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
《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
第1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及施工生产全过程,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做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2条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施工面积配备专职安全员,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与各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第3条项目经理在与分包队签订合同前按照公司的要求结合本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补充协议》和分包单位签订的《工程合同》共同签订生效。
第4条新开工项目,项目经理组织人员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并达标。
第5条项目经理组织栋号长、技术员、安全员、分包队伍负责人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安全检查工作,雨后及冬季以及恶劣天气后加强检查次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工作。
第6条项目经理组织做好入场工人的“三级教育”以及分部分项和根据施工季节、施工特点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第7条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协调解决相关安全问题,做好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
第8条外施项目,每月的10日前和20日前项目经理组织安全员要将本月和上月本施工现场的施工进度情况,检查情况、教育情况、防护措施情况、隐患情况、整改情况等以书面的形式以及施工现场的照片报到安全部,要求文字材料分公司(项目经理)必须签字。
第9条施工现场的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和防护栅栏以及安全网、密目网,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措施;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安全设施;外脚手架的密目网、安全网;挂架之间的防护网;基坑支护措施、模板支设和拆除措施等都必须经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许使用。
分公司经理(项目经理)组织验收,对验收的合格性、安全性负总责。
第10条上级主管部门、安全部、项目安全员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项目经理组织栋号长,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
项目经理组织人员要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项目部必须明确分包方所承担的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任务,此项活动补充在《安全补充协议》中完成。
保证现场做到“工完场清”,项目经理对现场文明施工情况负总责。
第11条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五小设施”必须做到干净整洁。
宿舍内严禁男女混住,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严禁燃烧明火,严禁酗酒,严禁赌博,严禁在在建工程和未竣工的工程内住人和作为库房。
第12条项目经理组织人员制定现场防火制度,划分防火区域,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挂牌标识。
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器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13条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14条项目经理以身作则,进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接受100元经济处罚。
严格贯彻和执行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流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
栋号长
第15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是所承担的施工项目(栋号)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为本栋号的兼职安全员。
第16条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补充协议》,对分包队伍提出相应的安全责任、文明施工责任。
第17条新开工项目,栋号长组织分包队伍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管理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
第18条组织分包队伍按照公司的要求做好本栋号的安全检查工作,雨后及冬季以及恶劣天气后加强检查次数,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工作。
第19条与安全员组织做好入场工人的“三级教育”每一个分部分项施工前,栋号长必须告知安全员,由安全员做好分部分项的安全教育。
第20条按照公司规定定期参加项目部的生产安全会议,组织落实安全员和分包队伍提出的相关安全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21条参与验收施工现场的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和防护栅栏以及安全网、密目网,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措施;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安全设施;外脚手架的密目网、安全网;挂架之间的防护网;基坑支护措施、模板支设和拆除措施等,验收合格后方许使用。
第22条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督促落实分包队伍做到“工完场清”。
组织查看施工现场的生活区“五小设施”,做到干净整洁。
宿舍内严禁男女混住,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做饭,严禁燃烧明火,严禁酗酒,严禁赌博,严禁在在建工程和未竣工的工程内住人和作为库房。
第23条落实现场现场防火制度和责任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24条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25条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第26条进入现场工作时做到先查看周围作业环境,不安全不作业,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遵守现场的各项施工制度。
第27条进入施工现场能够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接受100元经济处罚,严格贯彻和执行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流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
技术员
第28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流程,对项目的安全技术工作承担责任。
第29条工程勘验前编制各专项施工方案,临时用电方案、脚手架施工方案、模板支设方案、基坑支护方案、塔吊使用方案,并随工程进度做好其它相关方案(卸料平台方案、起重吊装方案、物料提升机安拆方案等)分部分项(搭设架子、模板、安装机械设备、拆除临时设施、支设安全网等分项活动)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方案和交底要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第30条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上级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监督。
第31条参加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架体及其它分部分项的验收工作,并做出结论性意见,严格控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投入使用。
第32条参加本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消除隐患,配合参加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33条日常工作检查时,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及时纠正,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第34条参与制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补充协议》,对分包队伍提出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35条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第36条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要仔细查看现场的不安全隐患,遇有隐患和险情及时告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第37条进入施工现场能够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接受公司100元经济处罚,严格贯彻和执行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严格落实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流程和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
第38条进入现场工作时做到先查看周围作业环境,不安全不作业,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遵守现场的各项施工制度。
第39条发生工伤事故后,对因方案、交底不及时导致的安全事件承担相应的责任。
质检员
第40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第41条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第42条日常工作检查时,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第43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能够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其他防护用品,违反本条规定接受公司100元经济处罚。
第44条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要仔细查看现场的不安全隐患,遇有隐患和险情及时告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第45条进入现场工作时做到先查看周围作业环境,不安全不作业,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遵守现场的各项施工制度。
第46条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第47条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第48条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要仔细查看现场的不安全隐患,遇有隐患和险情及时告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第49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能够正确佩戴安全帽。
项目部安全员
第50条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不断学习和补充本专业知识,能够做到熟练掌握安全管理知识和业务技能。
第51条每半天到作业面(施工层)检查一遍,手拿扩音器,检查的标准是《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检查要详细,重点部位重点检查,对重点部位进行重点监护。
并认真做好记录(记录要完整真实、及时,检查的部位和具体内容以及存在的问题都要写清楚)。
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项目经理和栋号长,并监督落实隐患整改,重大隐患要及时向公司安全部汇报。
第52条发生恶劣天气时,必须到现场检查。
遇有大风、大雨、大雾、大雪等天气要提前有所预控,大雨前通知操作人员将电机用防潮材料覆盖。
现场作好排水,在大雨过后及时和栋号长和电工对现场的所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做好记录。
五级大风等恶劣天气停止高处作业、塔机吊装作业和吊篮作业。
并注意掌握天气预报情况。
第53条督促落实项目部做好防暑、防蚊蝇、防煤气中毒、防食物中毒、防噪声、防粉尘的预防措施。
经常检查食堂和厕所、宿舍等“五小设施”的卫生情况。
第54条每月20日前将本项目的施工人数,有无人员受伤情况,本月重点的安全问题以及解决的问题用报表的形式报到安全部,要求据实填写不能隐瞒,项目经理必须签字确认。
外地项目安全员在每月的10日、20日前将项目的进度情况、教育情况、检查情况、隐患情况以及现场重要部位的图片、安全检查表一并报到公司安全部,汇报内容实事求是,书面材料要求分公司或项目负责人必须签字。
将危险源列入控制措施。
第55条对所有入场的工人根据施工季节和施工要求(分期、分批入场的工人以及临时招用的工人)进行教育,由工程承包负责人带队参加,要求不断档、不漏期,不走过场。
必须履行签字手续,教育记录以及参加人员情况记录在档案内,教育的同时必须签订《职工承诺书》。
安全员要督促分包队负责人搞好班组活动记录,人人做到“三不伤害”,树立零事故的观念。
第56条分包队伍入场前根据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补充协议》,工人入场前安全员督促分包队伍必须将《职工花名册》(分包队负责人必须签字确认)报公司安全部备案。
第57条在分部分项施工前对相关人有进行安全教育并将注意事项进行告知,内容等同于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并全面。
作好各种事故防控的教育,并结合企业贯标做好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落实,作好安全、环境标准化管理,培训教育必须签字有记录可查询。
第58条工程开工前,安全员要将(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公司的相关要求告知项目经理、栋号长和分包方负责人。
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
作好“五不开工”既:
生产生活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不能开工,安全勘验备案手续不全不能开工,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不能开工,电气设备检测不合格不能开工,安全教育培训没有落实不能开工。
第59条组织做好现场勘验准备,尤其是相关资料要齐全。
在开工前组织做好《文明施工方案》的编制工作,经审批合格后报安全部和经营部。
第60条项目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时,安全员要将近阶段的安全情况以及公司下发的安全通知、要求和项目部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问题在会上宣读、讲明,项目部其他人员要及时做出相应的答复,安全员做好相关的签到记录和会议记录对项目部新增加的管理人员,安全员要及时将安全工作职责和安全注意事项告知。
第61条安全员组织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所有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栏杆和防护栅栏以及安全网、密目网,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措施;物料提升机、外用电梯的安全设施;外脚手架的密目网、安全网;挂架之间的防护网;基坑支护措施、模板支设和拆除措施等必须经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许使用。
第62条负责监督对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机具以及大型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经常检查机械的保险、制动、限位、零部件、钢丝绳等安全情况。
第63条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甲方分包的工程和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电梯作业、吊篮作业、防水作业、门窗作业、外线施工作业等)安全注意事项的告知,并有书面文字的记录。
第64条负责对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和工人的个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进行检查。
若发现违章作业立即制止,经教育无效报告工程负责人并进行经济处罚。
若有工作阻力,可报告安全部进行处理。
第65条将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要求以文字形式及时告知相关方,如:
供货方、租赁方、分包方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值班制度。
第66条每天要检查现场的文明施工情况,工程开工前安全员要明确分包方所承担的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任务,并进行过程检查。
使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第67条对宿舍内居住情况,私拉乱接电线情况、宿舍内做饭、燃烧明火、酗酒、赌博,在建工程和未竣工的工程内住人和作为库房等违规现象进行检查到位。
禁止宿舍男女混居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第68条负责随工程进度做好安全内业资料的整理工作,使安全内业资料做到真实、齐全、有效、准确,有针对性和指导性,严格按本省规定的统一表式和填写要求执行,填写认真,字迹清楚,不得随意涂改。
按照河北省的规定,做到施工安全内业管理资料的标准化。
第69条负责制定项目部的现场防火制度,划分防火区域,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挂牌标识。
配备足够合格的消防器材,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70条与库管员、材料员负责密目网、安全网、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工作。
拒绝安全防护的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第71条对现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制止的权利,有权处罚分包队负责人和工人的违章行为。
有对项目管理人员违章行为有建议处罚的权利;分公司安全主管有对项目管理人员的违章行为有处罚的权利。
第72条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
第73条参加本项目部工伤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
库管员
第74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标准和流程。
第75条拒绝购置的假冒、残缺次的安全防护用品流入施工现场,保证验收入库的所有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具备三证,即: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试验报告),并对相关产品做检测实验。
并将安全三证转交专职安全员备案。
验收要征求安全员的意见。
若发现伪劣产品拒绝入库,并及时报告安全部和物资部。
第76条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杜绝火种、火源进入库房。
防护用品入库,严格按国家标准验收,仓库通风干燥,无污染和腐蚀,防止变质,降低技术性能。
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品的产品要分类分开存放。
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完整。
第77条所有出库产品全部是合格产品,在库内存放过久的产品在不确定产品是否仍合格的情况下,要先作检测再出库。
对使用超期的防护用品,按规定及时找有关部门进行检测,确认合格后再使用,凡不合格的产品必须予以报废处理。
第78条与安全员共同对新购置的以及使用超过一年的安全水平网和密目网,要做相关冲击试验和贯穿试验后方许可在现场使用。
禁止使用丙纶和应该报废的破旧网,以及不合格(证件不齐全)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安全网。
第79条对现场存放的材料负有监管职责,易燃材料要远离明火,防止火灾事件的发生,按照公司《安全文明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监督现场材料的堆放和及时归还,使现场每天做到“工完场清”。
第80条负责对钢筋、水泥、沙石料以及其它周转材料的标识。
负责与本业务往来的相关方(供货方、购买方等)安全事项的要求和告知,要求其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并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81条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要仔细查看现场的不安全隐患,遇有隐患和险情及时告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第82条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入施工现场能够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接受100元经济处罚。
第83条进入现场工作时,先查看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不安全不作业,必要时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材料员
第84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和流程。
第85条严格按照采购流程进行采购,严禁购置假冒、残缺的安全防护用品流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品具备三证,即:
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检验报告单(试验报告),并对相关产品做检测实验。
并将“三证”转交专职安全员备案。
验收要征求安全员的意见。
第86条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采购的用品要提前告知栋号长,由栋号长安排放置材料的地方,放置材料时要先查看周围的环境,是否有火源、是否符合安全距离,防止火灾事件的发生。
第87条与安全员、库管员共同对新购置的以及使用超过一年的安全水平网和密目网,要做相关冲击试验和贯穿试验后方许可在现场使用。
禁止使用丙纶和应该报废的破旧网,以及不合格(证件不齐全)的假冒伪劣产品的安全网。
第88条现场工作时先查看周围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不安全严禁进行作业。
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
第89条严格执行项目部的值班制度,在值班期间要仔细查看现场的不安全隐患,遇有隐患和险情及时告知项目经理和安全员。
第90条进入施工现场能够做到正确佩戴安全帽,否则接受100元经济处罚。
遵守现场的各项施工制度。
及时向与自己岗位有联系的相关方的安全注意事项进行告知(向材料供方、机械供方、材料收购方关于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遵守施工现场有关规定等方面的要求)
班组长
第91条认真执行、模范遵守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领导本班组安全作业,对本班组生产的安全负责。
第92条组织开好班前安全生产交底会和安全班组活动,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同时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第93条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做好新工人的入场(小组)教育,教育工人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违章作业。
对不听劝阻的违章作业人员,可责令其停止作业。
第94条每天工作前告知本班组人员,工作前必须查看周围作业面环境是不是安全,不安全严禁进行作业,无可靠立足点时必须系挂安全带,作业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防火用品。
第95条班前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解决后才能使用。
第96条在生产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检查施工现场(作业场所)、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隐患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方可作业。
第97条大风恶劣天气严禁组织工人作业,非专职电工严禁私自接电,加强雨后的安全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
第98条组织本本班组人员每天做到“工完场清”宿舍内安全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采用明火取暖,保持宿舍干净。
第99条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向工长报告,并保护现场,做好记录组织本班组分析事故原因,从中吸取教训,改进工作。
第100条组织本班组安全生产竞赛和评比,及时表彰好人好事,学习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生产工人
第101条努力学习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知识,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作业。
第102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进入施工现场主动接受安全员的教育培训,熟知现场的危险源,作业时必须先确认周围的作业面是不是安全,不安全严禁作业,作业时没有可靠立足点必须系安全带且挂点牢固。
第103条必须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
严禁非电工接电检修设备时必须拉闸断电,并有专人看守。
第104条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险征兆,主动采取措施或请有关专业人员解决,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
第105条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揭露批评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
第106条进入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107条严格遵从因本人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经济损失而接受公司的处罚。
第108条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拯救,保护现场,并如实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