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9364296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4.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docx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噪声检测

北京天盛佳境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

按照GB12348-2008进行环境噪声排放的检测,要注意的问题

1、委托检测方,要清楚环境噪声的检测点所处的功能区;

2、检测仪器仪器精度2型以上,测量35dB(A)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级声级计,并定期检验合格。

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

3、测点位置选择,有一般规定和其他规定。

要根据现场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确定测点位置

4、测量记录的记录表要满足其“18点”要求。

5、严格按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的方法及“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的方法,进行测量环境噪声。

本中心具有CMA环境噪声排放.检测的有效资质

进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检测,要委托有CMA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检测机构去检测。

本中心关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的检测资质,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的附表中都可以查到。

它们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编号:

R的附表(发证日期:

2013年01月05日)中的序号依次为:

76: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因此,本中心,是你信得过的、具有上述委托检测内容的CMA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检测机构,你可以放心委托检测。

本中心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有老中青三结合的精干技术队伍,有先进的检测仪器,有过硬的检测技术管理体系,本检测中心保证竭力做到行为公正,方法科学,结果准确,服务满意。

如果您认可我们检测中心,有意委托我们为您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服务,真诚欢迎您联系我们:

热线电话:

010-010—免费电话:

400-6939-315

联系人赵经理李经理

主要检测业务范围:

1、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

2、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进行住宅、学校教室、机关办公室,以及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3、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9663/64/65/66/6768/69/70//71/7273,GB16153,进行12种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4、建筑场地土壤中的氡浓度检测。

5、建筑节能检测、系统节能检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检测。

6、噪声检测:

GB12348-2008、GB22337-2008、GB3096-2008、GB12523-2011等8项环境噪声检测。

7、振动检测:

GB10071-88、GB/T50355-2005JGJ/T170-2009等

8、水质检测: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的检测;污水、废水、中水等的检测。

9、《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检测。

10、污染源废气(锅炉烟尘烟气、饮食业油烟、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检测。

11、建筑材料有害物质GB6566-2010的检测。

12、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人造板甲醛释放量GB18580-2001的检测。

 

1.晋煤集团成庄选煤厂筛分碎石机车间噪声污染严重,不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卫生噪声标准》的标准,而且污染了周围环境,危害职工的身心健康,可能引发职业病,不利于安全生产。

因此,通过现场调研和科技创新,采用不同的方式分别对不同的噪声地点进行降噪。

通过降噪改造,现场噪音达到行业标准。

此项改造,突出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切实改善了作业环境,各噪声源噪声值治理后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卫生噪声标准》85dB(A)以下,符合环保要求。

保证了职工的身心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为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

1实施前的状况及存在问题成庄洗选厂筛分碎石机车间噪声污染严重,噪声有机械噪声,电磁噪声、撞击噪声、空气动力噪声。

现场噪声测试,噪声最高点达112dB(A)以上,此外,107、201、204、210、219胶带机机头噪声均在96~102dB(A)。

碎石机、溜槽撞击噪声最为突出,该噪声不但不符合国家《工业企业卫生噪声标准》“厂房内工人作业地点,噪声不得超过85dB(A)”的标准,而且污染了周围环境,危害职工的身心健康,不利于安全生产。

因此,结合现场有限空间,确定合理降噪量和降噪结构形式,选择相应的声学材料,进行系统的设计,降低筛分碎石机车间噪声问题。

2.改进目的

1)达到国家行业规定,将洗选厂目前主要噪声源噪声平均93dB(A)以上降到85dB(A)以下。

2)改善现场作业环境,保护职工身心健康,减少职业病、工伤的发生。

3)符合环保要求。

·3主要做法3.1控制原则和技术关键分析根据筛分碎石机车间噪声的特殊性,需采用新技术新材料。

以不同的方式分别对不同的噪声地点进行降噪。

通过降噪改造,现场噪音达到行业标准。

改造要求: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质量可靠、安全美观且不影响生产检修。

3噪声治理技术方案

1)安装用透明塑料制品制成的“透光软隔声罩”。

结合现场实际和声源高低,采用多层吊挂,软隔声一般均为2层或3层,层之间有空气层作为弹性结构,将噪声声量控制为25dB(A)。

这样,一方面可将部分声源反射回去进行隔离,另一方面“透光软隔声罩隔”还起御尘作用。

与传统隔声技术比较,具有帆布的软度、玻璃的透明度。

采用条形吊柱,人员出进维修、检查方便。

整体结构具有经济、美观、防水、阻燃、耐腐蚀的特点。

2)安装钢溜槽可拆隔声罩。

选煤厂有各种形状的钢溜槽,因钢溜槽磨损严重时需经常修补和更换,研制并使用可拆隔声罩。

采用多种吸、隔声复合材料,首先对钢溜槽安装部位进行清洗、除锈处理,再进行贴拼隔声毡,采用复合吸隔声材料贴拼方法,待晾干后,再固定其表面,贴拼方便、可重复使用,隔声量为15~20dB(A)。

3)安装共振薄膜吸声体。

由于筛分碎石机车间内墙面坚硬,吸声系数很小,在墙面和设备上方安装共振薄膜吸声体,采用离心超细玻璃棉吸声,透声织物及穿孔板复合材料护面,反射所产生的混响声,减弱反射声,使室内噪声下降4~6dB(A)。

4)部分电机安装*。

在电机靠近入风口处加装*,对电机进行表面清理干净,按型号进行配备*,使电机噪声下降1O~15dB(A),*体积小,重量轻,便于安装、拆卸,维修方便。

5)现有门、窗改造为消声、隔声门、窗。

为了减小筛分碎石设备车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将现在的28个门和88个窗户更新为隔声门、窗。

隔声门为轻质钢结构平开、单开门,其中筛分碎石机车间二楼4个隔声门设计为自动升降,隔声量为30dB(A),隔声窗是活动开启式,玻璃为浮法双层中空隔音玻璃,隔声量为15dB(A)。

6)在岗位安装隔间室。

隔声四壁用32mm不锈钢板饰面,内填硅酸铝吸声棉,用吸声无纺布包覆内表面用31mm不锈钢穿孔板做护面,隔声量达3OdB(A)以上。

使岗位职工在隔间室内工作期间可有效避免噪音伤害。

同时将现值班室改造为隔声值班室,使现场作业人员接受噪声量不超过5OdB(A)。

7)安装噪声监控装置。

在筛分碎石机车间一层、二层和三层分别安装噪声监控系统,此装置灵敏、可靠、经济耐用。

4.创新点及发明点

1)利用新技术研制:

“光软隔声罩”,与传统隔声技术比较,具有较强柔韧性,可反射部分声源,同时具有御尘作用,较强的透明度便于即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

2)研制并使用可拆隔声罩,采用多种吸、隔声复合材料,用磁性材料吸附在钢溜槽的表面、贴拼方便、可重复使用。

3)紧密结合生产实际,针对筛分碎石机车间墙面坚硬的特点,安装共振薄膜吸声体,减弱反射声。

4)在电机靠近人风口处加装*,可使电机噪声下降10~15dB(A),安装*后,电机温度不升高;*体积小、重量轻便于安装与拆卸,维修非常方便。

5.效益及效果

洗选厂筛分碎石机车间噪声治理,切实改善了职工作业环境,各噪声源噪声值治理后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卫生噪声标准》85dB(A)以下,符合环保要求。

保证了职工的身心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有利于安全生产,具有一定社会效益。

00000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是行业行政法规,是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订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是由国家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的。

(2008年第44号)

关于发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两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

发布部门:

发布日期:

2008年08月19日 实施日期:

2008年10月01日 (中央法规)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现批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两项标准为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由我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编辑本段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工业企业噪声污染,改善声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是对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和GB1234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的第一次修订。

与原标准相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合并为一个标准,名称改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修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背景值修正表;

——补充了0类区噪声限值、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点布设和测量记录;

——增加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室内噪声限值、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和测量结果评价的内容。

本标准于1990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年7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企业和固定设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及其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

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785声级计电、声性能及测试方法

GB/T3241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

GB/T15173声校准器

GB/T15190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7181积分平均声级计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industrialenterprisesnoise

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设备等产生的、在厂界处进行测量和控制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3.2A声级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用A计权网络测得的声压级,用AL表示,单位dB(A)。

3.3等效声级equivalentcontinuousA-weightedsoundpressurelevel

等效连续A声级的简称,指在规定测量时间T内A声级的能量平均值,用LAeq,T表示,(简写为Leq),单位dB(A)。

除特别指明外,本标准中噪声值皆为等效声级。

根据定义,等效声级表示为:

Leq=101g{1/T∫010dt}

式中:

LA——t时刻的瞬时A声级;

T——规定的测量时间段。

3.4厂界boundary

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所或建筑物边界。

各种产生噪声的固定设备的厂界为其实际占地的边界。

3.5噪声敏感建筑物niose-sensitivebuildings

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3.6昼间day-time、夜间night-tim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

00至22:

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

00至次日6:

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需要(如考虑时差、作息习惯差异等)而对昼间、夜间的划分另有规定的,应按其规定执行。

3.7频发噪声frequentnoise

指频繁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有一定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如排气噪声、货物装卸噪声等。

3.8偶发噪声sporadicnoise

指偶然发生、发生的时间和间隔无规律、单次持续时间较短、强度较高的噪声。

如短促鸣笛声、工程爆破噪声等。

3.9最大声级maximumsoundlevel

在规定测量时间内对频发或偶发噪声事件测得的A声级最大值,用Lmax表示,单位dB(A)。

3.10倍频带声压级soundpressurelevelinoctavebands

采用符合GB/T3241规定的倍频程滤波器所测量的频带声压级,其测量带宽和中心频率成正比。

本标准采用的室内噪声频谱分析倍频带中心频率为31.5HZ、63HZ、125HZ、250HZ、500HZ,其覆盖频率范围为22HZ~707HZ。

3.11稳态噪声steady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不大于3dB的噪声。

3.12非稳态噪声non-steadynoise

在测量时间内,被测声源的声级起伏大于3dB的噪声。

3.13背景噪声backgroundnoise

被测量噪声源以外的声源发出的环境噪声的总和。

4.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不得超过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单位:

dB(A)

边界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型

时段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0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4类声环境功能区:

指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

4a类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4.1.2夜间频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

4.1.3夜间偶发噪声的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dB(A)。

4.1.4工业企业若位于未划分声环境功能区的区域,当厂界外有噪声敏感建筑物时,由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参照GB3096和GB/T15190的规定确定厂界外区域的声环境质量要求,并执行相应的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4.1.5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1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4.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

当固定设备排放的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和表3规定的限值。

表2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单位:

dB(A)

房间类型时段噪声敏感建筑物环境所处功能区类别

A类房间

B类房间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0

40

30

40

30

1

40

30

45

35

2.3.4

45

35

50

40

说明:

A类房间是指以睡眠为主要目的,需要保证夜间安静的房间。

包括住宅卧室、医院病房、宾馆客房等B类房间是指主要在昼间使用,需要保证思考与精神集中、正常讲话不被干扰的房间包括学校教师、办公室、住宅中卧室以外的其他房间等。

表3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单位:

dB

噪声敏感建筑所处声环境动能区类别

时段

房间类别/频率Hz/倍频程中心

室内噪声倍频带声压级限值

31.5

63

125

250

500

0

昼间

A、B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夜间

A、B类房间

69

51

39

30

24

1

昼间

A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B类房间

79

63

52

44

38

夜间

A类房间

69

51

39

30

24

B类房间

72

55

43

35

29

2、3、4

昼间

A类房间

79

63

52

44

38

B类房间

82

67

56

49

34

夜间

A类房间

72

55

43

35

29

B类房间

76

59

48

39

34

5.测量方法

5.1测量仪器

5.1.1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和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

测量35d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

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

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5.1.2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5.1.3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5.1.4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5.2测量条件

5.2.1气象条件:

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

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5.2.2测量工况:

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

5.3测点位置

5.3.1测点布设

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5.3.2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

5.3.3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5.3.3.1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

5.3.3.2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5.3.2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

5.3.3.3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5.3.3.4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m、距外窗1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

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5.4测量时段

5.4.1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

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5.4.2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min的等效声级。

5.4.3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5.5背景噪声测量

5.5.1测量环境:

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

5.5.2测量时段:

与被测声源测量的时间长度相同。

5.6测量记录

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

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

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厂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测量时段、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测量工况、示意图(厂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测点等位置)、噪声测量值、背景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审核人等相关信息。

5.7测量结果修正

5.7.1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10dB(A)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5.7.2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取整后,按表4进行修正。

5.7.3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5.7.1或5.7.2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二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4测量结果修正表单位为dB(A)

差值

3

4~5

6~10

修正值

-3

-2

-1

6.测量结果评价

6.1各个测点的测量结果应单独评价。

同一测点每天的测量结果按昼间、夜间进行评价。

6.2最大声级Lmax直接评价。

7.标准实施监督

本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

按有关法律规定,以上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以上标准自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自标准实施之日起,《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测量方法》(GB12349-90)废止。

特此公告。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此公告业经质检总局孙晓康会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高等教育 > 文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