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管理工程水供应生活热水及饮水供应叶予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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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工程水供应生活热水及饮水供应叶予舜
酒店管理工程水供应——生活热水及饮水供应
3.1热水定额、水温和水质
3.1.1生活热水水温应根据热水所处位置分为以下3种温度:
1加热设备出口热水温度trc;
2配水点热水温度trp;
3与冷水混合后的用水温度try。
3.1.2生活热水的热水定额,应按表3.1.2确定。
(GB50015-2003第5.1.1条。
)
表3.1.2热水用水定额
序
号
建筑物名称
单位
加热设备出口温度trc对应的
最高日用水定额(L)
使用
时间
(h)
50℃
55℃
60℃
65℃
l
住宅:
有自备热水供应和淋浴设备
有集中热水供应和淋浴设备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49~98
73~122
44~88
66~110
40~80
60~100
37~73
55~92
24
24
2
别墅
每人每日
86~134
77~121
70~110
64~101
24
3
单身职工宿舍、学生宿舍、招待所、培训中心、普通旅馆:
设公用盥洗室
设公用盥洗室、淋浴室
设公用盥洗室、淋浴室、洗衣室
设单独卫生间、公用洗衣室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每人每日
31~94
49~73
61~98
73~122
28~44
44~88
55~88
66~110
25~40
40~60
50~80
60~100
23~37
37~55
46~73
55~92
24或
定时
供应
4
宾馆、客房:
旅客
员工
每床位每日
每人每日
147~196
49~61
132~176
44~55
120~160
40~50
110~146
37~56
24
5
医院住院部:
设公用盥洗室
设公用盥洗室、淋浴室
设单独卫生间
门诊部、诊疗所
疗养院、休养所住房部
每床位每日
每床位每日
每床位每日
每病人每次
每床位每日
55~122
73~122
134~244
9~16
122~196
50~110
66~110
121~220
8~14
110~176
45~100
60~l00
110~200
7~13
100~160
41~92
55~92
101~184
6~12
92~146
24
6
养老院
每床位每日
61~86
55~77
50~70
46~64
24
7
幼儿园、托儿所:
有住宿
无住宿
每儿童每日
每儿童每日
25~49
12~19
22~44
11~17
20~40
10~15
19~37
9~14
24
10
8
公共浴室:
淋浴
淋浴、浴盆
桑拿浴(淋浴、按摩池)
每顾客每次
每顾客每次
每顾客每次
49~73
73~98
49~73
44~66
66~88
44~66
40~60
60~80
40~60
37~55
55~73
64~91
12
12
12
9
理发室、美容院
每顾客每次
12~19
11~17
10~15
9~14
12
10
洗衣房
每Kg干衣
19~37
17~33
15~30
14~28
8
11
餐饮厅:
营业餐厅
快餐店、职工及学生食堂
酒吧、咖啡厅、茶座、卡拉OK房
每顾客每次
每顾客每次
每顾客每次
19~25
9~12
4~9
17~22
8~11
4~9
15~20
7~10
3~8
14~19
7~9
3~8
10~12
11
18
12
办公楼
每人每班
6~12
6~11
5~10
5~9
8~10
13
健身中心
每人每次
19~31
17~28
15~25
14~23
12
14
体育场(馆)运动员淋浴
每人每次
31~43
28~39
25~35
23~24
4
15
会议厅
每座位每次
2~4
2~4
2~3
2~3
4
注:
l表内所列用水量已包括在冷水用水定额之内。
2本表与热水混合使用的冷水温度按5℃计。
(?
。
热水温度按60℃计。
)
3北京为缺水地区,宜取下限值。
(详GB50015-2003第5.1.1条条文说明。
热水定额和是否缺水地区的关系不大。
)
3.1.3卫生器具的一次和一小时热水用水定额和用水温度,可按表3.1.3确定。
(GB50015-2003第5.1.1条。
)
表3.1.3卫生器具的一次和一小时热水用水定额和用水温度
序号
卫生器具名称
一次用水量(L)
小时用水量(L)
用水温度try(℃)
1
住宅、旅馆、别墅、宾馆:
带有淋浴器的浴盆
无淋浴器的浴盆
淋浴器
洗脸盆、盥洗槽水嘴
洗涤盆(池)
150
125
70~100
3
—
300
250
140~200
30
180
40
40
37~40
30
50
2
集体宿舍、招待所、培训中心淋浴器:
有淋浴小间
无淋浴小间
盥洗槽水嘴
70~100
—
3~5
210~300
450
50~80
37~40
37~40
30
3
餐饮业:
洗涤盆(池)
洗脸盆:
工作人员用
顾客用
淋浴器
—
3
—
40
250
50
120
400
50
30
30
37~40
4
幼儿园、托儿所:
浴盆:
幼儿园
托儿所
淋浴器:
幼儿园
托儿所
盥洗槽水嘴
洗涤盆(池)
100
30
30
15
1.5
—
400
120
180
90
25
180
35
35
35
35
30
50
5
医院、疗养院、休养所:
洗手盆
洗涤盆(池)
浴盆
—
—
125~150
15~25
300
250~300
35
50
40
6
公共浴室:
浴盆
淋浴器:
有淋浴小间
无淋浴小间
洗脸盆
125
100~150
—
5
250
200~300
450~540
50~80
40
37~40
37~40
35
7
办公楼:
洗手盆
—
50~100
25~35
8
理发室、美容院:
洗脸盆
—
35
35
9
实验室:
洗脸盆
洗手盆
—
—
60
15~25
50
30
10
剧场:
淋浴器
演员用洗脸盆
60
5
200~400
80
37~40
35
11
体育场馆:
淋浴器
30
300
35
12
工业企业生活间:
淋浴器:
一般车间
脏车间
洗脸盆或盥洗槽水嘴:
一般车间
脏车间
40
60
3
5
360~540
180~480
90~120
100~150
37~40
40
30
35
13
净身器
10~15
120~180
30
3.1.4冷水计算温度应以最冷月平均水温确定,北京地区可按下列数值计算:
(GB50015-2003第5.1.4条。
)地面水水温4℃地下水水温13℃(张锡虎:
自来水冬季按10℃计算)
注:
当采用市政热网高温热水作为全年供应的生活热水热交换器的一次热源时,因市政热网水温冬夏季相差较大,换热器面积应分别计算取其大值,夏季北京地区冷水温度可取12℃。
(?
)
3.1.5直接制备生活热水的热水锅炉、热水机组或水加热器等加热设备出口水温和配水点的最低水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般生活热水可按表3.1.5确定。
(GB50015-2003第5.1.4条。
)
2当热水供应系统只供淋浴和盥洗用水,不供洗涤盆(池)洗涤用水时,配水点最低水温可不低于40℃。
(GB50015-2003第5.1.4条。
)3医院的加热设备出口水温不宜低于60℃。
(《2003国家措施》第6.2.2条注4。
《建筑和小区给水排水》P150:
防止军团菌,“医院等易滋生病菌处的集中生活热水加热设备的供水温度易为60~65℃。
”)
4局部要求高温度的配水点,宜采用二次加热的方式或单独加热的方式。
注:
热水温度达到55℃具有灭菌作用,但水温过高结垢严重,因此对水温高低限作出规定。
表3.1.5加热设备出口水温和配水点的最低水温
水质处理情况
加热设备出口水温trc
(℃)
配水点的最低水温trp
(℃)
最高温度
适宜温度
原水硬度低,或原水硬度较高且有水质处理
75
55~60
50
原水硬度较高,且未进行水质处理
60
55~60
50
(条文说明,因温度>60℃时,一是将加速设备与管道的结垢和腐蚀,二是系统热损失增大能耗,三是供水的安全性降低,而温度<55℃时,则不易杀死滋生在水中的各种细菌,尤其是军团菌之类致病菌。
因此,一般推荐设计采用供水温度为55~60℃。
)
3.1.6生活用热水的卫生标准,应符合现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85)的要求。
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根据水质、水量、水温、水加热设备的构造、使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水质处理。
(GB50015-2003第5.1.2/3条。
)
1可根据原水的水质分析资料和附近供水水质情况判断水的稳定性。
2软化处理可按表3.1.6的要求确定。
3公共浴室不宜采用公共浴池沐浴方式,如必须采用,应设循环水处理系统和消毒设备。
表3.1.6生活热水水质软化要求
项目
原水硬度(mg/L)(以碳酸钙计)
>300
150~300
洗衣房日用热水量>10m3(60℃计)
应进行水质软化处理
宜进行水质软化处理
生活用水日用热水量>10m3(60℃计)
宜进行水质软化处理
《1992建水手册》P373:
“在硬水中洗涤所需肥皂白必在软水中用的多,水的硬度每增加1度,每吨水将浪费肥皂120~150g。
美国资料:
水的CaCO3硬度超过50mg/L时就需要软化。
”《快速手册3》P475:
“对硬水进行软化有一定经济意义,而且能增加洗涤织品的亮度。
”
3.1.7水质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GB50015-2003第5.1.3条。
)
1水质稳定处理应根据水的硬度、处理器的适用流速、温度、作用时间以及工作电压等,选择合适的物理处理或化学稳定剂处理方法。
2水质稳定装置的选用应符合生产厂家产品样本所提出的技术要求和使用条件,应尽量靠近水加热设备的进水侧。
3水质软化处理宜采用离子交换法,可采用生活热水专用软水器或部分软化混合法。
经软化处理后的水质总硬度(以碳酸钙计)宜为:
洗衣房用水50~100mg/L,其他用水75~150mg/L。
4采用的化学稳定剂和软化离子交换树脂应符合食品级的要求。
3.2热源及加热贮热设备
3.2.1热源的选择应符合19.1节的有关规定。
3.2.2当采用燃气、燃油热水机组或热水炉作为水加热设备时,加热系统形式宜按下列原则确定:
1热水机组或热水炉可以满足系统的水温水压稳定要求,且原水水质总硬度≤150mg/L(以CaCO3计)的小型系统可采用直接供水方式。
系统举例如图3.2.2-1所示。
2如直接供水方式不能满足系统的水温水压稳定要求,或原水水质总硬度≥150mg/L(以CaCO3计)时,宜采用间接加热的热水机组或热水锅炉。
热水机组可自带换热装置,也可外配水加热器组合间接供应热水,见图3.2.2-2。
1热水机组或热水炉2热水贮罐
注:
用水较均匀时可不设热水贮罐
图3.2.2-1热水机组或热水炉直接供水系统举例
1冷水补水箱2热水机组或热水炉3容积式或半容积式水加热器
4热源循环泵5膨胀罐6系统循环泵
图3.2.2-2热水机组或热水炉与水加热器组合间接供水系统举例
3.2.3以蒸汽或高温热水为热源采用间接换热时,可参考图3.2.3—1~图3.2.3—3的系统形式。
间接换热设备的选择应符合下列原则:
1下列情况宜采用容积式或导流容积式水加热器:
1)热源供热能力不能满足设计小时耗热量的要求;
2)用水量变化大,要求供水的可靠性高、水温和水压平稳;
3)设备用房较宽裕。
2下列情况可采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
1)热源供热能力能满足设计小时耗热量的要求;
2)要求供水水温、水压较平稳;
3)设备用房面积较小。
3下列情况可采用半即热式水加热器:
1)热源供热能力能满足设计秒流量所需耗热量的要求,且有完善可靠的温度自动调节装置和安全装置;
2)热媒为蒸汽时,供汽压力稳定且工作压力不小于0.15Mpa;
3)用水较均匀;
4)设备用房面积较小。
4符合第1款或第2款的情况时,还可选用半即热式或快速加热器与贮热罐组合的加热形式。
采用快速加热器时,原水水质总硬度不宜大于150mg/L(以CaCO3计)。
(此水质硬度标准应该是参考GB50015-2003第5.1.3条确定的。
)
5医院建筑不得采用有滞水区的容积式水加热器。
(GB50015-2003第5.4.3条。
)
注:
1容积式水加热器是指传统的二行程水加热产品,其传热系数较低;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是指RV系列产品;半容积式水加热器是指HRV系列产品,传热系数较高,冷水滞水区容积较小或无冷水区。
2北京地区水质硬度较高,一般工程不设软化装置,而快速加热器对水质有要求,且难以达到具有完善可靠的温度自动控制装置的要求。
因此,采用快速加热器不设贮热罐的加热形式不推荐采用,不在条文中列出。
(2006/10/23张锡虎:
容积式或半容积式换热器可以将换热盘管抽出打碱、酸洗;浮动盘管换热器对除垢无用处。
暂时硬度即钙镁盐碱度;氢氧根碱度与重碳酸根碱度不能同时存在;永久硬度与钠盐碱度不能同时存在;负硬度就是钠盐碱度。
)
1系统循环泵2膨胀罐3容积式或半容积式水加热器
图3.2.3—1容积式或半容积式水加热器加热系统
1系统循环泵2膨胀罐3半即热式水加热器
图3.2.3—2半即热式水加热器加热系统
1系统循环泵2膨胀罐3半即热式或快速水加热器4贮热罐
图3.2.3—3半即热式或快速水加热器与贮热罐组合的加热系统
3.2.4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水加热设备的设计小时供热量可按下列原则确定:
(GB50015-2003第5.3.3条)
1容积式水加热器和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包括贮热容积相当的其他水加热器、热水机组和配贮热罐的加热器组)设计小时供热量可按下式计算:
(3.2.4)
式中Qg——容积式水加热器的设计小时供热量(W);
Qh——热水系统设计小时耗热量(W),应按式(3.4.2)确定;
η——有效贮热容积系数,容积式水加热器η=0.75,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η=0.85;
Vr——总贮热容积(L),见3.2.5条;
T——设计小时耗热量持续时间(h),取T=2~4h;
trc——热水温度(℃),按水加热器设计出水温度或贮水温度计算,见表3.1.5;
tL——冷水温度(℃),见3.1.4条;
ρ——热水密度(kg/L),可近似取ρ=1。
2半容积式水加热器或贮热容积与其相当的水加热器、热水机组的供热量应按热水系统设计小时耗热量确定,见式(3.4.2)。
3半即热式水加热器及其他无贮热容积的水加热设备的供热量应按热水系统设计秒流量所需耗热量确定,见式(3.4.3)。
3.2.5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水加热器的贮热量和贮水器的贮热容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GB50015-2003第5.1.10条。
)
1水加热器的贮热量应根据计算确定,且不得小于表3.2.5的规定。
2贮水器的容积Vr,应在有效贮热容积基础上增加以下附加量:
(GB50015-2003第5.4.9条。
)
1)采用容积式水加热器时,当冷水从下部进入、热水从上部送出,宜附加20%~25%;
2)当采用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时,宜附加10%~15%;
3)当采用半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带有强制罐内水循环装置的容积式水加热器时,可不附加。
表3.2.5民用建筑水加热器的贮热量和贮热容积
加热设备
以蒸汽和95℃以上的高温水为热媒时
以≤95℃低温水为热媒时
贮热量
有效贮热容积(L)
贮热量
有效贮热容积(L)
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加热水箱
≥45minQh
≥0.75qrh
≥90minQh
≥1.5qrh
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
≥30minQh
≥0.5qrh
≥40minQh
≥0.66qrh
半容积式水加热器
≥15minQh
≥0.25qrh
≥20minQh
≥0.33qrh
注:
1当采用半即热式、快速式水加热器与贮热罐组合的系统形式时,贮水容积宜根据热媒供应情况按导流型容积式水加热器或半容积式水加热器确定。
2Qh为设计小时耗热量(W),见式(3.4.2);qrh为设计小时热水量(L/h),见式(3.4.1-2)和(3.4.1-3)。
3.2.6机房及加热设备的工艺设计,应遵循第19、21、22章的有关规定。
3.2.7局部热水供应的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
燃气热水器设置位置和管道布置等应遵循23章的有关规定。
(GB50015-2003第5.4.5条。
)
3.3生活热水供应系统
3.3.1热水供应系统的选择,应根据使用要求、热水用量、用水点分布、使用时间、热源类型、设备操作管理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GB50015-2003第5.2.1条。
)。
耗热量较大时宜采用集中热水供应系统,下列情况宜采用局部热水供应系统,且加热装置宜设置在用水点附近。
1热水供应系统的设计小时耗热量小于80kW(约折合4个淋浴器的耗热量);(《2003国家措施》第6.8.1条第2款。
)
2耗热量不大且用水点分散;
3热水为定时供水,个别用水点供水时间或水温等有特殊要求时,宜对个别用水点设局部热水供水。
(GB50015-2003第5.2.12条。
)
4住宅小区设统一的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时,宜在每栋建筑的热水回水干管上分设循环泵。
3.3.2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应采用机械循环的方式,热水回水管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GB50015-2003第5.2.10/11条。
)
l热水供应系统应保证干管和立管的热水循环。
2要求随时取得不低于规定温度的热水的建筑物,且支管长度较长时,应保证支管中的热水循环。
当支管循环难以实现时,可采用自控调温电伴热等措施保持支管中热水温度。
3循环干管应采用同程式布置方式,且供回水末端管道宜适当放大管径。
(水力平衡的问题,没必要非得同程;没有室外热水管网同程的实例。
规范编的没道理。
)
3.3.3集中热水供应系统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下列管网布置形式:
1层数和立管数较多,且顶层有条件敷设干管时,宜采用图3.3.3-1所示的上行下回式全循环管网布置形式,或图3.3.3-2所示的下行上回式全循环管网布置形式。
2层数和立管数较少,或顶层无条件敷设干管时,宜采用图3.3.3-3所示的下行下回式全循环管网布置形式。
3用水集中的场所(浴室、洗衣房、厨房)可采用图3.3.3-4所示的下行下回式半循环管网布置形式,其他场所不宜采用。
图3.3.3-1上行下回式全循环管网布置形式
图3.3.3-2下行上回式全循环管网布置形式
图3.3.3-3下行下回式全循环管网布置形式
图3.3.3-4下行下回式半循环管网布置形式
3.3.4配水点的静水压力超过1.3.4和1.3.2条规定的水压时,可采用下列分区减压形式:
1各区热水用水点较多且设备用房有条件分区设水加热器时,宜采用图3.3.4-1所示每区独立设置热水供应系统的分区方式。
2低区热水用水点不多、用水量不大且分散时,可采用图3.3.4-2所示的高、低区合用水加热器,支管设减压阀的系统形式。
当配水点的静水压力超过1.3.2规定的水压时,减压阀必须采用无水量通过时能够减静水压力的产品。
3不应采用热水循环系统的供水管上设置减压阀的系统形式。
(GB50015-2003第5.2.13条第2款。
)
注:
1在循环管道上不能设置减静水压力的减压阀减小卫生器具及其管件的承压,因此当系统压力超过1.3.2条规定的卫生器具配水点最大承压值时,不应采用。
2当系统压力超过1.3.4条规定的卫生器具配水点最佳压力上限值时,在循环管道上设置减压阀会增加循环泵的阻力,不利于节能,且不利于高低区环路的平衡和调节,因此也不应采用。
图3.3.4-1每区独立设置热水供应系统的分区方式
图3.3.4-2高、低区合用水加热器,低区支管设减压阀的系统形式
3.3.5热水供应系统最不利点的供水压力应满足卫生器具的水压要求,且宜采取下列保证用水点压力稳定的措施:
1用水量较大的公共浴室、洗衣房、公共厨房等宜设置单独的热水系统和环路。
(GB50015-2003第5.2.12条。
)
2高层建筑热水供应系统的垂直分区应与给水系统分区一致。
各区的水加热器、贮水器的进水均应由同区的给水系统设专管供给。
(GB50015-2003第5.2.13条第1款。
)3公共浴室淋浴器等给水管道水压变化较大而用水点要求水压稳定时,可采用开式热水供应系统,系统举例见图3.3.5-1或3.3.5-2。
(GB50015-2003第5.2.16条第1款。
)
4局部对水压稳定要求严格的用水点,宜采取下列措施:
1)宜设置独立的供水管或立管;
2)卫生器具带有冷、热水混合器或冷、热水混合水嘴时,冷、热水供应系统在配水点处宜设恒温调压阀。
5公共浴室成组淋浴器宜采取下列措施:
1)多于3个淋浴器的配水管道,宜布置成环状双路供水。
(GB50015-2003第5.2.16条第3款。
)
2)供1组淋浴器的配水支管宜采用相同的管径;热水配水管管径可按表3.3.5确定,最小管径不得小于DN25;冷水管管径可比热水管管径小1号。
(GB50015-2003第5.2.16条第4款。
)
注:
1、管道环状双路供水包括冷水和热水管道,是为了在淋浴器阀门启闭变化时减少相互影响。
2、公共浴室成组淋浴器有可能同时使用,其配水管流量有可能超过按一般使用率计算出的流量。
表3.3.5数值是按成组淋浴器全部使用,其配水管道的比摩阻不超过规范规定的数值而计算得出的。
表3.3.5成组淋浴器热水配水管道的管径
成组淋浴器数量
1~2
3~5
6~9
10~17
18~30
管径DN(mm)
25
32
40
50
70
注:
1、成组淋浴器环状双路供水时,每路供水支管管径所带淋浴器数量可按该组淋浴器的一半考虑,且配水管道不变径。
2、成组淋浴器枝状供水时末端管径宜适当放大或不变径。
图3.3.5-1设膨胀管的开式热水供应系统
图3.3.5-2设热水箱的开式热水供应系统
3.3.6下列情况宜采用冷热水混合的单管热水供水系统:
1幼儿园、托儿所的淋浴器和盥洗槽水嘴;
2医院手术室的洗手池水嘴等;
3公共浴室的洗脸盆水嘴;
4公共浴室、工业企业生活间和学校的淋浴器,且宜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