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在PPP模式业务中的契机0310分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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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在PPP模式业务中的契机0310分析
资本运作在PPP模式业务中的契机
PPP概述
PPP模式即(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公共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它以参与方双赢和多赢为合作理念,指公共部门与私企建立合作模式,通过引入私人资本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私企与政府进行合作,并给予私企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从而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及有效运营。
中梁地产集团(苏州华成房地产)
中梁地产集团实际为苏州工业园区华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梁地产”),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专注于房地产开发的成长型民营集团企业。
23年来,中梁地产集团砥砺前行,深耕浙江、布局长三角,先后在温州、苏州、上海等多个长三角经济发达城市累计开发50多个高品质住宅及商业项目。
2013年成为温州首家销售破百亿房地产公司,2013年荣登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排名59位,2014年再次蝉联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位列56位。
梁商资产管理(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梁商资本作为中梁地产集团融资尤其是创新融资的平台,一直以来试图帮助集团扩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结合集团提出的五个方面资金来源,根据梁商自身优势,梁商资本地产金融部希望能给集团提供最迫切需求的“1”部分的资金支持,特提出梁商资金池方案。
梁商资本设立中梁地产长三角发展基金,通过多种途径开拓合格投资者资源,基金通过委托贷款借予中梁平台公司作为流动资金支持,不限投资项目,苏州华成公司提供担保。
结合PPP模式大致可分为融资支持和综合资产管理,也可划分为融资性质、非融资性质、股权转让与合资合作四种类型。
分析政策推动的PPP市场需求和中梁地产的自营能力,可以考虑三个方面的“可能”:
“可能想到、可能做到、可能得到”。
项目机构目标分解表
首先,“可能想到”的是:
对于力求稳中求进的成长型房企,“可能”探讨的是“少而精,逐层推”的项目识别模式。
近年来,各地政府大兴基础设施建设,导致财政支出压力较大,大量的地方政府投资靠政府融资平台的举债完成,地方债压力徒增。
未来PPP模式有助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存量,PPP模式将给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的合作开启新的思路。
未来将成为政信合作的主流模式,但是一般的PPP项目期限较长,加上项目公司对从金融机构融资成本期望利率较低,社会资本方如何参与并脱颖而出竞标成功是困扰整个创新业务的瓶颈所在,而要破解这一难题,就要提前做好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的退出。
PPP业务以国家政策导向,地方政府牵头,以“杠杆的方式”在资源、资金和信息面充分调动社会资本的力量。
十三五”开局之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
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改革作为一项重要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措施,正在发挥积极的牵引作用。
截至2016年2月29日,全国各地共有7110个PPP项目纳入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总投资约8.3万亿元,涵盖了能源、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片区开发、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旅游、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政府基础设施和其他等19个行业,基础设施领域投资需求占53.6%。
按PPP不同行业项目划分,项目数排在前3位的是市政工程(26%)、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14%)、交通运输(11%);从项目投资来看,仅交通运输和市政工程这两项的投资需求就将近4.45万亿,占总投资需求的53.6%。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PPP项目在基础设施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且这部分投资数额巨大。
未来从PPP数量上看,例如养老(3%)、教育(5%)、医疗卫生(5%)、体育(2%)等领域PPP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PPP在国内发展历程及法律框架
时间
政策法规
典型项目
效果
80年代理论研究-90年代试点
•1995年,《关于试办外商投资特许权项目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5年,《关于以BOT方式吸收外商投资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的沙角B电厂BOT项目、广西来宾B电厂、成都第六水厂、北京第十水厂等。
•引入外资、引入国际经验。
•由于个别项目对外资承诺固定回报,导致项目失败。
2003-2007年全面推进
2007-2012年总结反思
•2002年,《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
•2004年,《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
•2004年,《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部委针对行业的部门规章、地方出台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的地方法规等。
•北京地铁四号线PPP项目、国家体育馆(鸟巢)PPP项目等。
•经历了推广、争议、反复的过程。
•通过重点事件带动社会深入讨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实施PPP运作的关键问题。
2013年-至今普及推广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4年,《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4年,《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2014年,《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清理甑别办法》
•2014年,《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
•2014年,《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2014年,《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2014年,《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推出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80个项目。
•财政部公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30个项目名单。
地方政府陆续推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PPP试点项目清单。
•国家发改委推出基础设施等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80个项目。
•财政部公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30个项目名单。
地方政府陆续推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的PPP试点项目清单。
PPP市场需求巨大。
例如在城镇化渐进过程中,保障性安居工程、产城一体化以及“孵化器”园区的建设等。
需明确的是,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并不是简单分享利润,还需要控制私营部门可能的高额利润,即不允许私营部门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形成超额利润。
其主要原因是,任何PPP项目都是带有公益性的项目,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
如果双方想从中分享利润,其实是很容易的一件事,只要允许提高价格,就可以使利润大幅度提高。
不过,这样做必然会带来社会公众的不满,甚至还可能会引起社会混乱。
既然形式上不能与私营部门分享利润,那么,如何与私营部门实际地共享利益呢?
在此,共享利益除了指共享PPP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作为参与者的私人部门、民营企业或机构取得相对平和、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利益共享显然是伙伴关系的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利益共享,也不会有可持续的PPP类型的伙伴关系。
伙伴关系作为与市场经济规则兼容的PPP机制,利益与风险也有对应性,风险分担是利益共享之外伙伴关系的另一个基础。
如果没有风险分担,也不可能形成健康而可持续的伙伴关系。
无论是市场经济还是计划经济、无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没有谁会喜欢风险。
即使最具冒险精神的冒险家,其实也不会喜欢风险,而是会为了利益千方百计地避免风险。
在PPP中,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理分担风险的这一特征,是其区别于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其他交易形式的显著标志。
例如,政府采购过程,之所以还不能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是因为双方在此过程中是让自己尽可能小地承担风险。
而在公私伙伴关系(PPP)中,公共部门却是尽可能大地承担自己有优势方面的伴生风险,而让对方承担的风险尽可能小。
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在隧道、桥梁、干道建设项目的运营中,如果因一般时间内车流量不够而导致私营部门达不到基本的预期收益,公共部门可以对其提供现金流量补贴,这种做法可以在“分担”框架下,有效控制私营部门因车流量不足而引起的经营风险。
与此同时,私营部门会按其相对优势承担较多的、甚至全部的具体管理职责,而这个领域,却正是政府管理层“官僚主义低效风险”的易发领域。
由此,风险得以规避。
如果每种风险都能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毫无疑问,整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成本就能最小化。
PPP管理模式中,更多是考虑双方风险的最优应对、最佳分担,而将整体风险最小化。
事实证明,追求整个项目风险最小化的管理模式,要比公、私双方各自追求风险最小化更能化解准公共产品供给领域的风险。
所以,PPP所带来的“一加一大于二”的机制效应,需要突破简单化的“融资模式”理解,上升到从管理模式创新的层面上理解和总结。
PPP模式创新驱动新型城镇化基建融资。
据财政部的数据测算,目前中国城镇化率为54%,预计2020年将达到60%,由此带来的投资需求将高达42万亿元,即新型城镇化将形成巨大的建设资金缺口,这无疑为社会资本方展业提供了宽阔的平台。
由于土地财政的难以为继,融资平台融资职能正被逐步剥离,而地方政府在预算管理和债务约束下,面临巨大的资金缺口,积极引入PPP模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独资、特许经营、承包等方式参与基建投资,将是最优抉择。
通过引入民间资金,将形成更有效率、更具活力、可持续的资金管理机制。
当选择有稳定现金流的项目参与PPP尝试,参与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真实投资于PPP项目公司,通过项目分红收回投资。
这种模式要求社会资本方具备较高的全面识别风险能力,及就风险分担机制与政府谈判能力。
考虑到PPP项目投资期限长而收益较低的特征,需要联合保险、银行等长期低成本资金共同展业。
二是给项目配资,社会资本方(非金融机构)作为联合体共同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在约定时间由其他社会资本回购股权退出,这种模式下金融机构需要全面评估回购方的履约能力。
三是为PPP项目公司提供融资,由于政府不再为项目公司还款提供担保,因此需要全面考察项目现金流状况,关注项目期限和还款安排与现金流的匹配性。
此外,PPP项目具有稳定现金流的特征,还适合设计成资产证券化产品,通过恰当的结构化设计满足不同风险偏好投资者的需求。
其次,“可能做到”的是:
PPP项目合作需要对地方政府的不断接洽。
据统计,国家发改委推介的2529个PPP项目金额达到42443亿元;财政部推出的233个PPP示范项目投资金额约8170亿元。
从2016年的增量看,PPP签约有望突破2万亿元。
项目机构目标层次如下表所示
PPP模式运作结构图
融资约束是制约保障房建设的一大障碍,PPP融资模式是解决保障房融资困境的最佳选择。
保障性住房(以下简称“保障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主要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限价商品房和公共租赁房五大类。
该五大类中,以棚户区改造的PPP模式为例:
棚户区改造主要是根据已有资源(指棚户区土地),为原有居住者建设新住房,如果原有资源价值较高,开发商可能会在原来的土地上进行开发运营,除了将原来的居住者合理安排之外,还会得到一定合理回报。
除了将原来的资源价值不高的情况下,如何让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将成为一个问题。
其关键是,如何让原有居住者得到合理的住房,同时又让社会资本得到合理的回报。
建议一:
土地资源价值较高情况下的PPP模式选择
当土地资源价值较高时,政府不需要进行补贴就可以完成对棚改区的改造。
主要做法是,政府代表公众方选择一个社会资本方,由社会资本方出资,对居民通过给予补偿或安置的方式解决其居住问题,社会资本方对原来的土地资源进行开发,获得合理回报。
这里最关键的问题是社会资本方利益与补偿标准的确定。
应当建立一个动态的补偿机制,在居民与社会资本方之间达到合理的平衡点。
建议二:
土地资源价值不太高的情况下PPP模式的选择
当土地资源价值不高时,如果没有财政资金支持,可能就难以采用PPP模式。
如果没有财政给予适当补贴,即可采用如下PPP形式:
选择一个合作伙伴,确定棚户区改造的资金需求和资金缺口。
在完成棚户区改造的目标下,有原来财政资金一次拨付给社会资本方,转变为政府根据棚户区改造的绩效将资金分若干年份拨付给社会资本方。
这种方式可以减轻当期财政支付压力,也可确保住房质量。
PPP的参与主体与合同体系
一个PPP项目中参与主体众多,要协调的关系也比较复杂,主要涉及政府、发起方、项目公司、融资方、担保方、具体的项目执行伙伴包括承包商、运营商、供应商以及外围提供各位咨询服务的主体如审计师、融资顾问、法律和税务顾问等。
在众多主体中,项目公司是执行的核心,各方的关系要通过完善的合同体系对责权利进行明确的划分。
棚户区改造问题,主要需要确定政府承担责任的边界,如果过大会增加财政负担,如果过低会增加居民负担。
目前,我国棚户区改造项目融资主要有商业银行贷款、开发性金融、公积金贷款、债券、股权、资产支持证券、社会资本方计划、资产管理计划以及PPP等模式。
按照融资方式与特点,可分为四大模式:
贷款融资模式、债务工具直接融资模式、股权融资模式、非传统融资模式。
各种融资模式比较分析下,非传统融资方式中的社会资本方、理财、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方式,只适合于经营性的、收益比较高的棚户区改造项目。
同时不具备大规模推广的条件。
总体来看,对于有商业价值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运用多元化渠道进行融资。
通过PPP模式,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放在金融资本领域内精诚合作,围绕区域经济产业链上下游的各项融资需求,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投资产品,为地方提供全面的融资服务,促进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在此前提下,社会资本方进一步加深资本助推区域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可能”围绕辖区内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园区运营、产业聚集、科技创新等投融资需求开展合作。
简单来讲,社会资本方“可能做到”在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基础上,除了“建”和“营”之后,还能对“产业”进行投资。
PPP项目的回报机制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政府以财政预算付费,将费用支付给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免费给使用都提供服务。
第二种是使用者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项目公司为使用者提供有偿服务。
第三种是使用者向项目公司支付一定费用,项目公司为使用者提供比较优惠的有偿服务,同时政府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补贴,以弥补其经营的成本缺口,保证其收益。
产城一体化,指利用产业形成的基础,推进土地开发、交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人口聚集,配套发展公共服务,结合发展商业化服务,形成区域城镇化发展的整合,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建设的一体化发展。
第一,服务产业园区引导的“产城一体化”模式:
原有的工业园区造成工业与城市分离,形成了鬼城与工产业园区同时并存,这是房地产业最大的困境。
而服务产业园区和城市相互结合,相互匹配,是以人为本,综合配套,结合现代服务产业,特别是消费服务产业的人本关联性,实现产业与城镇配套的双重效应。
产业园区很明确,一个区域开发或一个新型城镇化结构,没有产业支撑是很难发展的,这种产业可以是二产,也可以是二、三产结合,但这种产业必须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
第二,消费聚集区引导的“产城一体化”模式:
消费的聚集,不仅仅是商业消费聚集,还包括文化消费、教育消费等各种类型的消费业态聚集。
城市人口形成“就地消费”,外来人口形成“泛旅游消费”,这一消费属于增量型消费,对产业有巨大的带动作用。
以休闲、娱乐、商业、文化等为主体的终端消费,他们往往不是以产业整合的关系聚在一起,而是以产业聚集的形式,即由市场化引导,形成多业态的消费聚集,进而带动人口聚集,结合社会公共服务配套,实现产城一体化。
产城一体化规划的三个关键点是要解决好产业选择、产业链延伸发展模式、产业聚集模式、产业集群化发展路径与战略,并同时形成城市土地规划、基础设施规划、城市公共服务规划、拆迁安置居住、新进人口居住、商业业态发展与商业地产开发、休闲度假地产开发等,构建起产业运营与城市建设的统一蓝图。
1.产城一体化规划,是产业的发展规划,提高城镇经济发展水平
要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工业,重点发展高科技新兴工业;着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泛旅游产业。
扶持规模企业,推动其发展成为城镇支柱产业的主体。
要优化流通结构,包括商品、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流通结构,充分利用市场动力促进流通渠道多元化,规范各类市场的运行规则,增强城镇流通承载力。
要改善城镇投资环境,建立投资主体与投资效益相结合的投资机制,积极吸引社会投资。
2.产城一体化规划,是城镇建设规划,配套生活与服务功能要加快城镇住房、给排水、燃气、电、交通、绿化、邮政、电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要不断完善图书馆、体育中心、客运中心、大型商业中心、医院、市民文化广场、影院、剧院等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以此改善城镇的生产、生活环境。
产城一体化要统一规划、分步建设、统筹管理,做到科学化、集约化和规范化;筹资渠道应多元化,可通过政府投资撬动社会资金,并逐渐增加社会资金的比例。
3.产城一体化规划,是整合规划,需要协调产城、城乡、非建制管理产城一体化的规划,必须进行整合规划,要实现大综合,同时必须实现制度创新与管理创新。
在综合发展方面,对于产业与城镇之间的功能分隔与融合,必须整合互动,镶嵌配套,优化集约,人本协调。
对于城镇区与农村,要按照城乡统筹原则,结合新农村社区,实现整合。
很多产城一体化区域,不是建制镇,其社会公共机构与设施,如何合理配套,如何管理,如何服务,需要在体制上进行改革,更需要进行管理创新。
通过以融资支持为介入,建设为基础,合作运营为转型突破,最终实现股权投资的目的。
按财务部发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PPP项目实施流程如下:
随着孵化器的增加,孵化企业的增多,孵化器管理水平明显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孵化器的5个基本要素的功能也逐渐弱化。
具体表现为:
共享空间等同写字楼出租;共享服务等同物业管理;孵化企业等同招商引资;孵化器管理人员等同再就业工程;扶植企业的优惠政策由于僧多粥少,僧俗难辨,因而形同虚设。
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国家对科技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自始至终得到很好的贯彻,遗憾的是,这是一个产业政策,它与是否孵化器及孵化企业不构成必要条件。
有“可能得到”股权类投资收益,实现社会资本方在金融控股方面的产业转型。
PPP模式的目标以层次分化可分为两种,一是低层次目标,指特定项目的短期目标;二是高层次目标,指引入私营部门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综合长期合作的目标。
金融创新的整合与协同来说,“联动融资”在市场上有多种说法,诸如“保贷联动”、“投贷联动”、“投担联动”、“投信联动”、“投债联动”等。
总之,笼统的来看,无非是以“投保贷”联动进行着资本与市场经济的对接。
“熊彼特商业周期理论市场经济发展存在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个阶段。
技术创新和工艺创新在其中起着至高无上的作用。
”
企业家的创新是造成现代市场经济体系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的根本动因。
现代经济增长是沿着“创造性的破坏”的路径演进,即毁灭过去的工业和商业消费模式,而转向新的商业周期循环往复。
政府方以社会资本方的资产与民营机构(通常以现金方式出资)共同组建合资公司,负责原国有独资企业的经营。
同样,政府将授予新合资公司特许权,许可其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经营特定业务。
PPP模式基本运作流程图
孵化器自身是一个创新企业,所谓“孵化别人的同时也在孵化自己”。
因此,孵化器在孵化别人的同时,也必然有自己盈利的模式,这才具备生命力。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孵化器的投资和经营,并对现有孵化器进行“多元化”改造是提高孵化器经营效益的重要途径,只有合格的孵化器才能孵化出有市场潜力的企业。
成功的孵化器应该是一种技术或一个概念的产业化或商业化的“节点”。
在它的左边,吸引着无数好的创意、好的技术或好的产品,在它的右边,吸引着资金实力雄厚的风险投资和大公司,这样才有可能会诞生一个著名的创新企业和一个新的产业。
国家高新区的建设日臻成熟,创业和产业发展环境良好,创新体系和整体功能齐备,自主创新和发展能力强劲,拥有独特的创业文化氛围,基本完成创新建设阶段的主要任务,全面实施高新区、产业带和密集区的发展战略,若干具有国际一流水平和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工业园区将脱颖而出,10余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带将蓬勃发展,4个高新技术产业密集区将初显轮廓,基本实现高新区点、线、面的纵深战略发展,形成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强大实力和国际竞争力,从整体上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经济总量将占到我国工业增加值、出口创汇的20%以上,为解决就业、保持社会稳定、融入经济全球化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据个人了解,2014年1月,9家省级高新区晋升为国家级高新区,至此,国家级高新区总数达到113家(附表一)。
目前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三大领域。
从本世纪五十年代起步以来,对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培育创新型的高科技企业和企业家,孕育新的技术革命和新兴产业,推进新经济的发展进程发挥了根本性的推动作用,成为一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有效方式和重要手段。
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智力密集和开放环境条件为依托,主要依靠国内的科技和经济实力,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科技资源、资金和管理手段,通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和各项改革措施,实现软硬环境的局部优化,最大限度地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而建立起来的集中区域。
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中国经济和科技体制改革的重要成果,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高新技术产普的有效途径。
现阶段要进一步依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强化功能建设,营造吸引优秀科技人员和经营管理者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成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化发展重要基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
PPP模式的第一要素是伙伴关系,这是PPP最为首要的问题,而伙伴关系的首先表现是具有共同的项目目标。
政府购买商品和服务、给予授权、征收税费和收取罚款,这些事务的处理并不必然表明合作伙伴关系的真实存在和延续。
比如,一个政府部门每天都从同一个企业采购办公用品并不能说明构成伙伴关系。
PPP中私营部门与政府公共部门的伙伴关系与其他关系相比,独特之处就是项目目标一致。
公共部门之所以和民营部门合作并形成伙伴关系,核心问题是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
在某个具体项目上,以最少的资源,实现最多最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供给。
私营部门是以此目标实现自身利益的追求,而公共部门则是以此目标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的追求。
形成伙伴关系,首先要落实到项目目标一致之上。
但这还不够,为了能够保持这种伙伴关系的长久与发展,还需要伙伴之间相互为对方考虑问题,具备另外两个显著特征:
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
专业孵化器的运营模式定义为:
专业孵化器在依据自身专业特色资源、整合外部专业资源为在孵企业提供高效益、高质量的服务方面以及自身发展方面所形成的稳定的、推动孵化器正常运转的体系结构,这一结构由于其内部各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而不断得到发展。
专业孵化器的运营模式可以分解为服务模式和营利模式两个方面:
服务模式是指专业孵化器为在孵企业提供特色服务的方式方法,营利模式是指孵化器自身获取收益的方式方法,这两个方面统一于孵化器的运营模式中。
专业孵化器运营模式大致分为几下四大类运营模式:
“技术转移型”、“技术服务型”、 “产业链型”、“投融资型”。
其中,投融资型孵化器的成功有两个先决条件。
其一是孵化器具备雄厚的资金实力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另外则是有充足的可供投资的技术项目或创业企业源。
在此情况下,孵化器可以通过经验丰富的投融资管理团队,利用资本运作手段开展投融资服务。
但此类运作模式为保证投资的安全合理,不会将资金都投向小企业。
其特征会促使其很快超越孵化职能。
这类孵化器以启迪和博奥联创(平均回报26%)为代表。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四种运营模式并不是孤立存在的,有的孵化器可能同时具备着两种以上的运营模式,尤其是综合孵化器在向专业化转型过程中,由于其实力较强,进行了多方探索,形成了复合型专业孵化器,即跨几个技术领域,又采取了灵活的运营方式。
如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海淀创业中心等。
不管参与PPP项目建设,融资创新和资产管理创新,必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