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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标准090505

总公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1总则

1.1为加强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及《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行业标准、规范,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1.2凡是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

2基槽、坑、沟,大孔径桩、扩底桩工程防护

2.1编制土方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前,总包单位必须与甲方办理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移交手续。

2.2基础施工前应具备完整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

2.3土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制定防止土方坍塌、保护地下管线、保证毗临建筑物及构筑物安全的措施,经公司审批,由技术、安全部门监督实施。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2.4深基础应按方案要求对边坡支护进行沉降、位移监测,对毗临建筑物、重要管线及道路进行沉降观测。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加固、支撑、卸荷等措施。

2.5开挖时做好地面的挡水和排水,坑底及时做集水坑。

降排水工程的井口,必须设固定盖板或围栏和警示标志。

完工后,必须将井填实。

2.6通道处及行人过路处开挖的槽、坑、沟,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夜间应设红色警示灯。

2.7开挖槽、坑、沟深度超过1.5m,应根据土质和深度情况按规定放坡或加可靠支撑,并设置人员上下坡道或爬梯,爬梯护栏高度不低于1.2m,两侧应用密目网封闭。

2.8开挖深度超过2m时,坑边必须设置高度不低于1.5m的护栏,护栏刷红白间隔油漆,用密目网封闭。

护栏离开基坑边水平距离不小于0.5m。

2.9槽、坑、沟边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停置机具。

重量超过1T的重物、机械设备的停放点距坑边的距离不宜小于基坑深度,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

2.10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必须严格执行DBJ01-502《北京地区大直径灌注桩规程》。

2.11人工挖大孔径桩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施工前必须编制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施工方案,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

2.12人工挖大孔径桩及扩底桩必须制定防坠人、落物、坍塌、人员窒息、气体中毒等安全措施。

2.12.1挖大孔径桩必须采用混凝土护壁,混凝土强度达到规定的强度和养护时间后,方可进行下层土方开挖。

人工挖孔桩不得用于软土或易发生流沙的场地。

地下水位高的场地,应先降水后施工。

2.12.2下孔作业前应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下孔作业。

施工作业时,保证作业区域通风良好,施工作业至5m以下,应强制通风。

2.12.3孔下人员作业时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系保险绳,孔下连续作业不得超过2小时。

2.12.4孔下作业时,桩口三面应设置1.2m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

停止开挖作业时,另一面也应进行封闭或用固定盖板封闭洞口。

2.13深井或地下管道施工及防水作业区,应采取有效的通风措施,并进行有毒、有害气体检测。

特殊情况必须采取特殊防护措施,防止发生中毒事故。

2.14孔下作业需照明时应使用安全电压。

3模板工程

3.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方案审核、审批后方可实施。

3.2项目部技术人员对大模板施工相关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应有针对性,并履行签字手续。

3.3现浇混凝土的梁、板的模板支撑系统要有计算书,确定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立杆的间距和纵、横向水平杆及横向斜撑及剪刀撑的设置,支撑系统必须形成一个整体。

3.4梁、板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不能超过设计要求,堆放材料要均匀,不得集中一处。

模板要整齐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m,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得小于1m,楼层边口、楼道口、脚手架边缘等处严禁堆放物件。

3.5大模板的操作平台和防护栏杆、支撑系统必须齐全有效。

3.6吊运大模板必须采用卡环,大模板在每次吊运前必须逐一检查吊索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是否完整有效,同时应对大模板的整体性进行检验;吊运墙体大模板时应一板一吊;同时吊运两块柱模、角模时,吊点必须在同一水平面上;大模板吊装时应加导引绳,严禁施工人员直接推拉大模板。

3.7大模板支撑必须牢固、稳定,支撑点应设在坚固可靠处,不得与脚手架拉结;大模板就位后紧固好穿墙螺栓方可解除吊车吊环;并应用制式索具可靠拉接,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

3.8大模板的拆除顺序应遵循先支后拆、后支先拆,先非承重部位、后承重部位以及自上而下顺序的原则。

3.8.1拆除有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先拆除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的穿墙螺栓及其他连接件,松动地脚螺栓,使模板后倾与墙体脱离开;

3.8.2拆除无固定支撑架的大模板时,应用索具与墙体主筋拉接牢固,严禁使用铅丝临时固定;

3.8.3任何情况下,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模板上口采用晃动、撬动或用大锤砸模板的方法拆除模板;

3.8.4拆除的穿墙螺栓、连接件及拆模用工具必须妥善保管和放置,不得随意散放在操作平台上,以免吊装时坠落伤人;

3.8.5起吊大模板前应先检查模板与混凝土结构之间所有穿墙螺栓、连接件是否全部拆除,必须在确认模板和混凝土结构之间无任何连接后方可起吊大模板。

还应清理大模板背面松脱的混凝土块和杂物。

3.9大模板存放应符合总公司《施工现场、料具管理标准》3.3.2要求。

3.10模板的支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3.10.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

3.10.2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10.3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严。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及时进行防护。

3.10.4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

拆除应按区域逐块进行,并设警戒区,设专人看护,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区。

3.10.5作业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操作,拆除过程中应对模板及支撑系统采取临时固定措施,严防倾覆。

4、高处作业防护

4.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作为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4.2高处作业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高度H

2m—5m

5m—15m

15m—30m

30m以上

坠落范围半径R

2m

3m

4m

5m

4.3临边防护

4.3.1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与挑平台周边,雨蓬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或外脚手架的内立杆距建筑物300mm以上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必须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并挂密目网封闭。

4.3.2建筑物楼层临边未砌筑、安装维护结构时,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贴地设置,挂安全密目网。

4.3.3楼梯踏步边应设两道防护栏杆,休息平台的临边应设两道防护栏杆并挂安全密目网。

回转式楼梯间支设首层水平安全网,每隔三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4.3.4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平台进出口还应设置安全防护门。

4.4洞口防护

4.4.11.5m×1.5m以下的孔洞,用坚实盖板盖住,有防止挪动、位移的措施。

1.5m×1.5m以上的孔洞,四周设两道防护栏杆,并挂密目网封闭,中间支挂水平安全网。

结构施工中伸缩缝和后浇带处加固定盖板防护。

4.4.2电梯井口必须设高度不低于1.5m的金属防护门;电梯井内首层和首层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安全网应封闭严密,安全网边缘距墙体结构间距不得大于100mm。

4.4.3管道井和烟道必须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防止人员、物体坠落。

4.4.4施工中电梯井和管道竖井不得作为垂直运输通道和垃圾通道。

4.4.5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洞口、临边防护的,必须经由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员撤离前必须将原防护设施复位。

4.4.6墙面等处的竖向落地洞口应加装开关式、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0mm,也可以用防护栏杆。

防护门或防护栏杆应设挡脚板。

4.4.7下边沿至楼板低于800mm的竖向洞口,如侧边落差大于2m时,应加设1.2m高的防护栏杆。

4.4.8建筑物出入口必须搭设宽于出入通道两侧1m的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双层脚手板。

通道两侧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门头悬挂张贴安全警示标识。

多层建筑防护棚长度不小于3m,高层不小于6m,防护棚高度不低于3m。

4.4.9施工升降机和物料提升机首层进料口一侧应搭设长度3-6m,宽于梯笼(架体)两侧各1m,高度不低于3m的防护棚。

4.5防护栏杆

4.5.1防护栏杆应由不少于二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并用密目网封闭。

上杆离地高度为1.2m,下杆离地高度一般为0.6m。

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坡度大于1:

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

4.5.2栏杆柱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入地面500~700mm深。

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4.5.3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4.6攀登作业的安全防护

4.6.1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300㎜为宜,不得有缺档。

4.6.2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4.6.3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必须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4.6.4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攀登高度不得超过5m。

4.6.5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器物。

4.6.6钢柱安装登高时,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

4.6.7登高安装钢梁时,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

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1/20。

4.7悬空作业安全防护

4.7.1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立足点。

4.7.2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空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查验证方可使用。

4.7.3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7.3.1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屋架、桁架等大型构件前,应搭设高空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

4.7.3.2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严禁站人和行走。

4.7.3.3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4.7.4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柱子等钢筋时,悬空高度超过2m时应搭设操作平台或架子,必须满铺脚手板,张挂安全网。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4.7.5混凝土浇筑时离地2m以上,应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架设安全网。

4.7.6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4.7.6.1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窗临时固定未达到强度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4.7.6.2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室内可靠物件上。

4.7.6.3进行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外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4.8操作平台的安全防护

4.8.1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10㎡,高度不应超过5m。

还应进行稳定验算。

4.8.2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立柱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80mm。

4.8.3操作平台可采用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式架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

平台的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应大干1m,平台上应满铺50mm厚的脚手板。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设置登高扶梯。

架体四周必须设置斜拉杆。

4.8.4操作平台上的显著地方应标明容许荷载值。

严禁超载。

4.9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4.9.1上下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4.9.2钢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4.9.3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臂架回转范围之内的安全通道和机棚,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防护棚,棚顶应满铺不小于50mm厚的脚手板。

5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5.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紧帽带。

安全帽必须符合GB2811-1989标准。

5.2安全带符合GB6095-1985标准。

5.3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GB5725-1997、GB16909-1997国家标准。

安全网搭接要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5.4凡高度在4m以上无外脚手架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设置3m宽的水平安全网(20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20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

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20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或10m要设置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

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0~600mm。

5.5建筑物外立面的水平安全网应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外沿要高于内口,并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物锁牢。

5.6脚手架里外杆之间、脚手架内立杆与建筑物之间、满堂红脚手架,首层和每隔四层(或10m)应设置水平安全网。

5.7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5.8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6、安全防护资料

6.1安全措施或方案。

土方施工、模板施工专项方案。

6.2安全技术交底。

6.3专职安全员的名册及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架子工的名册及上岗证复印件。

6.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记录。

6.5安全检查、整改记录。

6.6应知应会考核

6.7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

安全防护日检记录

工程名称:

在施部位:

日期:

检查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情况

土方工程

边坡稳定性

边坡无裂纹、沉降和位移。

临边防护和临边荷载

坑边有防护栏杆,距坑边1m内无堆物。

脚手架

基础或悬挑体系、工具式脚手架于结构的固定

基础无不均匀沉降,工具式脚手架按方案要求与结构固定牢靠。

架体结构

架体结构符合方案要求,无变形或局部拆改。

拉接措施、卸荷措施

拉接点齐全有效,间距符合要求,卸荷措施符合方案要求。

安全网的封闭

外沿密目网封闭严密,架子下方的水平网封闭严密。

作业面的防护

铺板严密、防护栏杆和脚手板到位、架体内侧与建筑物之间的防护严密。

模板工程

支撑体系和作业面防护

支撑体系符合方案要求,作业面防护符合要求。

高处作业

洞口防护

洞口有牢固的盖板或设置防护栏杆和水平网。

临边防护

临边设有防护栏杆,并用密目网封闭。

作业面防护

作业面铺板严密,防护栏杆、挡脚板到位,个人防护到位。

建筑物外围防护

水平网的支搭符合要求,防护棚符合要求。

卸料平台

平台受力结构、使用荷载

受力体系符合方案要求,使用荷载在容许荷载范围内,周边防护到位。

其他检查项目

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参加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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