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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

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

【篇一:

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读书笔记姓名:

杨婉璐

学号:

1145222045

班级:

建筑1102班

指导教师:

卢君君老师

书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时间:

2014年十月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网络资料(XX):

《城乡规划法解读》

《城乡规划法分析》

《城乡规划法的特点---俞滨洋》《城乡规划法学习培训讲义》

第一部分:

城乡规划法的完善历程

1952年9月,国务院召开全国城市建设座谈会,提出开展城市规划工作并设置相应城市规划管理构。

1956年,国家建委颁布了《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使城市规划工作开始走上法制的轨道。

1984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我国城市规划方面的第一部行政法规《城市规划条例》,为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

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1989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这是我国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的第一部法律。

1993年通过了地方性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于1997年批准了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南宁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1993年6月,国务院以116号令发布《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行政法规。

1996年5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2002年5月,国务院有发布了《关于加强城乡规划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对城市规划法律执行的工作严格的、更高的要求。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发布第74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也自然废止。

第二部分:

城乡规划法的重要内容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或俗称“本法”)分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70条。

第一,突出城乡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从内容上看,重视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促进公共财政首先投到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强调城乡规划制定、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和;保证公平,明确了有关赔偿或补偿责任。

第二,强调城乡规划综合调控的地位和作用。

《城乡规划法》法律上明确,城乡规划是政府引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是具有法定地位的发展蓝图。

同时,法律适用范围扩大,强调城乡统筹、区域统筹;确立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第三,新的城乡规划体系的建立。

体现了一级政府、一级规划、一级事权的规划编制要求;明确规划的强制性内容;突出近期建设规划的地位;强调规划编制责任。

第四,严格城乡规划修改程序。

对城乡规划评估,修改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修改详细

规划等,都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第五,城乡规划行政许可制度的完善。

建立完善了针对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制度;规定了各项城乡规划的行政许可。

第六,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

明确了上级行政部门的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及全社会的公众监督。

第七,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管理,对规划师职业的管理,都有明确规定。

第八,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县城关镇总体规划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镇总体规划由人大审议。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县城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报县人大常委会备案。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和镇总体规划定期评估须向人大报告。

第九,强化法律责任。

追究政府和行政人员的责任;追究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责任;追究违法建设行为的责任;明确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的范围和数额;授予市政府强制拆除权。

第十,法律授权,建立完善的城乡规划法律体系。

第三部分:

具体条例具体分析

第三条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

分析:

本条是关于城乡规划地域范围的概括性规定。

首先,城市和镇应当依据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

这里的城市规划和镇规划既包括了总体规划,也包括了详细规划。

城市和镇作为城乡规划的基本单位,需要依据本法的规定编制符合地方特色的规划,并且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遵守其城乡规划的要求,不能任意作出改变或者撤销。

其次,某些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并且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其规划要求。

这里的乡、村庄不是指所有的乡和村庄,而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

按照本法的规定,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制定本辖区的城镇体系规划,而城市、镇以及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必须制定本区域的规划。

【篇二:

城市规划原理读书笔记】

《城市规划原理》读书笔记

第一章城市和城镇化

城市的产生和定义

1.居民点的形成人类的第一次大分工出现了固定的居民点:

原始群落中产生了从事农业和畜牧业的分工。

新石器时代后期,农业成为主要生产方式,逐渐产生了固定居民点(和河流关系密切)

2.城市的形成(经济因素和文化因素)要点:

⑴人类的第二次大分工:

商业和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

⑵第二次劳动大分工产生了城市。

3.城市形成的条件

基础条件——剩余劳动力的出现,导致了社会分工;

前提条件——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剩余粮食的出现;

4.城市的定义(三要素)

包括人口数量,产业结构,行政管辖三个方面。

5.城市和农村的区别

主要是产业结构,也就是居民所从事的职业的不同,还有居民的人口规模,居住形式的集聚密度。

6.城市形成和发展的根本动因——农村推力和城市拉力的共同作用

建立在工业化基础上的经济发展,城市的规模效益和聚集效益使城市成为人类聚居地的主要形式。

第一次劳动分工产生了固定居民点;第二次劳动分工产生了城市。

城市的发展

城市的发展,大致分为两个大的社会发展阶段:

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也可以称前工业化时期和工业化时代,也可以称为古代的城市和近代的城市。

1.城市社会基本特征及其和农村社会的主要差别

基本特征:

人口老龄化、家庭核心化、生活闲暇化。

城市社会的异质性高于农村社会。

2.城镇化的含义

城镇化是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表现为乡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具体包括:

⑴人口职能的转变;

⑵产业结构的转变;

⑶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

3.城市化进程的表现特征

⑴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⑵产业结构中,农业,工业及其他行业的比重彼此消长,不断变化;

【篇三:

城市规划管理和法规读书笔记】

城市规划管理和法规》读书笔记1

摘要:

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狭义行政概念:

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

广义的行政概念:

行政是一个组织为实施自已的政策目标(一般是非赢利性的目标)而采取的活动。

关键词:

城市规划管理法规行政管理

l、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知识

1.1.1了解行政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1、行政的概念:

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狭义行政概念:

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

广义的行政概念:

行政是一个组织为实施自已的政策目标(一般是非赢利性的目标)而采取的活动。

2、行政管理的概念:

行政管理是围绕执行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它有三层基本含义;

(1)行政管理是一种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是一种动态功能。

它通过自己的各种形态的活动,通过完成自己的各种功能来执行社会公共权威,达到既定目标。

行政管理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它产生于一定的社会,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它的活动涉及整个社会。

行政管理活动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系统。

(2)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形式,通过行政体制和组织形式,来

执行自己的动态功能。

(3)行政管理体现一种关系。

行政关系有多种形式,如权威关系、组织关系、人际关系、沟通关系、行政体系和社会的关系、行政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等。

各类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有不同的格式和性质,会对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产生一定的作用,影响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

从实践的意义上说,一是行政管理活动是政府管理外部各种公共事务的活动。

又是政府为管理外部社会各项事务而展开的内部管理活动。

1.1.2熟悉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

1、行政机构的基本概念:

组织、行政组织,是社会行政系统的结构形态。

是行政行为赖以表现的组织基础。

行政组织的含义包括4个方面:

(1)组织结构主要是从职能目标的分工、权责大小的分配、层次等级的划分、管理幅度的确立、制度纪律的规范等方面来确定组织的表现形式。

(2)组织行为组织中的人员为管理目的而活动,在人员之间所进行的相互交往、沟通、协作、默契等行为。

(3)组织环境组织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影响。

(4)组织意识组织中人员对目标、行为、环境的认识和心态意识极大地也影响到组织的凝聚力。

2、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

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

动过程。

行政领导有4层含义:

(1)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2)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3)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

这种影响一是来自权力的影响力;二是来自非权力的影响力。

(4)领导活动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因此,领导者、被领导者和环境构成了领导活动的三个层面基本要素。

1.1.3熟悉行政沟通的作用和原则

l、行政沟通的作用行政组织决策、规划、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的发挥,都离不开行政改沟通。

首先,它是有效决策的依据。

其次,行政沟通能增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目标、工作环境的了解,促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识和认同,形成一种积极的组织意识。

最后,行政沟通能改善人际关系和组织气氛。

2、行政沟通的原则。

行政沟通旨在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产生一定的沟通效应、速度、广度和准确度。

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沟通效应,沟通时应当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1)高效率原则指某一行政信息完成沟通过程所需要的时间越少,沟通效率则越高。

为了实现行政沟通的高效率原则,必须特别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保证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减少人为干扰和失真现象,尽可能选择最短、最直接、容量适中的渠道进行沟通。

二是沟

通技术现代化。

(2)高质量原则是指行政信息在传递过程中所达到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尽可能地减少信息传递过程

中的干扰和失真,注意减少和信息接收者的要求成行政决策活动无关的信息。

(3)民主化原则。

就是要扩大行政人员参和决策的机会,创造一种民主、宽容、和谐的沟通气氛。

1.1.4掌握提高行政效能的方法

行政效能,就是行政投入和行致产出之间的比值。

它是行政产出的能量、数量、质量和行政投入之间的综合比值关系,是行政能率、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的合称。

提高行政效能应该采取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方法,应该把重点放在改革和完善行改内部的体制、结构、程序和提高人员的素质上。

把重点放在改善内部环境上,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自我改革和完善。

(1)改革组织体制。

划清楚各项行政职能的内涵和外延,简改放权,根据职能加效能的原则重新考虑行政机构的设置及其编制、规模。

优化组织结构、健全决策机构,加强信息机构和监督机构的职能,控制并适当减少过于庞大的执行机构。

(2)提高行政人员的素质,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首先要提高行政人员的政治觉悟和职业道德水平。

其次,要加强在职人员的知识教育和专业培训。

再者,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尽快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从制度上保证行政人员的质量

(3)完善行政过程。

首先,要进一步优化决策,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和民主性。

其次,通过简化程序,减少中间层次和加强监控等方法消除执行和反馈中的“中间梗塞”和“信号衰减”现象。

再者如强协调和合作。

最后,加强规划工作,科学运筹时间、人力、物力、财力等。

(4)实现行政管理方法和手段的现代化。

将新的科学理论广泛使用到行政管理实践中去,以提高行政管理的科学化程度,采用电脑、图文传真设备等现代技术手段,从物质技术方面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1.2行政法学的有关知识

1.2.1了解法律的概念和行政法渊源。

1、法律的广义概念:

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的概念:

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在全国范图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行政法是由法定的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制定的,对社会各项事务实施国家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总和。

2、行政法的渊源,又称行政法的法源,是指行政法产生的依据和来源及其外部表现形式。

我国只有成文法才是行政法的渊源。

(1)宪法。

是制定各种法律、法规、规章的法律依据和来源,是行政法的渊源和特定的国家行政机关行使行政立法权的法律依据:

宪法是行政法的最根本的法源。

(2)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法律和法律,是制定其他法规、规章的依据、行政法律规范。

(3)行政法规。

国务院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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