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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联运复习要点

多式联运复习要点

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图(请携带2B铅笔盒橡皮)

1.试题结构分布

1)判断(1’×10)(正确的填A,错误的填B)

2)选择(1.5’×40)(如果有多选请看提醒按要求作答)

3)填写流程图(20’)4)案例分析题(共10分)

2.试卷覆盖的主要知识点:

1)提单主题

一、提单的抬头划分p96、

按提单“收货人”栏的缮制要求分类 

(1)记名提单(Straight B/L),是指提单正面收货人栏内载明特定的人名或公司名及其地址、通信号码等的提单。

承运人只能将货物交给提单上载明的收货人。

     

   因提单收货人是记名的,不能转让给他人,银行对提单货物没有控制权,所以一般不予押汇。

该提单主要用于贵重物品、展览品等运输途中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货物,目前集装箱运输中,船公司签发给无船承运人的提单多为记名提单。

 

(2)指示提单(Order B/L),又称可转让提单,是指提单正面“收货人”栏内显示“凭指示”(To Order)或“凭×××指示”(To Order of…)字样的提单。

 

 指示提单必须经过背书转让,根据指示提单是否写明被背书人,背书可以分为空白背书和记名背书。

“背书”(Endorsement):

即在单证或凭据背面以盖章和签名予以证实的一种方式和行为。

 “签名者”称为“背书人”   

 (3)不记名提单(Bearer B/L),又称空白提单(OpenB/L ,Blank B/L),是指提单正面“收货人”栏中不载明具体收货人或某人指示,通常只注明“持有人”(Bearer or Holder)或“交与持有人”(To Bearer)字样的提单。

    这种提单不需要背书就能转让,并凭此提单就能提货。

 此类提单具有很强的流通性, 风险很大。

 

二、提单的转让性p118+、

三、货物收据的法律效应理解p93.94

提单作为货物收据的法律效力,在不同的当事人之间不尽相同

四、集装箱提单背面条款的认识与理解p111?

提单背面的内容 

提单的背面条款一般分为两类:

 

①强制性条款:

其内容不能违背有关国家的海商法规、国际公约或港口惯例的规定,违反或不符合这些规定的条款是无效的。

 

②任意性条款,即上述法规、公约和惯例没有明确规定,允许承运人自行拟订的条款。

  

背面条款表明承运人与托运人以及其他关系人之间承运货物的权利、义务、责任与免责的条款,是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依据。

各船公司的提单背面条款多少不一,但内容大同小异,现将主要条款内容介绍如下:

 1) 定义Definition条款:

解释本提单条款中出现的一些名词,以便明确概念、避免理解上的差异。

一般对“承运人”(CARRIER)“货方”(MERCHANT)“分立契约人(SUB-CONTRACTOR)”“货物”(GOODS)“件”“集装箱”(CONTAINER)“装运单位”(SHIPPING UNIT)等作了定义。

 

如将“货方”定义为“包括托运人、受货人、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和货物所有人”。

  

2) 首要条款Paramount clause:

 说明提单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即如果发生纠纷时,应按哪一国家的法律和法庭裁决。

 

3) 承运人责任条款Carrier’s responsibility clause:

 规定承运人对货物运输应承担的责任。

但列有首要条款的提单,无须再定此条款。

如:

首要条款规定海牙规则适用于本提单,那么海牙规则所规定的承运人责任,适用于本提单。

 

4)责任期间条款period of responsibility clause:

 各船公司的提单条款中都列有承运人对货物运输承担责任的开始和终止时间的条款。

 

5) 免责条款Exception clause:

 一般提单中都订有首要条款,则不论提单条款中是否列有免责事项条款的规定,承运人都能按照提单适用法规享受免责权利。

 6) 索赔条款Claim clause:

 包括损失赔偿责任限制、索赔通知Notice of claim及诉讼时效time bar等等。

 

提出索赔通知的时间: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则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记载良好状况交付货物的初步证据,若损坏不明显的,自货物交付次日起普通货物7天,集装箱货物15天内提出书面通知。

海牙规则:

3天;汉堡规则:

15天。

注:

如果货物状况在交接时已经双方联合检查或检验,就无须提交书面通知。

 

诉讼时效:

对索赔案件提起诉讼的最终期限,即超过此期限,承运人免除对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责任。

海商法规定1年;海牙规则:

1年;汉堡规则:

2年。

 7)喜马拉雅((Himalaya)条款:

关于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的条款,即以提单条款的方式规定承运人的受雇人或代理人有权援引承运人的各项抗辩或责任限制。

我国海商法也规定就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所涉及的货物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对承运人提起的任何诉讼,不论海事请求人是否合同的一方,也不论是根据合同或者是根据侵权行为提起的,均适用本章关于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和限制赔偿责任的规定。

起因是1953年一位乘客因船舶舷梯未放好受伤,控告喜马拉雅号船舶水手长的事件。

 

8)互有过失碰撞条款(Both to blame collision clauce,BBCC) 在提单和租船合同中订立的,旨在互有过失碰撞情况下,使载货船舶所有人有权从本船货主追回其赔付给对方船船东的、属于本船货物损失部分的条款。

自1951年以来,凡是去美国的载货船舶在运输合同上均载有双方互有过失碰撞条款,规定货主只能向非载货船按其过失比例请求损害赔偿。

 9) 新杰森条款(New Jason Clause):

 此为共同海损理算的条款,也成为“共同海损疏忽条款”,即如果承运人已尽到了使船舶适航的义务,由于其雇佣人员的航海过失或管船过失导致的共同海损,货主应该参加分摊。

 

10) 包装与唛头标志条款Packing and mark clause:

 要求在起运之前,托运人对货物加以妥善包装、货物唛头必须确定明显,并在交货时仍要保持清楚。

 

11) 运费条款Freight clause:

 要求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按照提单正面记载的金额、支付方式、货币名称支付运费。

一般该规定如装运易腐货物、低值货物、动植物、舱面货等,其运费和其他费用必须在起运时全部付清。

到付费用在目的港连同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另外,承运人有权对货物的数量、重量、体积和内容等进行查对,如发现实际情况与提单所列情况不符,所付运费低于应付运费,承运人有权收取罚金,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托运人负担。

  

12) 留置权条款Lien clause:

 如果货方未交付运费、空舱费、滞期费、共同海损分摊的费用及其他一切与货物有关的费用,承运人有权扣押或出售货物以抵付欠款,如仍不足以抵付全部欠款,承运人仍有权向货方收回差额。

 

13) 转运或转船条款Transshipment clause:

 如果需要,承运人有权将货物转船或改用其他运输方式或间接运至目的地。

由此引起的费用由承运人负担,但风险由货方负担。

承运人的责任只限于其本身经营船舶所完成的运输。

 

14) 卸货和交货条款Discharging and delivery clause:

 船到卸货港后,收货人应及时提货,否则承运人有权将货物卸到岸上或卸在其他适当场所,一切费用和风险应由货方承担。

 

15) 动植物和舱面货条款Animals, plants and on deck cargo clause:

 根据海牙规则,这些货物不包括在“货物”的范围之内,因此承运人对这些货物的灭失或损坏不负赔偿责任。

但是只有对运输合同载明并且实际装舱面甲板上的“舱面货”,承运人才可免责。

 

16) 危险品条款Dangerous cargo clause:

 危险品的装运必须由托运人在装船时声明,如不声明可标明,承运人有权将该货卸下、抛弃或消灭而不予赔偿。

五、联运提单的流转业务p120

六、换单的流程(传统班轮运输VS集装箱班轮)

七、提单性质的三个要点的识记与理解(货物收据、合同证明、物权凭证)

八、信用证中规定需要两程提单来作为衔接组织运输的时候

九、一程提单二程提单的MemoB/L

2)运单主题

十、航空运单主运单的签发业务(航空集中托运业务)对比集拼箱运输业务来认识理解

十一、国际货协运单的使用

3)设备交接单的使用业务

4)多式联运主题

十二、多式联运的定义

  国际多式联运是一种以实现货物整体运输的最优化效益为目标的运输组织形式。

它通常是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将不同的运输方式有机地组合在一起构成连续的、综合性的一体化货物运输。

通过一次托运,一次计费,一份单证,一次保险,由各运输区段的承运人共同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即将货物的全程运输作为一个完整的y单一运输过程来安排。

十三、满足多式联运的条件

 ①要有一个多式联运合同,明确规定多式联运经营人(承运人)和联运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豁免的合同关系和多式联运的性质。

②必须使用一份全程多式联运单据

③必须是至少两种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

④必须是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⑤必须有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的运输负总的责任

⑥必须对货主实现全程单一运费费率

十四、多式联运的责任制形式

多式联运责任制

答:

(1)分割责任制(dispersionofliability)

分割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和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仅对自己完成区段的货物运输负责,各区段的责任原则按该区段适用的法律予以确定。

(2)网状责任制(thenetworksystemofliablility)

网状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过程运输负责。

(3)统一责任制(theuniformliabilitysystem)

统一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赔偿时不考虑各区段运输方式的种类及其所适用的法律,而是对全程运输按一个统一的原则并一律按一个约定的责任进行赔偿。

(4)经修正的统一责任制(themodifieduniformliabilitysystem)

经修正的统一责任制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并且原则上全程运输采用单一的归责原则和责任限额,但保留适用于某种运输方式的较为特殊的责任限额的规定。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 

由于多式联运的发展改变了传统的货物交接界限,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承运责任范围。

因此,原有的有关承运人的责任形式已不能满足其要求,随之新的责任形式不断形成,在目前的国际多式联运业务中,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形式主要有:

 

1.统一责任制 

统一责任制(又称同一责任制)就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负有不分区段的统一原则责任,也就是说经营人在整个运输中都使用同一责任向货主负责。

即经营人对全程运输中货物的灭失、损坏或延期交付负全部责任,无论事故责任是明显的还是隐蔽的;是发生在海运段,还是发生在内陆运输段,均按一个统一原则由多式联运经营人统一按约定的限额进行赔偿。

但如果多式联运经营人已尽了最大努力仍无法避免的或确实证明是货主的故意行为过失等原因所造成的灭失损坏,经营人则可免责。

 

统一责任制是一种科学、合理、手续简化的责任制度。

但这种责任制对联运经营人来说责任负担较重,因此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采用还不够广泛。

 

2.网状责任制 

网状责任制(又称混合责任制)就是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承担的全部责任局限在各个运输部门规定的责任范围内,也就是由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责,而对货物的损害赔偿与统一责任制不同,它是按造成该货损的实际运输区段的责任限制予以赔偿,在各运输分段中作为依据的法律有:

 

1)公路运输----根据《国际公路货运公约》或国内法;

2) 2)铁路运输----根据《国际铁路货运公约》或国内法;

3) 3)海上运输----根据《海牙规则》、国际公约或国内法 

4)4)航空运输----根据《华沙运输公约》或国内法。

 

网状责任制是介于全程运输负责制和分段负责制这两种负责制之间的一种责任制,故又称混合责任制。

也就是该责任制在责任范围方面与统一责任制相同,而在赔偿限额方面则与区段运输形式下的分段负责制相同。

 

目前国际上多采用的就是网状责任制。

我国自“国际集装箱运输系统(多式联运)工业性试验”项目以来发展建立的多式联运责任制采用的也是网状责任制。

 

相对于统一责任制而言,网状责任制减轻了多式联运经营人的风险责任,对保护刚刚起步的我国多式联运经营人的积极性,保证我国多式联运业务顺利、健康的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但是从国际多式联运发展来考虑,网状责任制并不理想,容易在责任轻重、赔偿限额高低等方面产生分歧。

因此,随着我国国际多式联运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统一责任将更为符合多式联运的要求。

 

十五、我国通过陆路运输出境的主要口岸的辨识(常识)

 

十六、港口均等制和总区分制的内涵(参见补充教材)

 

十七、国际集装箱海运运价的定价原则(参见补充教材)

 

5)运费计收主题

十八、集装箱整箱运费按照拼箱计算的最高运费最低运费的使用规则

 

6)陆桥运输主题

十九、大陆桥、小陆桥、微桥、IPI运输、ocp运输的定义区别

1、大陆桥运输(LandBridgeTransport)是指利用横贯大陆的铁路(公路)运输系统,作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集装箱连贯运输方式。

简单的说,就是两边是海运,中间是陆运,大陆把海洋连接起来,形成海--陆联运,而大陆起到了"桥"的作用,所以称之为"陆桥"。

而海----陆联运中的大陆运输部分就称之为"大陆桥运输"。

2、小陆桥运输,简称MLB(MiniLandBridge)所谓小陆桥运输,也就是比大陆桥的海/陆/海形式缩短一段,海上运输,成为海/陆/或陆/海形式。

(是指货物用国际标准规格集装箱为容器,是通过海、陆运输方式将集装箱货物先运至基本港口,再转运至美国西海岸港口,卸船后再由西部港口换装铁路集装箱专列或汽车运抵美国东部港口或加勒比海港口区域以及相反方向的运输。

3、所谓微型陆桥运输,也就是比小陆桥更短一段。

由于没有通过整条陆桥,而只利用了部分陆桥,故又称半陆桥运输,是指海运加一段从海港到内陆城乡的陆上运输或相反方向的运输形式。

微型桥运输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

4.IPI运输方式

IPI(InterPointIntermodal)即内陆公共点多式联运。

MLB运输下的集装箱货物,其抵达区域是美国东海岸和加勒比海区域,而IPI运输方式则将集装箱货物运抵内陆主要城市。

两者的运输方式、运输途径、运输经营人责任和风险完全相同。

但与OCP运输相比,IPI是完整的多式联运,而OCP运输则不是完整的多式联运。

5、内陆公共点运输(OverlandCommonPoints,OCP)或称陆路共通点,是指美国西海岸有陆路交通工具与内陆区域相联通的港口,是可享有优惠费率通过陆上运输可抵达的区域。

(OCP运输是一种特殊的国际运输方式。

它虽然由海运、陆运两种运输形式来完成,但它并不是也不属于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是由一个承运人负责的自始至终的全程运输;而OCP运输,海运、陆运段分别由两个承运人签发单据,运输与责任风险也是分段负责。

因此,它并不符合国际多式联运的含义,它是一种国际多式的联营运输。

总之,OCP运输是“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货物的接送业务,不应视为国际多式联运。

比较

货物成交价

提单签发 

运费计收

保险区段

货物运抵区域 

多式联运方式

空箱回运 

运单使用

运输责任

OCP

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终止于美国西海岸港口 

仅适用海上区段货物运输

 海、陆运输分段计收运费 

海、陆运输区段分别投保

内陆公共点

不是完整的多式联运

船公司  

陆上用

海、陆分别

MBL

 卖方承担责任、费用终止于最终交货地

适用全程运输

收取全程运费与

可全程投保

美国东海岸和美国湾

完整的多式联运

收货人

不用

提单签发人

IPI

与MLB相同

与MLB相同

MLB相同

可全程投保

内陆公共点

完整的多式联运

收货人

不用

提单签发人

二十、Ocp相关单据的填写规范要求

 

以下运输方式属于多式联运的是(ACDE)。

A.SLB运输B.OCP运输

C.MLB运输D.IPI运输

E.微桥运输

 

7)集装箱运输条款主题:

承运人的责任区间

二十一、典型多式联运交接方式的运作流程(如door-doordoor-cy等)

 

8)典型的几种贸易术语的理解(买卖双方的责任)

 

9)运输法规主题:

二十二、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关于货方递交索赔通知的规定

 

二十三、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关于赔偿责任的规定

 

二十四、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关于关于赔偿责任的规定

 

10)我国与邻国交接的国际典型陆路边境口岸的了解

 

11)国际流通的集装箱按照所有权的不同的划分

货主箱船东箱租赁箱

12)流程填充主要就是十联单流转、集拼箱业务、进出口流程图考察

13)案例分析

主要考察多式联运业务复杂的当事人主体之间的关系的理解(关系要捋顺)

各当事人责任区间、权利义务界定*如果涉及到海运保险人要注意保险人的责任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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