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答辩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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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答辩状
物业服务合同瓜葛一审争辩状
争辩状是法律给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
权益,其有办理争辩权的自由,可以争辩,也可以缄默。
下
文是物业服务合同瓜葛一审争辩状,希望可以为你供给帮
助。
物业服务合同瓜葛一审争辩状【1】
争辩人:
地址:
电话:
争辩人就物业管理合同瓜葛一案提出争辩以下:
1、起诉状所述“原告按约推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商定给付相关花费”,这与事实不符,争辩人不一样意这样的说法,事实是这样的:
原告没有按约推行合同在先。
合同第1页第一条甲方权益义务中明确写明“根
据本协议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绿化、环境卫生、保
安、交通等项目进行保护、修葺、服务与管理”,合
同第3页第二条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做认识释,包含楼梯间和绿地。
而自己所居住的XX花园X号楼南面的公共绿地已成天然的泊车场(照片为证),经多次想物管反响,未果。
其次,自己所居住的X单元,从上至下多处楼梯间墙面损坏(照片为证),特别自己居住的X楼,门前墙壁破坏严重,已有2年多的时间,时期数次向物管反响,未果。
以上事实表示,本小区物管没有按约推行合同在先,而不是“原告按约推行了合同,被告却没有按合同商定给付相关花费”。
2、事实并非原告起诉状所述“经催要未果
”。
今年,在原告起诉前曾上门要过物业管理费,前后一共
3次,有两次有同一负责人在场(据认识是X主任),从第1
次物管上门收费从起,自己及家人就向其反响四条相同的问
题:
一是门口的楼梯间两年多无人维修;二是车库门前不时有汽车甚至是非小区业主的外处牌照汽车乱停乱放,多次是
自己停在花销购置的车库的汽车不可以出库,耽误自己及家人的时间;三是自己车库门前卫生状况太差,杂草丛生,无人问津;四是车库门前有相邻饭店私搭乱建的出烟通道损坏,夏季恶臭严重,不可以凑近。
来访的物管人员也做了记录,自己要求原告当庭供给访
谈记录。
自己清楚的记得,第3次物管到访后,自己明确表示,只需解决上述问题,自己马上缴费。
但时隔1个多月,物管没有任何答复,连最少的举手之劳拔草也没有兑现,足以表示物管没有解决问题的诚心,而
不是起诉状所说的“经催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
”。
其余,在毫无沟通的前提下,一纸诉状将自己告至法院,自己及家人极不不同意物管的这类做法,保存提出异议的权益。
3、对于XX物业的管理水平易资质,自己提出疑义。
原由以下:
一,每次,自己遇到汽车停在车库不得出去
的状况,均会找到值班保安,遇到素质差的保安,答复“
汽车出不来,我也没方法啊,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车”;
有时“好运”,遇见素质高的值班保安,责任心强,但也只好到楼下叫唤“谁家的车”各样,其实不可以快速解决问题。
随后,自己也向保安建议,要在门口进行进出车辆登记,最少记录车牌号以及车辆归属业主的地址、电话。
可到现在,“无主车”的事件还是时有发生。
二,就是眼前是事情了。
本应诉通知书等文件的快递上,竟然写错了业主的电话号码。
这对于“做最有潜力的物业管理企业”的
XX物业管理有限企业,差距太大。
本次快递上的邮戳是8月15日,时逢全家人出去旅行,
8月12号下午出发,直至21日(周日)晚11时才到家。
昨天,也就是22日正午11时20分左右,法院X法官上门说找业主,请下午2点30分在法院东门口等。
直至昨天下午2点30分,自己才看见通知书,试问,
假如自己旅行回来再晚两天,贵方如何通知!
为便于管理,物管应当对业主的资料有最少的认识、采集、掌握、存档,以便及时通知业主相关事项,并且,物业管理合同上,物管
企业的义务里也明确写明“成立健全的物管管理档案资料”。
三,在物管第3次上门收费以后的一个深夜我家被盗,经济和精神都遇到较大损失,感觉住在这个小区不安全,随后便在XXX派出所报了案。
同时找到物管想看监控,帮助公安破案,物管说监控不带红外线功能,夜间不起作用,还说正在和开发商交涉,请问1个多月过去了,有结果没有。
四,小区里大多数面朝西的门面房都开了后门,直接影
响小区的安全,还有小区乱泊车的问题,请问物管作何解说。
合同第4页,对物管的服务质量,包含房屋外观、环境卫生、绿化、车辆停放次序等有明确的要求,请问,物管做的如何。
合同对两方都有拘束,我们不是只有交钱的义务,也有
享受服务的权益,不谈优良服务,最少是合同规定的;物管不是只有收费的权益,也有按合同推行服务的义务。
基于上述原由,自己要求原告XX涟水县物业管理企业
撤掉将自己列为被告,同时对自己曾三次向上门收费物管人员提出的要求做出答复。
此致
XX人民法院
争辩人:
物业服务合同瓜葛一审争辩状【2】
争辩人:
XXX
地址:
XXX
被争辩人(一审原告):
XXX物业管理有限企业
住处地:
XXX
法定代表人:
XXX(总经理)
争辩人因XXX
物业服务合同瓜葛一案,原告XXX(物业管理有限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完整推行合
同,争辩人以为,因为原告违约在先,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原告收取业主的违约金也就显然违反公正原则。
并且应当依照其不完整推行合同,而不可以足额收取服务
费。
所以,原告没有原由收取足额服务费和排污管清理人工费,没有原由收取业主的违约金。
不然显失公正。
争辩人央求法院:
驳回原告诉讼央求。
特提出争辩以下:
一、原告的物业服务未完整推行
原告违反依据《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履
行物业管理合同时应当依照全面推行原则(又叫合适推行原则)与协作推行原则。
所谓全面推行是指当事人依照合同商定的标的、数目、质量,由合适的主体在合适的推行限期、推行地点,以合适的方式,全面推行合同义务。
当事人不仅应当推行合同的各项主给付义务,并且还一定推行由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的或基于诚实信誉原则而产生的从给付义务及附随义务,只需此中有一项不吻合合同的商定就构成债务不推行行为从而有可能肩负违约责任。
协作推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单应合适推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同时还应基于诚实信誉原则的要求辅助对方推行合同义务的原则。
当事人应当依照诚实信誉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推行通知、辅助、保密等义务。
该条则规定:
当事人除应当依照合同商定推行自己的义务外。
也要推行合同未做商定但依照诚信原则也应当推行的辅助、见告、保密、防范损失扩大等义务。
依照签署的《先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条:
①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保养和管理;②物业共用设备设备的运转、维修和管理;③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得洁净卫生、垃圾收
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导;④公共绿化保养和管理;⑤车辆停放管理;⑥公共次序保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辅助和管理;⑦装修装修管理服务;⑧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被争辩人连基本的封闭管理、门卫管理、来往人员看管、
消防设备装备、街道路灯安装、安全防范管理都没有,没有
推行合同义务,显然属于只收费,少服务;街道七通八达,
物业设备欠缺,服务不到位;没有建设进出管理的大门,没有门卫与门卫设备,也没有保安执勤室,对外来人员以及
不明身份的人员,包含精神疾病患者,乞丐等人员都可以在业务服务范围区内随意进出,给业主的人身财富,安全得不到保障。
这从到现在没有成立周围门口,就是明证。
也是显然没有完整推行合同的凭据。
何来的公共次序保护?
何来的安全防范管理?
被争辩人在推行合同义务的时候,不完整推行。
所以,被争辩人违约在先,没有完整推行合同义务,最少属于不完整推行。
二、被争辩人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
《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物业管理条例实行细则》第三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供给相应的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未能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以致业主
人身、财富安全遇到伤害的,应当依法肩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没有推行合同第二条第三项: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得洁净卫生、垃圾采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导。
门前街道雨天严重要面积积水,无人疏导下水排污通道;交房后,A6#25栋门前,民工走后,垃圾废墟一片,民工生
活物件满地丢着荒弃物,在排污管道没有做好安装之下,未竣工的排污管部分红为老鼠窝,塞满排污管,多次向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反响,缺任其自然,褴褛衣服、烂棉被拥塞排污管。
其余,A6#20栋、21栋后边外墙公用天面排水管损坏,多次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维修疏导,却向来得不到解决,造成整栋楼外观变黯淡,这些都是原告尽到合同义务相关场所得洁净卫生、垃圾采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导。
同时,业主放在门口外的垃圾和道路的垃圾,没有人进行清理。
既然,街道成为人员随意来往的街道,为什么没有洁净清理呢?
各处随意大小便、乱丢垃圾,原告显然没有尽到合同义务相关场所得洁净卫生、垃圾采集,清运的工作。
三、原告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辅助做好物业管理地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
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管理企业在采纳应急措施的同
时,应当及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辅助做好救援工作。
物业管理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恪守国家相关规
定。
保安人员在保护物业管理地域内的公共次序时,应当推行职责,不得伤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原告没有推行合同“二、⑥”:
公共次序维
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辅助和管理,造成A6#25栋业主摩托车被盗、拖沓机油箱内的柴油被盗等,原告到现在也没有安全
防范的保卫工作,显然违反合同,属于不完整推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原告是有过错的。
被争辩人在A6#21栋电表、电线被烧毁,无人服务解决下,自己与电力企业联系,造成业主停电几日,自掏腰包请人维修。
原告未能推行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以致业主人身、财
产安全遇到伤害的,应当依法肩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原告没有注意安全防范等事项,却把维修睦以后,作为其工作,是自欺欺人也欺骗业主。
被争辩人把不属于自己去从事的工作,欺骗业主署名,作为其推行工作的事实凭据,其凭据不行完整采信。
四、原告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未经业主大会赞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原告在没有规划修筑公厕,也没有在规划图纸上有公厕的,没有经过业主的赞同,擅自建筑公厕,人员随意进出,安全遇到影响,环境遇到污染;经商人员到昏暗角落随意大
小便……最后在抗议下才封闭。
这是被争辩人随意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随意建筑其余用途。
给业主造成的伤害。
五、原告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地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后用户收取相关花费。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拜托代收前款花费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花费。
停水停电属于水力电业企业的权限,被争辩人没有经过业主赞同,一不可以采纳停电停水催缴物业服务花费的,不然属于违纪。
被争辩人把业主的水费缴费卡,未经业主赞同拘禁,采纳所有业主的连带肩负水费的责任形式,滥用了属于其余部门而非物业服务的职责。
以致有个别业主欠水费,原告却把所有业主停水,牵涉其余业主,显然入侵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