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课标内容对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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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课标内容对比
新旧课标内容对比
第一部分(旧课标的第一部分包括前言、课程性质与价值、基本理念、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新课标的第一部分包括前言、课程性质、课程基本理念、课程设计思路,其中课程价值移动到前言中)
●前言
1.提出课标制定的指导思想
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重要作用
2.阐述音乐的概念与功能
概念: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情感的表现与交流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功能:
是作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
对音乐的感悟、表现、是人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
3.旧课标音乐课程价值包括五个方面(审美体验价值、创造性发展价值、社会交往价值、文化传承价值)
4.新课标这样表述音乐课程的价值(修改后的没有单独章节,融入前言之中)
音乐课程的价值在于:
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建构。
●课程性质
课程性质来源的理论基础源于三种哲学观点
1.人文性(以人类学观点为依据,音乐的本质是文化,任何一个音乐本体都具有文化的属性)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
无论从文化中的音乐,还是从音乐中的文化视角出发,音乐课程中的艺术作品和音乐活动,皆注入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是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文化发展脉络以及民族性格、民族情感和民族精神的展现,具有鲜明而深刻的人文性。
2.审美性(以审美主义哲学为理论依据)“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
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3.实践性(以实践主义哲学为理论依据)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实物形态的具象性。
音乐课程各个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
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时间活动过程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注:
以直接经验为主,提供学习平台,而不是教师讲述间接为主。
例如:
唱歌课,让学生多听自己唱出的音色美不美,加上演唱方法有没有帮助,加上音乐要素对歌曲进行艺术处理后产生的不同效果学会欣赏鉴别从而增加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等等)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良好的基础。
●课程基本理念(原来的十条综合成五条)
旧: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前两条合并成一条)3.面向全体学生4.注重个性发展(三四条合并成第五条)5.重视音乐实践6.鼓励音乐创造(五六条合并成第二条重视改成强调音乐实践)7.提倡学科综合(加上突出音乐特点,重视学科综合成为第三条)8.弘扬民族音乐9.理解多元文化(八九条合并成第四条并把理解多元文化改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10.完善评价机制(这一条内容去掉放到了第四部分实施建议中的第二点评价建议里面了)
新: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核心理念)
音乐审美:
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文内涵的认知。
这一理念足以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
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从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根据音乐艺术的表现特征,引导学生对音乐表现形式的整体把握,领会音乐要素在音乐表现中的作用,增进音乐素养。
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应与音乐艺术的审美体验及不同文化认知有机结合。
兴趣是音乐学习的根本动力和终身喜爱音乐必要前提。
在教学中,要根据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丰富多彩的教学内容和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不断提高音乐素养,丰富精神生活。
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
(从第五条移到了第二条说明重视音乐实践)
音乐教学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
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术表演和即兴创编等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
通过音乐艺术实践,有效提高音乐素养,增强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
音乐是一门极富创造力的艺术。
中小学音乐课程中的音乐创造,目的在于通过音乐丰富学生的形象思维,开发学生的创造性潜质。
在教学过程中,应设定生动有趣的创作型活动内容、形式和情境,发展学生的想象力,增强学生的创造意识。
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
(突出音乐特点替代了完善评价机制,关注学科综合取代了原来的“提倡”)
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具有欣赏性、自由性)学生主要通过听觉活动感受与体验音乐。
(音乐具有时间性:
是瞬间的流动的)音乐音响随时间的流动而展现,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然而它又与人类的社会生活有着紧密的联系,(音乐还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这就为学生感受、表现音乐和想象力、创造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而自由的空间。
同时,也要关注音乐艺术的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并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音乐教学的学科综合,包括音乐课程不同教学领域之间的综合;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的综合。
在教学中,学科综合应突出音乐艺术的特点,通过具体的音乐材料建起与其他艺术门类及其他学科的有机联系,在综合过程中对不同艺术门类表现形式进行比较,拓展学生艺术视野,深化学生对音乐艺术的理解。
(但决不能走极端,脱离音乐太远。
例如:
把音乐课上成地理课或语文课等)
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应将我国各民族优秀的传统音乐作为音乐教学的重要内容。
通过熟悉并热爱祖国的音乐文化,增强民族意识、培养爱国主义情操。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迁,反应近现代和当代社会生活的优秀中国音乐作品,也应纳入音乐课的教学内容。
世界和平与发展有赖于对不同民族文化的尊重和理解,应以开阔的视野学习世界其他国家和民族的音乐文化,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共享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
总结两句:
对我国主流民族音乐文化要尽力做到熟悉和热爱;对外来音乐文化做到尊重和理解。
5.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课,应当面向全体学生,是每一个学生的音乐潜能得到开发并从中受益。
音乐课的全部教学活动应以学生为主体,师生互动,将学生对音乐的感受和音乐活动的参与刚在重要的位置。
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音乐活动,以自己的方式表达情智。
教学中,应把全体学生的普遍参与和发展不同个性有机结合起来,创造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为学生发展音乐才能提供空间。
●课程设计思路
1.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以音乐活动方式划分教学领域
在2001年以前,我国中小学音乐课堂教学内容,包括唱歌(小学低年级加有“唱游”)、欣赏、器乐和识谱四项。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学科的发展,为了凸显音乐课程的美育功能,强调音乐课程的人文属性和对学生创造性潜能开发的课程价值,本科表将原有的音乐课程的教学内容,整合为“感受与欣赏”和“表现”两个教学领域,并将原来隐含在教学中的音乐文化知识和分散的音乐编创活动,加以集中并拓展为“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两个领域。
上述四个教学领域的划分,既体现了本学科的发展,又在不增加课程实施难度的前提下,与传统的音乐课堂教学内容实现平稳对接。
2.设计丰富的音乐实践活动,引导学生主动参与
音乐课程包含音乐聆听、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这三个具有很强的实践性的教学领域,提出了相对明确而具体的课程内容,并从音乐学习的特点出发,设计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进学生对音乐的喜爱,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各项音乐实践活动,已获得对音乐的亲身体验。
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逐步培养和提高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的音乐能力。
3.正确处理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的关系
音乐的音响材料、创作过程和表演形式具有特殊性,这些艺术特征决定了音乐聆听、表演和创作教学,必然很有特定的知识和技能要求。
音乐课程的设计,应正视这一客观的学科规定性,正确处理课程中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与发展审美体验和文化认知能力的关系。
强调音乐知识、技能的学习和所应达到的标准,是发展学生审美体验、艺术表达和文化认知的基础,其本身就是学生音乐素养的组成部分。
4.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音乐认知特点,分学段设计梯度渐进的课程学段目标及相应的课程内容
9学年分成3个学段小学低年级(1-2年级)小学中、高年级(3-6年级)和初中各年级(7-9年级)3个学段不同层次的课程内容,呈现前后衔接、逐段递进、完整有序的内在联系。
5.课程内容的设计,在明确的规定性和适度的弹性之间寻求平衡,给教师教学和地方音乐课程资源开发留有创造和选择运用的空间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1.总目标:
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总结:
两个培养1.持久兴趣(要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是以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作为支撑的)2.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
一个发展能力包括听觉能力、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2.三维目标中基础知识内容的对比
音乐基本要素(六个变八个)
旧:
力度、速度、音色、节奏、旋律、和声等
新:
力度、速度、音色、节奏、节拍、旋律、调式、和声等。
旧:
音乐常见结构(曲式)以及音乐体裁形式等基础知识。
新:
常见结构、体裁形式、风格流派和演唱、演奏、识谱、编创等基础知识。
第三部分课程内容
1.课程内容的结构框架对比
旧:
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1.感受与鉴赏2.表现3.创造4.音乐与相关文化
新:
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1.感受与欣赏2.表现3.创造4.音乐与相关文化
总结:
鉴赏在感性的基础上融入了理性的东西,是欣赏的更高层面(对照、比较、鉴别)对于学生来说有难度。
2.各个领域中的新旧课标对比
在表现这一领域中的演唱方面对7-9年级学生加入了新的要求(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2-4首(其中中国民歌1首)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一段);在演奏这方面中对7-9年级的学生(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2-3首)。
在综合性艺术表演方面强调了7-9年级学生要具备识谱能力,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
旧课标只要求巩固、提高识读和运用乐谱的能力。
在创造领域中新课标要求7-9年级的学生能够利用教师活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编创4-8小节的旋律短句或短曲,并能用乐谱记录下来。
旧课标的要求是能够即兴编唱生活短语或诗词短句。
能够依据歌曲、乐曲的内容及情绪,进行即兴创编活动。
第四部分实施建议
1.教学建议:
(1).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特点(加强聆听)
(2).重视教学目标的设计与整合
一切教学形式、教学方法与手段的选择应服从于教学目标。
教学方法与手段都应具有要明确的针对性和目的性。
教学目标的设计应体现三个维度的整合及有机联系,同时应明确知识与技能的目标表达成。
(3).注意音乐教学各领域之间的有机联系
教师应全面理解和掌握音乐教学各领域的内容要求极其互相联系,并在教学中将其融合成有机整体,全面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
(4).正确处理教学中的各种关系
重视教学设计的预设功能,重视教学过程的生成意义;关注教案文本的价值取向,关注课堂环境、资源的客观变化;强调教学过程的学生参与,也应有必要的教师传授,提倡探究式学习方法,也应当有适当的接受性学习;倡导合作学习,也注重发挥个体学习的特点与优势。
(5).积极引导学生进行音乐实践活动
多听音乐,多唱歌、多演奏、多接触乐谱,不断积累音乐实践经验;并有效利用音乐教科书、音响音像及网络资源等(想法设法不要让学生学得太被动,教师给他们提供一切能提供的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和讲解一些知识技能)
(6).合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
强调合理性,要加强对学生在影视、广播、网络上学习音乐的指导。
做到多媒体的使用要利用善用但不能滥用,努力提高教学水平,没有多媒体的音乐课堂也能精彩。
(7).因地制宜地实施本标准
结合本地、本民族和本校的具体情况,充分利用当地的课程资源,营造良好的校内外音乐环境,因地制宜地把握教学领域课程内容的弹性尺度。
2.评价建议:
新课标中把原有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删掉了评价建议中只提到了评价内容和评价的方式与方法两个方面。
其中,重点放在评价的方式与方法上面。
大家记住两个概念,形成性评价是对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情感、态度、方法、知识、技能发展变化的评价,在日常教学中可采用观察、谈话、提问、讨论、演唱、演奏等方式进行。
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阶段性学习结果的评价,在学期、学年末进行,主要采用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等方式。
我们在评价过程中,要更看重学生学习过程中的形成性评价而且要自评、互评及其他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