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9303722 上传时间:2023-02-04 格式:DOCX 页数:97 大小:350.9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7页
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7页
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7页
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7页
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

《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9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第三章径赛项目.docx

第三章径赛项目

第三章 徑賽項目

162.2、162.3(第二段),163.2,164.3及165的規則,同時適用於第七、第八及第九章。

規則160 跑道測量

1、標準的跑道全長是400公尺,由2個直道、2個半徑相等的彎道所組成。

除非是草皮跑道,跑道的內側必需以適當材質的鑲邊石(kerb)做邊界,其尺寸大約是5公分高,最小5公分寬。

假使因田賽項目的舉行,必需暫時移開一段鑲邊石,移走的部份必需以5公分寬的白線做記號及用塑膠圓錐或最少20公分高的子,置放在白線上,讓塑膠圓錐底座或旗竿的邊緣,與緊靠跑道的白線邊緣相互吻合,擺放間隔不超過4公尺長。

此原則,同樣適用於障礙賽跑道,跑者從主跑道轉向以跨越水坑。

草皮跑道沒有鑲邊石,內部方邊線必需用5公分寬的標幟線做記號,同樣在5公尺的間隔上擺旗子。

旗子必須放在標幟線上,以防止任何選手在標幟線上跑,它們必須放在與地上成60度角向場內傾斜(離開跑道)。

最適合此目標的旗子大約25公分×20公分,綁在45公分長的旗桿。

2、跑道距離應從邊石外30公分處測量計算,無邊石之跑道,

則從內緣之外邊20公分處測量計算。

INFIELDVIEW

3、賽跑距離的測量,必需從離終點線較遠端的起跑線邊緣,量至離起跑較近端的終點線邊緣。

4、400公尺及400公尺以下之各項徑賽,每位選手應在其各別之道次比賽,每一道次寬至少1.22公尺、至多1.25公尺。

用5公分寬的白線畫分之,斤有的道次必須同樣的寬度。

第一道次,依上述2段中所說明之方法做測量,其他各道次距離自其內緣線之外邊20公分處測量。

註:

每條跑道右邊的線應包括在每道的寬度內。

見規則163第3、4款「分道跑」。

5、舉行規則12.1(a)、(b)、(c)的國際賽會,至少要有八條跑道。

6、跑道之傾斜度在側面不得大於1:

100,在進前方向不得大於1:

1000。

註:

每條跑道右邊的線應包括在每道的寬度內。

見規則163第3、4款「分道跑」。

7、所有有關跑道建築、設計劃線及標幟的技術規範,都在「國際田徑總會田徑場地設備手冊」中,提供必須遵守的基本規範。

規則161 起跑架

1、400公尺以下(包括400公尺在內及4×200公尺和4×400公尺接力之第一棒)各項目均須使用起跑架,其他各項目均不得使用起跑架。

起跑架之任何部份不得越出道次或壓在起跑線上。

符合下列各項規格的起跑架方可使用:

(1)起跑架的構造必須堅固且不能給選手有不公平的好處。

(2)起跑架可用短釘或長釘固定在跑道上,但要儘量減少對跑道的損壞,而其裝置要能很快而易移動,至於釘子的數目長短和粗細,應視跑道的結構而定。

起跑架穩定的程度,須於起跑時不會移動。

(3)如果選手使用自己的起跑架時,其起跑架的結構要符合上述

(1)和

(2)項的規定,至於其設計和構造,以不妨礙其他選手即可。

(4)如果起跑架下由承辦單位提供,要符合下述各點:

起跑架要有兩塊足抵板(footplates),使選手能將雙足放在上面,形成起跑形態,這兩塊足抵板要能固定放置在一個框架上,但必須不妨礙起跑者兩腳離地的動作。

起跑架的足抵板必須有斜度,以適合選手起跑時的姿勢,其表面可以平面也可以稍有彎曲,呈凹形。

足抵板的表面為了適應選手的釘鞋,可以使表面成鏤空狀態,也可在表面上蓋一層合適的物質。

兩塊足抵板在固定的框架上之位置,要能自由調整,但在起跑出發時不致動搖。

在任何狀況下,這兩塊足抵板,可前後移動調整,須能以夾子或鎖緊之機械,穩妥地固定,並必須能由選手簡易快速地操作為原則。

2、凡依據規盼2.1(a)、(b)及(c)所舉行的各種比賽,必須在起跑架上連接一個經國際田徑總會認證的起跑犯規指示器。

發令員和/或一位指定的叫回發令員必須戴頭式耳機,以利其在指示器偵測出一犯規起跑(例如:

當反應時間少100/1000秒時),能清晰地聽到所發出的音響訊號。

只要發令員和/或一位指定的叫回發令員聽到音響訊號的同時,假使已鳴槍、或已經開始操作認可的發令儀器時,必須加以叫回,發令員立即檢查起跑犯規指示器的反應時間,以確定起跑犯規有責任的運動員。

此系統是對所有其他的比賽,做極力的推薦使用。

(譯者註:

重點在發令員必需戴頭式耳機)

3、舉辦規則第12.1(a)、(b)、(c)、(d)及(e)的比賽,選手必須使用承辦單位所提供的起跑架。

在全天候跑道上舉行的比賽中,承辦單位亦可硬性規定只准使用他們所提供的起跑架。

規則162 起點

1、每項比賽之起點應畫一條寬5公分之白線。

所有不分道跑之徑賽,其起跑線必須劃為弧形,俾使選手所跑的距離均相等。

2、各項徑賽須用發令槍或認可之發令工具朝上鳴槍,發令起跑。

但必須各選手均在起跑位置,並處於靜止穩定狀態時即應鳴槍。

3、所有國際性比賽中,400公尺以下,包括400公尺(亦包括4×200公尺及4×400公尺接力)的各項目,發令員可用本國語言、英語或法語發令,其發令之口令為:

「各就位」(Onyourmark)、「預備」(Set),如果各之選手均已「預備」穩定靜止就緒,即可鳴槍,或認可的發令儀器開始運作。

超過400公尺的賽跑,發令口令在「各就位」後,且當所有運動員已經準備好時,必須鳴槍,或開始操作認可的發令儀器。

在起跑時,運動員不可以單手或雙手觸地。

4、選手各就位後。

發令員因某種原因認為不滿意時,應令全體選手起立,助理發令員再令選手退回預備線上。

400公尺及400公尺以下(4×200公尺和4×400公尺接力的第一棒)各項選手必須使用起跑架並用蹲踞式起跑。

在「各就位」口令之後,選手必須完全在自己跑道內起跑線做好準備姿勢。

雙手和一膝蓋必須與地面接觸,雙腳必須接觸起跑架。

在「預備」口令之後,選手應立即抬高重心做出最後的起跑姿勢,此時選手的雙手仍須與地面接觸,雙腳不得離開起跑架。

選手已就位時,其雙手或雙腳不得觸及起跑線或起跑線前之地面。

5、「各就位」或「預備」口令後,選手應立即做完動作,不得拖延。

如不在適當時間內完成動作,則以起跑犯規論。

「各就位」口令後,以某種聲音或其他方式擾亂他人時,得禮判為起跑犯規。

6、選手在做好最後預備姿勢之後,在鳴槍之前開始起跑動作(如手或腳離開位置),應判起跑犯規一次。

7、起跑犯規之選手,發令員應立予通知,個人犯規達二次時,則取消其比賽資格。

【任何起跑犯規之選手,將被警告。

每一賽次只允許起跑犯規一次,不會被取消比賽資格。

任何一位選手在該賽次中,如再起跑犯規時,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此規則將從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在混合項目競賽上,假使一位選手起跑犯規達二次時,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8、如發令員或叫回發令員確認起跑不公平時,必須續放第二槍叫回所有選手。

註:

就實際情形論,如有一名或數名選手偷跑時,其他選手難免不受影響,跟隨而去。

嚴格說來,跟隨者亦得視為犯規,但發令員在此情形下,應就其自身之判斷,對於部份或全部偷跑者,予以判定犯規。

不公平之起跑若非任何選手之責任,可免予判定犯規。

1000公尺、2000公尺、3000公尺、5000公尺和10000公尺

9、在這些項目的比賽中,如選手超過12人時,可將他們分成二組同時起跑。

大約65%的選手為第一組位於常規起跑線上,其餘選手為第二組,位於另一條畫在外側一半跑道上的弧形起跑線上。

第二組選手在外側一半跑道上應跑至第一彎道終端。

分開的弧形起的跑線必需做標示,讓所有的選手跑相同的距離。

在2000公尺及10000公尺項目的比賽,有二組同時起跑時,在外側組的運動員,可使用規則163.5所描述針對800公尺賽跑的搶道線(譯者註:

外側組的運動員,在通過第一彎道搶道線後,即可向內道切入)。

在1000公尺、3000公尺及5000及項目,有二組同時起跑時,應在進入終點直道的入口處之跑道上做標幟,以指示外側組運動員在何處可切入內道。

這些位於起跑線到搶道線之間的標幟,可擺設在第4道與第5道之間(如為6道,則放在3-4道之間)的跑道線上,放5cm×5cm的標記,如圓錐或旗子,直到內外兩組合併處。

規則163 賽跑

1、賽跑的方向,應靠左手向內轉彎。

道次編號應以左邊最內側跑道為第一跑道。

徑賽阻礙

2、任何選手在賽跑及競走的競賽中,若衝撞、突然切入或阻礙其他選手前進,則視為犯規,應取消其該項比賽的資格。

裁判長有權令受犯規以外之選手重賽。

如為預賽,可令受犯規影響的選手參加下一賽次的比賽,通常這位選手必須要努力地完成比賽。

不管是否取消比賽資格,裁判長在特別的情況下,只要其認為重賽是公正的且有理由支援時,他可命令重賽。

分道賽跑

3、所有分道之賽跑,每一選手從起點至終點的全程中,不得越出其指定之道次。

是項規定亦適用於賽跑全程中部分之分道徑賽項目,如800公尺的分道跑部分。

4、若有選手被推或被迫而跑至指定道次之外,而未獲得實際利益者,不必取消其資格。

假如選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樣不必取消其資格:

(1)在直道上跑出他自己的道次外。

(2)在彎道處跑出自己道次外側分道線,而未獲得實際利益也未妨礙到其他的選手,則同樣情形,不必取消其資格。

5、在舉行規則12.1(a)、(b)及(c)的比賽中,800公尺項目的比賽,在未通過第一彎道搶道線標幟之前必需分道跑,通過搶道線後,運動員可離開其自己的跑道向內道切入。

搶道線必需是一條5公分寬橫跨跑道的弧線,在跑道外側兩端,各置一支至少1.50公尺高的旗子,以做標幟。

註1:

為協助運動員確認搶道線,可在每一分道與搶道線的交接點,放置與搶道線相同顏色,高度不超過15公分的小圓錐或角柱。

註2:

在國際性比賽,經由各參賽國同意,也可以不分道。

擅離跑道或路線

6、選手在自動離開跑道或道次後,即不准再進入繼續比賽。

記號

7、除分道接力比賽外,選手不得在跑道上或其邊緣做任何記號或放置指示物,以協助自己。

風速測量

8、風速測量應從發令槍或認可之發令器發令時量起,其時間如下:

            秒數

   100公尺     10秒

   100公尺跨欄   13秒

   110公尺跨欄   13秒

在彎道上舉行的200公尺比賽,應以第一位選手跑入直道時,開始測量風速,測量時間為10秒。

9、風速測量儀,徑賽項目中,放在直道的外側靠近第一道,離終點線50公尺處;在跳遠及三級跳項目中,離起跳板20公尺處。

測風儀高度為1.22公尺,離開跑道或助跑道不得超過2公尺。

10、風速儀應以公尺/秒為單位進行判讀,換算到跑進方向上較長的1/10公尺/秒(即+2.03公尺/秒紀錄為+2.1公尺/秒;-2.03公尺/秒紀錄為-2.0公尺/秒),風速儀應製成能顯示1/10公尺/秒讀數的數字風速儀,以與本規則相同。

風速儀必須經有關計量部門審核。

11、風速儀機器必需有適當的保護裝置,以減少任何側風的影響。

在使用電子管時,測量風速設計的兩側長度,至少必須兩倍於電子管的直徑。

12、風速儀可以自動地及/或遙控方式進行開始起動及停止,而且資料可以直接傳送送到競賽電腦上。

規則164 終點

1、每項比賽之終點應畫一條寬5公分之白線。

2、為有助於終點攝影裝置對正終點線,以便判讀終點攝影底片,分道線與終點線的交叉點應漆成黑色。

不分跑道之弧線起跑的所有徑賽,其起跑線不論在彎道或直道上,必須劃為弧形,俾使選手所跑的距離均相等。

3、選手名次之決定,以其軀幹(軀幹有別於頭、頸、臂、腿、手、腳)之任何部分到達終點之垂直面的先後為準。

4、在以特定時間內所跑距離來分勝負的比賽中;比賽結束前一分鐘,發令員應鳴槍以通知所有選手及裁判員時間即將結束。

起跑後發令員應聽計時主任的指示,以便瞭解時間的進行。

時間結束的瞬間,發令員應即時鳴槍,裁判員則立即在選手比賽結束瞬間的位置做記號。

每位選手所完成的距離,應以其後足跟為準,其距離單位以公尺為最小單位。

在比賽開始,應為每一選手最少指派一名裁判員,予以標記該選手所完成距離。

規則165 計時及終點攝影

1、手按計時與全自動電子計時被承認為兩種正式的計時方法。

有兩種計時方法被承認為正式的計時方法──

─手按計時

─由終點攝影系統所得的全自動電子計時

手按計時

2、計時員的位置,應在跑道側方終點延長線上,盡可能距離跑道側方5公尺以上,為使計時員對終點線有較好的視野,應設置階梯式裁判台。

3、手按計時乃計時員以手按錶或人工作業以數字顯示之電子計時器。

所有這些計時器,在本規則中,概稱為「計時錶」。

4、所有完成比賽抵達終點者,其時間應加以記錄。

另外如果可能時,在800公尺以上之項目每圈計時;3000公尺及3000公尺以上之項目,每1000公尺做計時,其時間均應予以紀錄。

此項工作由輔助計時員,或由擔任第一名之計時員負責,以使用能夠連續計時的計時錶為原則。

5、計時應從發令槍或批准的起跑儀器,所發出的煙或閃光開始,直到選手的軀幹(不包括頭、頸、臂、手、腳)的任何部分抵達終點線緣垂直面的瞬間為止。

6、每項比賽的第一名,應有三位正式計時員(其中一位係計時主任)及一或二位輔助計時員為其計時。

輔助計時員所計成績不予採用,除非有一位或一位以上正式計時員未能正確計時。

如發生此種情況,應依先前決定之遞補順序,採用輔助計時員所計之時間。

如此,各項比賽的第一名,均有三員計時錶正式紀錄其時間。

7、每位計時員應獨立操作,不可向他人顯示其計時錶或討論所計時間。

在正式表格上填寫所計時間,簽名後交給計時主任,計時主任可以核對計時錶,以核對計時員所填寫之時間。

8、凡在跑道上舉行的各項人工計時成績,都要進位換算成1/10秒。

部分或全部在場外舉行的徑賽人工計時的成績應進位換算成整秒,如馬拉松2:

09:

44.3應換成2:

09:

45。

如停錶時指針停在兩線之間,則以較慢的時間計算。

用1/100秒的秒錶或人工作業的數字式電子秒錶,其小數點後面的第二位數不是零時,應進位成較慢的1/10秒,如10.11秒應進位成10.2秒。

9、三隻正式錶中,兩只錶所計時間相同而第三隻錶不同時,應以這兩只錶所計時間為準;如三隻錶所計時間各不相同,應以中間時間為準;如只使用兩只錶時,所計時間又不相同時,應以較差的時間作為正式成績。

10、計時主任依據上述提及的規則做裁決,判定每一位選手的正式成績;並將結果提供給競賽秘書以公佈之。

全自動電子計時

11、由國際田徑總會所核准的全自動終點攝影儀器,必需在所有競賽中被使用。

通則

12、終點攝影系統,必需能夠提供顯示每位選手時間的列印圖片。

13、計時機器,必需由發令員的發令槍或認可的類似器具上,做自動啟動;且必需同時自動記錄運動員抵達終點的時間。

14、計時系統,在起點或終點都要能自動地操作;如否,所產生的時間將非手按計時、亦非全自動計時,也因此不能用來當作正式計時。

此時底片上所判讀的時間,無論如何都不能視為正式成績;但照片可做為確認名次順序及調整跑者間的時間間隔。

註:

假使計時機器非由發令槍或認可的類似器具開始計時,在底片上的時間刻度將自動顯示出此事實。

15、全自動終點攝影儀器,以在比賽前4年內所做的一次精度測試結果,進行審核認可。

全自動終點攝影儀器,必需能從發令員的發令槍或類似儀器自動開始計時,因此,從鳴槍到此計時系統啟動計時之間的總延誤間隔時間是穩定的,並且要少於1/1000秒。

16、在所有全自動及錄影系統設備,攝影圖片產生及計時時間系統必需是同步一致的。

系統

17、可以採用一部具有錄影系統的儀器,其必備條件如下:

(a)符合上述通則。

(b)採用一加設在終點延長線上的攝錄影機和每秒至少產生50格畫面的錄影帶。

(c)裝有一架能導出1/50秒讀數的計時儀器。

(d)每位選手的時間,從逐格錄影系統中讀出,每名選手以其軀幹的任一部份,抵達終點線前緣的垂直面上。

以其軀幹的任一部份,抵達終點線前緣的垂直面上。

註:

當選手群在終點線上擠成一團,而無任何一格畫面顯示出選手群軀幹的任何部份,抵達終點線前緣的垂直面上,顯示有關選手的此格畫面,在他們底達終點線瞬間的前、後,必須加以考量。

假使在這二格之間的終點位置,係有改變時,終點攝影主任裁判必須宣布,有關的選手,是同時抵達(dead-heat)。

18、可以採用一部不具錄影系統的儀器,其必備條件如下:

(a)符合上述通則。

(b)終點必須使用有垂直隙縫的攝影機來做紀錄,攝影機應設置在終點線的延長線上,連續拍攝通過終點的選手影像。

在攝影的影像(底片)上,必須有同步產生1/1000秒為單位的等距時間刻度。

(c)使用特定的判讀器,確實垂直置於時間刻度與影像之間,判讀出時間與名次。

操作(Operation)

19、終點攝影主任裁判,他必須負責計時器的操作。

20、在開始比賽之前,終點攝影主任裁判必需與相關技術人員會合,他自己本身必須熟悉將使用得儀器。

他將指揮(監督)儀器擺放在適當位置,及做儀器的測試。

21、如果可能,至少應該有兩部終點攝影機同時操作,終點兩端各設一部。

最好,這些計時系統應該技術上是獨立的。

例如,用不同的電力供應,及發令槍或認可的發令儀器的紀錄及轉播報告,用分別的儀器及電纜。

註:

兩部或更多的終點攝影機同時使用時,其中一部應該在開賽之前,先經技術代表核定為正式的攝影機。

其他攝影機所判讀的時間和名次均不予以考慮,除非有理由懷疑正式的終點攝影機不夠準確;或是有必要使用額外的照片以確定名次時(例如,正式攝影機的照片上,跑者身體的全部或部分看不清楚者)。

22、終點攝影主任裁判,與徑賽裁判長及發令員一起合作,在每一項目比賽開始之前,必須做最初始的測試(譯者註:

即做一般所謂的「試槍」動作),以確保儀器的啟動,係由發令員的發令槍或經核准的發令儀器自動地進行,以及能正確地連線;他同時需監督計時器歸零動作的操控。

23、終點攝影主任裁判,與兩位助理同時合作,他必須決定選手的名次及其相對的時間。

他必須將選手的名次與時間,輸入正式表格及在簽名後,將表格傳送給競賽秘書。

24、從終點攝影機所得的計時,尃被視為正式成績,除非經適當的大會職員(theappropriateofficial)裁決,有些任何理由,認定計時明顯不確實。

假使發生上述情形,輔助(預備)計時員計取的時間,如有可能,可由終點攝影照片所獲得的時間間隔資料為基礎做調整後,其時間將被視為正式時間,在計時器失誤可能性多少會存在,輔助(預備)計時員必須加以指定。

25、時間將由終點攝影影底片依下互方式做讀取:

(a)所有1萬公尺及其以下距離之賽跑,使用終點攝影照片判讀時間,必須以1/100秒為單位。

除非時間正好為1/100秒,否則必須進位到較長的1/100秒。

(b)所有超過1萬公尺的跑道賽跑,時間必須讀到1/100秒,所有判讀時間尾數非零者,都進位為較長的1/100秒,並以1/100秒做紀錄,例如20000公尺賽跑,計時為59:

26.32,正式成績將紀錄為59:

26.4。

(c)對部份或全部賽程不在田徑跑道上舉行的項目,以1/100秒為計時單位。

斤有判讀時間末尾二數非為零者,都進位為較長的整數秒。

例如馬拉松比賽,計時為2:

09:

44.32,正式成績將紀錄為2:

09:

45。

規則166 徑賽項目的種子、抽籤及資格

(Seeding,DrawaandQualificationinTrackEvents)

賽次及組

1、徑賽項目中,因參加人數過多,不能一次決賽時,必須舉行若干賽次的分組賽。

舉行此類分組賽時,所有選手必須照各組別比賽,以取得晉級資格。

2、各賽次(預賽、複賽、準決賽)之編配,由指派之技術代表編定之。

假使沒有技術代表被指定時,將由籌委會編配。

舉辦規則12.1(a)、(b)及(c)的比賽,在沒有特別情況之下,必需使用下表方式確定徑賽項目的賽次。

各賽次的組數和錄取方法:

100公尺、200公尺、400公尺、100公尺跨欄、110公尺跨欄、400公尺跨欄

報名

人數

第一

賽次

錄取人數

第二

賽次

錄取人數

第三

賽次

錄取人數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9-16

2

3

2

17-24

3

2

2

25-32

4

3

4

2

4

33-40

5

4

4

3

4

4

2

4

41-48

6

4

8

4

4

2

4

49-56

7

4

4

4

4

2

4

57-64

8

3

8

4

4

2

4

65-72

9

3

5

4

4

2

4

73-80

10

3

2

4

4

2

4

81-88

11

3

7

5

3

1

2

4

89-96

12

3

4

5

3

1

2

4

97-104

13

3

9

6

2

4

2

4

105-112

14

3

6

6

2

4

2

4

800公尺、4×100公尺接力、4×400公尺接力

報名

人數

第一

賽次

錄取人數

第二

賽次

錄取人數

第三

賽次

錄取人數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9-16

2

3

2

17-24

3

2

2

25-32

4

3

4

2

3

2

33-40

5

2

6

2

3

2

41-48

6

2

4

2

3

2

49-56

7

2

2

2

3

2

57-64

8

2

8

3

3

2

65-72

9

3

5

4

3

4

2

4

73-80

10

3

2

4

3

4

2

4

81-88

11

3

7

5

3

1

2

4

89-96

12

3

4

5

3

1

2

4

97-104

13

3

9

6

2

4

2

4

105-112

14

3

6

6

2

4

2

4

1500公尺

報名人數

第一賽次

錄取人數

第二賽次

錄取人數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16-24

2

4

4

25-36

3

6

6

2

5

2

37-48

4

5

4

2

5

2

49-60

5

4

4

2

5

2

61-72

6

3

6

2

5

2

3000公尺、3000公尺障礙

報名人數

第一賽次

錄取人數

第二賽次

錄取人數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16-30

2

4

4

31-45

3

6

6

2

5

2

46-60

4

5

4

2

5

2

61-75

5

4

4

2

5

2

5500公尺

報名人數

第一賽次

錄取人數

第二賽次

錄取人數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20-38

2

5

5

39-57

3

8

6

2

6

3

58-76

4

6

6

2

6

3

77-95

5

5

5

2

6

3

10000公尺

報名人數

第一賽次

錄取人數

組數

按名次

按時間

28-54

2

8

4

55-81

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团工作 > 入党转正申请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