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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社会学史笔记第一部分夏冰版讲解

外国社会学史——

古典部分

第一章孔德的实证主义社会学

第一节科学分类和社会学

一、科学的分类

孔德将宇宙现象分为五类:

天体现象、物理现象、化学现象、生物现象和社会现象。

与之相应便有五种科学:

天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社会学。

各门科学之间的关系是相互联系的,先达到实证阶段的任何一种知识都同它的一般性、简明性和不依赖于其他知识相一致。

各科学随着科学阶梯升高,知识内容的复杂程度在增加,知识的一般性和简明性在下降,后一门科学离不开它前面的科学,如社会学依赖与生物学并建立在生物学的基础上。

二、社会学的对象和任务

孔德认为,社会学作为一门实证科学应严格的与神学与形而上学区分开来。

社会学是唯一研究人类心理和理智的科学,探讨人的心理和理智怎样在社会生活的影响下完善起来。

在社会学中,个体是抽象的,社会才是现实的,社会活动也遵循自然规律。

社会现象与生物现象的区别在于,前者处在经常的变动和被改造之中,社会现象的本质在于它的历史性。

在孔德看来,社会学研究的内容主要是整体社会。

社会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只有它各部分协调一致才能发挥作用。

孔德认为,社会学的任务是:

不仅能够解释人类的过去,还能预测社会发展的未来。

社会学是所有实证科学中最高级和最复杂的,社会学的特征在于它以有机性和整体性作为自己的基本研究视角,即把社会视为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因而能把个别的分散的观察统一起来。

在社会学中,由于观察的整体性质表现最为明确,可获得完美的认识。

整体原则是孔德确定社会学最高学科地位的重要根据,也是空的为社会学规定的最基本特征。

三、实证概念的含义

孔德认为,实证概念有以下含义:

第一、实在的而非幻想的;第二、有用的而非无用的;第三、可靠的而非可疑的;第四、精确的而非含糊的;第五、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实证是孔德哲学的核心概念,他把实证精神奉为人类智慧的最高体现。

他指出,实证的思维方式是对以往一切思维方式的超越。

根据实证哲学的诞生标志,一切知识可划分为前实证阶段和实证阶段。

前实证阶段的知识是幻想的、无用的、可以的、含糊的、绝对的,而实证阶段的知识才是实在、有用、可靠、精确和相对的。

实证精神将科学与神学及形而上学区分开来。

前实证阶段,人们纠缠于“不能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能用观察的事实加以验证,也不能用事实加以推翻。

科学的本质特征就是科学知识建立在实施基础上,必须能够证之以实。

四、人类知识的发展阶段

1、神学阶段:

在神学阶段,人们怀疑感官的可靠性,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都是由超自然的存在物造成的,是在某种超自然力量的支配下发生的。

这种想法体现在一切民族关于宇宙起源和创世的神话中,这些神话以虚构的方式满足人们的求知欲。

神学阶段的特点是,运用虚构的图像和拟人化类比寻找一切事物的终极起源和目的,运用想象寻找存在的超验本质。

人们规定的认识目标本身就是虚幻的、注定无法解决。

2、形而上学阶段:

在形而上学阶段,人们仍然追求关于事物本质的绝对知识,同样认为感觉与经验不足以提供这类知识。

但与神学阶段不同,形而上学阶段人们用超验的抽象概念代替了超自然的神。

形而上学阶段知识的主要特征是超验性和思辨性,就是把思维抽象物当作决定现象的终极根源,如认为理性是万物发展变化的终极根源等。

形而上学知识的共同特点是寻求对于人类理性来说是自然的、不言而喻的绝对知识,认为这类知识是超出经验事物之上并决定这经验事物的最终原因。

3、实证阶段:

实证知识是以事实为基础的知识。

人们抛弃了对绝对知识的追求,放弃虚假的、不能解决的问题,诸如现象的终极本质、宇宙的动因和目的等。

人们开始认识到关于现象以外的知识是虚构的,而关于现象的知识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

孔德的实证哲学强调事实的重要性,主张从事实出发,尊重事实,在事实基础上建立知识体系,这对于自觉抵制神学和纯思辨思维方式、推动科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节社会静力学和社会动力学

一、社会静力学

社会静力学是在一般理论指导下,研究社会有机体的组织和结构以及其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孔德指出,社会静力学的研究在于考察社会行动和社会系统的各个部分的反应规律,研究构成社会机体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平衡与和谐。

社会结构各部分间的平衡与和谐关系是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条件,否则社会系统的运转会发生障碍,造成社会病态。

社会动荡和社会革命是社会病态的具体表现。

社会静力学中队组织的研究是从家庭开始的。

家庭是真正的社会单位,他反对把个人作为研究社会的出发点。

家庭作为社会最基本的成分,与其他社会组织和单位一起,组成整体社会或集体有机体。

社会有机体是靠精神因素实现其各部分之间的联系的。

社会有机体的纽带包括语言、宗教和劳动分工。

(1)语言具有横向联系和纵向联系的特点。

其横向联系表现为,人与人通过相通的语言进行思想交流,形成一致的情感,维持共同的秩序,否则社会的合作与秩序不可能维持。

其纵向联系表现为,通过语言可把先辈的思想和文化继承下来,传给下一代,同时又可以追溯到久远的以前;

(2)宗教的作用表现在,它向人们提供共同的信仰和一致的原则,构成人们行动的社会基础,否则人们各行其是,最终将造成社会的分裂和动乱。

宗教教人们克服利己思想,教育人们热爱他人,保证彼此间友谊与合作。

(3)劳动分工。

随社会劳动分工的发展,社会有机体变得复杂多样,然而通过各种职业的分配又把人们有机的联系在一起,加强了职业之间的相互依赖与人们的合作精神。

二、社会动力学

孔德认为,人类社会朝着某种历史终极状态直线发展,这一发展就是社会进步。

他运用人类知识的发展三阶段理论来解释社会历史的进步。

知识可以分为先后演替的神学、形而上学和实证科学三个阶段,社会组织形态也相应的分为三个阶段:

军事社会、过渡社会和工业社会。

1、军事社会:

军事社会的特征是宗教信仰占统治地位,共同的宗教使全社会成员在信仰和基本态度上获得了一致性。

军事社会崇尚武力和专制主义,家庭和氏族是军事社会中主要的组织要素。

2、过渡社会:

过渡社会的特征是某种超验的哲学体系取代了宗教权威的绝对统治,政治从宗教中分化出来形成独立的世俗权力中心,政府成为社会秩序的支柱。

民族国家成为最主要的社会组织形态。

3、工业社会:

工业社会建立在科学技术基础上,科学实证的思维方式占据主导地位。

工业使人们扩大了社会联系,突破民族国家界限,逐渐形成一种包括整个人类的新型社会秩序。

随社会联系的扩大,人们的情感范围也在扩大,从家庭内部的家族情感、民族国家的爱国主义演变为遍及全人类的人道主义、博爱精神。

第三节实证社会学的研究方法

一、观察法

社会学研究社会规律是建立在对社会时事进行观察的基础上的。

观察是获得有关事实知识的主要渠道,是任何实证科学的基本方法。

不能把观察看作无须理论指导的纯经验、纯感性活动,应尽早建立用以指导观察的理论。

这种实证理论指导下的观察被称为“合理的观察”。

没有理论指导,观察者看不到事物本质的内在联系,只是一些孤立的事实。

观察可分为直接观察和间接观察。

直接观察是观察者直接接触正在发生的社会现象,间接观察是通过对历史遗留下来的风俗、礼仪和语言进行分析获得有关社会历史和文化遗迹的资料。

二、实验法

实验法在自然科学中被广泛应用,他将复合事件中的各个因素分割开来,通过人为干预,在排除其他因素干扰的理想状态下,观察某一因素的作用。

但社会现象具有有机性和整体性,原则上不可以加以分离,所以实验法在社会研究领域受到极大限制。

孔德认为,对于社会现象的研究应采用间接实验法。

间接实验,是指实验者不是在人为条件下,二是利用社会本身的特殊状况向人们提供的机会开展的社会研究。

当社会现象的正常进程受到某种确定方式的干扰时,实验的作用就表现出来,使我们有机会发现正常的社会规律。

三、比较法

比较法是生物学的主要研究方法。

只有通过比较,社会学家才能简化观察和实验所收集的材料,发现真正的规律。

社会学可以通过下面三种方法进行比较。

第一、将动物群体和人类社会进行比较,能够发现社会关系的基本特征;第二、将同时代世界上并存的各种社会形式进行比较,能够发现社会的共同特征及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第三、对同一社会中的不同阶层进行比较,能够把握特定社会的总体特征。

比较法的不足在于,它是对事物进行的静态分析,只能对各种现象做共时性的分析,不能揭示社会状态的连续性、事物发展的先后过程。

四、历史法

历史法社会学研究的专门方法。

历史法本质上是一种比较法。

一般的比较法是相对于现有事物的一种横向和共时性的比较,历史法是相对于过去事物的一种纵向和历时性的比较。

历史法是对社会发展的先后和连续方面进行考察,把不同社会现象依照发展顺序排列,分离出历史因素和现实因素,揭示社会发展规律。

运用历史法要求人们具有明确的社会发展总体观念,具有一种关于历史进化的理论观点。

需要用孔德关于人类知识和社会发展的三阶段的理论为指导。

 

第二章斯宾塞的社会有机论

第一节社会有机论和社会进化论

一、斯宾塞的综合哲学

在斯宾塞看来,物质处于永恒的和无休止的运动之中。

同时,运动或变化遵循着一般规律,自然因果关系就是具有支配作用的一种一般规律。

物质的现存状态是由以前的因果关系决定的。

因此物质进化是一个不间断的和经常性的过程。

统一的因果关系链支配着进化的进程,同时,物质的结构复杂化赋予物质进化的方向性。

进化反映的是物质从同质性向异质性变化、从不确定性向确定性变化、从没有联系向建立联系方向发展;而物质聚合体规模增长,结构变复杂和功能分化,以及各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一致这样一系列的变化,是其重要表现。

对于物质进化,斯宾塞划分了三个基本阶段:

无机体进化、有机体进化、超有机体进化。

超有机体,即社会机体,指的是社会现象。

社会现象以许多相互配合的个体活动为前提,是无数个体相互协调作用的结果。

社会学的对象领域是由超有机体序列即人类社会的特殊性质所决定的。

社会学的对象范围是以众多个人协调行动为前提的过程和结果所组成的。

或者说,人们的相互作用的过程和结果构成了社会学的对象领域。

二、社会有机体

在社会观上,斯宾塞表明自己的社会唯实论立场。

他不同意唯名论者把社会看作大厅里演讲的听众。

他认为,社会不是由毫无固定联系的人组成的集合体,而是靠着长期、固定的关系联系起来的稳定的结合体,他并非众多个人的命名,而是一个独具特征的有机的实体。

社会与生物有机体有诸多相似之处,包括:

1、生长过程:

有机体不同于无机物质之处在于,它具有生长发育的过程,即形体或规模能够扩大、增殖。

社会的生长过程指规模由小到大的变化。

生物机体的生长过程较明显,社会的生长即地域空间的扩大、人口的增加,须经历很长时间才能完成。

2、结构进化:

指社会组织形式由简单到复杂的变化。

伴随生长过程,有机体自身结构日益分化和复杂化,社会或生物机体的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增大。

在这一过程中,社会组织呈现出分化和专门化的发展趋势。

3、功能分化:

伴随着结构的进化,各个结构单位为维持整体生存而执行的功能出现了分化。

功能在生物学中指部分对整体生存的贡献,斯宾塞将其引入社会学。

功能分化表现为各个结构单位的活动不能相互替代,正如高等生物各器官的活动不能相互替代一样,社会的各个不同职业在功能上也不能相互替代。

4、相互依赖:

指执行各种不同功能的社会各部分之间相互联系和制约。

社会结构越复杂、功能越分化,其各部分间的功能联系和相互依赖程度越高,社会变得越加脆弱。

随社会各部分间的相互依赖型增强,导致了社会控制系统的出现,用以调节各部分间的活动,保证整体活动的正常进行。

社会与生物有机体之间的不同:

1、生物有机体是一个具体的整体,它的各个部分结合紧密;而社会有机体则是一个松散的整体,组成他的个体或多或少是自由和分散的,彼此结合的程度不那样牢固。

2、生物有机体中意识集中于机体的一定部位,其他部位缺少感受能力;而在社会中,意识遍布于组成它的个人身上,它的每一个成员都有程度大体相当的感受能力。

3、生物有机体中部分与整体的关系是部分是为其整体而存在;在社会有机体中,社会整体则是为其成员的幸福服务,社会是增进个人目标的工具和手段。

三、社会进化论

进化的含义:

(1)方向性:

进化反映的是物质从同质性向异质性变化、从不确定性向确定性变化、从没有联系向建立联系方向发展,相反的变化为退化;

(2)整合性增长:

进化表现为不断提高整合程度,进化始于原有整合关系的打破和运动形式的消解,而完成于新的整合关系的建立与运动形式的产生;(3)有序性:

进化是有序性的增长过程,表现为异质性成分之间建立起相互依存的固定关系、凝聚性即内部联系的加强。

社会进化过程:

1、社会进化的动因。

社会均衡状态是指社会外部环境同社会内部条件的相互协调、相互适应,因而打破社会均衡,推动推动社会进化的启动机制是这两方面的变化。

自然环境直接决定社会能够摄取的资源种类和数量,影响着社会支持系统获取营养的方式。

自然环境的变化常常直接推动社会的进化。

社会内部因素变化——人口增减、社会成员生理、心理特征的变化——也可能打破原有的平衡,引起社会有机体的进化。

2、社会进化的环节。

(1)分化

(2)一致性增长(3)凝聚(4)确定。

3、社会进化的结果。

斯宾塞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原则解释具体社会在进化过程中的不同命运。

有机体与外部环境的关系是推动有机体进化的启动机制,也是决定进化结果的筛选机制。

有些社会经受住选择而存留下来,有些社会则遭到淘汰,消失于历史的长河之中。

4、社会进化的性质和方式。

(1)社会进化是否不可逆转:

早期斯宾塞认为,社会进化是不可逆转的过程,到后期他承认人类社会在整体进化的总趋势下,社会有可能出现暂时倒退的现象。

从整体上讲,社会的进化是必然的,具体来讲,社会的暂时倒退也是可能的。

但是社会的发展是不可逆的,因为社会的发展是与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相适应的;

(2)社会进化是单线式还是平面发散式:

斯宾塞认为,不应把地球上未开化民族和文明民族所显示出的社会不同形式,看作同一种形式的社会在进化中表现出的不同阶段,事实上,它们像各种类型的个体有机体那样,是不同类型的社会,并不构成一个系列,只是一些平面进化的分散和再分散的群体。

斯宾塞反对绝对的一元进化观,倡导相对的多元的进化观。

 

第三章滕尼斯的社会学体系

第一节社会与公社

一、公社与社会的概念

滕尼斯以“公社”和“社会”两个概念表明人类共同生活的两种基本形式。

公社是现实的有机的生活,公社型生活是一种亲密的,相互信赖的、排他的共同生活。

在公社形式里,不管人们形式上怎样分隔,也总是相互联系的。

社会是观念的和机械的生活,社会是一种相互陌生的生活共同体。

在社会形式里,不管人们形式上怎样结合,也总是分离的。

在前者那里,人们的相互关系是建立在亲密的不分你我的私人关系基础上,在后者那里,它们的联系则是建立在目的、利益及一次为条件的人们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的基础上。

前者基于生活的统一性原则,后者基于自由与理智的思考。

公社的主要形式有:

亲属,邻里,友谊。

它们以血缘、感情和伦理团结为纽带。

公社的主要现实形式是:

家庭、乡村以及凭借和睦感情、伦理和宗教而建立起来的城市。

社会的形式是:

股份公司,大城市,民族国家,整个市民经济社会和正在展开的工业社会。

它们是基于常规、政策、公众舆论和特殊利益的联系。

公社按其本质是有限的,聚结性程度高,呈密集型。

社会按其本质是无限扩展的,聚结性程度低,呈复合型。

在前者那里,整体的统一是有机的,在后者那里,整体的统一是机械的。

二、共同生活的意志类型

滕尼斯认为,公社和社会两种生活形式不同是因为把人们联系在一起的共同意志不同。

他将人们的共同意志分为本质意志与选择意志。

本质意志主要基于情感动机,指的是人们在传统的和自然的感情纽带基础上的一致性和相互融洽。

选择意志则主要基于思想动机,指的是人们那种尽量排除感情因素的纯理智思维、个人的目的性打算以及人与人之间利益关系的考虑。

在本质意志中,目的和手段完全合而为一,自然的结合在一起,彼此之间没有区分。

在选择意志中,则有目的和从属于目的之手段的区别,人们反复的权衡利弊,采取某种行动取决于是否有助于个人利益,表现为选择意志的思维特别关注手段对实现目的的有用性。

公社导源于本质意志,而社会导源于选择意志。

滕尼斯对于公社与社会的观点见图:

共同生活的类型

共同生活的特征

公社

社会

意志类型

本质意志

选择意志

意志取向

整体意志

个人意志

行动方式

传统的行动

合理的行动

互动表现

本地网络,呈密集型

超本地网络,呈复合型

生活范围

家庭、乡村、城镇

都市、国家、世界

维护手段

和睦感情、伦理、宗教

常规、法律、公众舆论

结合性质

有机的方式

机械的方式

第二节对社会生活的构成及形态的研究

一、社会本质

滕尼斯认为,构成社会的本质要素有以下三种类型:

(1)社会关系;

(2)社会集合体;(3)社会集团。

三个要素之中,社会关系是基础,社会集合体和社会集团是社会关系的两种主要表现形式。

当个人之间形成并且意识到相互之间的一定关系,并由此产生相互的权利义务,这时他们之间就有了社会关系;当个人把参与者的联合视为达到某种目的所需要的手段,这时便形成了社会集合体;当人们在相互关系之上形成了一定的内部组织并有着彼此之间的职能关系,这时便形成了社会集团。

二、社会价值

社会价值:

是指具有社会本质的对象。

我们把这种现实的或理想的对象理解为价值,这些对象由于为人们所肯定个,从而获得价值。

社会价值包括经济的、政治的以及思想道德的价值,属于经济价值的如财产,属于政治价值的如爱国主义,属于思想道德价值的如荣誉与尊严。

社会本质为前提,处于同一关系中的人们对某种对象的态度往往一致,因而他们对价值的追求也往往是相同或相似的。

三、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指社会行动的规则。

规范是行动或日常行为的一般规则,它规定人们在特定情况下应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

滕尼斯认为,规范的本质一般被理解为一种否定或限制,即对人们的自由行动的限制。

规范必须具有普遍性这一本质特征,成为规范的关键并不在于制定规范的人数的多少,而在于规范所针对的人有无建立规范的要求,规范必须经过人们的普遍同意和承认,才能成为对主体有效的行为准则。

滕尼斯将社会规范分为三种形式,即秩序、法和道德。

他又根据公社与社会的不同,讨论了它们各自赖以存在的基础。

在公社中,秩序基于和睦(风俗),法基于伦理(习惯),道德基于宗教;在社会中,秩序基于常规(时髦),法基于法律以及立法程序,道德基于公共舆论。

四、社会相关物

社会相关物:

即与社会本质因素相关的体制和现实作用的领域。

滕尼斯认为,一切与社会本质相关的体制及其他作用领域都被理解为社会相关物。

从中也可以看出或更多是公社特性或更多是社会特性,以及某种从一种类型向另一种类型的过渡。

滕尼斯将社会生活分为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思想道德生活。

在社会生活领域,社会关系在公社和社会中都具有明显不同的特征。

具体如下表:

经济生活

政治生活

思想道德生活

公社

社会

公社

社会

公社

社会

乡村

城市

民间生活

国家生活

对奇迹的信仰

对自然法律的信仰

小生产

商业

贵族政治

民主政治

宗教

理性

家庭经济

市场经营

习惯法

革命立法

教会

教派

前资本主义生产与交换

资本主义生产与交换

联邦制

集权制

艺术

科学

第三节特尼斯的历史评价

1、社会学在德国的兴起离不开滕尼斯的贡献。

滕尼斯社会学的思想特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方面它的社会学尚未完全清除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的痕迹,另一方面,他又是使社会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出现的理论先驱之一。

自他以后,德国社会学在理论上从社会哲学与历史哲学中摆脱出来。

2、滕尼斯关于公社与社会的二分法,给后来社会学研究带来很大影响。

首先是芝加哥学派的帕克和他的学生拉的菲尔德有关“神圣的与世俗的社会”、“民俗与城市”的二分法,其次是帕森斯的社会体系变量模式的划分,都离不开滕尼斯的社会学影响。

3、就滕尼斯社会学的现实性来看,任何社会学上的文化比较、社会类型学的考察、对现代社会的诊断等,都不同程度涉及滕尼斯和他的著作,这也是他的理论意义所在。

 

第四章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

第一节形式社会学

一、社会学理论的对象与结构

在社会学研究对象的主题上,齐美尔批评了两种对社会的错误认识:

一种是缩小了社会的意义,他认为社会只是一个抽象,真实存在的是个人的品质与经验,它不是真实存在的客体,并不存在于任何人之间的过程之外,也不是对个人的补充,社会不足以构成科学的研究领域;另一种观点则无限放大了社会的意义,认为个人的存在与所做的一切均出现于社会之中,个人由社会决定,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社会将人类的一切利益、内容和过程综合为一个统一的一体。

齐美尔认为,只有个人是真实的和只有社会是真实的都是错误的观点。

对于人与社会的研究,他进一步指出,个人并非人类社会的原子或最终因素,单个的人存在于彼此相互影响的关系中。

例如颜色的分子、字母、水分子虽然存在,但图画、书籍、河流是一种综合物,作为一个统一体,似乎它并不存在于客观实际中,而仅存在于构造统一体的认识中。

但对要素的深入研究发现,要素也是一种综合现象,所以不应认为只有最重要素才是真实存在,要素构成的形式是不真实的。

任何形式都是一种综合,都被赋予某种综合的主观因素。

齐美尔认为,社会首先是社会化的个人的复合体,是社会性的人类物质,它构成了整个真实的历史;其次,社会也是各种关系形式的总和,形式使人转变为“社会”。

社会是一个由单个人构成的复杂的相互作用的网络,相互作用是社会的本质和社会过程的基础。

社会学要研究人类面临的问题和他们的行为规律,它要阐明的是这样一种社会事实,即个人由于相互作用而形成了群体,同时个人被群体所决定。

二、形式社会学

人类在历史和现实中的种种相互作用、联系和行为中,存在一种基本上类似的相互作用模式,成为“社会交往的模式”。

社会学的主要任务就是识别这些基本的社会交往模式,阐明交往模式的纯粹形式。

之所以强调人们相互作用的纯粹模式,是因为人们之间的社会交往和相互作用的具体内容十分复杂,要将某些共同的基本形式从社会现象中抽象出来。

通过共同的形式,我们可以把现实中与内容不可分的形式分离出来,将几种内容的形式联系起来,使得内容不同而形式相近的社会现象能够相互比较。

各门社会科学研究的是社会的和历史的现实存在的内容,如法律、政治、经济,而社会学研究的是从这些内容中抽象出来的形式,或者说是社会中人们相互作用的交往形式。

e.g.社会学研究家族关系,应着重家庭制度中的形式方面内容,如家族大小、人际关系、交往频率等。

所以社会学制考察社会交往的纯粹形式。

齐美尔指出,形式不是一种独立的实体,它不能脱离内容而独立存在。

纯粹形式在社会生活中是不存在的。

三、不同群体的互动形式

齐美尔分析了不同群体类型中的互动形式。

他认为

(1)两人群体:

一个由两人组成的群体,成员之间互动的形式特征表现为,群体的生存取决于两人直接合作,不存在超个人的结构;

(2)三人群体:

在三人结成的群体,有可能出现新的互动形式,两人可以通过结合将意志强加于第三者,而某人也可能利用中间人的地位在群体中获得某种支配地位,

两人群体中,每一方仅仅需要同另一方有关系,会比较充分地考虑到对方的具体的需要、愿望和个人特点,不存在超个人的结构,因此,两人关系可以获得在其他任何社会形式中不可能存在的亲密感情和独特性,从而产生一种排他的特征。

但这种亲密性也有可能是两人的冲突更加强烈。

三人群体中,每一方都面对这两个人,需要考虑两个人的个性特征,很难达到二人关系中可能具有的亲密性。

两人可以通过结合将意志强加于第三者,而某人也可能利用中间人的地位在群体中获得某种支配地位。

具体来说,当三人组中有两个人发生冲突时,第三者有可能扮演多种不同角色,主要有:

1、中间人——中间人以局外者的身份、公平和客观的态度来调解双方的冲突,但他并不能解决冲突。

2、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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