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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舆情的影响看群体性事件的疏导与化解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我国网民的迅猛增长,网络已经成为当今中国民众意见表达最活跃的平台,网络舆情的活跃程度空前高涨,掀起了一阵又一阵网络舆情风暴,也引发了许多群体性事件。

从近几年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如瓮安打砸抢事件、石首群体暴力事件、马鞍山群体抗暴事件、广州新塘聚集滋事事件、广东乌坎事件等来看,网络舆情在事件发生与演变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事件演化过程中,网络上往往会形成强大的“井喷型”网络舆情,对政府、对社会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并影响着事件发展的态势。

因此,如何针对网络舆情与群体性冲突的相互作用机理,强化网络舆情的疏导与管理,提高对群体性事件的应对能力,成为党和政府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网络舆情对群体性事件的作用机理

网络舆情是社会舆情的一种表现形式,是民众在互联网上表达的具有一定影响力和倾向性的情绪、意愿、态度和意见的集合。

[1]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与日益普及,我国网民规模呈现出持续高速发展的趋势,据统计,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13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8.3%。

[2]网络以其独特的技术性,为民众营造了一个可以自由表达自己意见和诉求的广阔话语空间,网络舆情逐渐成为民众诉求表达的重要途径,在现实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日益突出,影响力不断增强。

网络舆情是现实社会的晴雨表,是人们现实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利益诉求和情感宣泄的某种反映。

由于网络表达自由快捷,信息多元,方式互动,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现实社会中各种利益诉求、价值冲突、观念碰撞、情绪宣泄等正越来越多地以网络舆情的形式表现出来。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社会矛盾、冲突显现化与民众舆情表达日益高涨的特殊时期,由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并呈现出多发高发态势。

群体性事件往往是由于体制内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和利益诉求受阻而

理论与现代化THEORYANDMODERNIZATION2012-07July,2011

2012年第4期

NO.4,2012

从网络舆情的影响看群体性事件的疏导与化解

叶国平

摘要: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日益普及,网络舆情空前高涨,群体性事件的网络特征日渐凸显。

网络舆情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群体性冲突的形成发展机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背景下群体性

事件的演化过程就是一种从网络民意到网络民怨再到网络民愤的过程。

因此,如何针对网络舆情与群体

性冲突的相互作用机理,建立和完善网络舆情的预警、监控、引导和回应机制,提高群体性事件的情绪疏

导和矛盾化解能力,成为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重要环节。

关键词:

网络舆情;舆情回应;舆情疏导;群体性事件

中图分类号:

C912.6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3-1502(201204-0060-06

作者简介:

叶国平(1968-,男,天津社会科学院舆情研究所副研究员,政治学博士。

邮编:

300191

使矛盾激化的结果,是舆情状况的非理性或极端的表达形式,因而具有明显的舆情特征,显示出舆情主客体之间一定程度的对立或对抗的状态。

而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日益普及,网络在群体性事件中的作用凸显,网络舆情对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产生着越来越大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发展机理。

网络舆情不仅迅速、大范围传播和汇聚,而且常常成为引发争议、触动公众神经,导致群体性事件发生、持续反复和不断扩大化的导火索、催化剂,并深刻地影响着群体性冲突的酝酿、产生和发展的全过程。

首先,网络舆情传播的放大和聚集效应对群体性事件具有催化作用。

与传统的社会舆情相比,网络舆情传播具有传输快捷、信息量大、覆盖面广等特性,一个普通事件经过互联网的聚焦放大,可能瞬时传递到任何一个拥有互联网的角落,引起众多具有大致相同取向的网民的集中关注、情感共鸣和情绪激愤,使得以往分布于民间的零散力量在网络虚拟空间里聚集,并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不断自我强化。

网络的这种放大和聚集效应,不仅可以使一些不起眼的“小事”迅速膨胀,当舆情能量积聚到一定程度,则可能演变为群体性事件,还可以使地域性事件跨越现实地域的限制引起更大范围的关注和参与,使事态更加难以控制。

其次,网络舆情表达的交互和动员功能对群体性事件具有发动作用。

网络为民众提供了一个及时、便捷、多向、交互式信息交流的平台,不仅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一定的群体空间参加讨论,发表观点,对舆情发展施加影响,而且网民们关注的舆情信息内容、评论意见及其发展变化情况,都可以通过网络媒介传播,这大大强化了网络舆情表达的动员功能,使得越来越多的网民参与到网络舆情的传播中来。

相比于传统的群体性事件,与某议题或事件相关的人更容易获得信息,也更容易发布信息,由于群体压力下的从众心理的影响,很多原本没有什么想法的网民很容易受到某种群体舆论的感染,从而也会激发更多的非直接利益相关者对同一事件产生共同的情绪态度,在群情激奋的状态下很可能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甚至从网上走到网下,形成现实的群体性事件。

最后,网络群体极化现象常常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

美国学者桑斯坦曾指出,

“群体极化的定义极其简单,团体成员一开始即有某些偏向,在商议后,人们朝偏向的方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极端的观点。

”有证据显示,群体极化倾向在网上发生的比例是现实生活中面对面时的两倍多,网民中的“群体极化”倾向更加突出。

[3]许多在现实生活中表现成熟、理性的人,在网络中却放浪形骸,个性极其张扬。

置身网络的人往往倾向于把意见群体的力量夸大,从而完成自我肯定,并且这种自我肯定还会很快地复制,以至于事实本身常常被淹没于口水之中,导致情绪型舆论在网络中不断弥漫。

[4]而网络虚拟空间舆情表达的匿名性和非责任性等特点,进一步强化了人们内心深处追求刺激,发泄不满,传播谣言,吸引人们关注的非理性、情绪化倾向和偏见,更助长了群体极化现象。

在这种群体极化的氛围中,一个热点事件的出现往往就会成为引发社会舆论的导火索,短时间内就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网民常常不再满足于情绪的流露和表达,而是将行为在网络上和现实空间中推进,进而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声势的网络群体性事件或使现实的热点事件向群体性事件演变。

二、网络舆情对群体性事件形成发展的影响

近些年来,网络已经成为民众情绪意愿的常态表达和社会舆论监督的重要形式,网络舆情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越来越广泛和深入,群体性事件的网络特征更加显现。

网络舆情与群体性事件可以说是如影随形、相互影响、相伴而生,不仅现实生活中的群体性事件几乎都会成为网络舆情热点,或者借助网络舆情的力量进行声援,施加舆论压力,而且网络群体情绪意见的积聚和爆发,也会引发网络群体性事件或现实的群体性冲突,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能力带来严峻考验,也给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带来了新的更大的挑战。

1.网络舆情热点常常直接演变为网络群体性事件

群体性事件不仅发生在现实世界中,在网络上也同样发生。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群体性事件在网络社会表现出的一种特殊形态,是“网民群体围绕某一主题、基于不同目的,以网络聚集的方式制造社会舆论、促发社会行动的传播过程”。

[5]当前,由于社会各个阶层、群体利益格局的调整和利益冲突的扩大,抱怨、焦虑、困惑、不满等社会情绪较为普遍地存在着,而舆情热点事件往往反映着长期以来各种复杂社会问题的叠加或热点事件相互作用耦合而形成的复杂矛盾,蕴含着某种网民在现实中无法表达的意愿和态度,一旦发生就容易触动网民的敏感神经,激化民众的不良情绪,网民就会持续关注并参与这一事件,并借助网络媒体排解、宣泄、爆发开来。

由于网络舆情表达具有非理性化、情绪化和“群体极化”倾向,网民利用网络大规模发布、传播相关信息,无所顾忌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宣泄自己在现实生活中被压抑的情绪,并通过即时通讯方式所构成的庞大人际传播网络迅速集结互动,产生强大的网络舆情声势,甚至借机互相沟通、串联,进行策划、组织和联络,极易演变为带有特定诉求性质的网络群体性事件。

正是由于“网络传递信息的‘一点发信,多点感知;交互传递,滚动扩展’的特点,使得它成为群体性事件聚合能量的倍增器。

”[6]近年来,各种网络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发展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多样,比如“南京周久耕案”、

“瓮安事件”、

“躲猫猫事件”、

“杭州飙车案”、

“邓玉娇案”、

“郭美美事件”等,直接聚焦官员腐败、官民矛盾、贫富差距等社会问题,其所引发的网络舆情旋涡以及网民的激愤表达和群起攻击,让相关政府部门深陷公信力危机。

这种网络群体性事件往往较之普通的群体性事件影响更为深远,如果引导或处置不当,很有可能引发更严重的事件,危及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2.网络舆情非理性表达加速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

由于网络舆情具有主体众多、议题广泛而随意、稳定性差、叛逆性与现实针对性强等特点,这大大增强了网民舆情表达非理性化、情绪化倾向,常常成为群体性事件恶性发展的重要的推动、刺激因素。

在网络这一匿名化和虚拟性空间,网民处在一种缺乏社会、道德和行政约束力的状态下,网民的活动和行为不被标识,个体只强调权利而淡化责任,这样容易使人失去社会责任感和自我控制能力,导致情绪化、偏激化、负面化的舆情充斥于网络。

在网络中,极端式的表达盛行,出惊人之语,发古怪之议,挑战权威,彰显个性;在众多的论坛、BBS上,攻击谩骂和人格侮辱随处可见,成了宣泄情绪最常见的方式;现实中的一些矛盾冲突和“仇官”、

“仇富”情绪在网络上常常被无限放大,在“群体极化”的网络氛围中,一些网民习惯性地“有罪推定”,甚至到了逢官必反,逢富必骂的地步。

此外,网络谣言泛滥更是网络舆情非理性表达最突出的表现。

在网络上,人人都是消息传播者,过去被排拒在媒体之外的小道消息、八卦或者耳语,如今可堂而皇之的公开传播,而网络传播的高效性更是加大了网络谣言的杀伤性。

网络谣言有的是网民的信口开河和胡言乱语,有的则是以讹传讹,有的更是恶意炒作、挑拨离间、制造事端。

网络谣言、网络上各种偏激言论的广泛传播,不仅误导民众,蛊惑人心,在民众中引起很大的情感波动,加重社会非理性情绪,而且常常对处于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的群体性事件推波助澜,使得简单事件复杂化、局部问题全局化、经济问题政治化,由此使群体性事件规模扩大、矛盾复杂、冲突加剧,带来更大范围、更为严重的社会危机。

3.网络舆情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提出了新的挑战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各种网络新媒介的广泛应用,利用网络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或围绕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进行网上炒作,越来越成为群体性事件发展的一个重要动向。

近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几乎都与网络有关。

由于网络舆情传播的及时性、开放性、互动性和匿名性等特点,党政机关越来越难以对网络实施有效的监管,网络舆情的高涨对政府应对群体性事件提出了新的更大的挑战。

一是群体性事件舆情的突发性和传播的无边界性对政府的即时反应速度与能力提出了挑战。

网络信息是以光速传递

的,再加上网络舆情常受到“群体极化”机制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偶发事件2至3小时就可以在网上出现并迅速蔓延形成群体性事件。

如相关部门应对迟缓或处置失当,极可能引致负面舆情的聚集与爆发,并演变为恶性事件,给政府和社会带来更大的冲击。

二是网络信息内容纷繁复杂,各种各样的舆情充斥在互联网上,这对群体性事件舆情的引导和处置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网络这种超时空的信息链接,使得任何信息,无论真假,只要足以吸引公众眼球,能够引发公众共鸣,就有可能迅速在网络上扩散蔓延。

伴随着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常常是网络信息爆炸和信息泛滥,各类虚假消息、过激言论和网络谣言充斥其中,极易在民众中引发各种猜疑、谣传甚至恐慌,给群体性事件处置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

三是群体性事件舆情传播途径的多样性,也使相关部门难以对网络舆情的传播进行有效监控。

随着网络信息传播方式日益多样化,通过即时通讯、手机短信、微博客、博客、网络论坛等,每一个网民都可以成为信息的发布者和传播者,

“众声喧哗”成为这个时代的典型舆论特征,社会控制力减弱,不论是政府官员还是各类精英,都不得不适应“去中心化”的信息流动大趋势。

由于传播主体的多元化、信息传播的自由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再完全决定和控制网络舆情信息的内容,这也大大增加了群体性事件舆情信息收集、整编、引导与监控的难度。

三、完善网络舆情应对机制,做好群体性事件疏导化解的对策思考

当前,网络表达对群体性事件的影响力正日益增强,网络舆情与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内在联系正日益加深,改进和加强网络舆情的引导、控制与回应,成为做好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工作的重要环节。

在群体性事件预防与处置中,党政部门应该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态,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在事件发生、发展以及演变过程中所起的作用,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强化对网络舆情的监控和引导,在情绪疏导和矛盾化解上多下功夫,不断提高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和应对能力。

1.建立网络舆情监控预警机制,增强对群体性事件的防范能力

加强网络舆情信息汇集分析,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完善舆情预警机制,是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基础。

首先,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汇集分析机制。

明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监控网络舆情动向,把握舆情收集重点,及时掌握具有敏感性、苗头性、倾向性等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信息;加强对网络舆情信息的分析,做好舆情信息的汇总、梳理、归纳和研判工作;重视研究网络环境下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特别是要加强对策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了解网络技术的最新发展状况,积极运用权威的网络舆情监测软件,提高网络舆情监控的技术水平。

其次,要建立健全网络舆情预警机制。

群体性事件常常由触动社会敏感点的诱致事件引发,因此要实时掌握网络热点议题和敏感问题,注重培养敏锐细致的观察能力,善于从一般情况中发现舆情信息,及时捕捉到其中的信息“敏感点”。

建立灵敏的信息反馈系统,加强舆情预警,一旦发现舆论集聚的焦点,应及时反映给当事方和相关管理部门,迅速做出有针对性的应对,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把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建立网络媒体行业自律机制。

成熟而有效的网络行业自律机制,可以使一些负向型的舆情在早期就被发现和引导,使网络舆情在运行的过程中很好地发挥自我调节作用,从而对网络舆情的调控变得更加有效。

政府主管部门应当设置统一的网络舆论安全监管机构,加强对网络媒体内容的监管;建立网络阅评制度,定期对重点网站开展阅评检查;逐步实行论坛版主实名制,增强版主的责任意识;落实有害信息处置制度,及时删除各类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明确网络经营者的“把关”职责,保证其对管理范围内的信息传播负责。

2.建立网络舆情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对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水平

基于网络舆情瞬时爆发和迅速扩散的特点,加强和完善对群体性事件舆情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有

效防范有害舆情的传播,是做好群体性事件应对与处置工作的关键。

一方面,要建立群体性事件舆情的快速反应机制。

群体性事件一般成势快、影响广,在应对中必须提高快速反应能力,要求“第一时间”了解相关舆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把工作重心由被动应付转移到主动化解上。

同时要加强舆情信息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和归口管理,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工作程序和责任,及时逐级上报相关信息,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

另一方面,要讲究策略,科学处置。

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要立足于疏导情绪缓解矛盾,立足于迅速控制事态,立足于防止事态激化和发生连锁反应,妥善做好事件定性、调解矛盾、舆论引导和措施实施等方面的工作,及时平息事件。

群体性事件绝大多数都是由于群众的利益受到侵害引起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性质,要在维护法律尊严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运用解释、说服、沟通的手段,进行有效的疏通化解,一定要慎用警力,慎用强制措施,对个别违法犯罪分子要有效控制并依法处置。

要围绕群体性事件中影响群众情绪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多做工作。

对于群众的合理要求又能够解决的,要督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对于情况不明的,要尽快将情况调查清楚做出回答和解释;对于群众的合理要求但暂时还没有条件解决的,要尽量把道理讲清楚,并表达努力解决的意愿,最大程度赢得群众的理解和谅解。

3.建立网络舆情疏通引导机制,增强对群体性事件舆论驾驭能力

在网络时代,各种不实报道、蓄意炒作和刻意渲染以及由此引发的民众非理性情绪常常左右着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发展,加强群体性事件网络舆情的疏通引导,争夺网络话语权,形成主流舆论强势,是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建立公开透明、及时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

在网络传播环境下,封锁信息或者反应滞后,往往会失去控制舆论的先机,导致舆论被动。

党政部门应当及时公布事态的真相,及时发布客观、公正、全面、翔实的权威信息,消除谣言,澄清事实,满足民众的信息需求和知情权,以减少民众的猜疑和恐慌,从而控制和引导舆论走向。

各级政府在舆论引导中,要注意速报事实,慎报原因,谨慎定性,既不失语也不要妄语。

[7]其次,应树立对事件及时公正处理是最好的舆论引导的意识。

一般来说,利益矛盾与利益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最核心要素,而各种网络谣言和舆论炒作,又会加剧群体性事件的恶性发展。

简单地为了引导舆论而引导舆论,只能暂时转移公众的视线,并不能彻底平息谣言和炒作。

只有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与问题及时、公正地处理好了,才是消除负面舆情的根本之举。

因此,面对群体性事件中的负面舆情,应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摆在优先考虑的位置,依法、公开、透明地去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增强政府的亲民性和公信力,纾解群众的情绪压力。

第三,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

主流媒体具有很高的社会公信力,对网络舆情也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主流媒体要主动介入,设置网络议题,确保先声夺人,用统一的口径把握舆论导向,努力抢占网络的制高点,使民众能够及时全面地了解事实,以正视听。

主流媒体舆论引导要注重摆事实、讲道理,低调柔和,以理服人,切忌不负责任的炒作性报道制造新的紧张,切忌态度生硬、以势压人引起舆论反制。

4.建立网络舆情回应互动机制,提升群体性事件矛盾化解水平

群体性事件是社会矛盾的综合反映,搭建对话互动平台,积极回应舆情诉求,有效解决群众的利益问题,是化解群体性冲突的重要环节。

一是应建立平等交互、以“疏”为主的舆情疏导机制。

在网络信息传播平等化、大众化、多元化的环境下,对信息采取“堵”的保守、被动方式,往往只会导致虚假信息、各种传言和谣言更加泛滥,使事件的负面影响更加扩散。

网络舆情引导必须树立“疏”的理念,尊重受众意见的自主性,充分运用论坛、博客、微博客、即时通讯工具等多种网络互动平台,充分发挥网络发言人、网络评论队

伍、“意见领袖”民间网络辟谣团队等多方力量网上、的作用,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引导网民了解事实真相,客观分析问题,理智作出判断,从而把控舆论导向,为群体性事件处置营造有利的网络舆情环境。

二是应畅通网络互动渠道,积极回应舆情关切的问题。

从某种意义上说,网络背景下群体性事件的演化过程常常是一种从网络民意到网络民怨再到网络民愤的过程。

[8]这就要求政府在应对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积极搭建网络对话平台,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从而有效地汇集民意,疏导民怨,消解民愤。

政府应建立常态化和动态化的网络民意互动机重点新闻网站开设政府微博、热制,可以在政府网站、点论坛、在线栏目等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和互动对话,吸引民众沟通参与,广泛听取民意,勇于直面各种矛盾,虚心接受批评,不压制、不推托、不逃避、不扯皮,形成官方与民间两个舆论场的良性互动。

面对负面舆多管齐下化解群体性矛盾;“属地管理,按照策并用、、“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既分级负责”谁主管,要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又要相互通气,相互协调;要综合运用媒体、调解、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综合治理,形成合力,共同做好舆情疏导和冲突化解工作。

参考文献:

[1]许鑫,章成志,李雯静.国内网络舆情研究的回顾与展望[J].情报理论与实践,2009,(3.[2]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R].201201/t20120116_23667.html,2012-01-16.〔美〕凯斯桑斯坦.网络共和国——·—网络社会中的民[3]主问题[M].上海:

上海出版集团,2003.47-51.[4]葛琳.网络舆论与网络群体性事件[J].新闻爱好者,2008,(9.情事件,政府只有胸怀宽广,有所担当,才能收获尊重;只有充分体恤民情民意,才能避免将自己置于舆立体式的冲突论的对立面。

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综合、化解机制。

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渠道、多方式、多角度、多方面开展综合治多管齐下的立体化工作网络。

理,形成一个齐抓共管、要完善信访网络、法治网络、调解网络、援助网络,多[5]杜骏飞.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类型辨析[J].国际新闻界,(7.2009,[6]裘伟廷.网络群体性事件初探[J].宁波广播电视大学(3.学报,2009,[7]单学刚.学会应对网络舆论[J].刊授党校,2011,(9.特征及其治理[J].行政与[8]罗亮.网络群体性事件概念、法,2010,(9.TheSolutiontoMassIncidents:

FromthePerspectiveofNetworkPublicSentimentYeGuopingAbstract:

Withpopularizationofinternet,networkpublicsentimentupsurges.TheInternetisplayingmoreandmoreimportantroleinmassincidents.Theformationandevolutionofmassincidentsischangedinagreatdegree.Inthiscontext,theevolutionofmassincidentsisaprocessofinternetpublicopiniontointernetpublicresentment,andthentointernetpublicindignation.Therefore,toestablishamechanismofwarning,monitoring,guidingandrespondingofinternetpublicsentimentisanimportantpartofthepreventionanddisposalofmassincidents.Keywords:

Networkpublicsentiment;Respondofpublicsentiment;Solutiontopublicsentiment;Massincidents宋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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