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稿在全省海绵城市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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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稿在全省海绵城市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在全省海绵城市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现场推进会上的交流发言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省建设厅的直接领导和帮助下,近年来,衢州市坚持制度先行,项目同步,常态管控,多措并举,在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进展和成效
我市于201X年5月份被列为浙江省首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
根据试点实施方案,我市将在201X年1月至2018年12月三年试点期内,重点打造面积约21平方公里、覆盖市区60%人口的衢州海绵城市试点示范区,城市防涝标准得到提高,城市雨水管理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经过前一阶段试点,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和特色亮点兼备的良好发展态势,试点建设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1.建立了一套工作机制。
围绕试点工作,完成了《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1X-2030年)》《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三年工作计划》的编制和发布。
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衢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5个配套政策文件。
建立健全了实体办公、联席会议、部门联动管控等工作机制,做到有顶层设计、有专人负责、有操作方案、有工作机制、有具体措施(五个有)。
2.构建了一套项目体系。
对各类涉及海绵城市项目进行了分类梳理,充分融入“渗、滞、蓄、净、用、排”的海绵理念,谋划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总盘子,安排了海绵广场、海绵湿地、海绵学校、海绵公园、海绵河岸、海绵小区、海绵场馆、海绵道路等共8大类、48个项目,三年试点期总投资达125亿元,直接用于“海绵”建设的投资达23.86亿元。
其中今年新建续建海绵项目28个,计划完成投资13.6亿元。
做到了有投资计划、有项目抓手、有示范引领。
3.制定了一套技术规程。
转发执行了省厅制订的《浙江省海绵城市规划设计导则》,印发了《示范区海绵工程设计方案评估办法》、《示范区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示范区建设工程竣工测量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技术规程文件,海绵城市建设技术规程不断健全完善。
做到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4.取得了一定的实际成效。
一批骨干示范项目陆续建成,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了一系列实际成效。
201X年,市区新开工海绵城市示范项目15个,建成古城墙遗址公园、市民足球场、老儿童公园改造、花园大道提升等一批骨干示范项目6个。
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7.4亿元,完成三年计划的83%。
排水系统全面改造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项目成效初步显现,在今年6月23—26日我市连续暴雨中经受了考验,首次实现主城区无内涝,城市主次干道无积水。
做到了可看、可学、可用,有进展有成效。
二、做法和经验
(一)突出制度体系建设,做到工作制度化
1.注重组织领导。
衢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副市长领导为副组长,市级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衢州市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负责统筹协调海绵城市试点建设。
市住建局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实体化运作办公室,抽调5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市区海绵城市试点建设工作。
2.注重规划引领。
委托上海市政院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并与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空间规划以及各专项规划无缝衔接,成为市区海绵城市建设的蓝图和方向。
3.注重政策配套。
出台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意见、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加强各部门间的统筹和联动。
4.注重技术规程。
印发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评估办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竣工测量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技术规程文件,从设计方案评审、初步设计到竣工验收都全面贯彻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实行项目全过程海绵化管理,使海绵城市建设做到有据可依、有规可行。
(二)突出项目化建设,做到工作项目化
1.积极谋划项目。
由市政府牵头,市住建局具体落实,召开专题会议谋划项目工作,集思广益,整合资源,谋划安排海绵建设示范项目盘子,制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三年计划。
按照使用性质,对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了分类,共划分海绵广场、海绵湿地、海绵学校、海绵公园、海绵河岸、海绵小区、海绵场馆、海绵道路等八大类项目,这些项目指向明确,概念浅显易懂,便于项目宣传和责任落实。
2.有机结合推进。
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与“五水共治”、“交通治堵”、棚户区改造、危旧房改造、城市功能完善等各项城市建设管理任务结合起来,做到理念在心中、项目在手上、要求在前面、过程在明处,使各项工作有机衔接、协调推进。
(三)突出管理管控,做到工作常态化
1.建立联席会议机制。
专门成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牵头,国土、发改、住建、规划、财政、集聚区、西区分管领导组成的海绵城市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会议采用“一事一议”原则,研究确定规划控制区255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及各项规划指标落实,推进部门联动,简化审批程序,专项协调解决问题。
从201X年10月份开始,我市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建设单位在新建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确保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控制目标。
2.明确部门管控责任。
发改部门在立项审批时明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同时作为项目联合验收条件,未落实相应建设指标和管理要求的不予验收通过。
规划部门把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建设项目规划条件的刚性指标。
国土部门在土地供应中明确相应的建设管理要求,并做好与规划部门的衔接。
住建部门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中明确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的相关工程措施要求,并将其落实情况作为竣工验收备案的重要条件,严把头尾两关,确保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
(一)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虽然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初步框架已形成,一批示范项目已建成,但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离海绵城市的标准和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
目前,一批海绵项目的实施,尝到了甜头,看到了好处,也暴露了困难和问题。
下步,我市将在海绵城市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在广度上,要将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技术和规范推广应用到示范区以外的主城区,范围拓宽到21平方公里以外,直至向各县(市、区)延伸,实现海绵区域全覆盖;要将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内容扩大到项目盘子清单以外,在所有的公建类、房建类项目中推广,实现海绵项目全覆盖。
在深度上,要深入挖掘海绵城市的内涵,提高认识,深化理念,提升标准和要求,力争实现更高水平的海绵城市建设。
同时,面上的一些建设,本身就是海绵城市的支撑性内容,也要整合纳入盘子,统一规范建设,如管网改造、积涝点整治等。
(二)强化人才技术支撑
经过试点实践证明,传统的建设管理方法在海绵城市建设中已不够用、不管用,人才、技术已经成为海绵城市建设的主要瓶颈。
思想重视,方针已定,项目明确,关键在人才技术。
下步,我市将通过内引外联,强化人才和技术支撑。
与衢州学院联合成立海绵城市产学研中心,借助学院的人才优势,构建海绵城市智库,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撑。
要引入国内知名的设计团队和专家学者,加强海绵城市技术攻关,提升海绵城市建设水平。
要加强专业审批管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强化学习和培训,使其全面系统地掌握海绵城市最新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知识。
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业务指导,全面落实海绵城市相政策及技术规范标准文件,组织县(市、区)和相关部门到国内海绵城市工作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将海绵城市理念贯彻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
(三)政策管控要更到位
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实践中,还存在着市区不同区块之间有建设盲区、有政策断层、海绵城市规划管控的刚性还不到位等问题。
下步,我市要梳理总结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经验,逐步理清海绵城市设计、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盲区和断层,加强规划、建设、综合执法等部门的协同配合,特别是一些线性工程的衔接,以及主城区非试验区范围内项目海绵化标准的强制执行等问题。
要完善财政资金补助管理办法、绩效考核办法等政策,完善联席会议、部门联动管控等机制,积极调动各区块、各部门力量,加快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八大工程,力争通过三到五年的建设,到2020年全面实现省定目标要求。
(弘利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