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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开关柜通用技术规范

 

低压开关柜通用技术规范

 

对应的专用技术规范目录

序号

名称

编号

1

400V开关柜(1000、20kA)专用技术规范

2

400V开关柜(1000、25kA)专用技术规范

3

400V开关柜(2000A、20kA)专用技术规范

4

400V开关柜(2000A、25kA)专用技术规范

5

400V开关柜(3200A、20kA)专用技术规范

6

400V开关柜(3200A、25kA)专用技术规范

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检测、加工、组装、试验等)和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2.投标人或制造商必须具备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整体组装厂房,并进行全部出厂试验。

3.投标人或制造商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必需的检测设备。

4.国产、合资工厂生产的投标产品应按现行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在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型式试验,进口产品应在国际认可的有资质的试验室进行型式试验。

5.进口的关键元件应取得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

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低压开关柜(以下简称开关柜)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

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开关柜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差异表”中列出。

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7.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8.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下列有关资格文件,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1.投标人或制造商投标产品的销售记录(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附录A的格式提供)及相应的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2.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3.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

4.投标人应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

5.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全部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6.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一份详细的投标产品中重要外购或配套部件供应商清单及检验报告。

7.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投标产品中进口关键元件供应商的供货承诺函。

1.3适用范围

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工程的投标产品。

内容包括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

2.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  天内,向买方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见表1),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

表生产进度计划表

合同号:

;项目名称: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工作日期:

至;制造商名称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规范号:

_________________;工作号:

_____________;离岸日期:

______________;到岸日期:

______________;到达交货地点日期:

时间(年月日)

项目

工程制图

图纸寄出

图纸认可时间

设计联络会

材料及配套件采购

材料及配套件进厂

部件生产(包括采购)及试验

母线

断路器

电流互感器

工厂组装

工厂试验

3.工作进度如有延误,卖方应及时向买方说明原因、后果及采取的补救措施等。

1.4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1.4.1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

1.所有需经买方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卖方在合同生效后的  天内提交给买方进行审定认可。

这些资料包括 开关柜的外形图、剖面图、布置图、组装图、基础图、电气原理图、运输尺寸、运输质量、重心、总质量及二次线布置图 等。

买方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买方在收到需认可图纸  天后,将一套确认的或签有买方校定标记的图纸(买方负责人签字)返还给卖方。

凡买方认为需要修改且经卖方认可的,不得对买方增加费用。

在未经买方对图纸作最后认可前任何采购或加工的材料损失应由卖方单独承担。

2.卖方在收到买方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  天内向买方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光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或签字。

3.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4.图纸的格式:

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 中文,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

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买方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卖方应进行书面解释。

卖方免费提供给买方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

其中图纸应包括 1.4.1第1款所涉及的图纸和卖方自带的电缆清册 ,并且应保证买方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并在运行中进行更换零部件等工作。

1.4.2说明书的要求

1.开关柜的使用条件和技术参数。

2.开关柜及主要元件的结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和全部附件的完整说明和技术数据。

3.开箱和起吊:

运输单元的质量,起吊和开箱的注意事项及专用的起吊用具等。

4.组装:

运输单元应有清楚的标志和代号,注有运输单元号的组装示意图。

5.安装准备:

基础施工的要求,外部接线端子的尺寸,电缆进入地点位置,接地以及各种管道的连接方式、尺寸和布置等资料。

6.最终的安装验收:

现场交接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

7.维护:

主要元件的维护说明以及维修工作的分类、程序和范围。

8.运行检修:

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及控制指标,主要元件的检修周期和检修方案。

9.开关柜各个元件和所有附件的技术数据。

10.表示开关柜和操动机构的结构图及对基础的技术要求的说明。

11.结构特征、设备及其元件的更详细的说明。

12.操动机构特征的说明。

13.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专用仪器仪表的使用说明。

14.说明书使用中文。

1.4.3试验报告

卖方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

1.开关柜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2.开关柜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出厂试验报告。

3.当产品的设计、工艺、生产条件或使用的材料及主要元件发生重大改变而影响到产品性能时,应做相应的型式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

1.4.4图纸、说明书及试验报告等资料的交付时间、数量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图纸、试验报告见表2,但不限于表2的内容。

表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资料和图纸

序号

内容

份数

交付时间

收图单位

1

图纸及安装使用说明书(与1.4.1斜体一致)

详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

1.1

土建、地基规定及图纸

1.2

安装、维护、运行说明及图纸

1.3

电气原理图

1.4

二次控制、测量、监控、信号回路、辅助设备回路主方案图、元件安装图纸(二次小室)

1.5

布置图(平面、断面)

1.6

安装图,带外形尺寸、运输尺寸、质量

1.7

主要元件安装使用说明书

1.8

专用工具、仪表介绍

1.9

运输和安装所需要专用设备的说明

1.10

现场试验和其他试验说明

2

试验报告

2.1

全套型式试验报告

2.2

全套出厂试验报告

2.3

其他试验报告

2.4

零部件试验(包括绝缘件的局部放电试验报告)

3

其他资料

3.1

主要元件标准

3.2

所用材料标准

3.3

检查、调试规定

3.4

包装、装船、贮存规定

3.5

现场高压试验规定和标准

3.6

维修指南

3.7

装箱清单

3.8

包装说明

3.9

设备中使用的润滑剂、油脂的清单及检验合格证明

3.10

带电显示装置的规格、型号、厂家

1.5标准和规范

1.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

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买方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2.执行的标准

GB7251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14048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4942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GBZ18859-2002封闭式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在内部故障引起电弧情况下的试验导则

GBT20641-200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空壳体的一般要求

GB4720低压电器电控设备

IEC61641封闭式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在内部故障引起电弧情况下的试验导则

3.所有螺栓、双头螺栓、螺纹、管螺纹、螺栓夹及螺母均应遵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单位制(SI)的标准。

1.6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1.技术参数响应表、技术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2.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

3.与其它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4.设备详细的一次接线图及布置图。

5.型式试验报告和省级及以上的产品鉴定证书。

1.7备品备件

1.卖方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 备品备件,并分别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2.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同型号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

3.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包装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1.8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

1.卖方应提供必备和推荐的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并列出其单价(商务部分填写)。

2.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并附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

3.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9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由买方根据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和说明书的规定在卖方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

2.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3.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4.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后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时间在合同谈判中商定)。

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5.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2结构要求

2.1开关柜技术参数

开关柜技术参数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参数响应表。

2.2通用要求

1)主构架采用型钢,型钢的二侧面分别有模数为20mm和100mm的φ9.2mm的安装孔,内部安装灵活方便。

主构架装配形式设计为全组装式结构。

柜体材料采用覆铝锌钢板、镀锌板(厚2mm)或SMC并喷塑。

2)柜内的母线和分支接线须用T2铜材,相序的排列是第一相A(L1),第二相B(L2),第三相C(L3),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或从里到外。

导体、主母线及支线均采用矩形母线,并采用不同颜色热缩套管做绝缘处理。

导体须满足额定短时和峰值耐受电流的要求。

3)柜体防护等级不小于IP30,地板和墙壁均不能作为壳体的一部分,柜底用钢板封闭,电缆孔带变径胶圈,电缆由下部引入,电缆室应有足够的空间以便安装电缆。

4)电气净距:

相间及相对地之间≥20mm。

5)抽屉层高分为1单元、2单元、4单元三个尺寸系列。

单元回路额定电流630A及以下。

抽屉改变仅在高度尺寸上变化,其宽度、深度尺寸不变。

相同功能单元的抽屉具有良好的互换性。

6)功能单元之间、隔室之间的分隔清晰、可靠,不因某一单元的故障而影响其他单元工作,使故障局限在最小范围。

7)抽屉进出线根据电流大小采用不同片数的同一规格片式结构的接插件。

8)抽屉单元有足够数量的二次接插件(1单元及以上为16对,特殊要求时可达32对),可满足计算机接口和自控回路对接点数量的要求。

9)进线柜、分段柜的开关采用电动操作,出线柜的开关采用手动操作。

出线柜与外部电缆的连接在背部中完成,电缆可以上下进出。

10)开关柜金属壳体和隔板等元件可靠连接,开关柜金属壳体设置接地螺栓及标志。

11)电容补偿:

按设计要求配置。

12)柜内二次引线采用铜芯电缆,电流互感器引线截面不小于2.5mm2/根。

13)由于不同厂家生产的开关柜外形尺寸不一致,架空进、出线及电缆进、出线的400V开关柜应统一外形尺寸,具体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14)开关柜基础施工时,应予埋基础槽钢,槽钢规格为]10,基础槽钢与变电站地网可靠连接。

开关柜的底部框架应放置在基础槽钢上,可用地脚螺丝将其与基础槽钢相连或用电焊与基础槽钢焊牢。

主变开关柜可采用母线筒、电缆或绝缘母线与主变连接,出线开关柜可采用母线筒或电缆的连接方式。

出线开关柜下方可设置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电缆夹层或电缆沟的深度应满足电缆转弯半径的要求。

15)接地母线须为扁铜排,所有需要接地的设备和回路须接于此排。

至少须备有二个适用于120mm2铜电缆的端末连接以便将此接地母线接至变电站接地系统。

每个开关柜的外壳应通过专门的接地点可靠接地,接地回路应满足短路电流的动、热稳定要求。

凡不属主回路或辅助回路的预定要接地的所有金属部分都应接地。

外壳、框架等的相互电气联接宜用紧固联接,以保证电气上连通,接地点应标以接地符号。

接地点的接触面和接地连线的截面积应能安全地通过故障接地电流。

紧固接地螺栓的直径不得小于12mm。

接地点应标有接地符号。

主回路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以保证维修工作的安全。

2.3断路器

2.3.1断路器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1)型式:

塑壳/框架断路器,3P

2)额定电压660V

3)额定电流1000A/2000A/3200A

4)额定极限分断能力50kA(塑壳断路器)/65kA(框架断路器)

5)额定运行分断能力50kA(塑壳断路器)/65kA(框架断路器)

6)断路器不应带失压脱扣器。

7)额定绝缘电压690V(塑壳断路器)/1000V(框架断路器)

8)额定冲击耐受电压8kV(塑壳断路器)/12kV(框架断路器)

 

2.4电流互感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对电流互感器应提供下列数据:

励磁特性曲线、拐点电压、75C时最大二次电阻值等。

开关柜内的电流互感器在出厂前必须做伏安特性筛选,同一柜内的三相电流互感器伏安特性应相匹配,并有出厂报告。

2.5避雷器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1.

2.

2.6母线

技术参数见专用部分技术参数响应表。

1.母线材料:

铜;

2.投标时,应提供各种触头的结构图。

3试验

根据国家标准(GB)和最新版的IEC标准进行试验。

试验中,要遵循并执行下列附加要求和IEC的补充说明,并应提供供货范围内主要元件的型式试验和出厂试验报告。

现场交接试验应符合标准的要求。

3.1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的目在于验证开关柜、控制回路、控制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各种性能是否符合设计的要求。

由于所用元件的类型、额定参数和组合的多样性,所以不可能对所有方案都进行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只能在典型的功能单元上进行试验。

任一种具体方案的性能可以引用类似方案的试验数据。

1.型式试验的内容包括:

1)绝缘试验

2)冲击耐压试验

3)工频耐压试验

4)温升试验

5)主回路电阻测量

6)主回路和接地回路的动、热稳定试验

7)开关的开断和关合能力试验

8)断路器型式试验(与柜体一起做)

9)防护等级验证

10)内部燃弧试验

3.2出厂试验

每台开关柜均应在工厂内进行整台组装并进行出厂试验,出厂试验的技术数据应随产品一起交付买方。

产品在拆前应对关键的连接部位和部件做好标记。

1.结构检查

2.机械特性和机械操作试验

3.绝缘试验

4.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5.辅助回路和控制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6.主回路电阻测量

7.局部放电量测量

8.辅助电气装置的试验(包括CT、PT、避雷器等)

9.接线正确性的检查

10.控制回路功能检查

11.五防闭锁功能

12.开关柜检测及联动试验

13.可移开式部件互换性检查

3.3现场交接试验

开关柜安装完毕后应进行现场交接试验,试验应符合的DL/T404和GB5015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的要求。

试验时卖方应派代表参加,所有试验结果均应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

项目如下:

1.主回路绝缘试验

2.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3.主回路电阻试验

4.检查与核实

内容包括:

外观检查、图纸与说明书;所有螺栓及接线的紧固情况;控制、测量、保护和调节设备以及包括加热器在内的正确功能等。

5.联锁检查

6.机械操作试验

7.开关柜中断路器、CT、PT及避雷器等元件按标准应进行的其它现场试验

4技术服务、设计联络、工厂检验和监造

4.1技术服务

4.1.1概述

1.卖方应指定一名工地代表,配合买方及安装承包商的工作。

卖方应指派有经验的安装指导人员和试验工程师,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和现场试验等进行技术指导。

卖方指导人员应对所有安装工作的正确性负责,除非安装承包商的工作未按照卖方指导人员的意见执行,但是,卖方指导人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此情况通知了买方。

2.合同设备的安装工期为周,买卖双方据此共同确认一份详尽的安装工序和时间表,作为卖方指导安装的依据,并列出安装承包商应提供的人员和工具的类型及数量。

3.买卖双方应该根据施工的实际工作进展,通过协商决定卖方技术人员的专业、人员数量、服务持续时间、以及到达和离开工地的日期。

4.1.2任务和责任

1.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

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3.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在现场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

5.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

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卖方代表应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

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

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4.2设计联络会

1.为协调设计及其它方面的接口工作,根据需要买方与卖方应召开设计联络会。

卖方应制定详细的设计联络会日程。

签约后的天内,卖方应向买方建议设计联络会方案,在设计联络会上买方有权对合同设备提出改进意见,卖方应按此意见作出改进。

2.联络会主要内容:

1)决定最终布置尺寸,包括外形和其它附属设备的布置;

2)复核断路器的主要性能和参数,并进行确认;

3)检查总进度、质量保证程序及质控措施;

4)决定土建要求,运输尺寸和重量,以及工程设计的各种接口的资料要求;

5)讨论交货程序;

6)解决遗留问题;

7)讨论监造、工厂试验及检验问题;

8)讨论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试验。

3.其它需讨论的内容,如:

地点、日期、人数等在合同谈判时商定。

4.除上述规定的联络会议外,若遇重要事宜需双方进行研究和讨论,经各方同意可另召开联络会议解决。

5.每次会议均应签署会议纪要,该纪要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3工厂检验和监造

1.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2.如经检验和试验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合同设备,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无偿给予更换。

3.合同设备运到买方后,买方有进行检验、试验和拒收(如果必要时)的权力,不得因该合同设备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限制。

监造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买方后的检验。

4.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个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

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需确定要见证的项目,并在  天内通知卖方。

监造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时,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监造人员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

5.若买方不派或未按时派遣监造人员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相关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

6.为对合同设备进行实地了解,卖方应在本厂内组织一次对买方的培训。

7.监造范围

由项目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自定。

5一、二次及土建接口要求(建议删除)

5.1400V开关柜要求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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