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文件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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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范本
×××××××工程施工
比选文件
比选人〔项目业主〕:
〔盖章〕
比选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二○○九年六月
第1章比选项目概况
第2章比选公告
第3章比选须知
第4章比选谈判方法
第5章合同条款
第6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7章图纸
第8章工程量清单
第9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第1章比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
2.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
万元
3.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4.比选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的单层钢架结构。
5.建设工期:
××日历天
6.评比方法:
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通过上述的评比、谈判、最后报价确定中选人。
7.评选程序:
按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97号令《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方法》执行。
第2章比选公告
×××××××××××××工程
比选公告
一、本项目经 的 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比选方案备案号为号 。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实施时间
施工工期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筑面积约为平方米的结构
建设资金
自筹资金,都已落实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施工1
钢材库房工程
四、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
〔3〕其他要求:
A、近3年完成3个及其以上的类似工程业绩〔比选时需同时提供资质证、营业执照等原件备查〕;
B、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的资质证书必须是本单位职工,签定合同时不准调换,实行压证施工。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
//sichuandaily/〕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
从 2009年月日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09年月日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管理
开户银行:
账 号: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
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
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
比选人比照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施工1
B.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下浮一定比例报价
二次报价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2009年月日时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
//sichuandaily/〕随机抽取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活动,随机选择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
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地 址:
联系 人:
联系:
传 真:
附件:
一、×××工程工程量清单
日期:
2009年月日
第3章比选须知
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规定
1
1
项目名称:
××××工程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的结构
工程质量:
合格
要求工期:
日历天
比选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内容
2
2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3
3
合格比选申请人:
符合本比选公告的报名及随机抽取,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
4
5
踏勘现场:
比选申请人自行组织〔如比选申请人不踏勘现场,造成不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的后果自负〕
5
12
比选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陆万元
6
13
比选有效期: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算起30天
7
14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word格式〕
8
16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月日9:
30〔北京时间〕
递交至:
9
19
比选时间:
2009年月日9:
3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地址:
)
10
23
履约担保金额:
合同价款10%
11
经评审的预算投资额:
万元〔比选申请人报价超过此投资额的,则其比选申请文件被拒绝〕
A.总则
1.工程说明
××××××××××××工程位于。
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单层的钢架结构。
2.资金来源
本工程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
3.合格比选申请人
本工程的合格参选人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
4.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管选中与否,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中选服务费由中选人支付。
5.现场踏勘
5.1比选申请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约定时间,自行组织对本工程的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比选申请人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比选申请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
如比选申请人不踏勘现场,造成不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的后果自负。
5.2现场踏勘时,比选申请人应向比选人咨询工程的供水供电、交通条件、二次搬运、材料供给等,以利其了解现场情况。
5.3现场踏勘过程中,比选申请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管何种原因所造成,比选人均不负责。
5.4现场踏勘期间的食宿、交通及其他费用均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6.澄清和解答
6.1澄清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比选申请人在现场踏勘及查阅比选文件后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6.2比选申请人应在现场踏勘后24小时内,以书面方式将要求答复的问题提交给比选人,比选人据此作出澄清和解答,将在收到要求答复问题的书面后24小时内正式以书面答复发给所有的比选申请人。
B.比选文件
7.比选文件商务部分的内容
7.1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及本须知第6条的比选文件的澄清和解答。
比选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1章比选项目概况
第2章比选公告
第3章比选须知
第4章比选谈判方法
第5章合同条款
第6章工程建设标准
第7章图纸
第8章工程量清单
第9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7.2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
假设比选文件所要求的资料比选申请人未完全提供或所交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则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将被拒绝。
C.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8.语言
比选申请人准备的比选申请文件,以及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有关的来往通信及文件应用汉语。
9.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9.1技术部分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机构
〔2〕施工方案与工艺
〔3〕质量控制措施
〔4〕施工现场布置
〔5〕工期及进度计划
〔6〕劳动力配置计划
〔7〕主要施工机械配置
〔8〕成品保护及后期养护措施
〔9〕安全文明措施
(10)综合管理水平
(11)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比选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
①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件
⑤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的施工合同
9.2商务部分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比选申请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比选申请函;
〔4〕比选申请函附录;
〔5〕比选保证金;
〔6〕工程量清单报价书〔比选报价书应附各项计价及费用表格〕
10、比选报价
10.1每个比选申请人只能提交一套比选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及其电子文档〕。
10.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1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本工程施工的所有施工内容,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10.3本工程实行“二次报价”,评标委员会在评比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但比选申请人的第二次报价〔最后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方法第13条规定的报价》〕。
比选申请人的第二次报价为一个降价幅度,为所有工程量清单中项目价格〔单价〕按同比例降价〔有不可竞争费用的,扣除不可竞争项目后的其余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按同比例降价〕。
10.4比选申请人的报价为比选文件载明的所有工程量的总价。
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因交通不便造成的二次搬运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比选文件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工程量清单中比选申请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在实施后,比选人将不予以支付。
10.5比选报价说明:
〔1〕参照价格方法: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等价格信息以及组价方法。
施工实施中材料价格按比选申请人比选时的材料价格包干使用。
〔2〕参照计价定额及资料:
《四川省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9〕
〔3〕比选报价价确定:
应由比选申请人依据本比选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并结合比选申请人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及相关规定和材料市场价格进行编制。
比选报价在此基础上由比选申请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
11.报价与合同支付货币
报价与合同支付均以人民币计。
12.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应采取转帐方式交、退〕
12.1比选保证金在比选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
12.2未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2.3中选人的比选保证金和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后退还。
12.4比选失败的,比选人或比选网站应在比选失败后3个工作日内将比选保证金通过转帐方式退复原账户。
12.5比选申请人如有以下情况,比选人将没收其比选保证金:
〔1〕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随机抽取或直接全部邀请〕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比选谈判且经合理催告并由行政监督部门书面证明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差额履约担保的;
〔3〕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13.比选有效期
本工程的比选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在此期限内,所有比选申请文件均保持有效。
14.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4.1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14.2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识别,并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4.3比选申请文件均须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14.4比选申请文件的任何一页都不应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不管何种原因造成,均应由比选申请人及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及印章。
D.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5.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比选申请人应将比选申请文件自行密封装袋,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
密封袋封面应注明“工程名称”、“比选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6.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必须在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送达比选地点,由比选代理机构签收。
17.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
比选被邀请人递交实施方案迟到但在评比委员会与单一比选被邀请人分别进行谈判结束前递交,并且评比委员会认为不影响整个评比工作的,允许其参加评比。
18.比选申请文件的撤回
18.1如果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撤回的书面通知的时间,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比选申请人可以对其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撤回。
E.比选
19.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比选地点应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的规定,比选申请人必须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
F.合同授予
20.合同授予的条件
比选人应按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报告确定中选人,并把合同授予其中选人。
21.中选通知书
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向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结果通知书。
22.合同协议书的签署
22.1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后、10日内应与比选人签订书面合同。
22.2书面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后生效。
22.3比选人应当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22.4如果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3日后、10日内非发包人原因未能或拒绝与比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则可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
22.5比选人必须在中选人提供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压证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的主要工种完工后才能退还。
中选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比选申请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22.6严格增加工程量的管理。
增加工程量必须经施工单位申报、监理签字、业主认可、概算批准部门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评审的程序办理。
22.7项目业主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进行支付。
除不可抗力外,合同单价不予调整。
除合同中明确约定原材料调价事项外,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市场风险不属于不可抗力,风险和收益由承办人自行承担。
23.履约担保
23.1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后,合同签订前通过基本账户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可以是现金担保,也可以是保函担保,具体形式由双方约定。
协商不一致的,以比选人的要求为准。
23.2假设中选人不能按本须知第23.1款的规定执行,比选人将有充分的理由没收其比选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4.低价风险担保
24.1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总价不得高出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预算控制价,否则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
24.2为防止比选被邀请人压价抢选以及中选后在施工实施期间能顺利完成工程并履行义务,本项目实行低价风险担保。
应以比选文件公布的预算控制价85%作为低价风险基准值。
凡低于低价风险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额,其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为低价风险基准值与中标价之差额的2倍。
即: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低价风险基准价—中标价〕×2
24.3低价风险担保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足额及时提交,否则取消中选资格。
第4章比选谈判方法
本比选谈判方法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方法〔省政府令第197号〕等相关文件,并结合本比选项目特点制定。
1.比选
比选时间、比选地点应按照本比选文件的规定,比选申请人必须派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并应在签到簿上签到,以证明其参加了比选会。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比选及谈判的,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
2.评审委员会
2.1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为3人;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选派本单位有关技术、经济、比选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比选人单位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应该在《四川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补齐。
2.2评审委员会实行主动回避制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1〕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及其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
〔3〕与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比照选公正评审的。
2.3评审委员会评审原则:
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对结果有不同意见的,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评审结论。
评审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3.比选程序
3.1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阅读和掌握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和解答,熟悉和掌握比选方法和评比评审标准;
3.2进行实质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主要审查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类似业绩、拟派人员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合格性、完整性;
3.3比照选申请人的技术部分进行详细评比;
3.4比照选申请人的商务部分进行详细评比;
3.5比选谈判,分别比照选申请人的技术、价格及其他信息进行谈判;谈判结束后,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在谈判现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二次报价,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并签字认可;
3.6按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即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通过上述的评比、谈判、最后报价确定中选人;
3.7编写评审报告。
4.比选内容及评比评审标准
4.1.1实质性审查
比选申请文件有以下实质上不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
〔1〕比选申请文件中有比照选文件的比选范围、工程质量、工期不能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或有比照选文件合同条款中比选人的权利、中选人的责任作出重大修改的;
〔2〕在评比评审过程中,评审委员会发现比选申请人以其他人的名义比选、以行贿手段谋取中选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比选的;
〔3〕比选申请文件的报价高于报名时网上报价的〔适用于采用A、B、C报价方式〕。
4.1.2评比委员会不得以以下形式不符而拒绝比选被邀请人
〔1〕比选被邀请人递交实施方案迟到但在评比委员会与单一比选被邀请人分别进行谈判结束前递交,并且评比委员会认为不影响整个评比工作的,允许其参加评比。
〔2〕实施方案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比选被邀请人当场更正。
如比选被邀请人递交的文件或按比选人要求递交的文件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比选人要求,经评比委员会提出,比选被邀请人可以当场更正。
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更正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3〕实施方案的个别材料不齐全,应当当场告知比选被邀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比选被邀请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
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4)比选文件与比选公告不一致的,以比选公告为准。
4.2评比评审标准
4.2.1技术部分评比评审标准
比选被邀请人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标准
比选申请人应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省外企业还应出具入川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规费取费证原件带到比选会现场备查
序号
审查内容
合格条件
1
营业执照
〔副本〕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单位鲜章
2
资质等级证
〔副本〕
具有及其以上资质,资质等级证书副本〔省外企业还应出具入川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单位鲜章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副本〕
必须有效〔复印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单位鲜章〕
4
企业规费取费证
复印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单位鲜章
5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单位鲜章。
6
技术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身份证、中级职称,复印件应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单位鲜章
7
同类项目业绩
是否提供了响应比选公告要求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同类项目业绩应提交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被邀请人单位鲜章
4.2.2假设规定时间内未能满足以上要求者,其比选实施方案将被拒绝,不再继续评审。
4.2.3进入比选实施方案评审阶段:
4.2.4对技术部分文件的审查
技术部分文件评审的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评审要求
1
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班子是否完整,人员配备是否齐全,管理机制是否能效运行作为评审标准〔附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2
施工方案与工艺
主要施工方法及施工工艺是否先进、详尽、合理和符合标准规程作为评审标准
3
质量控制措施
关键及重要部位控制措施是否明确、详尽、可行作为评审标准〔包括工程质量目标〕
4
施工现场布置
施工现场布置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及合理作为评审标准〔附施工总平面图〕。
5
工期及进度计划
工期是否满足要求,按承诺工期完工的保证措施,进度计划是否详尽、合理,进度计划与工期安排是否衔接对应作为评审标准〔附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包括施工工期目标〕。
6
劳动力配置计划
施工工种配合是否明确、有序,劳动力配置是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合理配置、适用作为评审标准〔附劳动力计划表〕。
7
主要施工机械配置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济、合理,是否满足工程需要,有无浪费作为评审标准〔附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8
成品保护及后期养护措施
成品保护及后期养护措施是否明确、详细、可行、合理、经济、有效作为评审标准
9
安全文明措施
安全措施是否周全、可靠,文明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作为评审标准
10
综合管理水平
应用技术的、经济的、合同的、组织的等综合管理是否明确的、合理的、有效的适合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的管理作为评审标准
技术部分文件应符合本比选文件〔包括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否则评审委员会可以认定其比选申请人的技术部分文件为“不可行”,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委员会仅比照选申请人的技术部分文件评出“可行”或“不可行”的结论。
对于评审有分歧的,以评审委员会2/3以上的意见为准。
对于某一个比选申请人技术部分文件,评审委员会的“可行”意见未达2/3时,应该对该技术部分文件进行复议,经复议后由全体评委再次表决,评审委员会的“可行”意见仍未达2/3时,按“不可行”作出结论。
技术部分文件“不可行”的比选申请人,其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4.2.2商务部分评比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的评审,假设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则其比选申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