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文明社区构建和谐铁岭关于我市社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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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文明社区构建和谐铁岭关于我市社区

建设文明社区,构建和谐铁岭——关于我市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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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文明社区,构建和谐铁岭——关于我市社区建设的调查及建议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加快我市社区建设,实现我市发展中心城区的总体目标,民进市委会组成专门调研组,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

先后深入到市、县、区3个民政局,8个街道15个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座谈讨论等方式。

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对我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建设的中心议题,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在决策时参考。

  一、社区概述

  社区最早是德国社会学家F·腾尼斯首先提出的。

它是指”住在一定地域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在西方发达国家,城市社区工作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

社区在我国是新生事物,1986年国家民政部开始倡导在城市基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服务主体的”社区服务”,首次将”社区”这一概念引入了城市管理。

1991年,国家民政部又提出了”社区建设”这一概念,并于1999年,正式启动了”全国社区建设实验区”工程。

2019年11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正式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我市随之开展了社区建设工作。

  由于社区建设已经成为社会进步和城市发展必然要求。

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因此,中共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分别做了深刻阐述和明确要求:

”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新时期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都是社区工作的内容,没有和谐的社区就不会有和谐的社会,加强社区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根据十六大精神,国家民政部把”社区”功能规纳为十个方面,即:

一是管理协调;二是社区服务;三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四是医疗保健计生服务;五是环境维护;六是文体教育;七是社会保障;八是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社会稳定;九是社会控制和互助减压;十是提供最基础资料。

  二、我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一)我市社区建设的成绩及现状

  2019年,我市开始启动社区建设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对此给予高度重视,进行规划,多次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会,有关领导还亲自到社区基层了解情况,并组织有关人员到社区建设搞得好的四平参观、学习、取经。

几年来,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社区建设有了很大发展,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五年来,政府和社会各方力量总投资1000多万元,社区数量由原来的563个,调为185个,去年为了进一步规范又调整为164个。

干部893人,服务站125个,办公室149个,活动室95个,警务室103个,医疗室75个,服务网点1585个,志愿者12850人,20个社区被省政府评为先进社区,2个社区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先进社区。

  几年来,通过政府投入、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社区办公用房从无到有,并且相当一部分有了较大改观。

按照300平方米的标准,目前,有32个社区达到要求,有45个社区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300平方米以下,多数社区有20-40平方米不等的临时用房,只有少数社区租借办公用房。

另外,通过共驻共建和积极争取”星光计划”项目,现已建成63个高标准的”一站四室”,为更好地服务老年人提供了宽松的场所和便利条件。

与此同时,各级政府还为社区干部提高了待遇,由过去的65元,经过几次调整现已增加到380元。

大大调动了社区干部的积极性。

  按照”五年规划”要求,以社区服务为主线,积极开展了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社区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

各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站,组织了志愿者服务队伍,设立了养老、托幼、助残、家政、中介、家庭事务代办等30多项社区服务功能,方便了社区居民的生活,提高了其生活质量。

  现在,每个街道都根据自己的地理、人文、环境等特有资源,因地制宜,树立典型,发挥优势,分别打造了1-3个特色社区,形成名牌品牌,目的是以点带面,带动其他社区,形成氛围,共同进步发展。

为促进全市区社区建设带了个好头,创了新路。

  为了加强社区干部队伍建设,今年社区换届对干部的年龄及文化程度都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有的政府还选派了文化素质和责任心较强的机关干部、教师及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工作,使社区队伍素质有了一定提高。

  

(二)我市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1、认识不到位

  第一、对社区建设与发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

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完善城市居民自治,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与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构建和谐社会”的设想,二者关系密切,相辅相成。

它们共同为社区建设与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显示了社区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社区是城市的基础,是社会的细胞,千千万万个社区的和谐才能促成整体社会的和谐,社区的和谐程度已成为衡量社会和谐的重要指标。

  第二、对社区建设与发展在新世纪我国城市化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

未来的世界被认为是城市化的世界,城市化已成为世界发展潮流,而社区建设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重要载体,社区服务设施越齐全,服务内容越多,发展越快,越加配套合理,其作用发挥就越好,城市文明的程度就高,城市化水平也高。

因此,社区建设的速度与质量决定着城市文明的程度,决定着城市化的水平。

  第三、对社区自治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认识不到位。

党的十六大指出:

”扩大基层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

”强调要”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监督。

”可见,社区自治是社区建设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和要求,应该大力倡导和培养。

但至今,各级领导中有些同志对社区自治意识薄弱,社区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把社区建设混同于基层政权建设,而对真正意义上的人文社区建设认识不清,重视不够。

另外,在社区建设的方向上,仍然存在着认识偏差,一些部门同志不能把握社区建设的实际内容,存在着社区建设就是加强硬件投入,没有认识到体制创新的问题。

对大力发展社区服务是城区工作社区化的突破口和生长点也缺乏足够的认识。

  2、宣传不广泛

  由于宣传教育不够,市民社区意识淡薄,影响社区建设与发展。

其表现是:

  第一、社区居民参与意识淡薄。

由于过去的经济体制和城市管理体制,使市民对自己所属的”单位”有着高度的依附性与依赖性,对”单位”有强烈的认同感与安全感,这就形成了所谓的”单位人”。

与之相反的是,对于生活联系最直接、最密切、最全面的居住地--社区则始终无法形成归属感和认同感。

很多居民、包括为数不少的社区工作者,不知道社区的含义,仍把社区居委会当成一级行政组织,认为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只是在开证明、申请”低保”时才想到找社区。

社区居民所感受到的社区服务也基本停留在打扫卫生、治安巡逻等表层上。

更深层次的”社区文化、社区理念”尚未觉醒。

”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

  第二、驻区单位共建意识缺乏。

对于驻区的诸多单位而言,由于其领导及职工社区意识的缺乏,再加上还没有认识到搞好社区建设对其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能将单位利益与社区利益捆绑在一起,”资源共享、共驻共建”还没有成为驻区单位的共识。

另外,也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

这就导致这些单位对于社区组织所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对社区的意见和建议置之不理,漠不关心,仅仅是应付了事,很难自觉参与,给予支持。

没有形成互助共建的良好局面,共建效果不佳,使我市社区内的各种资源没有得到很好的开发和利用,被浪费或闲置。

  第三、职能部门指导意识模糊。

由于宣传不到位,部分职能部门对社区组织的性质、职责范围认识模糊,认为工作重心下移,就是要将组织机构延伸到社区,错误认为不管什么事情,都应由社区完成,出现了一般号召多、具体措施少,布置任务多、解决问题少,检查考核多、创造条件少、指责抱怨多、帮助指导少的的”四多四少”现象,使社区难以承受。

  3、班子结构不合理我市社区干部年龄绝大多数在50岁左右,有的甚至在60岁以上,而且,在社区工作者中,科班出身的社区专业人才凤毛麟角。

社区干部有的是从原市属企业调整过来的,有的是从市机关缩编下来的,有的是下岗职工,还有的是离退休人员。

总体上具有文化程度偏低,年龄结构偏大,专业知识匮乏,创新意识薄弱的特点。

  4、责、权、利不统一在社区工作中,责、权、利不一致现象相当严重,主要表现为事多、利小,责大、权小。

  第一、事多、利小。

由于目前政府与社区的关系还没有完全理顺,政府职能还未转变到位,导致我市社区居委会职能定位模糊。

社区居委会这个自治性组织俨然已成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准行政组织”,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各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落实层,社区职能行政化趋向日趋严重,已大大偏离了其自治的性质。

社区在承担社区党建、治安、卫生、环境、服务、文化建设6项职责的同时,还要协助两级政府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培训与再就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劳动保障、征兵、统计、环保、消防等多类多项工作,并承接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分离的部分社会职能和服务职能。

据社区干部不完全统计,我市各社区现承担各种工作职能和任务多达百十余项,还不包括一些临时交办的工作。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社区建设是个筐,上面需要什么就往里装”是其真实而形象的写照。

  第二、责大、权小。

现在的社区除了为居民出据证明的权利外没有其它权利,区、街职能部门在给社区布置任务的同时,却并没有按照”权随责走”的要求赋予其相应的权力。

比如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市容环卫等经常性的工作,由于社区居委会没有执法权,管不住,影响工作开展。

而职能部门能管得住,遗憾的是,平时却看不见它们的身影。

于是,出现有权的不管事,没权的硬让他去管事。

社区工作人员时常会遇到难言的尴尬。

社区居委会承担了如上所述的上级各职能部门下派的繁重的工作任务,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费用。

如计划生育、普法宣传、综合治理、环卫清扫的工作都要一定的费用。

由于”费随事转”的工作机制在我市始终没有形成,这就形成在社区工作中,无权得管事,无费无利得做事的怪事。

  责权不明,关系不顺,是制约我市社区建设的一个关键因素。

同时,责、权、利不统一,也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它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我市社区干部的工作热情,影响了社区建设的进程。

  5、资金投入不足

  第一、办公用房缺差。

经过近几年的社区建设实践,通过市、县(市、区)两级政府以及社区各共建单位的扶持,社区基础设施虽然得到明显改善,但以下情况依然不容乐观:

有的社区没有办公用房;有的办公用房是租借来的;大多数社区仍仅有20-40平方米的临时办公平房,十分简陋和拥挤。

如有的办公用房是与居民住户混合使用的,白天办公,晚上住人。

室内除去炕外,站立空间所剩无几,若进去2-3人,则难以转身。

且室内低暗潮湿,条件之差,可见一般。

有些办公用房已建好因各种缘故不能使用。

即使投入使用的,或因建筑质量问题,漏得破败不堪。

  第二、办公经费匮乏。

目前,困扰我市社区建设和发展的主要因素仍然是经费不足,我市社区办公经费严重缺乏。

作为服务居民群众的自治组织,社区每年开展的活动很多,如社区党建、社区文化、社区服务等等,这些活动的开展都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投入。

仅靠社区工作人员”要一点,讨一点,收一点”,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对于社区来说确实是一笔不小的缺口。

同时,社区居委会办公也需要一些费用,如电话费、水费、电费、取暖费、房租费以及其他消耗。

每年拨给每个社区的办公经费却少得可怜:

仅有2019元,按省里要求的每个社区每年拨2万元办公经费的标准相差甚远。

即使这样,也会因主管部门的截流而不能到位,使本身就拮据的社区经费更加捉襟见肘,严重影响了社区工作和活动的正常开展,使社区的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市社区居委会工作的开展。

  第三、工资待遇偏低。

调查发现,我市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尽管进行了几次调整,但仍然很低,多数社区主任工资仅有380元,副主任350元,且没有养老及医保等福利待遇。

这离省里要求的社区干部补贴456元的标准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虽然上级有关部门已发布了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资待遇的文件,但至今尚未落实。

付出与回报如此不相称,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所得报酬如此不成比例,严重挫伤了我市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影响了我市社区建设的创新和健康发展。

更为严重和令人担忧的是,如此偏低的待遇,很难为我市社区招来优秀人士,更难留住年轻的专职人才。

  三、搞好我市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目前,我国正处在体制转型时期。

大量”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

同时,人们的生活、工作、养老问题的解决,都在走向社区,下岗职工再就业最有效的解决途径也在社区,社区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社区建设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社会的稳定,而且它还是政府和公民的一个交流平台,是解决下岗失业、扶贫帮困、社会保障、社会稳定等一系列社会问题的第一道”防护网”,也是防止突发事件的一道”防火墙”。

社区建设工作已成为一项加强和巩固国家政权的基础工程,一项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桥梁工程,一项创新制度、全面改革城市管理工作的系统工程、一项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体现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民心工程。

因此,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大社区意识,从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强化社区建设和管理作为我市各项基础工作的总”抓手”加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把社区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我市经济建设与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与发展规划的布局中,统一组织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向前推进。

应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街道、社区直接抓。

建议:

  1.建立机构

  建立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参加的社区建设协调领导机构。

  2.加强指导

  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建设的指导和协调工作,抓好社区自治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指导社区服务,搞好社区建设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表彰培训等工作,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

  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要以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为重点,根据社区共建原则,牵头建立社区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吸收辖区内各职能部门派出机构、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定期召开社区建设联席会议,研究和协调社区资源配置,发展社区事业。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联席会议的意见和决定,街道办事处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研究制定参与、支持社区建设的措施,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形成合力

  参与、自治、共享,是社区发展理论的核心理念,也就是说,通过社区成员的积极参与,努力实现共同的发展目标,一同享受创造的成果。

1955年,联合国发表《通过社区发展推进社会进步》,认为社区参与是社区发展的基础性因素。

我国政府在推进城市社区建设时,对社区参与也给予了高度重视,把“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作为社区建设基本原则之一,要求”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一切力量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

  所以,应积极发挥我市宣传和新闻部门的作用,加强社区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

除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大众公共媒体外,还可利用板报、宣传橱窗、横幅、标语等社区宣传阵地和举办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及群众喜闻乐见的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向全社会广泛介绍社区的功能、作用和社区建设的基本知识、重要意义,宣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做到家喻户晓,使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社区建设,不断增强全市广大群众的社区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参与感和向心力。

在工作中,重点开展四种观念教育--即”志愿与奉献”观念、”共驻、共管、共建、共享”观念、”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观念和”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观念。

做到”在宣传教育中培养社区意识,在社区活动中强化社区意识”,形成“社区是我家,联系你我他”、”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社区理念,为深化社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优化队伍,提高素质

  胡锦涛同志在大连同社区干部座谈时明确指出要建议”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文化程度高、年龄较轻、工作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的同志,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城市管理工作重心的逐渐下移,社区在城市管理、社会服务、保持稳定以及两个文明建设中承担的任务越来越重,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相应地,对社区干部自身素质的要求必然越来越高。

社区领导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决定社区发展状况好坏,社区领导者对城市社区发展负有极大的责任。

因此,我们必须真正地把社区工作作为一种职业来看待,要切实改变过去以老大妈、老大嫂为主的社区工作体制,尽快建设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职化的社区干部队伍来担当重任。

社区建设能否持续发展,取决于是否有一支素质强、人员齐、积极性高的社区建设工作者队伍,为此,希望市、区两级领导高度重视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建议如下:

  1、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

  社区建设是一项群众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它要求社区干部必须”具备群众工作经验、热心公益事业、政治素质优、文化程度高、协调能力强”。

因此,尽快地拓宽社区干部的来源和渠道,采取多种方式选拔一批年富力强、具有较高文化水平的干部充实到我市社区干部队伍中去,用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机制来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具体做法:

  第一、每年可以从应届大学毕业生中选拔一批热爱社区工作的优秀青年充实到社区工作岗位(同等素质的,对口专业毕业生优先选用),以逐渐使社区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职化,充满生机和活力。

  第二、把社区作为青年干部培养锻炼的基地,每年选派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进行挂职锻炼,充分发挥青年干部敢想敢为、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优势,加速社区建设的进程。

  第三、通过公开招贤、定岗竞争、择优入围、依法选举的方式和专岗聘用、兼职、挂职等多种途径,选拔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文化素质的优秀干部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以选好配强社区工作的带头人。

  2、建立科学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约束和激励机制,是激发和调动社区干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增强其责任心和紧迫感,增强其竞争意识、创新意识、危机意识,进而不断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推动社区工作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具体建议:

  第一、建立健全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标准、岗位工作职责、奖惩条例等,提供统一的参考依据和执行标准,进一步规范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行为。

  第二、成立社区检查综合考评领导小组,由指导职能部门牵头,每个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和社区干部共同参与的社区工作检查组对社区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对检查结果在各社区进行公示,年终时进行综合评比。

同时评出年度社区工作先进和后进,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效果。

  第三、建立群众民主评议制度。

每年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对本社区干部进行民主评议,由社区居民代表根据本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对社区干部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作为对社区干部考核、聘用、晋升、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民主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第四、实行多向评议制度。

社区干部任期届满后,由社区居民代表、指导职能部门、社区共建单位联合对社区干部进行”德、能、勤、绩、廉”五方面工作的综合测评,实行”优胜劣汰”,使”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

  3、完善实用高效的教育培训机制

  当前,我市社区干部大多是以前从事其它行业工作,后经转岗或工作变动等原因才开始从事社区工作,加上我市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相对处于滞后和起步阶段,社区干部无论在社区专业理论知识方面,还是在实际工作经验上都相对较为缺乏,有针对性地加强社区干部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应抓好这项工作,全面提升我市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

具体做法:

  第一、把专业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工程来抓。

组织选拔部分社区骨干人员到社区工作搞得好的先进城区参观学习;不定期为社区干部举办社区知识讲座;对社区干部定期进行集中培训;选派优秀社区干部送出去脱产学习;由民政部门牵头,与铁岭师专政法系联合办学,利用他们”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师资力量,搞订单式培养,制定”每区一名大学生”的培养计划,力争在几年内为每个社区输送一名系统掌握社区建设与管理专业知识的大学生,提高社区干部的专业化水平。

  第二、实施持证上岗制度。

通过教育培训,使社区干部持”三证”上岗,即高中(逐渐完善到大专)以上学历证、计算机等级证、综合业务培训结业证。

以此提高社区干部的综合素质,使之适应新形势下社区建设工作的要求。

  (四)理顺关系,强化自治

  1、理清政府、街道与社区的相互关系

  民政部李学举副部长在全国城市社区建设四平现场会议上所作的《抓实基础工作,解决关键问题不断把城市社区建设引向深入》报告中指出:

”基层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关系是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行政隶属关系。

”改革城市基层管理体制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划清政府和社区的职责,做到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

因此,建议市委、市政府对于社区内的市政、市容、环境、绿化、市场、物价、城建、治安、计生、卫生、科普、民政等繁杂的行政管理任务,按照”政府承担、政府指导、社区承担、社区协助”四种责任主体,进行疏理。

凡是《地方组织法》规定的政府职能,应由政府独立完成,不得推给社区,已在社区的,要收回来;政府直接完成有困难的,可通过采取公开投标的办法,由企事业单位、社区中介组织、社区居委会或个体工商业者竞标来完成;属于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事项,政府不能直接完成而又不能公开招标、只能委托社区完成的,政府和社区要按照权利和义务、劳动与报酬对等的原则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要求,协商一致,签订合同。

  同时,在理念上要实现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的转变。

应把”社区要为我做什么”的思考方式转变为”我要为社区做什么”,把”我能够做什么”的工作出发点转变为”社区需要我做什么”,把”居委会工作的好坏由政府说了算”的传统观念转变为”政府工作的好坏由居委会和群众说了算”。

把社区的困难和需求作为政府工作的落脚点和着力点,少一些行政指令,多一些具体指导;少一些下派任务,多一些积极扶持。

  2、逐步完善社区自治功能

  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社区建设的灵魂,实现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方向。

社区建设要紧紧围绕扩大社区民主、实行居民自治这个根本,紧紧围绕充分发挥基层社区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作用这个核心,加强社区民主政治建设,保证社区居民自治,真正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第一、要规范民主自治工作程序。

要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内容,健全民主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保证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内重大事务的管理、决策和监督。

  第二、要促进社区居民自主参与。

居民参与是扩大社区民主、实行民主自治的前提条件。

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社区居民社区意识不强,参与程度不高,参与渠道不畅,严重制约了社区民主自治的进程。

要建立相关制度,完善有关政策,动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居民自治,让更多的居民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参与社区重大问题的决策。

要采取必要的民主形式,开辟民主渠道,让社区居民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要动员更多的社区居民加入社区志愿者队伍,动员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和在校学生参与社区志愿活动,激发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

  第三、推行社区准入制度。

成立社区准入制度专门机构,对各部门工作进入社区时严格审批。

树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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