地和中心,以更好地支持香港银行和金融机构在深圳设立离岸营运中心。

  2007年下半年深圳金融产业后台服务基地前期建设在龙岗区平湖正式启动,总投资80亿元。

建成后将吸引香港金融机构后台处理中心落户,为深港金融提供后台服务,这对深化深港金融合作是具有实质性价值的一大利好。

笔者建议该后台服务基地的规划应立意高远,可考虑涵盖深圳、香港、澳门、内地的在岸和离岸后台业务,甚至也可考虑将亚洲其它国际金融中心的部分离岸后台业务争取过来,可服务的离岸货币不限于人民币,还应包括所有世界自由兑换货币。

实施推动人民币离岸化的国家政策。

离岸金融产生于逃避管制的历史环境,发展得益于自由化经营和与管制相对应的金融创新,人民币离岸业务本身也要求管制的最小化和经营自由度的最大化。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可采取相应的措施,进一步开放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

  一是可适当放开离岸人民币资产类业务的经营,如深港贸易以人民币结算,深圳及内地公司到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两地银行间开展同业拆借,允许深圳机构和个人投资者买卖香港银行的人民币衍生产品。

真正的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上的产品和服务应该是在满足原则性要求的前提下,由各参与主体自由创新。

二是允许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存贷款利率按国际市场利率和市场供求情况自由浮动,对贷款、融资等信用规模根据市场自身能力运用,不作数量规模限制。

在适当时机开展深圳人民币离岸业务。

20世纪80年代,离岸金融市场对银行业和金融中心的积极作用有目共睹。

眼看着离岸美元带来的巨大好处与美元的母国无缘,出于对利益的追逐,也出于巩固纽约原有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愿望,美国于1981年在纽约设立国际银行设施,对非美国居民开办美元存贷款业务,IBFs严格采取分离型市场管理模式。

  在香港成为境外人民币离岸市场运行一段时间,对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的运作和监管具有一定经验后,可以考虑在深圳开展若干试验性离岸人民币业务,例如允许外商从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贷入资金运用于其在深圳的投资和贸易项目,允许深圳符合条件的外资企业到香港人民币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允许深圳的外商及周边国家的人民币资金存入其在深圳银行开立的离岸账户,并允许银行对这部分离岸资金面向外商运用等。

  当然为保持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这种试验要本着谨慎的原则,严格采取分离型市场管理模式。

随着人民币离岸化进程的深入,可以考虑将人民币离岸金融服务范围推及全国,覆盖远东区域、东南亚、港澳台等区域,并扩展至世界其它与中国经贸关系紧密的国家和地区。

在深圳开辟港币离岸金融市场。

在境内开展港币离岸金融业务,深圳是最优选择:

⑴深圳有开展此项业务的经济基础。

作为中国两个证券交易所所在地之一的深圳,金融业在机构数量和业务量上已经位居内地大城市前列,人均GDP在境内城市一直名列前茅。

深圳眼下正致力于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国际化城市,着力拓展国际离岸金融业务;⑵在深圳拓展港币离岸金融可以借助香港的力量,更有效地利用港资银行在深圳的渠道资源;⑶内地每年赴港的1000余万人次中经由深圳的有870万人次,在深圳人民币与港币现钞兑换的量相当大;⑷深圳的港资企业极多,居住的香港居民不少,目前在深圳已出现小规模港币流通现象。

两地往来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及信息流聚散于此,深圳开展港币离岸金融业务所具有的地理优势,为加强深港金融合作提供了巨大空间。

  除完全面对非居民的港币等外汇的存贷业务外,深港离岸金融合作还可以开发一些创新产品,比如深圳的银行可考虑香港或国际境外母公司在该行离岸账户的外汇全额保证金或开证额度内,向其在深圳或国内的子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或开出信用证等。

亦可反过来,以公司的国内部分在银行的人民币全额保证金或授信额度作担保,从离岸账户向该公司在香港或国外的部分,发放港币或外汇贷款或开出信用证等。

  [参考文献]

  [1]鲁国强.理解离岸金融市场概念应强调的几个方面[J].黑龙江对外经贸,2007,.

  李宇.港沪深金融中心:

竞为动力合是主流[N].中国证券报,2007-06-27.

  江潭瑜.香港回归十年的回顾展望[M].香港:

中国评论学术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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