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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2012—2015年)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2〕5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山东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2—2015年)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办发〔2011〕6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本规划。

  一、基本现状及面临形势

  社区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各类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社区全体居民、驻社区单位为对象,以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为主要内容,以满足社区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为目标,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十一五”期间,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6〕94号),全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社区服务领导体制机制建立健全。

各级建立健全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领导体制。

二是社区服务网络初步形成。

“十一五”期间,省财政和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共投入1.07亿元,用于全省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

省、市、县三级累计投入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资金10.1亿元。

全省共建成街道社区服务中心472个、城市社区服务站5594个、社区服务网点10万余个,社区文体活动室、警务室、卫生室、阅览室等服务设施日趋完善,初步形成覆盖面较广的社区服务网络。

三是社区服务内容不断拓展。

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娱乐、社会治安、医疗卫生等政府公共服务事项逐步向社区覆盖;社区志愿互助服务逐步发展;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食品配送、修理服务、废旧物品回收等便民利民服务项目逐步进入社区。

四是社区服务队伍不断壮大。

各地不断充实社区服务队伍,截至“十一五”末,全省共有城市社区居委会成员27844人、志愿者服务队伍112.4万人,成为推动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重要力量。

五是社区服务方式日趋丰富。

全省绝大多数城市社区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实现集行政管理、社会事务、便民服务为一体的“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

各地整合社区服务资源,通过社区网站、呼叫热线、短信平台及有线数字电视平台、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公共电子阅览室、信息服务自助终端等形式和手段,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但我省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社区服务与居民群众的需求还不够适应。

主要表现在:

社区服务设施总量供给不足,社区服务项目较少,社区服务人才短缺,社区服务体制机制不够顺畅,缺乏统一规划,保障能力不强,社会参与机制亟待完善等。

“十二五”时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逐步加快,城乡基层社会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社区服务体系建设面临难得机遇和重大挑战。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财政保障能力逐步增强,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社会转型、企业转制和政府职能转变,越来越多的“单位人”成为“社会人”,政府大量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向社区转移,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日趋个性化、多元化,社区的基础平台作用日趋明显,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省情,加快发展,逐步建立面向全体社区居民,主体多元、设施配套、功能完善、内容丰富、队伍健全、机制合理的社区服务体系,努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资源整合,共建共享;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细化管理,注重规范。

  (三)发展目标。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新型社区管理和服务体制,强化社区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到2015年,初步建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队伍、服务网络和运行机制,农村社区服务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1.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设施。

力争到“十二五”末,社区服务设施综合覆盖率达到95%,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基本建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普遍建设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逐步提高社区信息装备条件和社区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2.优化社区服务内容。

推动社区公共服务广覆盖,群众性互助和志愿服务制度化,社区专业服务和商业服务规范便利,建立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实现居民群众生活舒适方便。

力争到“十二五”末,基本公共服务项目覆盖到所有社区。

  3.壮大社区服务队伍。

加强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强化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

力争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直接选举,每个社区至少拥有1名大学生或1名社会工作专业人员,每个社区拥有5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80%以上的社区党员和30%以上的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4.完善社区服务体制机制。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法规和政策,着力理顺社区内外权责关系,健全协调机制,优化社区服务发展的制度环境。

支持引导社区自治组织、各类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

力争到“十二五”末,80%以上的驻区单位与社区签订共驻共建协议。

基本建立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协调、规范有序的社区服务运行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服务

  1.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

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专业服务机构,开展面向全体社区居民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社会服务、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体教育、社区安全、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邮政服务、科普宣传、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服务项目,切实保障优抚对象、低收入群体、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服务需求。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加强和改进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

街道、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大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基层政府主导、社区组织协助、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公共服务新格局。

  发展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和社会服务。

加强街道、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平台建设,配备标准化的设施设备,完善服务功能。

大力发展以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社区照料服务和病患陪护服务等为重点的家庭服务业,实施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定向培训工程。

加强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社会保障卡、社会服务信息落到社区。

  发展社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

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免费向社区居民提供,逐步拓展和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

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实有人口动态信息采集等服务。

  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服务。

广泛开展社会文化活动,已建成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都要建立具备综合服务功能的文化中心,推进建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公益性未成年人上网场所。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创新社区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与模式,重点建设一批标准化、示范性的全民学习中心,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建设学习型社区。

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场地,配有体育设施,50%以上的城市、城区建有“全民健身活动中心”,50%以上的街道、社区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健身设施。

  发展社区法律、治安服务。

完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法律、治安服务功能。

推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服务进社区,实现法律服务在社区全覆盖。

深入推进社区警务战略,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水平。

  2.大力发展便民利民服务。

鼓励和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兴办居民服务业,重点发展社区居民购物、餐饮、维修、美容美发、洗衣、家庭服务和再生资源回收等服务,培育新型服务业态和服务品牌。

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运用连锁经营的方式到社区设立超市、便利店、标准化菜店和早餐网点等便民利民网点。

鼓励邮政、金融、电信、供销、燃气、自来水、电力、产品质量监督等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在社区设点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需求。

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

大力推行物业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管理和物业管理联动机制,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3.大力发展社区志愿服务。

积极推行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制度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青少年学生以及身体健康的离退休人员等加入志愿者服务队伍。

加强志愿服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推动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鼓励和支持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开展邻里互助等群众性自我互助服务活动,为老弱病残等困难群体提供服务。

倡导并组织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开展社会捐赠、互帮互助、承诺服务,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帮扶服务。

  

(二)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1.合理布局社区服务设施网络。

按照人口规模适度、服务管理方便、资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对齐全、社区居民自愿的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合理确定社区服务设施的数量、选址布局、建设方式、功能划分。

每个社区建设1个综合性、多功能的社区服务站;实现每个街道至少拥有1个综合性的社区服务中心。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所有以社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志愿服务均在综合性社区服务设施中提供,加强各类服务资源整合,避免重复建设。

  2.充分发挥社区服务设施的功能。

以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议事、纠纷调解、公益慈善、邻里互助、志愿服务等活动;代办代理公共服务事项,保障各项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全体居民;为社区居民提供文体教育、健康休闲、养老抚幼、困难帮扶、信息邮政、家庭服务等便民利民服务;为社区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提供办公和活动场所;采集基础信息,反映居民诉求。

  3.大力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改善社区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宽带接入。

推广适合社区居民需求的信息化手段,提高居民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整合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低保、卫生、计生、文化、培训等公共服务信息,发展面向社区居民的“一站式”服务。

鼓励有实力的大型连锁企业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网购商品最终配送、家政、再生资源回收、水电费缴纳等服务项目,开展社区便民电子商务服务,推动社区便民服务信息化、标准化、连锁化和品牌化建设。

通过信息化改善社区管理,维护社区安全。

  (三)加强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以社区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成员为骨干,以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为重点,以政府派驻人员、其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和社区志愿者为补充的社区服务人才队伍。

  1.制定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计划。

按照《山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把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当地人才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培养计划,鼓励、吸引优秀人才向社区流动。

  2.充实壮大社区干部队伍。

依章依法选齐配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逐步扩大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范围。

健全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楼院门栋长。

  3.积极推进社区服务人才队伍专业化、职业化。

根据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定数量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鼓励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社区帮助工作,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社会工作人员等优秀人才到社区工作,优化社区服务人才结构。

  4.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制度。

鼓励社区服务人员参加社会工作等各种职业水平考试和学历教育考试,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现有社区服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服务意识、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建立健全人才激励制度,依照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落实社区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工资、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四)推进社区服务体制机制创新

  1.健全社区服务组织。

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

辖区人口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社区专业服务机构。

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制度,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活动经费补贴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

加强社区党建工作,推进党群共建,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社区体育指导员协会、慈善协会等群众组织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组织社区服务活动。

  2.建立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

普遍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城区、街道层面能办理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不再向社区延伸;凡属于基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组织;凡依法应由社区组织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组织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组织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3.积极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机制。

积极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的“一站式”服务机制,整合政府各部门在城乡基层的办事机构,减少管理层次,合并相近或相同的服务项目,整合服务资源,优化人员结构,精简服务流程,增强服务能力。

完善政策,进一步推进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连锁化,提高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社区服务功能。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共驻共建机制,建立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评估体系,扩大驻区单位参与社区服务的功能。

  四、重点工程

  

(一)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

“十二五”时期,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因地制宜,继续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设施网络,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2.建设方式。

充分利用现有公共设施,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改造等方式改善服务条件。

有条件的地方,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各类社区专项服务设施进行合理整合、统筹建设。

  3.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以各市、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多渠道筹措资金,共同参与建设。

在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的基础上,省里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二)社区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

建立社区服务人才职业化、专业化标准体系和评估制度,加强对社区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

  2.建设方式。

落实“一社区一名大学生”政策,推动大学生服务社区工作。

支持社区服务人员参加各种职业资格考试和学历教育,对社区服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每名社区服务人员至少培训1次。

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类培训机构,设立社区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加强对社区服务领域重大问题的研究,推进专业建设、教材编写、师资培训。

开发应用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系统,注册社区志愿者达到本地区居民总数的10%以上,每个社区拥有5支以上志愿者服务队伍。

  3.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以各市、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

  (三)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工程

  1.建设内容。

建立居民、家庭、社会组织、社区活动电子档案,实现社区服务队伍、服务人员、服务对象信息数字化,改进信息技术装备条件,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环境,并逐步规范化、标准化,形成互联互通共享的信息服务系统。

  2.建设方式。

推进社区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接入宽带网络,新建社区同步建设信息网络环境。

推动社区网络和信息资源整合,鼓励建立覆盖区(市)或更大范围的社区综合信息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一次采集、资源多方共享。

推动各地设置统一的社区服务电话号码,逐步建立社区老年人、残疾人呼叫保障系统,推进社区信息亭等公益性信息服务设施建设。

引导企业参与社区服务信息系统的开发。

  3.资金来源。

建设资金以各市、县(市、区)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支持企业与社区开展合作。

省里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支持。

  五、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

  

(一)加强社区服务法规制度建设和标准化建设。

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社区服务标准体系,认真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国家标准,科学规划配置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社区基础商业网点,并严格用途管理。

研究制定基层政府或其派出机关指导社区工作规则、社区服务标准体系及管理办法、社区公共服务目录及准入制度、社区服务居民满意度测评体系、社区社会组织培育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社区服务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二)加大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投入。

多渠道筹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

要按有关规定区分不同情况,对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与维护经费、社区服务人员报酬、社区服务工作经费、社区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费等,采取财政补助、委托办理服务事项的单位划转、从社区经济收入中安排等方式予以解决。

不断拓宽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来源渠道,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外资以多种形式捐赠或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建立多元化投入分担机制。

  (三)完善社区服务扶持政策。

将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政府要切实予以保证;闲置的宾馆、培训中心、福利设施、办公用房,优先用于社区服务。

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税收、公用事业收费、用工保险、工商和社会组织登记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社区服务业。

  (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鲁发〔2009〕24号)要求,坚持统筹城乡、整合资源,推进以社区办公服务和公益性用房为主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将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协调、卫生、计划生育、文化、体育、社会治安等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

重点发展面向农村老年人、病残人员、妇女及未成年人等群体的照料、帮扶等服务,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

实行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布局,推进城市公用设施向乡镇和农村社区延伸。

积极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农民生活方式市民化,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注重研究解决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切实履行好发展社区公共服务体系的责任。

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地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目标和措施,扎实做好社区服务工作。

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确保规划目标任务得到落实。

要加大考核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把社区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各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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