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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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2012年度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验收组织单位:

茂名市农业局

验收日期:

2014年10月10日

1.竣工验收工作概况

1.1验收组织单位及验收组成员

验收组织单位:

茂名市农业局。

验收组成员:

组长:

丁少波(茂名市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

叶颖邦(茂名市农业局副局长,市水果局局长)。

成员:

李澍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高级工程师)、房炳杰(茂名市投资审核中心高级工程师)、张竣棋(茂名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冼卫华(茂名市电白区财政局高级会计师)、高春亮(茂名市农业局农艺师)、罗敬源(茂名市财政局科长)、彭志宏(茂名市国土资源局副科长)、邱武(茂名市农业局科长)、李明(茂名市农业局科长)、李新华(茂名市农业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陈钊铭(茂名市农业局副科长)、梁武(茂名市农业局副科长)、陈喜娟(茂名市农业局副主任科员)。

1.2项目有关单位

主管单位:

茂名市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

建设单位:

茂名市茂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设计单位:

华南农业大学国土资源研究中心。

监理单位:

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茂名市水电建筑安装工程集团公司。

复核单位:

三门峡市水利勘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分公司。

1.3验收依据、时间、方法

1.3.1验收依据

经茂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和财政局批准的2012年度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报告和投资预算;

经茂名市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批复的该项目变更调资料;

《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规范(试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

茂名市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对该项目的初步验收成果《2012年度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初步验收报告》。

1.3.2验收时间

2014年8月7日竣工验收,12月4日复查。

1.3.3验收方法

采取全面检查(工程复核)与抽样核查相结合,室内核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

1.3.4验收程序

①听取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复核及业主单位的工作总结报告,查看工程影像、文字资料、财务收支情况,实地检查建设工程的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发出《关于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的函》。

②对《关于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的函》的整改内容进行核实,确认整改结果,发出《关于2012年度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验收确认函》,确认验收合格。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范围

项目区位于广东省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东南毗邻金塘镇政府,省道电白—高州线由南向北穿过项目区,向北与207国道相连,向南与325国道相连。

涉及桂山村、丰田村、低山村、民主村、州村和白土村六个行政村。

2.2投资规模和规划设计建设任务

2.2.1项目建设规模

2013年5月申报2012年度茂南区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茂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对该项目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意立项,并批复文件《关于茂南区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茂农计[2013]20号),建设规模9600亩。

2.2.2新增耕地面积

项目建设前耕地面积9600亩,项目建设后耕地面积9600亩。

无新增耕地。

2.2.3投资规模

2013年11月6日茂名市农业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茂南区2012年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的批复》(茂农〔2013〕87号)文批复规划设计方案和投资预算,项目建设规模9600亩,亩单价1200元,总投资金额为115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974.54万元,前期工作费57.13万元,工程监理费21.49万元,业主管理费29.14万元,竣工验收费36.15万元,不可预见费33.55万元。

2.2.4主要工程数量

项目工程主要包括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他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

规划新修斗渠C2类2条,共1167米;新修农渠C3类33条,共13681米;新修斗沟C1类1条,共993米;新修农沟C3类4条,共2899米。

渠系建筑物

渠系建筑物中,规划设置铺筑涵洞6座,涵管38座;沟渠过板184块;预制砼横梁1872根。

田间道路工程

规划整修一级田间道(砼)13条,共6000米,整修三级田间道3条,共1908米,整修三级生产路33条,共14899米。

④其他工程

规划修建机耕桥2座。

2.3工程计划工期

工程计划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5月15日止。

3.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计划工期是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5月15日止。

项目开工日期是2014年3月5日,完成工期是2014年4月24日,完成时间在计划工期时间内。

具体施工时间如下: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新修斗沟C1-1

3.09-4.18

调增农渠C3-39

3.12-4.16

新修斗渠C2-2

3.6-3.26

调增农渠C3-40

3.7-3.15

调增斗渠C2-3

3.7-3.28

调增农渠C3-41

3.18-3.27

调增斗渠C2-4

3.16-4.18

调增农渠C3-43

3.16-3.29

调增斗渠C2-5

3.10-3.29

调增农渠C3-44

3.1-4.1

新修农渠C3-1

3.5-4.11

调增农渠C3-45

3.11-3.27

新修农渠C3-2

3.18-3.29

调增农渠C3-46

3.5-4.16

新修农渠C3-3

3.22-3.29

调增农渠C3-47

3.18-3.27

新修农渠C3-5

3.6-4.13

调增农渠C3-48

3.15-3.29

新修农渠C3-6

3.14-3.29

调增农渠C3-49

3.15-3.29

新修农渠C3-7

3.08-4.12

调增农渠C3-50

3.18-3.27

新修农渠C3-8

3.16-3.28

调增农渠C3-51

3.16-3.29

新修农渠C3-13

3.09-4.1

调增农渠C3-52

3.18-3.29

新修农渠C3-14

3.21-3.29

调增农渠C3-53

3.11-3.27

新修农渠C3-15

3.7-3.29

调增农渠C3-54

3.5-3.26

新修农渠C3-19

3.09-4.16

调增农渠C3-55

3.18-3.28

新修农渠C3-20

3.12-3.28

新修农沟C3-1

3.12-4.16

新修农渠C3-21

3.6-3.26

新修农沟C3-3

3.12-4.16

新修农渠C3-22

3.15-3.28

新修农沟C3-4

3.5-3.18

新修农渠C3-23

3.12-4.78

调增农沟C3-5

3.6-3.26

新修农渠C3-24

3.18-3.29

调增农沟C2-1

3.6-3.31

新修农渠C3-25

3.12-4.16

调增清淤土沟-1

3.14

新修农渠C3-32

3.11-4.16

调增清淤土沟-2

3.18

新修农渠C3-33

3.23-4.16

调增清淤土沟-3

3.21

调增农渠C3-34

3.18-3.27

一级田间道-1

3.27-4.3

调增农渠C3-35

3.5-4.14

一级田间道-3

4.8-4.16

调增农渠C3-36

3.18-3.29

一级田间道-4

3.25-4.7

调增农渠C3-37

3.19-3.29

一级田间道-5

3.21-4.6

调增农渠C3-38

3.5-3.13

一级田间道-6

3.29-4.7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分项工程名称

施工日期

一级田间道-7

3.28-4.8

三级生产路-21

3.14-3.17

一级田间道-9

4.11-4.15

三级生产路-22

3.15-3.18

一级田间道-10

4.3-4.7

三级生产路-23

3.16-3.19

一级田间道-11

4.4-4.9

三级生产路-24

4.6-4.9

一级田间道-12

4.12-4.16

三级生产路-25

4.9-4.12

调增一级田间道-14

3.29-4.4

三级生产路-27

4.10-4.13

调增一级田间道-15

4.3-4.7

三级生产路-28

4.12-4.14

调增一级田间道-16

3.27-4.5

三级生产路-30

3.10-3.18

调增一级田间道-17

3.28-4.3

三级生产路-31

3.17-3.22

调增一级田间道-18

4.6-4.8

三级生产路-32

3.21-3.25

调增一级田间道-19

4.7-4.9

调增三级生产路-34

4.1-4.4

三级田间道-1

3.25-3.31

调增三级生产路-35

4.7-4.10

三级田间道-2

3.6-3.8

调增三级生产路-36

4.2-4.5

三级田间道-3

3.7-3.10

调增三级生产路-37

4.9-4.12

调增三级田间道-4

3.10-3.12

调增三级生产路-38

4.10-4.13

三级生产路-1

3.13-3.20

调增三级生产路-39

4.4-4.7

三级生产路-2

3.18-3.26

调增三级生产路-40

4.12-4.14

三级生产路-3

4.7-4.10

调增三级生产路-41

4.13-4.16

三级生产路-4

3.30-4.2

调增三级生产路-42

4.12-4.14

三级生产路-5

3.6-3.14

调增三级生产路-43

4.13-4.16

三级生产路-8

3.26-3.30

调增三级生产路-44

4.14-4.17

三级生产路-9

3.29-4.1

调增三级生产路-45

4.14-4.16

三级生产路-10

3.31-4.3

调增三级生产路-46

4.16-4.19

三级生产路-11

4.2-4.5

调增三级生产路-47

4.15-4.18

三级生产路-13

4.4-4.7

调增三级生产路-48

4.17-4.20

三级生产路-14

4.6-4.9

调增三级生产路-49

4.19-4.23

三级生产路-15

3.10-3.13

调增三级生产路-50

4.18-4.20

三级生产路-16

3.11-3.14

调增三级生产路-51

4.18-4.20

三级生产路-17

3.12-3.15

调增三级生产路-52

4.19-4.23

三级生产路-19

4.7-4.10

机耕桥-1

4.11-4.23

三级生产路-20

3.13-3.16

机耕桥-2

4.15-4.17

4.项目组织管理

4.1领导机构

茂南区人民政府成立了“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担任组长,国土、农业、区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副组长。

国土、农业、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分管副局长为成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由区国土部门负责人兼任,负责组织领导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有关问题。

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成立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和质量监督领导小组”等管理机构,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茂南区2012年度金塘镇低山村等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协调、监管工作。

后期建设中,因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点多面广,工农关系复杂,部分项目施工环境恶劣,物料运输困难,施工期又恰逢春耕备耕期,雨水较多,加之当地有做年例的习俗,难以雇请到足够的人手,均给施工带来了阻力。

为克服不利因素影响,充分挖掘优势潜力,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亲兼任,并派出6个科级领导分别挂点一个村委会,切实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更重要的是区委分管领导十分注重工作创新,经常听取挂点领导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并多次到施工现场办公,针对前期施工人员偏少、材料不足、工程进度偏慢等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后期通过时间倒逼机制,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点带面,千方百计督促工程赶进度、保质量,促进了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任务。

4.2专业人员配备

4.2.1施工专业人员配备

根据项目工程施工特点及要求,配足相关专业人员及设备,组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配备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

项目下设施工部、质检部、机电设备物资部、计划财务部、办公室和安全环保部等,配备总施工1人,现场施工管理员2人、测量放线2人、资料员1人、材料调配1人、财务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管理员1人。

4.2.2监理人员配备

监理单位在现场设立监理部,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现场监理3人。

4.3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相关文件规定,在项目实施期间严格执行“六个制度”打造阳光工程。

4.3.1公告制

目实行“公告制”。

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规模、实施范围、项目投资、建设工期、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单位等基本情况,在各村委进行公告,增加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使群众了解和支持。

4.3.2法人制

项目由茂名市茂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负责项目的筹建管理工作。

4.3.3监理制

项目委托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工作。

委托其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及保修期间的监理,施工期间安排常驻工地的监理人员,有效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4.3.4招投标制

项目招标工作由茂名市茂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由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投标工作。

工程施工的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经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发布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在茂名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招标投标代理公司召开开标会议,在市招标办、纪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投标,专家集体议标,采用了统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项目的招标工作依法按规程操作,资料齐全,中标后在茂名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举报投诉和其他反映的意见。

4.3.5合同制

项目共签了《土地清查与可研编制合同》、《项目勘测合同》、《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合同》、《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合同》、《工程监理委托代理协议书》、《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审计业务约定书》、《工程复核合同》、《项目决算编制及审计合同》、《工程管护协议》等合同协议。

4.3.6审计制

项目委托茂名市油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2]489号)、《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2012]490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财综(2011)12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工作。

经审计,合同管理基本到位,现场签证资料及竣工图资料基本符合要求,结算资料基本符合要求。

4.3.7其他管理制度

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根据《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工作管理办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并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建设单位按有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专人账管理,做到不得截留、不挪用,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文档资料进行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严格执行质量监管制度,以保证了工程按图按质完成。

5.制度执行情况

5.1严格执行公告制

为增加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使群众了解和支持,项目严格执行“公告制”。

对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规模、实施范围、项目投资、建设工期、施工单位、监理设计单位等基本情况,在各村委进行张贴公告,增强项目实施的透明度,争取群众了解和支持,并积极邀请群众参与实施过程监督。

5.2严格执行法人制

项目法人为茂名市茂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项目主管单位茂名市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实施监管,项目由茂名市茂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进行负责项目的筹建管理工作。

5.3严格执行监理制

项目委托广东城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监理工作。

监理公司根据监理合同、项目招标文件、施工投标书、施工合同、规划设计文件、图纸和有关《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项目具体特点认真编写了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成立了监理小组,制定了现场监理工作制度,安排常驻工地的监理人员,在相应的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施工期间对项目实施进行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及保修期间的监理,有效起到监督管理的作用。

5.4严格执行招投标制

项目招标工作由茂名市茂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由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招投标工作。

工程施工的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招标文件经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备案后,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发布项目招标投标信息,在茂名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招标投标代理公司召开开标会议,在市招标办、纪委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投标,专家集体议标,采用了统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

项目的招标工作依法按规程操作,资料齐全,中标后在茂名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没有收到举报投诉和其他反映的意见。

5.5严格执行合同制

项目从前期工作开始,所有的业务往来均由茂南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与相关单位签订合同。

项目共签了《土地清查与可研编制合同》、《项目勘测合同》、《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编制合同》、《工程施工招标代理合同》、《工程监理委托代理协议书》、《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审计业务约定书》、《工程复核合同》、《项目决算编制及审计合同》、《工程管护协议》等合同协议。

合同基本内容、合同签订及合同的履行都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执行。

5.6严格执行审计制

项目委托茂名市油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2]489号)、《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的通知(粤财农[2012]490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规定》(财综(2011)128号)等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工作。

由茂名市油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项目的资金使用、结算进行详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7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档案管理制

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根据《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和审核规程(暂行)》、《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项目实施工作管理办法》。

5.7.1严格执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金使用和管理。

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成立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程管理人员严格审核工作量,核实后才能办理拨款审批手续,设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专帐管理资金,项目资金由财政直接支付,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不得截留、不挪用。

5.7.2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

文档资料进行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档案材料的完整。

在项目施工期间,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每一工作环节的技术资料妥善保存,由专人负责,及时归档。

工程完工后,项目监理单位提交监理月报、监理总结等材料;项目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管理资料、工程质保资料、工程费用资料;项目建设单位收集整理有关项目的合同书文、协议书和任务书及其附件、信件、会议纪要、项目实施设计方案及招投标有关文件及资料,项目财务预算、决算资料,项目审计报告与工程有关的影像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广东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验收规程》(粤国土资耕保发[2012]189号)中档案分卷要求,进行资料归类归档,形成完整的归档资料。

5.7.3严格执行质量监管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成立茂南区农林畜牧和水务局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成员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以确保工程按图按质完成。

在施工过程中,邀请村委会干部以及村民代表到现场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施工符合设计要求、符合现实需要,做到灌渠能灌、排渠能排。

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项目建设工程实施监督,做好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的三控制,保证工程按图按质完成。

6.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6.1项目建设规模及新增耕地情况

项目建设前耕地面积15000亩,项目建设后耕地面积15000亩。

无新增耕地。

6.2工程数量及质量完成情况

6.2.1工程数量完成情况

①灌溉与排水工程

项目完成建设新修斗渠C2类共4条,总长1716.7米;完成建设新修农渠C3类共40条,总长14062米(其中调增农渠C3-55长402米仅双边加高0.4米渠壁);完成建设新修斗沟C1共1条,总长552米;完成建设新修农沟C2共1条,总长176米;完成建设新修农沟C3共4条,总长2167.5米;完成建设调增清淤土沟共3条,总长1322.27米。

②渠系单体建筑物

实际铺筑涵洞10座,涵管38座;沟渠过板138块;预制砼横梁1424根;调增护坡5条共793米。

③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完成建设整修一级田间道(砼)共16条,总长6254.3米;完成建设整修三级田间道共4条,总长2240.6米;完成建设整修三级生产路共45条,总长17809.8米。

④其他工程

完成建设机耕桥2座。

机耕桥-1全新修建;机耕桥-2整修原有桥梁,在原有桥梁上铺加水泥桥板一块。

6.2.2现场签证工程

(1)基础处理

①新修农渠C3-14、新修农渠C3-38

增加人工挖淤泥、流砂121m³;增加建筑物回填土方(砖),人工夯实121m³;增加标准砖64493块;增加人工挑运砖(90-100m)121m³;扣减原设计砂、石垫层-30.03m³;

②新修农沟C3-1

增加人工挖淤泥、流砂706.5m³;增加人工回填碎石垫层367.36m³;增加人工二次挑运碎石(90-100m)367.36m³;

③机耕桥-1

土堤围堰三面,土堤面宽1.5米,底宽3.1米,高1.6米。

总长63米,外运土方回填,夯实231.84m³;抽水机抽水42台班;三相发电机21台班;土堤拆除、挖运、清理河床231.84m³;桥头机械及人工填筑夯实土方120m³;

④新修生产路-11

小型挖掘机挖淤泥、流砂277.5m³;外运土方回填(运距5km)647.5m³;

⑤调增三级生产路-40

小型挖掘机挖淤泥、流砂126m³;外运土方回填(运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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