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项目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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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房地产项目报告书
第一章总则
1.1项目由来
##县是##市的一个农业县,县境内气候温和,地势平坦,土地肥沃,农业条件优越,素有“川东小平原”之誉。
盛产水稻、玉米、小麦、花生、油菜、红麻、蚕桑、银杏、油橄榄等多种植物和畜禽,被誉为“鸭鹅之乡”,油橄榄产量居全省之冠,工业主要以采煤、五金、水泥、酿造、食品、能源、建材等为支柱。
被国家定为五金工具出口基地县,享有“五金城”盛名。
##物产丰富,境内已探明矿产有20多种,其中天然气、煤、石灰石储量大。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促进了房地产产业的发展。
##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购得编号环城西路以西“###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充分利用该黄金地段的地块资源,该公司决定进一步加大投入,倾心打造一座具有现代都市气息家居、商业为一体的中、高档次的花园式居住小区,拟修建“###房地产开发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1998年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要委托有相关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受##县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委托,南充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我院在广泛的资料搜集、现场踏勘、听取相关政府部门与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详细分析项目的工程情况,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征询周边公众意见后,按照环保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技术规范要求,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供建设单位提交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参考。
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市环境监测站以及建设单位的密切配合,在此一并致谢。
1.2编制依据
1.2.1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余源鹏1.2.2评价技术规范
(1)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2)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HJ/T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3)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4)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
(5)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
1.2.3项目批复文件及工程相关资料
(1)委托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511604-2010-B-014)
(3)##县发展和改革委员对工程的备案(川投资备[51172310060701]0018号);
(4)##县规划和建设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
(5)##市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环境现状监测报告;
(6)#####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
1.3评价目的与原则
1.3.1针对本工程的性质和外环境特征,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做出结论;根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对本工程的环保措施提出对策和建议,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1.3.2本工程环评工作应贯彻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原则。
1.3.3在完成本工程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基础上,以环境保护目标为控制目标,以工程的噪声影响评价为重点,兼顾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对本工程所在地区的社会环境和城市生态环境影响做出评价结论。
1.4评价标准
1.4.1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
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见表1-1。
表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表(二级标准)单位:
mg/Nm3
序
号
污染物名称
浓度限值
日平均
1小时平均
1
PM10
0.15
——
2
SO2
0.15
0.50
3
NO2
0.12
0.24
环境噪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靠近城市交通干线一侧执行4a类、其它执行2类,见表1-2。
表1-2声环境质量标准等效声级LAeq:
dB
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4a
70
55
地表水:
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见表1-3。
表1-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单位:
mg/L(pH无量纲)
项目
pH
DO
COD
BOD5
氨氮
粪大肠菌群(个/L)
标准值
6~9
≥5
≤20
≤4
≤1.0
≤10000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废气: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
见表1-4。
表1-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气筒(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SO2
(50、60、70)
(39、55、77)
NOx
(50、60、70)
(12、16、23)
颗粒物
(50、60、70)
(60、85、——)
地下车库排放污染物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车库排放的碳氢化合物执行标准中“非甲烷总烃”数值。
CO执行国家《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30mg/Nm3的规定。
表1-5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名称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Nm3)
标准来源
NOx
240
GB16297-1996
非甲烷总烃(THC)
120
CO
30
TJ36-79
饮食业废气排放: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表1-6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油烟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规模
小型
中型
大型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2.0
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
60
75
85
废水:
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7。
表1-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单位:
mg/l
序号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
1
pH
6~9
2
SS
400
3
CODcr
500
4
BOD5
300
5
动植物油
100
噪声:
厂界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3068—2008)表1中4a类(靠近城市交通干道一侧),其它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排放限值见表1-8;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规定,标准值见表1-9。
表1-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dB(A)
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2
60
50
4a
70
55
表1-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等效声级)dB(A)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说明:
1、表中所列噪声是与敏感区相应的建筑施工场界线外的限值;
2、如有几个施工阶段同时进行,以高限为准;
3、夜间时间为:
当日22:
00时至次日6:
00时。
1.5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1.5.1噪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噪声是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较大的污染源,项目所在地区声学环境为2、4a类区,本项目是集商业、家居中、高档次的花园式居住小区综合性开发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有供水泵、电梯、备用发电机等,其噪声值为55~90dB(A)。
经采取各种隔声、消声降噪等防治措施后,可使场界噪声达标。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2.4-2009第5.2.4条大中型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增加很小(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内)且受影响人口变化不大,本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增高量符合该条款要求,因此噪声评价等级定为3级。
1.5.2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
由于本项目为新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非工业污染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如天然气和电。
本建设项目运营期餐饮、住户厨房均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为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SO2、烟尘、NO2)和少量饮食油烟。
本项目居民生活用气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居民人均用气量参考《2002年成都市统计年鉴》统计值为0.429m3/人.d,用气人口为5104人,目住户用气量约为2190Nm3/d,商家用气量为200Nm3/d,项目总用气量2390Nm3/d。
按天然气组份:
SO2为7.85mg/Nm3,TSP为18mg/Nm3,NO2为45mg/Nm3计,经估算项目因天然气燃烧而排放的污染物排放量SO2、烟尘和NOx分别为SO20.019kg/d、烟尘0.043kg/d和NOx0.110kg/d。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按照下式计算其Pi。
Pi=(Ci/Coi)×100%
式中Pi——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第i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oi——第i种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Nm3。
选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的估算模式计算SO2、烟尘和NO2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max,PSO2为0.000085%、PTSP为0.00011%、PNO2为0.0102%,均小于10%,Pmax<10%。
表1-10评价工作级别划分
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一级
Pmax≥80%,且D10%≥5km
二级
其它
三级
Pmax<10%或D10%<污染源距厂界最近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中表判定,本建设项目Pmax<10%,评价等级为三级从简。
1.5.3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本项目建成运营后生活污水日平均排放量约为878.5m3,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入市政污水管排入##县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3-93中规定的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的判定方法,确定本项目地面水环评工作等级为三级(详见表1-4)。
表1-11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
判定内容
对照
建设项目污水排放量(m3/d)
建设项目污水水质复杂程度
地面水水域规模(大小规模)
地面水水质要求(水质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规定三级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条件
≥1000
<5000
简单(污染物类型数=1,预测浓度的水质参数数目<7)
大、中河
Ⅰ─Ⅳ
三级
#####
878.5
简单
中河
Ⅲ类水域
判定本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1.5.4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
HJ/T19-199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中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主要针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行为,运用于本工程城市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的划分存在一定程度的局限性。
本项目是大型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生态评价工作不考虑进行评价等级的划分,力求完整、客观、准确地反映拟建项目对土地、水土流失、植被、景观等方面的影响。
1.6评价范围
1.6.1大气环境:
根据环评导则要求和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以无组织排放形式,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小;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小、有组织排放且排放口位置高及周围环境特点,依据工程情况可以从简,大气评价范围为项目边界500m范围内,重点为项目规划红线外30米内的敏感点的影响。
1.6.2噪声环境:
本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