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船舶代理理论与实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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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船舶代理理论与实务
国际船舶代理理论与实务
一、概述
•委托船舶代理人的原因:
第一,其专业知识;第二,限于委托人的财力和精力;第三,国家的行业政策。
•国际船舶代理人的分类:
班轮代理人和不定期船代理人。
•班轮运输中:
总代理人、接受订舱的代理人、签发提单的代理人等。
•不定期船运输中:
船舶经营人的代理人、租家提名的代理人、保护船东利益的代理人、管理船务的代理人、(总代理人、再代理人)等。
Charterer’snominatedagent
&Supervisoryagent
•根据租船合同的规定,租家有权向船东提名船舶在港口的船舶代理人;船东必须委托由租家所指定的代理人作为其船舶在港的代理人,并支付代理费及港口的各种费用。
租家提名代理人是船东的代理人。
•在租家提名代理人的情况下,船东为保护自己的利益,会另外委托一个代理人来监督租家提名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该代理人称为监护代理人。
Husbandryagent
•当船舶经营人为船舶指派了在港口的代理人后,船东为了办理那些与装卸货等运输经营无关、而仅仅与船舶管理有关的业务,如修船、更换船员等事项时,如果船舶经营人的代理人没有得到船舶经营人的委托,则就不会为船东代办有关船务管理业务,此时,船东就会委托一个船务管理代理人来代为办理有关业务。
二、国际船舶代理人
•船舶代理人是指接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委托,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集装箱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安排港口作业、接受订舱、代签提单、代收运费等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辅助性企业。
由于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具有一定独特的性质,所以各国在国际船舶代理行业大多制定有比较特别的规定。
三、国际船舶代理业务范围
•客货运组织:
代为揽货、订舱,办理联运中转业务,签发提单,办理旅客上下船舶手续等。
•货物装卸:
联系安排装卸、申请理货及货物监装、监卸,洽办货物理赔等。
•集装箱管理:
办理集装箱进出口申报、安排集装箱装卸、堆存、修理,办理交接、签发交接单证等。
•船舶、船员服务:
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申请引航、安排泊位,洽购物品,洽办修船,更换船员、安排船员就医、转递船员邮件等。
•其他:
洽办海事处理、联系海上救助,代办租船及船舶买卖,代收运费、代办滞期、速遣等。
四、代理法概述
•代理的概念
•代理权产生的原因
•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关系的终止
•实践中,责任心非常重要。
代理的概念
•代理(agency)是指代理人(agent)按照本人(principal)的授权(authorization)(注:
这里不介绍法定代理的概念),代表本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它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在代理制度中,以他人名义为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是代理人。
代理人是替本人办事的人。
其名义被他人使用、由他人代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是被代理人,也可称为本人。
第三人则是泛指一切与代理人打交道的人。
第三人也称为相对人,是与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
•在代理制度中,以他人名义为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是代理人。
代理人是替本人办事的人。
其名义被他人使用、由他人代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是被代理人,也可称为本人。
第三人则是泛指一切与代理人打交道的人。
第三人也称为相对人,是与代理人实施法律行为的人。
代理权产生的原因
•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所取得的代表被代理人行事的权利称为代理权。
而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则因各国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
•明示的指定
•默示的授权
•客观必须的代理权
•追认的代理
明示的指定与默示的授权
•明示的指定:
由本人以明示的方式指定某人为他的代理人。
一般用书面形式,委托人根据自己的意思,向代理人提出授权委托书。
委托书通常应载明:
代理人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代理期限、代理报酬和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果委托书授权不明,则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默示的授权:
指一个人以他的言词或行动使另一个人有权以他的名义签订合同,他就要受该合同的约束,就象他明示地指定了代理人一样。
客观必须的代理权
•是在一个人受委托照管另一个人的财产,为保存这种财产而必须采取某种行动时产生的。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受托管理财产的人并没有得到采取此种行动的明示的授权,但由于客观情况需要,得视为具有此种授权。
•行使时必须严格具备三个条件:
•1)行使这种代理权是实际上和商业上所必需的;
•2)代理人在行使这种权力前无法同本人取得联系,以得到本人的指示;
•3)代理人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善意的,并且必须考虑到所有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追认的代理
•如果代理人XX或者超出了授权的范围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它法律行为,则对本人是无约束力的。
但是,本人可以在事后批准或承认,这种行动叫追认。
追认的效果就是使该合同对本人具有约束力。
追认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代理人订合同时声明他是代理人;
•2)合同只能由已指名的或可确定的本人追认;
•3)订合同时,本人要取得法律人格;
•4)本人要了解合同主要内容。
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人在从事代理业务的过程中,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事,而且应从被代理人的利益出发,争取在对被代理人最为有利的情况下完成代理行为。
另外,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法律禁止代理人滥用代理权。
•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
•代理权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
•代理权不得滥用;
•如实汇报代理活动中发生的重要情况;
•负保密责任;
•转委托问题。
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
•如果代理人不履行其义务,
•或者在替本人处理事务时有过失,
•致使本人遭受损失,代理人应对本人负赔偿的责任。
代理权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
•代理人应当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积极地进行代理活动。
代理人只有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的代理行为,才能被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方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如果委办事项违法,代理人应拒绝代理。
否则,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代理权不得滥用
•代理人不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或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其他人签订合同。
在前一种情况下,代理人与被代理人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但由于代理人又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所以合同内容与条款实际上由代理人一人决定;在后一种情况下,代理人如与自己同时代理的当事人签订合同,这一合同的缔结也是仅凭代理人一人决定。
这些行为不仅为合同的属性相违背,而且有可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或者依代理人的好恶而发生偏向一方,侵犯他方的合法权益。
•代理人不得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这里所说的恶意串通是指代理人与第三人有共谋侵犯被代理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代理人与第三人对被代理人因此所受损害共同负赔偿责任。
如实汇报代理活动中发生的一切重要事项
•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如实汇报代理活动中所发生的一切重要事项,
•而且向被代理人提供的情况、资料、帐目必须是真实的。
负保密责任
•代理人既不得把代理活动中从被代理人那里获得的保密资料向第三人泄露,
•也不得由代理人自己利用这些资料同被代理人进行不正当的竞争。
转委托问题
•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必须转托他人进行代理行为或根据商业习惯允许转委托时,应注意:
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
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其所转托的行为负民事责任。
代理关系的终止
•代理关系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终止。
•订有期限,期限届满时。
•当代理事项完成时。
•当事人双方协议终止。
•本人撤回代理授权。
•代理人辞去代理。
五、船舶代理关系的建立
•经过委托人的授权和代理人的接受后建立
•有代理协议或用代理公司的业务章程。
•电文中通常应有“Attend”、“Husband”、“Actasagent”、“Appointyourgoodcompanyasagent”等字样。
委托内容
•船舶规范(Ship’sparticular):
呼号、船籍、船级、长度、宽度、高度、GRT、NRT、DW、建造年份、包装舱容、散装舱容、舱口数、吊杆数、航速等;
•抵港任务:
装卸货物、修理、旅客观光等;
•装卸费用:
明确费用的支付方等;
•ETA、Draft、上一个挂靠港等。
船舶部分技术指标
•船舶排水量:
空船排水量(Lightdisplacement)、满载排水量(Loadeddisplacement)
•船舶载重量:
满载排水量=空船排水量+总载重量
总载重量=净载重量+航次储备量+船舶常数
船舶容量能力:
货舱容积、舱容系数(船舶货舱容积与船舶净载重量的比值)、登记吨位。
船舶吃水:
Draftforeend/Draftafterend/Meandraft。
水尺标志:
2M
8
1.6____6
4
2
1.0__1M
船舶干舷(Freeboard):
载重水线至干舷甲板边线。
船舶载重线标志:
甲板线、载重线圈和横线、各载重线
船舶种类简介
•干货船可以分为件杂货船、集装箱船、滚装船、冷藏船、多用途船和干散货船等许多不同类型。
•液货船是指载运散装液态货物的船舶,主要有油船、液化气船和液体化学品船三种。
件杂货船
•件杂货船(Generalcargovessel),也称普通杂货船、杂货船,主要用于运输各种包装和裸装的普通货物。
杂货船通常设有双层底,并采用多层甲板以防止货物因堆装过高而被压损;一般设置三到六个货舱,每个货舱设有货舱口,货舱口两端备有吊杆或起重机,吊杆起重量相对较小(通常在2吨到20吨之间),若配置塔型吊机,则可起吊重件。
国际海上货运中,杂货船的吨位一般在五千吨到二万吨之间。
滚装船
•滚装船(Rollon/Rolloffship:
Ro/Roship)是采用将装有集装箱或其它件杂货的半挂车或装有货物的带轮的托盘作为货运单元,由牵引车或叉车直接在岸船之间进行装卸作业形式的船舶。
其主要特点是将船舶装卸作业由垂直方向改为水平方向。
滚装船上甲板平整全通,下面的多层甲板之间用斜坡道或升降平台连通,以便车俩通行;有的滚装船甲板可以移动,便于装运大件货物。
滚装船的开口一般设在船尾,有较大的铰接式跳板,跳板可以35度到40度角斜搭到岸上,船舶航行时跳板可折起矗立。
滚装船的吨位大多在3000吨到26000吨之间。
冷藏船
•冷藏船(Refrigeratedship)是将货物处于冷藏状态下进行载运的专用船舶。
其货舱为冷藏舱,并有若干个舱室。
每个舱室都是一个独立、封闭的装货空间,舱门、舱壁均为气密,并用隔热材料使相临舱室可以装运不同温度的货物。
冷藏船上有制冷装置;制冷温度一般为摄氏15度到零下25度。
冷藏船的吨位较小,通常为数百吨到几千吨。
多用途船
•多用途船(Multi-proposeship)是具有多种装运功能的船舶。
多用途船按货物对船舶性能和设备等的不同要求可分为以载运集装箱为主的多用途船,以载运重大件为主的多用途船,兼运集装箱和重大件的多用途船以及兼运集装箱、重大件和滚装货的泛多用途船四种。
干散货船
•干散货船(Drybulkcarrier)是运输粉末状、颗粒状、块状等无包装大宗货物的船舶。
由于其所运输货物的种类较少,对隔舱要求不高,所以仅设单层甲板,但船体结构较强。
为提高装卸效率,货舱口很大。
按所载运的货物种类不同,又可分为运煤船(Coalcarrier)、散粮船(Bulkgraincarrier)、矿石船(Orecarrier)以及其它专用散装船。
集装箱船
•人们通常所说的集装箱船是指吊装式全集装箱船,或称集装箱专用船。
吊装式集装箱船是指利用船上或岸上的起重机将集装箱进行垂直装卸的船舶。
全集装箱船(FullContainerShip)是一种专用于装载集装箱以便在海上运输时能安全、有效地大量运输集装箱而建造的专用船舶。
全集装箱船的结构特点是,一般为大开口、单甲板船,且常为双船壳,以利于集装箱的装载和卸载。
船舱内设置格栅结构,以固定集装箱,防止集装箱在运输途中发生前、后、左、右方向移动,从而保证航行安全和货运质量。
舷侧设有边舱,可供载燃料或作压载用。
甲板上设置了能装载多层集装箱的特殊结构。
多采用尾机型。
因为在舱内设有永久性的格栅结构,只能装运集装箱而无法装载杂货。
油船
•油船(Tanker)是专门载运石油及成品油的船舶。
油船有严格的放火要求,在货舱、机舱、泵舱之间设有隔离舱。
油舱设有纵舱壁和横舱壁,以减少自由液面对船舶稳性的不利影响。
有专门的油泵和油管用于装卸,还有扫舱管系和加热管系。
甲板上一般不设起货设备和大的舱口,但设有桥楼。
就载重吨而言,油轮列世界第一位。
世界上最大的油轮达六十多万载重吨,一般油轮的载重吨在二万吨到二十万吨之间。
液化汽船
•液化气船(Liquifiedgascarrier)是专门装运液化气的船舶,可分为液化天然气船和液化石油气船。
•液化天然气船(Liquifiednaturalgascarrier:
LNGcarrier)按液货舱的结构有独立储罐式和膜式两种。
独立储罐式是将柱形、筒形、球形等形状的储罐置于船内,液化气装载于储罐中进行运输。
膜式液化天然气船采用双层壳结构,内壳就是液货舱的承载体,并衬有一层由镍合金钢制成的膜,可起到阻止液货泄漏的屏蔽作用。
•液化石油气船(Liquifiedpetroleumgascarrier:
LPGcarrier)按液化的方法分为压力式、半低温半压力式和低温式三种。
压力式液化石油气船是将几个压力储罐装在船上,在高压下维持液化石油气的液态。
半低温半压力式和低温式的液化石油气船采用双层壳结构,液货舱用耐低温的合金钢制造并衬以绝热材料,船上设有气体再液化装置。
•液化气船的吨位通常用货舱容积来表示,一般在六万到十三万立方米之间。
化学品船
•液体化学品船(Chemicaltanker)是载运各种液体化学品,如醚、苯、醇、酸等的专用液货船。
液体化学品大多具有剧毒、易燃、易挥发、易腐蚀等特点,因此对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有很高的要求,所以液体化学品船上分隔舱多、货泵多。
船舶有双层底和双层舷侧,翼舱宽度不小于船宽的五分之一。
载运腐蚀性强的酸类液货时,货舱内壁和管系多采用不锈钢或敷以橡胶等耐腐蚀材料。
液体化学品船的吨位多在3000吨到10000吨之间。
对委托事项的评审
•符合港口当局的规定和港口条件的限制。
•谨慎考虑以下情况:
•杂货船、集装箱船装卸烈性危险品、携带过境爆炸品;
•液化汽船、化学品船船龄超过一定年限;
•装载重大件货物,但自身无装卸能力的船舶;
•吃水超过航道最大水深、泊位水深,但无法减载的散装船;
•长度、吃水超过码头条件限制的液货船;
•需通过大桥,但其净空高度不符合条件的船舶等。
评审不符合条件时的处理
•及时答复并说明原因,告知需要采取的措施。
•如果委托方采取一定措施后仍不符合条件,则也应明确答复委托方。
船舶吃水差
•Trim=TF+TA
•Evenkeel/Trimbystern/Trimbyhead
•通常按比例(如货舱舱容比例)在各舱间分配货载。
•船舶首尾重量变化时对吃水差的影响大。
•通常为尾吃水差。
•过浅水区时,调整为平吃水。
允许的船舶吃水=海图水深+潮高(高潮潮高或低潮潮高,查潮汐表)-富裕水深
船舶总强度
•在调整吃水差或积载不当等情况下会发生中拱或中垂现象。
•当船舶受到波浪影响时,Sagging或Hogging现象可能更严重。
•Bendingmoment弯矩
•Shearingforce剪力
评审符合条件时的处理
•及时答复表示接受委托。
•长期代理情况下,手续可简化;
•航次代理情况下,逐船逐航次办理;
•第二委托方情况下,也应办理手续。
•委托方是提出委托并负责支付港口费用的一方;除委托方外,对于同一船舶要求代办有关业务的其他委托人都是第二委托方。
如果委办事项比较复杂、而且代理人对委办事项的差错和疏漏等要承担责任时,则对要求代办这些事项的委托人应视为第二委托方。
六、备用金
•是委托方或第二委托方按照代理人的要求,在建立代理关系后,预付给代理人用作支付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船员借支或其他费用支出的款项(Advanceddisbursement)。
•根据代理人不为委托人垫付任何款项的原则,备用金必须预付;但现在也有垫付的情况发生。
备用金的索汇
•代理人必须及时向委托方索汇备用金。
•需要时,应按实际情况提出增汇要求。
•应明确索汇委托方和对象。
•索汇备用金数额根据:
船舶的总吨、净吨(船舶规范),货物种类、数量(货物资料),船舶来港任务(添加燃料、淡水、食品等供应资料,船舶修理资料)估算。
•依据的资料主要有:
《港口费收规则》、《航行国际航线船舶代理费收项目和标准》、《航行国际航线船舶理货费率表》等。
索汇备用金项目
•Pilotage&shifting;Harbourdues;Tugshire;Stevedorage;Otherstevedoragecharges;Marinesurvey;Endorsementonseaprotest;Tallying;Freshwater;Tonnagedues;Hatch,cargosurvey;Provisions;Supplies;Dunnagematerials;Advancetocaptain;Medicalexpenses;Repairing;Bunkers;Telegrams,phone,postage;Agencyfee;Handlingcharge;Sundries等。
备用金的使用
•根据不垫付原则,备用金应保持一定余额。
•按索汇备用金项目专款专用。
•严格掌握船员借支。
•保证港口费用、吨税和代理费用的开支。
•委托方要求第三方支付时,应得到第三方的书面确认。
备用金的结算
•列出《航次结帐单》、附各项收费单据,将备用金余额退回或结存。
•代理人在支付船舶的各项费用时,应认真核对帐单;对不应支付的费用,作出拒付理由书。
•“一船一结”。
•有船员就医等未了事项时,可先制单结算,但备用金余额暂不退还。
船舶进出港手续
•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都要办理口岸手续:
•边防检查站;
•检验检疫局;
•海关;
•海事局。
•我国已经加入便利公约。
海关手续
•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24小时前(航程不足24小时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将抵离港时间、停泊地点、靠泊计划及船员、旅客的有关情况,船舶装卸货物、物品的时间报告海关。
船舶不能如期到达时,应及时通知海关。
•向海关递交的单证:
《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舶物品申报单》、《船员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
•船舶靠泊后24小时内必须办理海关手续。
•如果不能及时提供载货清单,可出保函先卸货,并在24小时内补交海关。
•对来自中国港口的船舶:
外国船要“关封”;中国船要“监管簿”。
•在船舶驶离口岸前4小时内,到海关办理船舶出口手续。
•缴纳船舶吨税:
向海关提交吨税缴纳书,海关计算后发给吨税收款单,然后凭单向指定银行缴纳吨税。
检验检疫手续
•在船舶预计到达口岸24小时前(航程不足同前),根据船方电报内容,向口岸卫生检疫机构报告以下内容:
船名、国籍、ETA;十日内停靠港口及最后寄港的驶离时间;船员和旅客的人数和健康情况;如有病人,其主要症状;船舶卫生证书编号,除鼠证书和免于除鼠证书的签发日期、签发地;货物、集装箱种类、数量及其装载港和日期;饮水、食品、压载水的数量、装载港及日期。
•卫生检疫机关根据“电讯卫生检疫申请书”的内容,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锚地、靠泊或随船卫生检疫的决定,并通知船代。
准许直接靠泊时的检疫手续
•在24小时内到口岸检疫机构办理进口岸手续。
并递交以下单证:
《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舶物品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航海健康申报书》、有关卫生证件、动植物检疫证书。
•在驶离口岸前4小时内,办理出口岸手续。
并递交以下单证:
《总申报单》、《货物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出境航海健康申报书》、有关卫生证件、动植物检疫证书。
边防检查手续
•入境检查在最先抵达的口岸进行;出境检查在最后离开的口岸进行。
•入境船舶可申请办理预检,并提供:
《总申报单》,《船员物品清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如需办理登陆、住宿应同时提交申请表,如有特殊情况应报告。
•已办妥预检手续的船舶,在船靠后4小时内携带海员证办理正式手续。
办理住宿证、登陆证。
•未办理预检的船舶,在船抵港后24小时内办理手续。
•来自国内港口的外国籍船舶,应转交“边封”。
•在船舶驶离口岸前4小时内办理出口岸手续。
提供:
《总申报单》,《船员名单》,《旅客名单》,船员有变动时提交新船员证件,国轮需自查表。
交回《登陆证》、《住宿证》;经同意可后补。
•船舶办理完手续24小时内未出境,需重新办理手续,否则按非法入境处理。
海事(港监)手续
•入境时最先办理、出境时最后办理。
•在船舶预计抵达口岸7日前(航程不足7日的,在驶离上一口岸时),填写《国际航行船舶进口岸申请书》,报请抵达口岸的海事局审批。
批准后,船代应及时通知海关、边防和检疫机关。
•船舶出口岸,应先办理海关、检疫手续,再办理边防手续,最后由海事局根据各检查机关签注的《出口岸手续联系单》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
提供的单证
•《总申报单》
•《船员名单》
•《货物申报单》
•《船舶概况报告单》
•上一港口的出口许可证
•其他单证
《总申报单》的内容
七、计划调度业务
•该部门是船代业务的指挥中心。
•该业务是为完成委托方所委托办理的事项而进行的有关船舶调度和作业计划的工作。
•要求其明确船代工作、协调各方关系、指挥现场作业。
船舶抵港前
•明确委托关系、掌握来港任务、获得船舶规范;
•处理委托方等往来函电的分发、答复(如询问、变更通知等);
•将有关规定通知委托方(如航行规章、吃水限制等);
•索取运输、贸易合同条款(以便安排);
•了解货物、港口、船舶作业情况和要求;
•与各方保持联系、掌握动态、及时通知;
•办理船舶申报事宜,安排任务(如外勤工作)。
十日(五日)船期表
指泊表
货运船作业安排
•明确单船船名、国籍、来港、去港、委托方、往来函电内容、船舶确报、进出口吃水等。
•进口船图收妥;
•港口使费已索,并要求在开航前收到;
•就绪通知书的递接情况,交给谁?
宣载书的处理?
•事实记录的制作,交给谁?
•装卸货费用条款;
•船上吊杆数、负荷量、位置,有吊杆签证;
•发货人、收货人,联系人、电话;
•安排左舷/右舷靠泊;
•装卸集装箱总数,空箱数、重箱数;
•重件情况,安排岸吊/浮吊,付费方;
•装货/卸货/修船地点(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