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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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系统维修工程招标文件
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招标文件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一日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须知……………………………………………..
第三章工程量及具体要求…………………………………..
第四章投标文件附表………………………………………….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一章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将军经贸有限公司对消防系统维修工程进行招标,根据择优选择的原则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
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2.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
2010年12月20日下午4:
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要求:
将军大厦2001室审计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4.开标时间:
2010年12月21日上午8:
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
将军大厦108会议室
联系地址:
济南市将军路171号
联系人:
谷欣
联系电话:
7
6.户名:
将军经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济南工业北路支行
账号:
602051
7.如有其他变化另行通知。
第二章 投 标 须 知
A投标方
1.合格投标方的范围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方代表必须是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持有其法人代表签署的参与将军经贸有限公司监控系统维修保养工程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方应具备的资质:
A.投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有关规定,并承担投标应履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信誉;
B.设计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具备从事安防工程施工的相关专业资质。
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C.要针对施工地点监控系统的实际情况,做出详细合理的施工计划及施工方案。
D.严格按国家制定的行业规范进行施工,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期间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施工方承担。
E.投标方无违反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及违反商业道德的劣迹及其他不良记录。
B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投标方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
3.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或传真至投标须知表中的地址,招标人将予以解答,书面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C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书包括:
(1)投标函(见第四章格式);
(2)开标一览表(见第四章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企业简介,包括从事此类工程的名称、联系人及电话;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笔签字)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项目技术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
A、设计师电子、电视、网络专业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中级);
B、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安防工程企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合格证;
C、最新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培训合格证;
D、涉及编制预算,还必须在以上要求的基础上具备预算员资格证书。
注: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均需加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5.投标报价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本工程报价中应包括本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分项报价,及工程的各项应有的费用,其中包括:
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税金和保险费等所有费用。
各个投标人应保证本次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严格遵守招标方各项管理制度,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安全事故,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6.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
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D投标文件的递交
7.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经法定代表或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密封。
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标明:
(1)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2)招标工程项目编号;(3)工程名称:
(4)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9.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E开标及评标
10.开标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如在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招标人有采取重新招标的权利,或直接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1.评标
招标方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评标原则,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进行评估。
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之后,直至授予投标方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方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在评标期间,投标方企图影响招标方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2.评标的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即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以系统方案及技术性评价、质量保证、工期保证、业绩与信誉等为评标定标的标准,择优确定中标人,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保证。
定标原则:
由全体评委按照评标标准的规定分别对所有投标人进行记名投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3.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F合同的授予
14.合同授予标准
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有关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15.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16.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招标人盖章后生效。
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17.签订合同
中标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中标合同。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第三章工程量及具体要求
序号
建筑物名称
现场探测器名称
数量
单位
备注
1
1#2#地下室
感烟火灾探测器
128
只
广播
36
只
手报按钮
16
只
2
楼梯间
感烟火灾探测器
110
只
广播
58
只
手报按钮
58
只
声光报警
58
只
3
3#楼
感烟火灾探测器
66
只
广播
20
只
手报按钮
20
只
4
控制室
火灾报警控制器
2
台
楼层显示器
54
只
输入模块
54
只
控制模块
54
只
应急照明切换模块
54
只
5
线路修复
查找并修复因消防系统线路原因导致的信号或电源不通问题
消防系统所有线路
6
质量要求
该消防系统完成后应达到具备实际消防应用的条件,实现所有部分的消防联动。
注:
以上工程量要求仅作参考,投标单位应在勘察现场后提出合理的施工方案。
第四章投标文件附表
一、投标函
致:
l、根据已收到贵方的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工程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文件、合同条款、招标项目条件要求承包本次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答疑、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工期日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
4、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5、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法人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帐号:
日期:
年月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内容
投报内容
1
投标总报价(万元)
2
工期(日)
3
误期违约金额(元/天)
4
质量标准
5
付款方式
6
优惠条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甲方对消防系统维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经评委会评审确定乙方中标并委托乙方承担该项目的施工。
经甲乙双方协商共同认定,甲方在招标文件及所提供的资料范围内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消防系统维修工程
二、施工内容及要求:
详见招标及投标文件。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四、工期:
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
五、工程质量等级:
合格
六、工程价款与付款方式
(一)工程总价款为(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量变更部分凭双方变更签证经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机构审定后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后合同金额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三年,待质保期满后30日内付清。
七、质量要求
(一)工程验收按照甲方要求,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二)乙方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出现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三)保修期内,乙方负责维修,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或延期,工期顺延。
(二)乙方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不得延期竣工,否则,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关损失,每拖延一天工期,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用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甲方:
(盖章)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月日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