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板检测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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苯板检测细则
苯板检测细则
1目的
为保证对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和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编制本细则。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可发性聚苯乙烯珠粒经加热预发泡后,在模具中加热成型而制得的具有闭孔结构的使用温度不超过75℃的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材,也适用于大块板材切割而成的材料。
、
2.2适用于温度不超过75℃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也适用于带有塑料、箔片贴面以与带有表面涂层的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3编制依据
本细则依据下述标准编制:
(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GB/T10801.1-2002)
(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10801.2-2002)
(3)《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氧指数法》(GB/T2406-93)
(4)《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2918-1998)
(5)《泡沫塑料和橡胶线性尺寸的测定》(GB/T6342-1996)
(6)《泡沫塑料和橡胶表观(体积)密度的测定》(GB/T6343-1995)
(7)《硬质泡沫塑料吸水率的测定》(GB/T8810-2005)
(8)《硬质泡沫塑料尺寸稳定性试验方法》(GB/T8811-2008)
(9)《硬质泡沫塑料压缩性能的测定》(GB/T8813-2008)
(10)《绝热材料稳态热阻与有关特性的测定防护热板法》(GB10294-88)
4检测技术
4.1检验规则
4.1.1组批: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同一规格的产品数量不超过2000m3为一批。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以出厂的同一类别、同一规格的产品300m3为一批,不足300m3的按一批计。
4.1.2出厂检验
4.1.2.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尺寸偏差与外观任取二十块进行检验,其中二块以上不合格时,该批为不合格品。
物理机械性能从该批产品中随机取样,任何一项不合格时应重新从原批中双倍取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仍不合格时整批为不合格品。
4.1.2.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尺寸和外观随机抽取6块样品进行检验,压缩强度取3块样品进行检验,绝热性能取两块样品进行检验。
尺寸、外观、压缩强度、绝热性能按GB/T10801.2-2002中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检验结果符合GB/T10801.2-2002中第5章的规定。
如果有两项指标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如果只有一项指标(单块值)不合格,应加倍抽样复验。
复验结果仍有一项(单块值)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4.1.3型式检验
4.1.3.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2)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3)产品停产六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从合格品中随机抽取1快样品,按GB/T10801.12002中第5章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其结果应符合GB/T10801.12002中第4章中规定。
4.1.3.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1)新产品定型鉴定
2)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有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3)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4)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5)产品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型式检验应在工厂仓库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项性能测试1块样品,按GB/T10801.2-2002中第6章规定的试验方法切取试件并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GB/T10801.2-2002中第5章的规定。
4.2样品要求
4.2.1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
表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单位:
mm
长度、宽度尺寸
允许偏差
厚度尺寸
允许偏差
对角线尺寸
对角线差
<1000
±5
<50
±
<1000
5
1000~2000
±8
50~75
±
1000~2000
7
>2000~4000
±10
>75~100
±
>2000~4000
13
>4000
正偏差不限,-10
>100
供需双方决定
>4000
15
表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规格尺寸单位:
mm
长度
宽度
厚度
L
h
1200,1250,2450,2500
600,900,1200
20,25,30,40,50,75,100
表3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允许偏差单位:
mm
长度和宽度L
厚度h
对角线差
尺寸L
允许偏差
尺寸h
允许偏差
尺寸T
对角线差
L<1000
1000≤L<2000
L≥2000
±5
±7.5
±10
h<50
h≥50
±2
±3
T<1000
1000≤T<2000
T≥2000
5
7
13
4.2.2外观质量
色泽均匀,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阻燃型应掺有颜色的颗粒,以示区别;外形表面平整,无明显收缩变形和膨胀变形;熔结良好;无明显油渍和杂质。
4.2.3物理机械性能
表4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物理机械性能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表观密度不小于
kg/m3
15.0
20.0
30.0
40.0
50.0
60.0
压缩强度不小于
kPa
60
100
150
200
300
400
导热系数不大于
W/(m·k)
0.041
0.039
尺寸稳定性不大于
%
4
3
2
2
2
1
吸水率(体积分数)不大于
mm
6
4
2
氧指数不小于
%
30
表5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物理机械性能
项目
单位
性能指标
带表皮
不带表皮
X150
X200
X250
X300
X350
X400
X450
X500
W200
W300
压缩强度
kPa
≥150
≥200
≥250
≥300
≥350
≥400
≥450
≥500
≥200
≥300
吸水率
浸水96h
%(体积分数)
≤1.5
≤1.0
≤2.0
≤1.5
导热系数
平均温度
10℃
25℃
W/(m·k)
≤0.028
≤0.030
≤0.027
≤0.029
≤0.033
≤0.035
≤0.030
≤0.032
尺寸稳定性
70℃±2℃下,48h
%
≤2.0
≤1.5
≤1.0
≤2.0
≤1.5
4.3试验方法
4.3.1时效和状态调节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型式检验的所有试验样品应去掉表皮并自生产之日起在自然条件下放置28d后进行测试。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的导热系数应将样品自生产之日起在环境条件下放置90d进行,其他物理机械性能试验应将样品自生产之日起在环境条件下放置45d后进行。
试验前应进行状态调节,除试验方法中有特殊规定外,所有试验按GB/T2918-1998中23/50二级环境条件进行,样品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5%~55%的条件下进行。
4.3.2表观密度的测定
按GB/T6343规定进行,试样尺寸(100±1)mm×(100±1)mm×(50±1)mm,试样数量3个。
测量试样的尺寸,称重试样,精确到0.5%。
由下式计算表观(体积)密度,取其平均值,并精确到0.1kg/m3。
式中:
—表观(体积)密度(表观总密度、表观芯密度、体积密度),kg/m3
—试样的质量,g
—试样的体积,mm3
密度低于30kg/m3闭孔泡沫材料的表观密度,应用下式计算:
式中:
—表观(体积)密度(表观总密度、表观芯密度、体积密度),kg/m3
—试样的质量,g
—排出空气的质量,g
—试样的体积,mm3
注:
指在常压和一定温度时的空气密度(g/mm3)乘以试样体积(mm3)
空气密度:
压力101325Pa(760mmHg)
温度23℃1.220×10-6g/mm3
27℃1.1955×10-6g/mm3
标准偏差估计值S由下式计算,并取二位有效数字。
式中:
—标准偏差估计值
—单个测试值
—一组试样的算术平均值
—测定个数
4.3.3压缩强度的测定
按GB/T8813规定进行,相对形变为10%的压缩应力。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试样尺寸(100±1)mm×(100±1)mm×(50±1)mm,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的试样尺寸为(100.0±1.0)mm×(100.0±1.0)mm×原厚,试样数量5个。
加荷速度为试件厚度的1/10(mm/min)。
将试样放置在压缩试验机的两块平行板之间的中心,尽可能以每分钟压缩试样初始厚度(h0)10%的速率压缩试样,直到试样厚度变为初始厚度的85%,记录在压缩过程中的力值。
如果要测定压缩弹性模量,应记录力-位移曲线,并画出曲线斜率最大处的切线。
根据情况计算
和
;或
;如果材料在试验完成前屈服,但仍能抵抗住渐增的力时,三项性能需全部计算。
压缩强度
(kPa),按下式计算:
=
式中:
—相对形变
<10%时的最大压缩力,单位为牛顿(N)
—试样初始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2)
相对形变
(%),按下式计算:
=
式中:
—达到最大压缩力时的位移,单位为毫米(mm)
—试样初始厚度,单位为毫米(mm)。
相对形变为10%时的压缩应力
(kPa),按下式计算:
=
式中:
—使试样产生10%相对形变的力,单位为牛顿(N)
—试样初始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2)
压缩弹性模量E(kPa),按下面的式子计算:
式中:
—在比例极限内的压缩力(力-位移曲线中有明显的直线部分),单位为牛顿(N)
—
时的位移,单位为毫米(mm)s
如果力-位移曲线中无明显的直线部分,则不采用这种方法。
此时,“形变零点”应取压缩应力为(250±10)Pa时所对应的形变。
4.3.4导热系数的测定
按GB/T10294规定进行,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试样厚度(25±1)mm,温差(15~20)℃,平均温度(25±2)℃。
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测定平均温度为(10±2)℃和(25±2)℃下的导热系数,试验温差为(15~25)℃。
4.3.5吸水率的测定
按GB/T8810规定进行,水温为(23±2)℃,浸水时间为96h。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试样尺寸为(100±1)mm×(100±1)mm×(50±1)mm,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的试样尺寸为(150.0±1.0)mm×(150.0±1.0)mm×原厚。
试样数量3个。
采用机械切割方式制备试样,试样表面应光滑=平整和无粉末,常温下放于干燥器中,每隔12h称重一次,直至连续两次称重质量相差不大于平均值的1%。
称量干燥后试样质量(m1),准确至0.1g,按GB/T6342的规定测量试样线性尺寸用于计算V0,准确至0.1cm3。
在试验环境下将蒸馏水注入圆筒容器内,将网笼浸入水中,除去网笼表面气泡,挂在天平上,称其表观质量(m2),准确至0.1g。
将试样装入网笼,重新浸入水中,并使试样顶面距水面约50mm,用软毛刷或搅动除去网笼和样品表面气泡。
用低渗透塑料薄膜覆盖在圆筒容器上,(96±1)h后,移去塑料薄膜,称量浸在水中装有试样的网笼的表观质量(m3),准确至0.1g。
目测试样溶胀情况,来确定溶胀和切割表面体积的校正。
均匀溶胀用方法A,不均匀溶胀用方法B。
吸水率(WAv)的计算
方法A
式中:
WAv—吸水率,%
m1—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网笼浸在水中的表观质量,单位为克(g)
m3—装有试样的网笼浸在水中的表观质量,单位为克(g)
—试样浸渍后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试样切割表面泡孔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试样初始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水的密度(=1g/cm3)
方法B
式中:
WAv—吸水率,%
m1—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m2—网笼浸在水中的表观质量,单位为克(g)
m3—装有试样的网笼浸在水中的表观质量,单位为克(g)
—装有试样的网笼浸在水中排出水的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网笼浸在水中排出水的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试样初始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3)
—水的密度(=1g/cm3)
4.3.6尺寸稳定性的测定
按GB/T8811规定进行,温度(70±2)℃,时间48h。
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的试样尺寸为(100±1)mm×(100±1)mm×(25±1)mm,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的试样尺寸为(100.0±1.0)mm×(100.0±1.0)mm×原厚。
试样数量3个。
按GB/T6342中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试验前的尺寸。
调节试验箱内温度、湿度至选定的试验条件,将试样水平置于箱内金属网或多孔板上,试样间隔至少25mm,鼓风以保持箱内空气循环。
试样不应受加热元件的直接辐射。
(20±1)h后,取出试样。
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5%~55%的条件下放置1h~3h。
按GB/T6342中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尺寸,并目测检查试样状态。
再将试样置于选定的试验条件下。
总时间(48±2)h后,在温度(23±2)℃,相对湿度45%~55%的条件下放置1h~3h。
按GB/T6342中规定的方法测量试样的尺寸,并目测检查试样状态。
试样的尺寸变化率通过以下的式子计算:
式中:
、
、
—分别为试样的长度、宽度与厚度的尺寸变化率的数值,%
、
、
—分别为试样试验后的平均长度、宽度和厚度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
、
、
—分别为试样试验前的平均长度、宽度和厚度的数值,单位为毫米(mm)
4.3.7氧指数的测定
按GB/T2406规定进行,样品陈化28d。
试样尺寸(150±1)mm×(12.5±1)mm×(12.5±1)mm。
(1)开始试验时氧浓度的确定:
根据经验或试样在空气中点燃的情况,估计开始试验时的氧浓度。
如在空气中迅速燃烧,则开始试验时的氧浓度为18%左右;在空气中缓慢燃烧或时断时续,则为21%左右;在空气中离开点火源即灭,则至少为25%。
(2)将试样夹在夹具上,垂直地安装在燃烧筒的中心位置上,保证试样顶端低于燃烧筒顶端至少100mm,其暴露部分最低处应高于燃烧筒底部配气装置顶端至少100mm。
(3)调节气体混合与流量控制装置,使混合气中的氧浓度为开始确定的氧浓度,以40±10mm/s的速度流经燃烧筒,洗涤燃烧筒至少30s。
(4)点燃试样:
使火焰的最底可见部分接触试样顶端并覆盖整个顶表面,勿使火焰碰到试样的棱边和侧表面。
在确认试样顶端全部着火后,立即移去点火器,开始记时或观察试样烧掉的长度。
(5)初始氧浓度的确定:
以任意间隔为变量,以“升—降法”按下述步骤进行:
(5.1)如果试样的燃烧时间或燃烧长度均不超过GB/T2406-1993中表2的规定,表示氧浓度过低,则这次试验记录为“○”反应,并记下燃烧长度或时间。
(5.2)如果二者之一超过GB/T2406-1993中表2的规定,表示氧浓度过高,扑灭火焰,记录这次试验为“×”反应。
(5.3)重复5.1~5.2步骤直到所得两个氧浓度相差≤1.0,并且一次反应符号为“○”,一次反应符号为“×”为止。
将这组氧浓度中得“○”反应的记作初始氧浓度ψ0。
(6)用初始氧浓度ψ0重复5.1~5.2操作,记录在ψ0时所对应的“○”或“×”反应。
即为NL系列的第一值。
以步长为0.2%氧浓度间隔重复5.1~5.2,测得一组氧浓度值与对应的反应符号。
直至得到不同于NL系列的第一值的反应符号为止,记下这些氧浓度值与其反应符号。
继续以步长为0.2%氧浓度间隔重复5.1~5.2,再测试四条试样,记下各次的氧浓度所对应的反应,最后一条试样的氧浓度,用ψF表示。
此试验结果,组成NT系列。
以体积百分数表示氧指数,按下式计算:
OI=ψF+Kd
OI-氧指数
ψF-NT系列最后一个氧浓度,取一位小数,%
d-8中使用和控制的两个氧浓度之差,即步长,取一位小数
K-查GB/T2406-1993中表3所得的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