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业的性质和旅行社的职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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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业的性质和旅行社的职能
第五章旅游业--旅游业的性质和旅行社的职能
[内容提要]旅游业指的是使旅游主题和客体能够接近与结合的条件、信息、移动手段和逗留设施等。
旅游业是一个有一系列经济部门和非经济部门共同组成的巨大商业集团。
为旅游者提供服务,使旅游业的共同职能。
在旅游供求活动中旅行社是发展旅游和接待旅游者的中介组织,是现代旅游业的三大支柱之一。
[学习重点]识记旅游业旅游产品的概念;理解旅游业的性质和特点,分析服务是旅游产品的核心内容;研究提高服务质量的途径和方法,初步掌握旅行社经营活动的一般规律。
[学习难点]旅游业的性质和旅行社的职能。
[参考书目]1、(美)朱卓仁等著。
林乐腠译。
旅游业(第一章旅游的结构)。
海南人民出版社,1987年1月第一版
2、(英)A·J·伯卡特等著。
张践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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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出版社,1990年12月第一版
3、孙尚清主编。
中国旅游经济研究(经营篇旅行社经营管理)。
人民出版社,1990年9月第一版
4、谢彦君著。
基础旅游学(第三章第四节旅游业)。
中国旅游出版社,1990年10月第一版
5、王伟编著。
服务通论(第一章服务心里原理)。
中国旅游出版社,1993年9月第一版
[思考题]
1、旅游业究竟在何种意义上可以成为一种产业。
谈谈你的认识?
2、为什么说旅游业具有“投资见效快”的行业特点?
3、怎们理解服务是旅游产品的核心内容?
4、旅游服务的特点是什么?
5、比较中外旅行社的类型划分。
6.旅游业的性质
7.旅游业的特征
8.旅游产品的特点
9.旅行社的业务方式
10.旅游区(点)的定义
第五章旅游业
第一节旅游业的概念
一、什么是旅游业
旅游业概念的形成过程,是随着旅游业的产生、发展并逐步成熟的过程。
如前所述,旅游业并非与旅游活动同步产生的。
旅游业是在近代产业革命之后,大众旅游成为世界潮流,大众化的旅游消费推动了旅游业的形成与发展。
1.旅游业不同于普通产业
过去,有人把旅游业等同于旅行社业。
在我国,也曾有人认为只有旅游局和旅行社才算旅游业部门。
也有人认为,旅游业的产品是由一系列相互有关的行业共同提供,体现了旅游业所具有的综合性特点。
但这一供给取向的定义对于旅游业在何种意义上构成一项产业的问题,并没有作出很好的回答。
为了全面认识旅游业的概念,我们有必要对“产业”一词有所了解。
“产业”(Industry)是指“其主要业务或产品大体相同的企业类别的总称”。
这一解释表明,一个产业是由同类企业构成的。
这些企业之所以属于同类企业,是因为他们都经营相同的业务或生产相同的产品。
正因为如此,无论是从微观的企业角度看,还是从较为宏观的角度看,他们为经营该种业务或生产该类产品所作的投入和因此而实现的产出,都可以准确的测算和确定。
所以,在传统上,人们一直都将这些条件作为划定产业的标准。
显而易见,旅游也距离这些标准相去甚远。
这是因为:
第一,旅游业是综合性的产业。
她的产业边界很不明确。
旅游业并非由同类企业所构成,这些企业的业务或产品自然也不尽相同。
内容涉及“吃、住、行、游、购、娱”生活的各个方面。
行业涉及餐饮、住宿、交通、银行、通讯、文化、加工、邮政、文物、宗教、农业、林业、公安、市政、环卫等等。
饭店经营的业务不同于航空公司,旅行社的业务也不同于饭店。
诸如此类的情况在旅游业中到处可见。
第二,旅游业的投入和产出被相关行业消解(刘聪2003)。
许多旅游企业的服务对象都不仅限于
旅游者或游客。
因此,该业务的投入中除了对旅游业务的投入之外,实际上还有一部分是对非旅游业
务的投入。
例如航空公司的乘客除了外出的游客外,还有大量外出定居就业者。
饭店除了主要接待游客之外,也接待本地人的会议、社交娱乐甚至住宿。
不要说去测算这两部分投入各自所占的比例,就是把这事实上的两种投入区别开来也是非常困难的。
因此,该业务的投入中除了对旅游业务的投入之外,实际上还有一部分是对非旅游业务的投入。
不要说去测算这两部分投入各自所占的比例,就是把这事实上的两种投入区别开来也是非常困难的。
同理,要准确地测算该旅游企业因旅游业务而实现的产出(而不是该企业全部业务的产出)几乎也是不可能的。
从宏观上看,旅游并非一个界限分明的产业,其产品由诸多相关的产业或行业共同提供。
所以,在测算和确定旅游业的投入和产出时,人们也只能通过对有关的交通运输业、住宿业、饮食业、旅行社行业等产业的投入、产出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综合,从而估算出旅游业的投入和产出。
第三,旅游业是对相关产业的重新组织,产生新的效益。
例如饭店企业隶属于传统上早已独立存在的住宿业,航空则隶属于交通运输业等等。
绝大多数旅游企业实际上都隶属于某一传统的标准产业。
或许正是由于这些原因,在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颁布的标准产业分类中,甚至在联合国公布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中,都没有将旅游业列为单独的立项产业。
在我国的《国民经济部门分类标准》中,也没有“旅游业”的字样,而是将与之有关的活动划归“住宅、公用事业和居民生活服务业”一类。
所以,经济学家普遍认为,从理论上讲,旅游业不能构成一项标准的产业。
但是,在实践中,旅游业却是一项实际存在着的产业。
虽然各国在自己的产业划分标准中将旅游也作为一项产业单独立项,但在本国经济发展规划中都将旅游业纳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在这些国家中,例如西班牙、希腊、意大利等国,旅游业实际上早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力量。
这些事实说明,旅游业作为一项产业,实际上是客观存在的。
旅游业不像其他产业那样界限分明的情况同样也是其特点的反映。
尽管这些产业或行业的主要业务或产品有所不同,但在涉及旅游方面,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即便利旅游活动,通过提供各自的产品和服务满足同一旅游者的需要,从而他们的不同产品也就在总体旅游产品的前提下统一了起来。
2.旅游业的定义
因此,如果要给旅游业下一定义,旅游业就是以旅游者为对象,为其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
提供其所需要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产业。
同其他传统产业的定义相比,旅游业的定义有两点明显的不同之处:
第一,这一定义是需求取向的定义,而非供给取向的定义;第二,旅游业作为一项产业,其界定标准是其服务对象,而不是业务或产品。
二、旅游业的构成
1.“三大支柱”说
根据联合国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同时在对从事旅游业务的具体部门加以分析的基础上,
可以将旅游业划分为三个主要的部分,即旅行社——专门为游客服务的旅游中介行业;交通客
运部门——现代旅行必须依赖的旅游交通行业;以旅馆为代表的住宿业部门。
属于这三个部门
的企业因而也构成了三种类型的旅游企业。
在我国,人们通常将旅行社、住宿业和交通运输业
称为旅游业的“三大支柱”。
2.“五大部门”说
也有人认为,旅游业是以旅游目的地(主要是国家或地区)为单位来划分的。
例如中国的
旅游业、香港地区的旅游业等等。
因而从国家或地区的旅游发展角度来看,旅游业则主要由五大
部分组成。
即除了上述三个组成部分之外,还包括游览场所经营部门和各级旅游管理组织,我们
不妨将这种观点称为“五大部门”说。
这种观点认为,就一个旅游目的地的旅游业而言,上述五
个部分之间存在着共同的目标和不可分割的相互联系,这便是通过吸引、招徕和接待外来旅游者
促进旅游目的地的经济发展。
虽然其中某些组成部分,如旅游目的地的各级旅游管理组织,不是
以直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但它们在促进和扩大商业性经营部门的盈利方面起着重要的支持作用。
实际上,从旅游者的旅游活动(食、住、行、游、购、娱)来看,构成旅游业组成部分的并
不仅是上述五项。
按照我国目前的情况,旅游业的构成应包括下列各类企业:
旅行社、住宿业、
餐馆业、交通客运业、游览娱乐行业、旅游用品和纪念品销售行业。
各级旅游管理机构和旅游行
业组织虽非直接营利企业,但由于前述原因,亦应纳入旅游业的构成之中。
3.直接和间接旅游企业
所谓直接旅游企业是指有赖于旅游者的存在而生存的企业,其典型代表便是旅行社、交通客
运企业和旅馆企业。
那些虽然也为旅游者提供商品和服务,但其主要供应对象并非旅游者,或者
说旅游者的存在与否并不危及其生存的企业可称之为间接旅游企业,如餐馆和游览娱乐企业便属
此类。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对旅游业构成的一般看法是建立在直接为旅游服务的企业这一基础上
的,而较为全面看法的基础则既包括直接旅游企业,也包括间接旅游企业,同时还包括支持发展
旅游的各种旅游组织。
三、旅游业的性质
1.旅游事业与旅游业
事业。
指有明确目标、活动范围、方法手段并能有所作为的人类社会活动的总和。
(王兴斌)
旅游事业。
就是通过大规模发展消遣性旅游以提高人们社会活动的总和.从国家的角
度来看,推动和促进旅游发展的工作乃是一项有着众多目的的事业,旅游业则不同于旅游事业。
二者的区别在于,旅游事业并非以发展经济为惟一目的;而旅游业作为一项经济产业,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对旅的推动、促进和提供便利服务来从中获取经济收入。
旅游业的主要构成是各类旅游企业。
所谓企业乃是以盈利为目的并需要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性组织。
同样,由这些企业构成的旅游业也必须进行经济核算。
此外,我国也把旅游业列入国民经济的组成部分,而不是将其列为文化产业,所有这些都说明,旅游业从根本上说是一项经济性产业。
政府主导型战略.当前,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型的旅游发展战略”,政府
在整个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因为:
旅游业是一体现政府政策的政治性较强的行业。
旅游业的活动要接受国家旅游政策的指
导,要遵循并有义务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方针政策。
特别是我国的国际旅游业,
需要执行和体现我国的对外政策、侨务政策和战略政策,需要配合改革开放工作宣传有
关的方针政策和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
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产业,需要政府的宏观组织与微观协调。
尤其是我国实行尚未完全成熟的市场竞争,有些领域尚属于垄断经营,更需要政府发挥作用。
政府主导不能代替经济的规律.但是,我们不能用政治性较强这一特点去掩盖和混淆旅游业作为经济性产业这一根本性质。
2.旅游业是经济的跳板和动力
由于旅游在国民经济体系中位于需求一端,从一般意义上来说,不会产生新的供给,只是对
生产流程的一个纵向的扩展,对现有的产品体系的一个再组织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生产活动分
成前后相继的两个阶段,在有形生产的基础上拓展无形需求的空间。
一旦这种活动脱离了前面一个
阶段,成为一个独立的过程,就演变成为一个纯粹的需求因子,不再具有供给的品格和特征,成为
吸纳社会需求的消费过程,加大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力度和数额,增大国民经济发展的经济流量。
因
此,旅游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为产业部门搭建跳板,促进社会产品由生产到价值实现
的惊险一跃,加快从供给到需求的转化过程,是一种经济发展的推动力,一股经济繁荣的促进力量。
[张吉林1999]这个论述接触到了旅游业的功能和实质。
前文所述,旅游业没有一个明确的产业界限,
它是对现有资源和传统产业的有效的整合与组织,使之产生新的能量和价值。
但这种价值的实现建
立在规模化经济的基础上。
作为一种遍及社会诸多领域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旅游业不可能直接建
立在零星的消费倾向上。
必须要有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有一定的消费规模作基础,才能谈到产业化
的发展。
分散的旅游需求只能产生若干旅游活动,形不成产业发展的规模。
只有消费群体形成以后
才能构成有效的市场需求,激活产业发展的关节。
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恰恰就是对需求的拓
展和组织,其根本特征是以一个以市场为中介,对旅游需求和供给要素进行再组织的过程。
”[张吉
林1999]
四、旅游业的基本特点
旅游业除了具有经济性产业这一根本性质以外,还具有同其他产业不同的特点:
旅游业具有经济性。
发展旅游业的根本目的是为了取得经济效益,旅游业本身那就由旅行社业、以饭店为代表的住宿业和交通客运业等众多的以盈利为目的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构成的。
所以,经济性是旅游业最根本的属性,是旅游业的核心和实质。
第二,旅游业具有综合性。
旅游业是集行、游、住、吃、购、娱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性大产业,其综合性是由旅游活动的综合性决定的。
这种综合性的特点,同一个旅游目的地对旅游业一定实行全行业管理。
第三,旅游业具有投资见效快的特点,为什么说旅游业具有“投资见效快”的行业特点?
(1)旅游经营是一种极为特殊的现象,旅游业赖以吸引客源的多数旅游对象恰恰是原来就已经存在的客观环境,旅游业只是把利用起来,变无效资源、无用资源为有效资源、有用资源,(因为旅游资源本身已经形成,它的生产成本比较小)完全凭旅游业投资建造出来的景观并不多见。
如山西吉县的黄河壶口瀑布、江苏昆山市的周庄镇、北京天安门广场升旗仪式等都不是为旅游而生,却为旅游所用。
这样,旅游资源的自身价值就不是旅游业的成本。
(2)旅游业通过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服务来促成旅游主体与客体的结合,这种媒介作用决定着旅游业的经营成本旅游企业提供专项服务的总成本,它包括企业必须购置的设施、设备以及管理费用等。
第四,旅游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
判断劳动密集型行业是指工资成本在全部营业成本中所占的比重的高低所决定的。
由于旅游企业的产品是以提供劳务为主的旅游服务,同其他行业相比较,不存在销售成本或较低,从而使工资成本在全部营业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高。
正是如此,旅游业才被称为劳动密集型企业
第五,旅游业具有服务性,旅游业为旅游者提供的劳务是一种能够用于交换的特殊商品,这种特殊商品同通常商品一样具有使用价值,而生产这种特殊商品的进程那就服务。
(1)什么是服务?
服务就是“服务是一方能够向另一方提供的,基本上是无形的功效或利益,而不导致任何所有权转移的行为”。
它的生产可能与某种有形产品联系在一起,也可能毫无关联。
一个公司对市场的供应通常包含某些服务在内。
这种服务成分可能是全部供应;的较小部分,也可能是全部供应的较大部分。
纯粹有形商品(如肥皂、牙膏);伴随服务的有形商品(汽车、冰箱);有形商品与服务的混合(餐饮);主要服务伴随小物品和小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纯粹服务(精神疗法、按摩)。
(2)服务有四个特点:
①无形性。
在被购买之前,它是看不见、摸不着、听不到、尝不到、闻不出的。
不可分离性。
服务的产生与消费是同时进行的。
③可变牲。
服务质量取决于由谁来提供以及在何时何地提供。
④易消失性。
服务不能储存。
(3)服务是旅游产品的核心:
(1)尽管各种旅游行业在性质上有所区别,但对旅游者来说,旅游业中的大多数企业和组织,都具有一个明显的共同特征,即它们都是为旅游者的旅游活动提供服务。
(2)旅游业虽然是经济生产行业的组合,但它提供的产品具有无形性特点。
除餐饮产品和现场生产的旅游购物品外,旅游业一般不进行实物产品的生产。
它的作用是通过服务促成各种实物产品的价值交换和价值实现,将各种社会产品组合为某种吸引消费者的气氛和环境。
(4)旅游服务的特点是什么?
①综合性。
一是旅游消费须在一定时间段内完成,需要各种不同服务环节紧密衔接,如旅游活动的日程安排。
二是因为受到旅游者多样化需求(行、游、住、食、购、娱、卫等)的驱动,参加团体旅游的客人将一切事务都委托给旅行社。
)直接性。
一般实物产品从生产到消费并不是直接完成的,必须经过流通环节。
而旅游企业提供的是人对人、面对面的服务,其生产与消费是同步进行的。
(3)情绪性。
虽然提供服务都有一套客观标准和规定程序,但每一次服务的提供都是一个崭新的服务过程,它会受到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情绪影响。
服务属于一次性消费,中途不能退换,所以要求服务“一下子做得正确”。
(4)时间性。
服务的价值实现是同时间联结在一起的,具有不可逆性。
服务中途不能退换,价值无法储存。
(5)应变性。
旅游服务人员必须根据消费者个性、需求和具体环境广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
(6)艺术性。
服务既是科学,也是艺术。
如餐饮的法式服务就要求有表演性和艺术性;美国花旗银行要求其员工提供的服务要做到“ART”——准确性(Accuracy)、反应性(Responsive·ness)、时间性(Timeliness)o旅游的本质是综合性的审美活动,所以服务要有艺术性,给人精神上的愉悦和审美享受。
(5)对于旅游企业来说,如何才能提高自己服务的质量?
(1)要有做好工作的愿望。
旅游部门不仅要在招收新职工时注意他们的职业兴趣和事业jb,同时要加强对现有职工的敬业教育,培养和激发他们做好工作的愿望。
(2)要有做好工作的条件。
旅游服务是有关从业人员借助必要的设施、设备来提供妁,因此设施、设备质量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到旅游服务产品质量的高低。
设施、设备质量主要是指提供服务所凭借的设施设备等物质条件必须经常保持完好的使用状态。
(3)要有做好工作的本领。
即服务知识和技能,旅游企业需要注意对员工不断进行业务知识和技术技能的培训。
(4)要有严格的保证措施。
这类措施主要包括服务规范、工作规章和检查制度。
服务规范和工作规章的制定是为了使服务工作有据可依,以便能够符合和满足服务质量的内部标准。
企业还要有一套严格的检查制度,对违反服务规范和岗位制度的行为要予以教育和惩处,保证服务规范和规章的切实执行。
那么从经营者的角度检查和控制服务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1)旅游服务产品的质量标准是由外部标准和内部标准两方面构成的。
所谓外部标准使之能够满足顾客的期望,也就是顾客满意(服务的艺术性)。
所谓内部标准是指能够符合并满足服务工作本身的规范和标准。
(服务的科学性)
(2)高质量的服务(也就是所谓的优质服务)是指在符合服务标准的基础上,满足顾客的期望。
“以标准为基础,以个性为核心”。
只有持之以恒地按照规定的工作标准为顾客提供服务,并在态度和行为上使顾客感到满意,才能符合服务产品的高质量标准(优质服务)。
所以服务的内部标准是基础,服务的外部标准是目的或结果。
第六,旅游业具有依赖性。
(极其脆弱又极易恢复)其表现:
一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业成功的基本条件,是它所拥有的旅游资源的数量多少和质量高低,是这些旅游资源坐落的地理位置及其能否使旅游者进的来、散的开、出的去,是旅游客源的人们对这些旅游资源的了解和感知;二是表现为旅游业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国民经济;三是表现为旅游业的生存和发展以依赖有关行业和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发展;四是表现为旅游业的生存和发展依赖于自然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等多种因素。
我们了解旅游业的依赖性特点,要明确它是一个较为敏感而且脆弱的产业,同时也是有一定风险性的产业。
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把它视为唯一经济支柱,一旦发生巨大波动,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第七,旅游业具有带动性。
方能带动其他直接或间接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产业全体的发展。
因此是一业兴、百业兴。
第八,旅游业具有外向型(涉外性)。
现代旅游业是一种跨地区、跨国界的广泛的人际交往活动,具有明显的外向性或涉外性。
第九,旅游业具有季节性。
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旅游产业的季节性同该国或地区的旅游活动密切有关,而且是旅游活动的季节性所决定的。
但,游览人文旅游资源通常不受季节的限制。
。
第二节旅行社
一、什么是旅行社
从行业的角度讲,旅行社应该属于旅行代理业。
一方面为旅游接待企业(景区、饭店、旅游商店、旅游交通等)代理营销业务,另一方面也接受旅游者委托而办理的各种旅行手续。
所以,旅行社是典型的旅游中介组织(日本称其为“斡旋业”)。
从行业工作的特点看,旅行社是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行业,欧美国家称为“TRAVOLSERVISE”(旅行服务)。
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1996年10月,我国国务院正式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
条例解释,“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这里所称的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所以,按照1996年11月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行社管理条理实行细则》,凡是经营上述旅游业务的营利性企业,不论其使用的具体名称是旅游公司,还是旅游服务公司、旅行服务公司、旅游咨询公司等其他称谓,都属于旅行社企业。
二、旅行社的分类
提供与旅游有关的服务是旅行社企业的基本职能,只不过由于各国旅行社行业发展水平和经营环境的不同,世界各国旅行社行业分工的形成机制和具体分工情况存在着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决定了各旅行社企业的经营范围是不同的。
因此,人们往往需要将旅行社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1.外国的旅行社分类
这里所谓外国旅行社分类主要是指欧美国家中旅行社的分类。
在欧美国家中,人们根据旅行社所经营的业务类型,即是经营批发业务还是经营零售业务,将旅行社划分为两大类:
(1)旅游批发商(TourWholeSaler)。
低价批量预定交通、住宿、旅游设施和景点使用权,并将其组合成整套旅游产品(旅游线路、项目和日程)以包价批发形式出售给旅游经营商。
根据法律规定,旅游批发商不与旅游者发生直接关系,既不出售也不从事接待业务。
我国目前不存在此类旅行社。
(2)旅游经营商(TourOperator)。
通过自己的零售网点或代理商向公众销售旅游产品的经济组织。
他们从旅游批发商中购买旅游产品后,负责组织团队和具体旅游接待服务。
根据旅游产品中规定好的日程表,以提供陪同、导游员的服务形式为其经营的基本手段。
(3)旅游代理商(TourAgent)。
是以上旅行社和旅游交通、饭店等企业向旅游者销售旅游产品、交通票据、预定客房等的中介组织。
主要工作是负责旅游宣传、推销和旅行服务。
旅行代理商的具体零售业务包括:
1)为潜在旅游者提供有关旅游点、客运班次、旅游公司产品及旅游目的地情况的咨询等等;
2)代客预订(交通、食宿及游览和娱乐门票等);
3)售发旅行票据和证件;
4)陈列并散发有关旅游企业的旅游宣传品;
5)向有关旅游企业反映顾客意见。
旅行代理商提供的服务是不向顾客收费的,其主要收入来自被代理企业支付的佣金。
以上只是对以欧美国家为代表的世界上多数国家中旅行社类型的基本划分。
实际上,有不少旅行社既是经营批发业务,也从事零售业务。
托马斯·库克公司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2.我国的旅行社分类
我国的旅行社分类不同于欧美国家。
在1996年以前,我国曾将旅行社划分为三类,即一类旅行社、二类旅行社和三类旅行社。
根据有关规定,一类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是从事对外招徕和接待海外游客来大陆旅游,二类旅行社的经营范围是从事接待由一类旅行社和其他涉外部门组织来华的海外游客;三类旅行社只能经营国内旅游业务。
随着1996年我国《旅行社管理条理》(简称《条理》)的颁布,我国对旅行社的分类作了新的调整。
《条理》中按照不同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将我国的旅行社划定为两类,一类是国际旅行社,另一类是国内旅行社。
(1)国际旅行社。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
具体业务内容包括:
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我国居民到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2)国内旅行社。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具体业务内容包括: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3)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