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序列职称评审业绩量化积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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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序列职称评审业绩量化积分办法

辅导员序列职称评审业绩量化积分办法

根据《新乡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校发〔2017〕45号)的有关精神,结合辅导员的实际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一、积分结构与折算方法

(一)积分结构

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实行代表性业绩重点量化(占80%),其他业绩有限量化(占20%)的办法。

代表性业绩最多限8篇论文,6项科研成果及获奖,3部著作教材。

为提高参评人员业绩量化的区分度,量化总积分为500分,分为综合评价积分、工作业绩积分、工作满意度积分、育人实效积分、教学科研业绩积分。

综合评价内容不积分,但综合评价不合格者一票否决。

(二)折算办法

按照有关量化计分标准对参评人员业绩进行原始量化积分,再以同类参评人员的最高积分为标准,按照以下公式对参评人员业绩分别进行标准化折算。

业绩量化积分折算公式:

业绩标准总积分=(业绩原始总积分/同类参评人员业绩最高分)×500

二、综合评价

(一)师德。

师德有严重问题者一票否决。

在学生中散布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或影响校园安全、破坏团结等言论的;因疏于教育、管理不善导致学生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评审工作中,不能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治安拘留或刑事处罚的;不接受工作任务,或未能按时完成组织上交给工作任务的;由于工作过错,使学校、集体经济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学生评议满意度低于60%的。

(二)年度考核。

任期内年度考核或学生相关工作中未取得一次优秀或校级表彰者一票否决。

(三)为集体所做贡献。

所在单位领导对其为单位所作贡献不认可者一票否决。

(四)其他。

初评推荐委员会一直认为应一票否决的其他情况

三、工作业绩

(一)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年资

聘任现任专业技术岗位以来,从事学生工作每年加3分。

(二)带学生数

聘任现任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所带学生年平均数,以200人为基数,每超50人加1分。

其中,学院副书记所带学生数按所在学院辅导员平均所带学生数计。

(三)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获奖情况

获得校级奖项的可加15分/次,获得省级奖项的可加50分/次,获得全国奖项的可加100分/次。

(四)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获奖情况

获得校级奖项的可加15分/次,获得省级奖项的可加50分/次,获得全国奖项的可加100分/次。

(五)辅导员优秀论文获奖情况

获得校级奖项的可加5分/次,获得省级奖项的可加15分/次,获得全国奖项的可加50分/次。

(六)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获奖情况

获得校级奖项的可加5分/次,获得省级奖项的可加15分/次,获得全国奖项的可加50分/次。

(七)其它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经评委会认定可加分的项目

获得校级奖项的可加5分/次,获得省级奖项的可加15分/次,获得全国奖项的可加50分/次。

以上第3-7条,如奖项有等级划分的,一等奖(主持人)分值为加分值的100%,二等奖(第2-3名)分值为可加分值的80%,三等奖(第4-5名)分值为可加分值的60%,优秀奖(其它名次)分值为可加分值的40%。

四、工作满意度

由学生工作部组织对申报职称人员的服务对象进行工作满意度测评,满分100分。

其中,满意度在60%以上的,计分办法为100乘以满意度。

五、育人实效

(一)所带班级和学生获得表彰荣誉类(此项累计最高20分)

1.任现职以来,所管理班级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不含学校)表彰的,每班次分别计20、5、3分;

2.任现职以来,所带学生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不含学校)先进个人的,每人次分别计20、3、1分;

3.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和学生先进典型被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不含学校)主流媒体宣传的,每次分别计20、3、1分。

(二)指导学生活动竞赛获优秀指导教师类(此项累计最高10分)

任现职以来,获校级(市厅级)表彰的可加1分/次,获省部级表彰的可加3分/次,获国家级表彰的可加10分/次。

指导教师加分须提供相关文件和证书。

(三)个人在学生教育管理相关工作中所获荣誉(此项累计最高20分)

任现职以来,获校级(市厅级)表彰的可加2分/次,获省部级表彰的可加5分/次,获国家级表彰的可加20分/次。

从事辅导员工作以来,年度工作考核为“优秀”的,可加5分/次。

六、教学科研业绩量化计分标准

(一)教材

表一:

教材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项)

名次

名称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

100

50

25

教育部、卫生部规划教材辅助资料

20

10

5

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省级规划教材

25

15

7

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省级规划教材辅助资料

10

5

2

注:

1.申报讲师、实验师,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部;申报副教授,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申报高级实验师,本人撰写4万字以上/部;申报教授,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

2.主编仅指第一名,主编第二名按副主编计分。

(二)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表二: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项)

级别

名次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第一名

100

40

10

第二名

40

25

7

第三名

25

15

5

第四名

20

10

3

第五名

15

7

1

第六名

10

5

第七名

7

3

注:

1.本科教学工程(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包括:

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教学团队、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双语示范教学课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等。

2.项目须提供申报材料原件。

3.对申报不同级别职称,教学工程项目量化时应对照职称文件进行有限量化。

4.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其他名次,按第七名分值的50%计分。

(三)教学竞赛

表三:

教学竞赛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次)

级别

名次

学校教学竞赛

(全国多媒体课件大赛,厅级教学技能竞赛)

院(部)教学竞赛

(省多媒体课件大赛)

一等奖

50

10

二等奖

30

5

优秀奖

15

3

注:

1.同时参加上述竞赛活动的就高计分,院(部)举办的教学竞赛应与学校同步。

2.参加学校组织的多媒体课件大赛并获二等奖以上者计2分/次,参加院系部组织的实验技能竞赛计2分/次。

3.教学质量考评优秀计5分/次,最高不超过25分。

4.教学论文量化计分参照科研论文量化标准(表六)量化。

5.按照职称文件要求的最低年教学工作量,年均每超10学时加1分(以校本部教学日历为准)。

(四)教学成果奖励

表四:

教学成果奖励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项)

级别

名次

国家级

省部级

厅级(校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特等奖

一等奖

第一名

800

600

400

200

100

70

50

20

第二名

560

420

280

160

80

40

30

10

第三名

480

360

240

120

60

30

20

7

第四名

400

300

200

100

50

20

10

5

第五名

320

240

160

80

40

10

7

3

第六名

240

180

120

60

30

7

第七名

160

120

80

40

20

5

注:

1.对申报不同级别职称,教学成果奖励量化时应对照职称文件进行有限量化(国家级成果奖除外)。

2.教学成果奖励包括:

教学成果奖(国家级、省级、校

级),教育厅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厅级),卫生厅医学

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厅级)等。

3.奖励级别中不设特等奖的奖项,其一、二、三等奖分

别按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计分。

(五)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

表五:

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项)

级别

名次

国家级

省部级

厅级

校级

第一名

60

40

20

10

第二名

30

20

10

5

第三名

20

10

5

1

第四名

15

7

3

第五名

10

5

1

第六名

7

3

第七名

5

1

注:

1.对申报不同级别职称,教学研究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量化时,应对照职称文件进行有限量化。

2.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包括: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级、校级)、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国家级、省部级、厅级)、卫生厅医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厅级)。

3.主持获批国家级项目,每项加60分。

(六)论文

表六:

论文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篇)

类别

 

名次

被SCI、SSCI收录

被A&H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

我校认定的国家一级学会权威期刊

被EI、CSCD、CSSCI收录

中文核心期刊

一般国外期刊

一般CN期刊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独著

第一作者

300

210

150

105

75

45

150

60

45

15

10

5

第二作者

100

70

50

35

25

15

50

20

15

5

3

1

注:

1.SCI、SSCI、A&HCI第二作者须有“XinxiangMedicalUniversity”署名单位,EI收录不包括会议文章,CSCD不包括扩展库期刊,SCI/SSCI分级期刊目录详见科技处网页。

2.国家一级学会是指隶属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的国内某一学科最高学术团体,不包括国家部委主管、协管、共管的学术组织以及行业协会;权威期刊指主办单位为国家一级学会,但不包括其它地方单位或社会团体的合办、协办、承办等期刊(详见科技处网页发布的权威期刊认定目录)。

3.并列第一作者的第二名按第二作者计分,后面不再计分。

文科申报副高级以上职务者,只计第一作者。

(七)专业学术著作、译著

表七:

专业学术著作、译著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部)

    名次

名称

主编

副主编

编委

学术专著

100

50

25

译著

80

40

20

注:

1.申报讲师,学术专著、译著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部;申报副教授,学术专著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译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部;申报教授,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部、译著本人撰写12万字以上/部。

2.主编仅指第一名,主编第二名按副主编计分。

(八)科研成果奖励

表八:

科研成果奖励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项)

级别

名次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特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一等奖

二等奖

第一名

800

600

400

200

100

70

50

20

第二名

560

420

280

160

80

40

30

10

第三名

480

360

240

120

60

30

20

7

第四名

400

300

200

100

50

20

10

5

第五名

320

240

160

80

40

10

7

3

第六名

240

180

120

60

30

7

第七名

160

120

80

40

20

5

注:

1.对申报不同级别职称,科研成果奖励量化时应对照职称文件进行有限量化(国家级成果奖除外)。

2.成果奖励包括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3.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只计第一作者,一等奖40分、二等奖15分。

4.参加学校中青年教师学术交流与成果汇展,获得校优秀学术奖者加20分/次。

5.凡省部级、市厅级成果奖励设特等奖时,均按一等奖算。

(九)科研项目(课题)鉴定或结项验收

表九:

科研项目鉴定或结项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项)

级别

名次

国家级

省部级

市厅级

校级

第一名

60

40

20

10

第二名

30

20

10

5

第三名

20

10

5

1

第四名

15

7

3

第五名

10

5

1

第六名

7

3

第七名

5

1

注:

1.对申报不同级别职称,科研项目(课题)的鉴定或结项验收量化时应对照职称文件进行有限量化。

2.量化计分的鉴定或结项验收项目均是指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科研立项计划,或学校正式发文立项的课题。

结项以下达计划主管部门的结项报告为准,校内项目以科技处审核是否完成立项课题的研究目标任务为准。

3.主持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每项加60分。

4.主持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通过学校评审报送至国家,第一次申报未获立项加15分,之后每次加5分。

(十)国家专利

表十:

国家专利量化计分表(单位:

分/项)

名次

类型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发明专利

50

20

15

10

5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10

5

2

注:

1.申报教授、副教授者,只计发明专利,且申报教授只计前三名。

2.对主持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获得受理者加2分。

(十一)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类

经评委会认定优秀网络文化成果,可参照辅导员工作优秀案例类获奖情况给予相应加分。

七、其它

(一)“育人实效”中的加分项目以评委会认定的为准。

(二)同一项目符合多个量化加分项的,不重复计算,只计入最高加分项。

附:

辅导员工作业绩、满意度、育人实效量化计分标准一览表

类别

项目

计分办法

工作业绩

工作年资

聘任现任专业技术岗位以来,从事学生工作每年加3分

带学生数

聘任现任专业技术岗位以来,所带学生年平均数,以200人为基数,每超50人加1分

类别

奖项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

一等奖(特等奖)

15分

50分

100分

二等奖(一等奖)

12分

40分

80分

三等奖(二等奖)

9分

30分

60分

优秀奖(三等奖)

6分

20分

40分

辅导员工作

精品项目

主持人

15分

50分

100分

第2-3名

12分

40分

80分

第4-5名

9分

30分

60分

辅导员优秀论文

一等奖

5分

15分

50分

二等奖

4分

12分

40分

三等奖

3分

9分

30分

辅导员工作

优秀案例

一等奖

5分

15分

50分

二等奖

4分

12分

40分

三等奖

3分

9分

30分

其它与辅导员工作相关项目

一等奖

5分

15分

50分

二等奖

4分

12分

40分

三等奖

3分

9分

30分

工作满意度

满意度在60%以上的,计分办法为100分乘以满意度

育人实效

类别

奖次

校级

市厅级

省部级

国家级

所带班级和学生获得表彰荣誉类

(累计最高20分)

每班次

/

3分

5分

20分

每人次

/

1分

3分

20分

先进典型宣传每次

/

1分

3分

20分

指导学生活动竞赛获优秀指导教师类

(累计最高10分)

每次

1分

3分

10分

个人所获荣誉

(累计最高20分)

每次

2分

5分

20分

个人年度工作考核优秀的,每次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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