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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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docx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竣工住宅房屋使用功能,根据《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验收)及其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每一户及单位工程公共部位进行的专门验收,并在分户验收合格后出具《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第三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施工和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按照国家和本省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所涉及的内容进行质量分户验收。

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

第四条验收应当依据国家和本省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验收检验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观感质量应全数检查验收。

每套住宅和规定的公共部位检验批在验收完后,应当及时填写分户质量检验批验收记录表。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强化检验批验收,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检验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返修或者加固处理后仍达不到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不得验收。

第六条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并依照国家及本省有关规定,严格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第七条验收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的基础上,以检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二)门窗安装质量;

(三)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四)防水工程质量;

(五)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八)节能工程质量。

第八条进行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

(一)在验收前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要求的方法,对本规定要求的验收内容进行检查;

(三)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四)验收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并加盖验收专用章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第九条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条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应当作为《住宅质量保证书》的附件交给业主。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审查《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表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房号

楼单元号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开工日期

物业单位

竣工日期

序号

验收内容

验收结论

1

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

2

门窗安装质量

3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4

防水工程质量

5

采暖系统安装质量

6

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

7

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

8

节能工程质量

9

其它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综合验

收结论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验收专用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验收专用章)

 

单位负责人

年月日

(验收专用章)

 

总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表2

现浇混凝土结构外观及尺寸偏差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房号)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40——2002)

验收记录(实测值)

1

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参照表8.1.1。

对已出现的严重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并重新检查验收

2

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的尺寸偏差。

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并重新检查验收

1

mm

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否则施工单位应按技术处理方案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

2

轴线位置

基础

15

独立基础

10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3

垂直度

层高

≤5m

8

>5m

10

全高(H)

H/1000且≤30

4

标高

层高

±10

全高

±30

5

截面尺寸

+8,–5

6

电梯井

井筒长、宽对定位中心线

+25,0

井筒高度(H)垂直度

H/1000

且≤30

7

表面平整度

8

8

预埋设施

中心线位置

预埋件

10

预埋螺栓

5

预埋管

5

9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复查

记录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结果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签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验收结果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房号)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03——2002)

验收记录(实测值)

主控项目

1

砖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MU

2

砂浆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M

3

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应≥80%

4

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

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水平投影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

5

抗震设防6度、7度地区除转角外可留置直槎,必须做成凸槎,并加设拉接筋,数量为每120mm墙厚放1¢6,间距沿墙高不超过500mm,埋入长度从留槎处每边不小于1000mm,末端有90°弯钩

6

轴线位移≤10mm

7

垂直度≤5mm

 

一般项目

1

组砌方法应正确,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不得有包心砌

2

 

允许偏差mm

水平灰缝厚度10mm

±2

3

基础底面、楼面标高

±15

4

表面平整度

清水墙、柱

5

混水墙、柱

8

5

门窗洞口高、宽(后塞口)

±5

6

外墙上下窗口偏移

20

7

水平灰缝平直度

清水墙

7

混水墙

10

8

清水墙游丁走缝

20

9

防潮层配比及施工应符合设计要求

 

复查记录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签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验收结果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表3

砖砌体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

表4

金属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房号)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总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分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金属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性能、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铝合金门窗的型材壁后应符合设计要求。

金属门窗的防腐处理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金属门窗框和副框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件的数量、位置、埋设方式、与框的连接方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金属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4

金属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1

金属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无锈蚀。

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漆膜或保护层应连续

2

铝合金门窗推拉门窗扇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3

金属门窗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填嵌饱满,并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4

金属门窗扇的橡胶密封条和毛毡密封条应安装完好,不得脱槽

5

有排水孔的金属门窗,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允许偏差(mm)

项目

容许偏差(mm)

实测值(mm)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0mm

1.5

>1500mm

2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3

>2000mm

4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2.5

门窗框的水平度

2

门窗框标高

5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4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1.5

复查

记录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结果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签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验收结果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表5

塑料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房号)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总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分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验收记录

1

塑料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尺寸、开启方向、安装位置、连接方式及填嵌密封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内衬增强型钢的壁厚及设置应符合国家现行产品标准的质量要求

2

塑料门窗框、副框和扇的安装必须牢固。

固定片或膨胀螺栓的数量与位置应正确,连接方式应应符合设计要求。

固定点应距离角、中横框、中竖框150~200mm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3

塑料门窗拼樘料内衬增强型钢的规格、壁厚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型钢应与型材内腔紧密吻合,其两端必须与洞口固定牢固。

窗框必须与拼樘连接紧密,固定点间距应不大于600mm

4

塑料门窗扇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推拉门窗扇必须有防脱落措施

5

塑料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6

塑料门窗框与墙体间缝隙应采用闭孔弹性材料填嵌饱满,表面应采用密封胶密封。

密封胶应粘接牢固,表面应光滑、顺直,无裂纹

1

塑料门窗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大面应无划痕、碰伤

2

塑料门窗扇的密封条不得脱槽。

旋转窗间隙应基本均匀

3

塑料门窗扇的开关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开门窗扇的平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滑撑铰链的开关力应不大于80N,并不小30N。

2、推拉门窗扇的开关力应不大于100N

4

玻璃密封条与玻璃及玻璃槽口的接缝应平整,不得卷边、脱槽

5

排水孔应畅通,位置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容许

偏差(mm)

项目

容许偏差(mm)

实测值

门窗槽口宽度、高度

≤150mm

2

>1500mm

3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2000mm

3

>2000mm

5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3

门窗框的水平度

3

门窗框标高

5

门窗竖向偏离中心

5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4

同樘平开门窗相邻扇高度差

2

平开门窗铰链部位配合间隙

+2;-1

推拉门窗扇与框搭接量

+1.5;-2.5

推拉门窗扇与竖框平行度

.2

复查记录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结果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签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验收结果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表6

木门窗安装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房号)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总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分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木门窗的品种、类型、规格、开启方向、安装位置及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木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

预埋木砖防腐处理、木门窗框固定点的数量、位置及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木门窗扇必须安装牢固,并应开关灵活、关闭严密、无倒翘。

4

木门窗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牢固,位置应正确,功能应满足使用要求

1

木门窗与墙体间隙的填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填嵌应饱满。

寒冷地区外门窗(或门窗框)与砌体间的空隙应填充保温材料

2

木门窗批水、盖口条、压缝条、密封条的安装应顺直,与门窗结合应牢固、严密

3

安装

留缝

隙值

允许

偏差

项目

留缝限值(mm)

允许偏差(mm)

实测值

普通

高级

普通

高级

门窗槽口对角线长度差

--

--

3

2

门窗框的正、侧面垂直度

--

--

2

1

框与扇、扇与扇接缝高低差

--

--

2

1

门窗扇对口缝

1~2.5

1.5~2

--

--

工业厂房双扇大门对口缝

2~2.5

--

--

--

门窗扇与上框间留缝

1~2

1~1.5

--

--

门窗扇与侧框间留缝

1~2.5

1~1.5

--

--

窗扇与下框间留缝

2~3

2~2.5

--

--

门扇与下框间留缝

3~5

3~4

--

--

双层门窗内外框间距

--

--

4

3

无下框时门扇与地面间留缝

外门

4~7

5~6

--

--

内门

5~8

6~7

--

--

卫生间门

8~12

8~10

--

--

厂房大门

10~20

--

--

--

复查

记录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结果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签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验收结果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表7

一般抹灰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房号)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总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分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2

一般抹灰所用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检验合格。

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

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是,应采取加强措施。

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小于100mm

4

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接牢固,抹灰层应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

1

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搓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2

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表面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的抹灰表面应平整

3

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沙浆层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4

抹灰分格缝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光滑,棱角应整齐

5

有排水要求的部位应做水线(槽)。

滴水线(槽)应整齐顺直,滴水线应内高外低,滴水槽的宽度和深度均不应小于10mm

6

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实测值

普通抹灰

高级抹灰

力面垂直度

4

3

表面平整度

4

3

阴阳角正方

4

3

分格条(缝)直线度

4

3

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

4

3

复查

记录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

结果

 

施工单位质量检查员(签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验收结果

监理工程师(签章)年月日

建设单位验收结果

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签章)年月日

表8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分户质量验收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验收部位(房号)

检查日期

年月日

建设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总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分包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监理单位

参检人员姓名

职务

施工执行标准名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GB50210——2001)

验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所用的涂料的品种、型号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2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的颜色、图案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水性涂料涂饰工程应涂饰均匀、粘接牢固,不得漏涂、透底、起皮和掉粉

4

水性涂饰工程的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新建筑物的混凝土或抹灰基层在涂饰涂料前应涂刷抗碱封闭底漆。

2旧墙面在涂饰涂料前应清除疏松的旧装修层,并涂刷界面剂。

3混凝土或抹灰基层:

涂刷乳液型涂料时,含水率不得大于10%。

木材基层的含水率不得大于12%。

4基层腻子应平整、坚实、牢固、无粉化、起皮和裂缝;内墙腻子的粘结强度应符合,《建筑室内用腻子》(JG/T3049)的规定。

5厨房、卫生间墙面必须使用耐水腻子

 

 

 

1

涂层与其他装修材料和设备衔接处应吻合,界面应清晰

2

薄涂料涂

饰质量允许偏差

颜色

普通涂饰

均匀一致

高级涂饰

均匀一致

泛碱、咬色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轻微

高级涂饰

不允许

流坠、疙瘩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轻微

高级涂饰

不允许

砂眼、刷纹

普通涂饰

允许少量细微砂眼、刷纹通顺

高级涂饰

无砂眼、无纹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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