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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

(一)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制度...3

(二)医院师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4

(三)医院医患沟通制度...5

(四)门诊工作制度...7

(五)就诊卡办理工作制度...7

(六)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8

(七)首诊负责工作制度...8

(八)会诊讨论制度(门诊)...8

(九)门诊导医工作制度...9

(十)门诊分诊工作制度...9

(十一)急诊室工作制度...10

(十二)急诊范围...10

(十三)急诊值班制度...11

(十四)急诊多发伤的抢救制度...11

(十五)急诊查房制度...12

(十六)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12

(十七)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12

(十八)检诊制度...13

(十九)处方管理制度...14

(二十)医嘱制度...15

(二十一)病例讨论制度...15

(二十二)会诊制度...16

(二十三)病历复印制度...17

(二十四)住院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制度...17

(二十五)住院病历书写质量监控与考核制度...18

(二十六)临床输血工作制度...18

(二十七)抢救工作制度...20

(二十八)手术管理制度...21

(二十九)查对制度...23

(三十)疾病诊断证明、病假证明管理制度...25

(三十一)诊疗技术操作制度...25

(三十二)进修与实习生管理制度...26

(三十三)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28

(三十四)术前或有创操作前谈话制度...28

(三十六)病房管理制度...29

(三十七)入、出院工作制度...29

(三十八)转院、转科制度...30

(三十九)查房制度...30

(四十)病房值班制度...30

(四十一)探视、陪伴制度...32

(四十二)血透室工作制度...32

(四十三)工休座谈会制度...34

(四十四)手术室工作制度...34

(四十五)麻醉科工作制度...39

(四十六)麻醉恢复室管理制度...42

(四十七)麻醉疼痛专科门诊管理制度...43

(四十八)监护病区(ICU)工作制度...44

(四十九)监护病区收住制度...44

(五十)重要医疗仪器管理制度...45

(五十一)ICU病员接送制度...45

(五十二)ICU查房制度...45

(五十三)监护病区消毒隔离制度...45

(五十四)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46

(五十五)药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47

(五十六)院感实验室工作制度...47

(五十七)消化实验室工作制度...47

(五十八)理疗康复科工作制度...48

(五十九)针灸推拿科工作制度...48

(六十)中医科工作制度...48

(六十一)高压氧室管理制度...49

(六十二)高压氧舱室管理制度...49

(六十三)氧气瓶间管理制度...54

(六十四)空气压缩机和储气罐房工作制度...54

(六十五)分娩室工作制度...55

(六十六)母婴同室工作制度...55

(六十七)输液室工作制度...56

(六十八)治疗室工作制度...56

(六十九)换药室工作制度...56

(七十)病区小药柜管理制度...57

(七十一)体检中心工作制度...57

(七十二)预防保健科工作制度...57

(七十三)医疗保险科工作制度...57

(七十四)病情、手术和创伤性诊疗、大额医疗费用知情同意制度...58

(七十五)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制度...59

(七十六)人工关节(全髋关节、全膝关节)植入技术管理制度...60

(七十七)人工椎体、椎间盘植入技术管理制度...61

(七十八)血管内介入诊疗技术管理制度...61

(七十九)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62

(八十)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62

(八十一)科技成果管理制度...63

(八十二)科研仪器的使用、维修和保管制度...63

(八十三)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制度...63

(八十四)动物实验室管理制度...63

(八十五)科研奖励制度...64

(八十六)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65

(八十七)临床见习带教管理制度...66

(八十八)见习生管理制度...67

(九十)宿舍管理制度...68

(九十一)见习管理制度...68

(九十三)临床课程理论授课规范...69

(九十五)丽水市人民医院医疗风险预警制度...70

(九十六)重大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75

(九十七)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76

1、成立医师考核委员会,下设若干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2、考核原则:

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

3、考核范围:

所有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4、考核周期:

定期考核,每两年考核为一考核周期,每年的医师考核在下一年度的2月底前完成。

5、考核内容:

业务水平测试、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6、考评结果:

分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由医院考核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

7、建立医师档案,结合工作实际,随时记录医师各种执业信息。

医师考核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工作,提出持续改进和不断完善的意见。

1、考核规则

(1)每年初由医师考核委员会提出当年度的考核计划和具体指标。

(2)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

(3)考核对象:

依法取得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本院执业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含临床、中医、口腔和公共卫生类别医师、退休返聘医师)。

(4)坚持客观、科学、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原则。

(5)考核工作接受市卫生局的委托和监督,并向市卫生局报告考核工作情况及医师考核结果。

(6)本考核结果与职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2、考核方式及管理

医师定期考核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

(1)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

①与考核医师上一年度考核情况及平时考核、考评结果相结合进行。

②建立健全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考评制度,作为对医师进行职业道德评定的依据。

③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考核由考核医师所在科室负责提出评定意见,分别报人事处、党办复核。

④时间安排:

每年4月份个人提交“医师定期考核个人述职表”和“医师定期考核表”,5月份科室对“工作成绩、职业道德”提出评定意见,6月份完成评定意见的复核。

(2)业务水平测评:

①业务水平测评按以下一种或几种形式结合进行:

个人述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的考核或考试以及技术操作的考核或考试;检查医疗文书;患者评价和同行评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

②业务水平测评内容(附件)。

③业务水平测评的管理:

每年7~9月份进行业务水平测评,初级卫技人员每年测评2次,中级卫技人员每年测评1次,高级卫技人员主要测评查房质量,指导下级医师工作能力,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以及论文、科研能力等。

由科教科负责组织。

以上

(1)第①、③款为考核重点,每年有侧重地安排考核或考试。

④平时业务学习纳入医师考核重要内容。

(3)考核结论:

考核委员会综合评定意见和业务水平测评结果,对医师做出考核结论。

考核医师名单于每年3月1日前公布。

考核结果于每年10月31日前报市卫生局备案,并张榜公布考核结果。

对因变更执业地点的或者有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但未被吊销执业证书的医师,提前进行考核。

3、执业记录与考核程序

(1)医院实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

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良好行为记录:

医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的个人、取得市厅级以上技术成果的第1~3名作者等。

不良行为记录:

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和诊疗规范常规受到的行政处罚、处分;发生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主要责任者;被投诉经查实者等。

(2)医师行为记录作为医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4、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有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

(2)被考核医师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考核结果之日起30日内,向医院考核委员会提出复核申请。

医院考核委员会在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医师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书面通知医师本人。

(3)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将参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理意见执行。

(4)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①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②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

③不参加执业上岗证考试或跨执业类别进行执业活动的。

④代他人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

⑤在医疗卫生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通过介绍病人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者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者提成的。

⑥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⑦未按照规定执行医院感染控制任务,未有效实施消毒或无害化处置,造成疾病传播、流行的。

故意泄漏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师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报告、调查、处理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⑧考核周期内,有投诉被查实或医德考核评价较差的。

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或者扰乱考核秩序的。

⑩违反《执业医师法》有关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1、执行对象

本院职工在为患者提供的各种服务过程中都应当遵守本制度

2、各岗位人员的医患沟通时机、内容及要求

全院工作人员除应主动、热情、礼貌、诚恳、语气平缓、满意回答患者及亲属提出的问题外,不同岗位尚需与患者及亲属就以下内容进行满意有效的沟通。

(1)导医:

主动了解患者当前需求并给予满意答复。

(2)挂号室:

了解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职业、工作单位等内容。

小儿患者还需要了解其监护人情况。

(3)门(急)诊:

门诊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规定接诊。

在接诊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做出初步诊断,并安排其进一步诊疗,征求患者意见,告知起居、饮食、活动以及接受诊疗中的注意事项等内容,直至患者满意离去。

需要进一步检查或治疗者应简述其必要性、依从性(诊疗活动带来的不便而导致患者依从接受的程度)以及费用情况,并指导或护送患者进入下一个诊疗程序。

(4)住院收费处:

当患者办理住院手续、补缴预交款、进行结算、查询费用等情况时,工作人员应向患者介绍我院的物价执行标准,并说明费用发生的原因和记帐流程,消除患方误会。

如有争议,工作人员应主动与费用发生科室的工作人员联系,由费用发生科室给予沟通解释。

如系住院收费处记帐录入错误,应主动赔礼道歉。

(5)病区:

①入院时沟通:

病区工作人员对新入住患者,均应主动、热情,并联系值班护士予以接待。

在安排病床以后及时向患者告知住院须知、注意事项、生活指南等内容,并帮助患者熟悉就餐、用水、入厕等事宜。

确定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后应告知患方经治医师、责任护士姓名、称呼,并在门口标识牌上予以注明。

②病区首诊医师:

病区首诊医师依照《首诊医师负责制度》接诊。

当班医师(含进修、实习、新毕业轮转医师)发现新患者入住护理程序尚未结束之前应主动与患者打招呼,告知住院诊疗程序,消除着急、紧张情绪,取得患者配合。

接诊前先向患者介绍自己姓名,态度要热情、诚恳。

首次病程记录书写完成以后应立即与患者及家属就初步诊断、可能的病因诱因、诊疗原则、进一步检查的内容、饮食、休息、注意事项等进行初步沟通。

对急诊入院患者,在办理住院的同时即应开始进行诊疗抢救等活动,并及时告知相关内容(诊断、危险、风险、最佳诊疗措施)以及书写危重告知书。

危重告知书应由其近亲属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同意拟定的诊疗方案。

由于风险、费用等原因,患方不同意最佳诊疗方案时应拟定次选方案,并就患方不同意选择最佳方案而选择次选方案由患方签字认可。

③入院三天内的沟通:

医护人员在患者入院三天内必须进行充分沟通。

医护人员应向患方介绍疾病诊疗情况、主要诊疗措施、取得的预期效果以及下一步治疗方案、需要患方在哪些方面予以配合、以及患方对诊疗的意见体验等进行广泛沟通,密切医患关系。

④住院期间的沟通:

包括病情变化、有创检查及有风险处置前后、变更诊疗方案、贵重药品使用、发生欠费、急危重疾病转归的及时沟通、术前、术中改变手术方式、麻醉前、输血前以及超医保范围药品、项目等时机的沟通。

以上情况沟通要及时。

消除患方不良情绪对诊疗造成不利影响。

⑤出院时沟通:

医护人员除正常出具出院证明、出院记录外,应向患方明确说明患者在院诊疗情况、出院医嘱及出院注意事项,随诊及随访时间。

需要时应为患者出具诊断证明以及病历复印件。

诊断证明盖章和复印病历应由经治医师负责办理。

⑥医技科室及其他协助诊疗科室的沟通:

包括放射影像科、超声影像科、内窥镜室、电生理室、功能检查室、检验科、病理科、细菌室、手术室、特殊治疗室、康复治疗室、针灸理疗科及其他门诊专科等。

上述科室应主动热情招呼患者进入诊疗程序,说明注意事项,在本科室业务范围内回答患方提问,介绍诊疗方法及目的。

沟通口径应与申请医师一致,以免引起异议而导致不良后果。

必要时与相关临床医师沟通。

⑦药房:

药房药剂师调配处方时应主动热情做好窗口接待工作。

处方存在问题时应向患者说明情况,并主动找相关医师进行修改,不可让患者往返纠正。

发出药品时应向患者交待清楚每种药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直到患者满意离去。

3、沟通注意事项

(1)沟通应力求使用表达贴切的通俗语言。

(2)沟通要注意内容的层次性。

要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复杂程度以及预后,由不同级别的医护人员沟通。

同时要根据患者及其近亲属的文化程度和要求,采取不同方式沟通,如已经发生纠纷苗头,要重点沟通。

(3)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季节性疾病可以进行集体沟通。

(4)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科室或治疗小组共同与家属正式沟通;对于治疗风险大、效果不理想及预后不良者,应由科主任主持科内会诊讨论后由科主任为主集体与患者沟通。

(5)对于在医疗活动中可能出现问题的患者,应立即将其做为重点对象有针对性的进行预防性沟通。

预防性沟通应记入病程记录,必要时由患方签字。

(6)经治医师与患方沟通困难或障碍时,应更换其他医务人员(尽可能由上级医师)沟通。

(7)诊断不明或病情恶化时科室医务人员应进行讨论,再行沟通,避免患方不信任或产生疑虑。

(8)沟通时可以借助于实物、图谱、标本、模型等对照讲解,增加患方感性认识,便于患方对诊疗过程的理解和支持。

4、沟通技巧

与患方沟通应尊重对方,耐心倾听对方的倾诉,同情患者的病情或遭遇,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同时应掌握:

(1)一个技巧:

多倾听病人或家属诉说,尽量让病人和家属宣泄和倾诉,对患者的病情尽可能做出准确解释。

(2)两个掌握:

掌握病情、检查结果及治疗情况;掌握医疗费用给患者造成的心理压力。

(3)三个留意:

留意沟通对象的受教育程度、情绪状态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沟通对象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

避免使用刺激对方情绪的语气、语调、语句;避免压抑对方情绪、刻意改变对方观点;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强求对方立即接受医师的意见和事实。

5、沟通记录

医护人员的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的病程记录或护理记录中有详细记载。

记录的内容有:

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以及患者、亲属姓名、实际内容、沟通结果等。

重要的沟通记录应当由患方签署意见和签名。

6、评价

(1)医患沟通作为病历记录的常规内容,纳入医院质量考核体系并独立做为质控点。

(2)因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医患沟通或沟通不当引发投诉或纠纷者,承担相应责任,并按医院服务质量管理奖惩细则处理。

1、副院长分管门诊工作。

各科高年资医师指导本科业务技术。

医务人员在医务处和门诊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2、按序就诊,做到合理检查,准确诊断,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及各种检查申请单,严格按处方制度要求输入电子处方。

3、门诊医师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会诊制度,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

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严格掌握入院适应症,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控制范围,对病情不适宜于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

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及远地病员等病人,优先安排就诊。

6、负责门诊医疗质量和病历书写质量,定期督查各科业务学习情况。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做好分诊工作,督促病人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卫生,检查督促开诊情况及工作秩序,保证门诊工作运转正常。

9、要提供便民服务,便利病人选择医师就医,设立病人意见箱及投诉电话,接待和受理门诊的群众来访工作,妥善处理医疗纠纷。

10、开展导医服务,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健康宣教工作。

11、门诊部的医护、医技、收费等各类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

1、工作人员每天提前半小时上班,根据初诊病人填好的基本信息为病人办理病历、就诊卡;复诊病人持病历、就诊卡直接到相关科室就诊。

2、按要求填写病历和输入就诊卡基本信息,不能缺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住址。

3、工作人员应态度和蔼,语言文明,服务热情,并能够耐心解答病人询问。

4、遵守财经纪律,收款及时上交。

5、就诊卡办理服务窗口病人等候时间≤10分钟。

1、资格准入:

专家门诊的医师应为临床科室的正、副主任医师;专科门诊应为高年资的主治医师,由医师本人提出申请,科室同意,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同意,门诊部统一安排。

外聘专家需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门诊部负责人员审核及推荐工作。

2、专家、专科出诊人员定期出诊,保证准时上岗,如有特殊情况(出差、开会、会诊、休假等),事先与门诊部联系,安排其他专家代为出诊或停诊。

3、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认真诊治,耐心解释。

认真书写门诊病历,正确完成电子处方。

4、有责任指导门诊年轻医师,帮助解决疑难病症。

5、保证门诊的质量,对专家门诊实行资格否决制。

对医疗技术水平进行定期考核,对发生医疗事故或经常不能保证门诊时间及脱岗遭病人投诉者,均取消专家门诊资格。

6、诊部负责专家门诊的日常管理工作。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

2、首诊医师按要求进行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及时治疗或收住入院;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员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邀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抢救并及时报告相关诊疗小组,上级医师,科主任应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推诿抢救。

4、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收入住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

6、不执行首诊负责制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对当事人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在门诊三次就诊未确诊的病人或其它疑难病人,必须实行会诊讨论制度。

2、多次在我院门诊就诊的病人,最后一次接诊的医师为责任医师,责任医师必须及时向科室提出讨论、会诊,讨论由科室负责人主持。

3、由于病情的需要,要与其他科室一起会诊讨论的病人,由就诊科室负责人向门诊部申请,由门诊部协调,邀请相关科室人员参加。

4、有关讨论的意见,责任医师负责实施,并对下阶段的检查、治疗及有关注意事项,向病人进行交待,并做好跟踪随访工作。

5、诊讨论后,意见不能统一或诊断仍不能明确的病人,尽可能收住相关病区进一步诊疗。

1、门诊导医人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及常规开展的服务项目,专家、专科门诊情况,正确引导病人就诊。

2、对待病人要热情、礼貌,有问必答,并能主动向病人介绍医院有关情况。

做到准时上下班,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经常巡视大厅,为病人提供主动服务,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配药等。

3、对残疾人,高龄老人,久病体弱患者主动搀扶到诊室就诊,免费提供车、床,轮椅等服务。

4、为病人免费提供开水,免费发送有关卫生宣传资料和就诊指南,发放征求病人意见表,及时收集病人对医院的各种服务和人员的意见。

5、维持大厅医疗秩序,做好卫生宣教。

6、护送病人入病房,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7、每周一、五更换宣传窗栏目的内容。

1、门诊分诊人员由一定临床经验的护士担任。

2、分诊人员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接待病人站立服务,要热情,有礼貌,有问必答,做好解释工作,做好健康宣教工作。

3、严密观察候诊病人的病情变化,对病情较重的病人提前安排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4、维持就诊秩序,合理安排就诊及检查,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协助病人选择医师,为病人联系专科医师。

遵守医疗保护性原则,尽量维持一医一患,保持诊室安静及良好的就诊环境。

5、负责领取、保管物品。

每周二、五领取消毒液。

6、每日更换体温计消毒液、并及时登记。

7、做好住院病人的护送工作,并做好交接班。

8、严格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下班前用消毒剂擦洗台面,清理杂物。

9、下班前关好诊室、候诊室的门窗、自来水龙头、电灯、电扇、空调等各种电器。

1、各相关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医院应建立一支专门从事急诊医学的急诊医师、护士队伍,同时,各相关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去急诊室作为期半年到一年的轮转,轮换不应过勤。

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进修医师、护士由科主任、护士长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

需住院者,由护士送到病房,并做好交接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

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做好交接班。

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

要写好留观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8、实施急诊、疑难、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开通急诊绿色通道,对于生命危急需抢救暂无经济支付能力者,应先抢救后付费

确定急诊范围的目的是保证凡符合范围的急诊病人能得到紧急处理。

就诊范围内容各地各医院情况不一,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详细规定,但必须包括以下情况:

1、急性损伤,尤其是复合损伤、多发伤、骨折和关节脱臼等。

2、急腹症。

3、高热。

4、大出血(包括消化道出血、大咯血等)。

5、严重心律失常、心绞痛、心肌梗塞、心力衰竭等。

6、各类休克。

7、急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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