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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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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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函
篇一:
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函
二、出站信息
c.专利f.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获科技奖励情况:
五、申请人签字注:
此页以下不打印:
填表说明
1、出站情况
(1)有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必须加盖人事(或组织)部门专用章;无独立人事权单
位的接收函,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必须另附该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人事代理协议书
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接收单位红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三、其他手续:
和工资关系转移。
4.出站户口迁移(因各个城市户口迁移有所差异,详细内容请务必查询页)。
③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咨询电话:
87680101;87682143;办公时间:
周一至
周五,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5:
00;地址:
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乘地铁
4号线到北京南站南广场转665路公交车至政法小区下车前行50米路北,北大东门乘826路
汽车到成寿寺路北口站下车,往南行走100米路西即到。
四、公积金
1.出站接收单位为国内各类正规有人事权或与人才有存档协议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
五、关于住房:
六、校友卡:
1、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由允许落户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中
心出具《落户地址
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2、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
及复印件,或购房合
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
部门出具允许
落户介绍信;
3、户口落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结
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调入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在同一市内的,须迁到一起再办理;
6、随迁子女须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
7、第二胎子女须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当地计生条例复印件相关证
明材料;8、调入人为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原件、复印件,或《离婚
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
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二o一一年六月篇三:
接收函样本接收函样本
接收函
*****大学人事处
北京市公安局户籍处:
想要独立户口。
到派出所一查,该地址有其他人,经查该人已经出国了,于是在征
求对方的同意下,消掉其户口,就办成了。
(20XX-12-0416:
34:
39)北京
户口
落户
独立人事权
批件
人口管理处
派出所
证明信
介绍信本来是不打算写的,不过因为种种原因,这个手续我办的很漫长,而且还看到了比我还
要麻烦的人。
所以觉得还是写一下比较好,以免有人和我一样走弯路。
注意:
2和3需要复印两份,原件需要交给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复印件是具体到派出所
办理落户的时候交给派出所,自己最好再留一份。
办理落户的程序如下:
(一)从原单位的人口管理科(我是学校保卫处)取出蓝色的户口页4。
(二)到新单位的人事处开具证明信5。
注意:
证明信不需要怎么措辞,但是一定要写“同意落户”这四个字,最好后面再写上
落户地址和户口所在的派出所(如西城区月坛派出所)。
我当时就是因为单位没写同意落户这四个字,也没写落户地址和派出所,就被人口
管理处打回来了,办手续的警官说,哪怕你就写了同意落户这四个字,我都可以给你办,但
是只同意你工作,没写同意落户就不行。
所以多跑了一趟,大家引以为戒!
(三)带上2、3、4、5和身份证的原件(5个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到北京市人口管
理处办理“落户通知单6”。
注意:
1、人口管理处的地址在丰台区成寿寺路9号,也就是南三环方庄桥往东,人口处就在三
环南约300米处,马路右侧,一个灰色的小高楼,周围是工地,别认为是自己走错了路。
2、人口管理处上班时间是:
工作日9:
00-12:
00,14:
00-17:
00.我以为办事大厅中
午不休息,12点多就到了,人口处大门紧锁,结果在凛冽的寒风中等了一个多小时,周围是
工地,根本没有可以休息的地方。
所以如果怕等的话,就踩着点去。
3、拿到落户通知单一定要看单子上的批件号和给北京市局介绍信2上的号码是不是一致。
因为落户通知单上的批件号是系统自动生成的,我的两个号码就不一致,后来到派出所落户
的时候就遇到了麻烦。
又重返人口管理处手改了批件号,再盖上公章。
说起来简单,但是也
费了不少周折,因为我不知道所谓的批件就是给公安局的介绍信。
篇二:
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详细出站程序
北京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详细出站程序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规定,中国籍博士后在站期限最少为21个月(若在站期限为24个月,即可提前3个月办理出站手续);外籍博士后在站期限最少为12个月。
一、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在博士后所在院系流动站做博士后出站报告,出站报告评审小组由所在单位的学术委员会或博士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5~9人(副高[含]以上职称)组成,其中包括1名[含]以上的校外同行专家,填写《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与综合鉴定》(一式两份原件)。
2.完成书面《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北大独立招收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北大与企业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出站报告参考样式,此报告除封皮外有图文的页面都要连续编写页码,请用浅色封皮,一律用A4纸双面印刷,胶装,不得使用铁钉或者塑料制品装订)。
3.获取出站后接收单位的正式接收函(回原单位工作的不需要此项,拟落户集体户的博士后请同时取得接收单位开具的落户介绍信)。
(1)有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必须加盖人事(或组织)部门专用章;无独立人事权单位的接收函,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必须另附该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签署的人事代理协议书复印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接收单位红章,证明与原件一致)。
(2)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最新规定,博士后出站拟出国(境)工作者,档案、户口一律转回原生源所在地,须提供原籍人才交流中心调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
(3)拟留校者,必须提前3个月通过所在院系向学校人事部规划与调配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学校人事协调会研究批准后方可留校工作(建议博士后同时联系其他用人单位,以备选择)。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时,需要办理以下事项:
1.到所在院系负责博士后工作的老师处领取离校转单。
2.在提交相关出站申请及出站信息(须使用其进站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并请告知院系负责博士后老师审批提交。
3.书面出站材料须由院系审核签字盖章后,提交给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请用A4纸打印)
(1)《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三份。
(2)《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请注意: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自20XX年1月起要求直接在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网站提交时打印模板文件中本表,书面打印的表格右下角必须有与网上提交一致的校验码为有效,请勿直接下载参考格式填写)(参考格式:
流动站设站单位院系招收,企业联合招收)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第一项“学术部门对博
士后研究人员研究工作的评价”中负责人签字请博士后合作导师签字)。
若为企业联合培养的博士后,还必须另外多提交三份《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业务考核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第一项中负责人签字请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导师签字)。
(4)《博士后研究人员接收单位意见表》(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或接收单位出具格式不限的接收函。
有接收单位与人才交流中心协议的请附后。
(5)《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审批表》(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第一项“流动站审核意见”中负责人签字请院系流动站主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若为工作站联合培养的博士后,工作站还必须在“工作站设站单位负责人签字”处签字并加盖博士后工作站公章)。
注:
以上
(2)、(3)、(4)、(5)书面表格请按顺序、原件和复印件分别装订成三套。
(6)《北京大学博士后出站科研工作评审与综合鉴定》(一式两份原件),内容务必按说明填写,要求翔实。
(7)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者须填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一式两份原件,其中“设站单位审查意见”,由所在院系主管博士后工作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根据中国博士后基金会最新规定,博士后获得的资助金出站时不允许转走,请在站期间使用完。
(8)进站时为应届毕业的,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已提交过的不用再提交)。
(9)需调爱人和孩子户口的博士后要核查三证(博士后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或领养子女法律证明材料)及孩子的出生证明,均要求原件。
(提示:
办理本人及家人户口调动的博士后必须随身携带本人及家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一切有关身份证明的原件,以备查;户口要落到本人或配偶房产的,还须带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10)提交在站期间以博士后为第一作者、北大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的国内核心期刊文章复印件一份(以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XX年版》为准):
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文章首页(如首页无北大为第一作者单位的标识,请增加有此标识的页面),若是scI或者eI检索文章请提交文章复印件或收录、引用检索报告(图书馆可提供检索)一份。
(11)将盖好章的离校转单交回学校博士后办公室。
4.从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领取审核过的书面出站材料一式三份及博士后空白证书(请带正面免冠二寸彩照一张,暂不发证书的博士后不用带),到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理出站及迁户等手续,请用本人用户名在网上预约后办理(提示:
办理本人及家人户口调动的博士后必须随身携带本人及家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明等一切有关身份证明的原件,以备查;户口要落到本人或配偶房产的,还须带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北京科技大学院内博士后公寓——离南校门约100米左右,对外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
30,每年1、6、7、12月全天办公。
三、其他手续:
从中国博士后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办完出站手续返回学校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办理转档
和工资关系转移。
1.交回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已审批的出站材料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并填写转档详细地址(有关事项可咨询人事部档案办,电话62756361或62751227,联系人:
汪海泳)。
2.留校人员凭“博士后办理完毕出站手续通知单”到规划与调配办公室(人事部201室,电话:
62751223,张辉;教辅人员电话:
62751228,项燕)办理报到手续。
3.非留校人员凭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开据的工作分配介绍信到工资福利办公室(人事部212室,电话:
62750929,张艳红)办理工资转移证明(工资关系未转入北大的以及留校博士后不用开具)。
4.出站户口迁移(因各个城市户口迁移有所差异,详细内容请务必查询页)。
(1)出站后到京外工作的博士后,持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和配偶、子女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回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
凭全家《户口迁移证》与基金会签发的《落户介绍信》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局办理落户手续。
(2)出站后留北京工作的博士后,凭学校户口办公室提供的博士后本人《户口卡》、中国博士后基金会签发的配偶、子女《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此表务必复印留存,配偶调动工作和存档时需要提交)及全家《落户介绍信》和配偶、子女的外地《常住人口登记卡》到北京市公安局办理《入户通知单》和配偶、子女的《准予迁入证明》两份(其中一份回原籍办户口迁移证)。
①留校博士后,到燕园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需带:
北大人事部出具《留校证明》、配偶、子女的《户口迁移证》。
②非留校博士后,到新工作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需带:
北大燕园户口办公室开具博士后本人《市内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配偶及子女的《户口迁移证》、《入户通知单》。
③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接待室咨询电话:
87
680101;87682143;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
30~11:
30;下午1:
30~5:
00;地址:
丰台区成寿寺路甲19号,乘地铁4号线到北京南站南广场转665路公交车至政法小区下车前行50米路北,北大东门乘826路汽车到成寿寺路北口站下车,往南行走100米路西即到。
四、公积金
博士后在站期间都存有住房公积金,出站时须办理公积金转出(或提取)手续:
1.出站接收单位为国内各类正规有人事权或与人才有存档协议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
各类事业单位、企业、公司等),需出站博士后到接收单位所属的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公积金转移证明”(内容包括出站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博士后本人身份证号等信息),然后加盖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公章。
博士后本人持盖好章的“公积金转移证明”到北大财务部工薪科(化学南楼,咨询电话:
62751250,慈丽娟老师,请详细咨询)办理公积金转出手续;若博士后本人不能亲自到财务部办理,请被委托人带其身份证原件、盖好章的“公积金转移证明”、有出站博士后亲笔签字的委托书一份到财务部工薪科办理公积金转出手续。
2.出站后去境外工作的外籍博士后,可以到北大博士后办公室开具相关证明,凭证明到学校财务部工薪科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五、关于住房:
为保证下批博士后准时进站,出站人员必须于期满当月的15日前(如20XX年10月初进站,在站期限为24个月,应在20XX年9月15日前出站)搬出博士后公寓,违者按学校处罚条例办理。
六、校友卡:
出站博士后申办校友卡须持博士后证书或校博士后办开具的介绍信,自行去校基金会办理(带一张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校基金会提请各位博士后避开6月至8月学生毕业高峰办理),50元/人,见北大主页—基金会。
地址:
北京大学理科五号楼(原逸夫一楼)517室校友工作办公室,电话:
62758419。
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评估与服务处,请网上预约后前往办理。
咨询电话:
62335024;北大博士后管理办公室集中办理出站手续时间:
每周二、三(其它时间不予办理,谢谢配合),咨询电话:
62756364、62751229。
附:
中国博士后基金会关于办理博士后出站本人及家属落户手续的需知
1、户口落在单位集体户或人才中心集体户口的,由允许落户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人才中心出具《落户地址
介绍信》(写明允许落户人姓名、人数、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2、户口落本人在京房产的,须持合法住所证明(本人或其配偶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
同复印件及物业公司出具的已经入住证明原件),单位分配住房并允许落户的,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允许
落户介绍信;
3、户口落本人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持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
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4、博士后本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片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户口
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均为原件;博士后本人户口未在进站时迁入北京的,持博士后本人《户口簿》(集体户口者持常住人口登记卡
片原件及户口卡首页,或常住人口登记卡片原件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5、调入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如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在同一市内的,须迁到一起再办理;
6、随迁子女须持《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
7、第二胎子女须出具二胎《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当地计生条例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8、调入人为离婚或再婚子女随迁的,需持有离婚判决原件、复印件,或《离婚证》及经公证的离婚协议(离
婚证及协议或判决上必须明确子女归属问题)。
北大人事部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一年六月
篇三:
《博士后出站提交材料清单》
博士后办理离站需递交材料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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