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牧渔靖安县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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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牧渔靖安县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

前言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生产建设的立足之本和根基,也是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需求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林地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依法全力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一项十分必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林业长远规划的内容之一,是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制乱垦滥占林地及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保障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并为林地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国家十分重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中明确提出要依法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为此,国家林业局启动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靖安是江西省典型的山区林业县,2007年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第二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县。

该县林地资源丰富,林业为全县人民的“衣食父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方针,充分、科学、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保障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要求,靖安县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好《江西省靖安县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为技术支持单位,并委托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编制《规划》。

《规划》是编制项目组全面收集分析《靖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靖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靖安县林业发展“十五”计划》等有关规划和专题资料,以2006年靖安县森林资源档案更新数据为本底,对全县林地现状、存在问题和林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进行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和规划期内全县对林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求预测,制订林地保护利用的目标和方针,进行林地保护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界定林地保护利用分区、分级,提出各分区、分级的林地保护利用的原则、方向和措施。

同时,确定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的比例及其布局调整,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项目组于2008年6月完成《规划》(评审稿)的编制。

2008年9月8日,靖安县人民政府邀请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国家林业局驻福州专员办、华东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江西省林业厅、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等单位的专家组成评审组,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提出了修改意见。

根据评审意见,项目组进行补充调查和收集资料,反复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几经修改,最后完成规划成果。

本规划作为开展靖安县林地保护利用工作的总体性、框架性文件,是全县行政辖区范围内编制乡(镇、场)林地保护利用和其他专项规划及进行各项工程建设的依据。

由于编制人员水平有限,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规划》编制项目组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

 

附表

附表1靖安县土地面积统计表

附表2靖安县林种结构统计表

附表3靖安县林地结构规划表

附表4靖安县林种结构规划表

附表5靖安县分区域林地现状统计表

附表6靖安县分区域所含乡(镇、场)、行政村(分场)名录

附表7靖安县林地面积动态变化表

附表8靖安县林地分级保护面积统计表

附表9靖安县生态公益林体系建设工程规划表

附图

附图1靖安县林地分布现状图

附图2靖安县林地利用区域布局图

附图3靖安县林地分级保护图

附图4靖安县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规划图

附件

附件1专家评审意见及签名表

附件2相关文件复印件

第一章基本情况

一、地理位置

靖安县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宜春市东北部、九岭山东北端,地理坐标为114°55′E~115°32′E,28°46′N~29°03′N。

东邻安义、永修县,南接奉新县,西毗修水县,北靠武宁县。

全境东西长约95.6km,南北宽约65km。

距省会南昌84km,距宜春市216km,是距南昌市最近的重点林业县,誉为英雄城南昌的“后花园”。

二、自然条件

(一)地形地貌

靖安县处于扬子准地台江南台隆的九岭至高台山台拱之九岭穹断束西段,东至永修、南昌一带,以深大断裂与鄱阳凹陷分界。

区内褶皱基底广泛裸露,沉积盖层极不发育。

断裂构造发育,北东向深大断层以及其次生断层广泛分布。

由于受到地质内、外营力的影响,西北部的褶皱山脉上升,东南部与安义、奉新组成盆地下沉。

靖安县地处九岭山东北南翼,以山地为主,其中山地占84%,丘陵占12%,岗阜平原和河谷平原占4%。

全县总地势由西北高峻渐向东南部低倾。

地貌为三面群峰高耸,九岭山脉逶迤全境,中间两水夹流,中部山地间杂丘陵,东南隅有小面积岗埠平原(河谷平地)的特征。

境内山体均属九岭山脉及其余脉,最高山峰为九岭尖,海拔1794m。

(二)气候特征

靖安县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区,光照充足,热量丰富,雨水充沛,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春秋短、冬夏长,干湿雨季明显。

年均日照时数为1779h,年平均气温13.7-17.0℃,常年积温为4600.0~5123.9℃,年平均无霜期240~260天,年平均降水量1641.7mm,年平均蒸发量1503.6mm,年相对湿度78%。

(三)河流水系

靖安县河流属修水水系,境内大小河流纵横密布,共有20多条。

主要干流有北潦河的南北两条支流——南河(北潦河南支)和北河(北潦河北支)。

南河发源于境内中源乡九岭山脉的白沙坪,流经中源、官庄、高湖、水口、双溪、雷公尖、香田、仁首等8个乡镇。

全长130km,境内120km,控制流域面积709km2,境内655.67km2。

北河发源于境内北港林场大雾塘,流经北港、官庄、罗湾、石境、躁都、三爪仑、宝峰、仁首等8个乡(镇、场)。

全长130km,流域面积715km2。

靖安县水能资源丰富,全县理论蕴藏量有11.37万kw,可供开发利用的有9.67万kw。

目前,全县建有中型小库3座,小一型水库5座,小二型水库20座,小型山塘水库100座,总库容达到15394万m3,有效库容11494万m3,灌溉总面积2.76万hm2。

控制流域总面积588.1km2。

(四)土壤条件

根据靖安县土壤普查成果材料,全县有6大土类,10个亚土类,25个土属,67个土种。

主要土壤类型有红壤、山地黄壤和黄棕壤3种,水平分布、垂直分布规律明显。

水平分布从宝峰、三爪仑北河两岸成片分布的水稻土,往西依次出现红壤、山地黄壤和山地黄棕壤。

垂直分布从海拔高500m以下的红壤开始,随海拔高度上升依次出现山地黄壤(600~1200m),山地黄棕壤(900~1500m),山地草甸土(1500m以上)。

县境内西、北部海拔700m以上山地多为山地黄棕壤,成土母岩多为花岗岩、砂岩和页岩;中、西部各乡镇海拔为200~700m的低山高丘地带,分布面积约占46%,主要为山地黄壤、红壤,成土母岩为花岗岩、砂岩;东南部主要为海拔300m以下的低丘岗地,以红壤为主,成土母质为花岗岩、千枚岩、砂岩的坡积物,面积约占25%。

(五)植被概况

境内森林植被在江西省森林区划上属于江西省中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北部亚地带九岭山地丘陵植物亚区,为华东植物区系。

主要森林植被分属3个类型组、12个类型、26个群系组、66个群系。

12个植被型分别为:

温性针叶林及温性针阔叶混交林,马尾松林和马尾松针阔叶混交林,杉木林和杉木针、阔叶混交林,竹柏针、阔叶混交林,南方红豆杉针、阔叶混交林,落叶阔叶林,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常绿阔叶林,山地竹林,山地丘陵竹林,河谷平地竹林,灌丛和灌草丛。

66个群系中有11个群系为江西省地理分布稀有群系。

县境内有野生高等植物300科966属2106种,占全省总种数的41.2%。

属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4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5种,省级和地市级重点保护植物67种,兰科植物有32种,永瓣藤(MonimopetalumChinenseRehd)为国内起源和分布中心。

三、经济社会条件

(一)行政区划

靖安县隶属宜春市,下辖双溪镇、躁都镇、高湖镇、宝峰镇、仁首镇、中源乡、罗湾乡、三爪仑乡、水口乡、香田乡、雷公尖乡(含雷公尖垦殖场)11个乡镇,75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3个社区,双溪镇为县人民政府驻地。

林业部门下辖大杞山、北港、南山、洲上、三爪仑、周坊、高湖、寿观、烟竹、双溪、仁首、红岗、试验林场13个国有林场(站)。

(二)人口与民族

2006年末,全县总人口14.0万人,其中乡村人口9.2万人,占总人口的65.7%。

;总户数44152户,其中乡村户数25668户。

以汉族人口居多,分布有极小部分的蒙、回、藏、苗、壮、满、侗、彝、瑶、布依、朝鲜、土家、畲、水等少数民族。

(三)基础设施现状

靖安县以公路运输为主,境内公路里程737km,已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交通十分便利。

全县实现了村村通电话、广播、有线电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网络。

2006年末,全县固定电话用户23260户,移动电话达到37000户;广播和电视人口覆盖率均达70%以上,有线电视用户达12473户。

电力供应充足,农网改造已全面完成;教育和医疗保健设施完备。

(四)经济发展现状

靖安县大力发展以林果业为主的特色农业,特色农业已成为全县农业增长和农民增收的支柱产业;工业初步形成了以机械制造、铸造、有色金属、木竹加工、食品加工等为主的工业体系。

第三产业以旅游业为主,有力地驱动了全县经济的发展。

全县农业生产平稳发展,生产条件不断改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势头强劲,城市建设和管理力度加大;消费品市场更趋活跃,外贸出口势头强劲,招商引资成效显著;交通运输能力继续提高,邮电通信业快速发展;居民储蓄存款大幅增加,保险事业快速发展;文化事业蓬勃发展,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城乡居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社会保障进一步加强。

靖安不仅是全国“椪柑之乡”、“诗词之乡”,还是“全国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试验示范点”、“全国科技兴林示范县”、“生态建设示范县”、“水土保护‘十百千’建设示范县”、“沼气工程建设示范县”、“首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椪柑)标准化生产基地县”、“首批全国绿色食品(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全国绿色农业示范区”、“全省十佳绿色生态县”、“全国绿色小康县”。

随着各项事业的不断向前发展,未来的靖安将成为赣西北一颗璀璨的明珠。

2006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127734万元,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8184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58915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40635万元,一、二、三产业比例为22.1∶46.1∶31.8,第一产业所占比重大幅下降,工业化进程稳步推进。

全年实现财政收入10360万元。

城乡居民生活得到改善,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近1400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583元。

全县接待游客60.9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500万元。

第二章规划背景及必要性

一、规划背景

林地是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生产建设的立足之本和根基,也是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和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态环境需求的不断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对林地需求的矛盾日益突出,依法全力加强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一项十分必要而又紧迫的任务。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林业长远规划的内容之一,是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制乱垦滥占林地及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保障如期实现林业发展战略目标,并为林地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国家十分重视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国务院批转国家林业局关于各地区“十一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审核意见的通知》(国发(2005)41号)中明确提出要依法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

为此,国家林业局决定正式启动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并确定辽宁省北票市、吉林省敦化市、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福建省永安市、陕西省吴起县、甘肃省泾川县等6个县(市、区)作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第一批试点县,试点工作进展良好。

为进一步深化试点,完善编制规范,国家林业局决定扩大试点范围,经认真研究,以林资发〔2007〕138号文件确定河北省灵寿县、江西省靖安县、山东省胶南市和四川省平武县为第二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县(市)。

靖安县是江西省典型的山区林业县,林地资源丰富,林业是全县人民的“衣食父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要把林地与耕地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高度重视林地保护”,“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政策,科学、合理和充分利用林地资源,建设生态文明,保障全县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林业局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要求,靖安县成立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领导小组和项目组,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做好《江西省靖安县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二、必要性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用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制乱垦滥占林地及提高林地利用效益的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为林地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正确处理好社会经济发展、林地保护利用与生态建设之间的关系,促进实现靖安林业和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目标。

因此,编制靖安县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

(一)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林业发展战略转变的需要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实现环境与发展相统一的纽带,为人类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不可替代的产品和服务。

随着人类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推进,建设用地规模大,耕地少,且耕地后备资源不足,人地矛盾突出,森林资源不断地遭受破坏,林地被征占用规模日益扩大,林业产品和服务供求矛盾日益尖锐。

当前,国家高度重视林业在生态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对林业的生态需求正在取替林产品需求,成为社会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人类文明正向生态文明迈进。

林业发展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载体,林业建设必须要作出重大战略选择,进行结构性调整,对发展总量和建设步伐、布局、管理机制、产权结构、林地利用结构、投融资结构、利益分配关系、造林绿化方式等都要进行调整,以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为此,对林地的保护利用从宏观上进行控制,从总体上进行规划,做到在保护中利用,以利用促保护,实现良性循环,逐步实现林业发展战略转变。

(二)保护森林资源,巩固林业工程建设成果的需要

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具有调节气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防风固沙、美化环境等多种生态功能,对维持生态平衡起着决定性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靖安县是江西省和我国南方集体林区重点林业县之一,林业是全县人民的“衣食父母”,历届县委、县政府领导都十分重视林业,把林业放在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位置。

1991年,靖安在全省率先实现基本消灭宜林荒山的目标。

近年来,全县加快林业建设步伐,加大营造林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力度,实施退耕还林、长江防护林和国家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国家重点林业工程建设,建立了用材林基地、笋竹两用林基地、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和森林景观林体系,森林资源出现“四大”增长,林业产业逐步壮大,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因此,必须进行全县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从宏观上对林地分类经营、分级保护,实现林地科学管理、优化林地结构、规范林地用途、遏制乱垦滥占林地及提高林地利用效率的目标,巩固全县林业建设成果,保护森林和林地资源。

(三)发展林业产业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

靖安县森林资源丰富,林地面积占总国土面积的85%,林业是振兴全县经济的主要支柱产业。

林地是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基础,作为一个山区县,全县经济发展依赖于林业产业发展。

靖安县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丰富的森林和林地资源,为建立优质生态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原料供应,为森林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为山区农民搭建了广阔的增收平台,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渠道。

因此,通过对全县林地进行科学规划布局,优化林地利用结构,山下片以发展果木经济林、工业原料林,山上片以发展有机茶、高山森林蔬菜和用材林,提高林地产品生产能力,增强森林生态功能,使林业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促进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保护良好生态环境,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需要

靖安县是一个林地资源丰富、耕地资源匮乏的山区县,土地资源已经成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

如何保证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保护、合理利用林地资源,发挥林地资源优势,节约耕地是摆在全县人民面前的一个重大又现实亟待解决的难题。

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的号召,科学确立了“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林果富民”的发展思路,告别了以木竹生产为主的林业发展历史,迈上了生态建设的康庄大道。

靖安作为“中国椪柑之乡”、“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县”、“国家森林可持续经营试验示范点”、“全国科技兴林示范县”、“诗词之乡”,这些都要以良好的生态做基础。

依法保护和管理林地,对林地进行保护利用总体规划,可以全面、系统、合理地对林地进行保护和安排建设,可以提高森林的生态效能,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全县良好生态环境。

因此,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是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保护良好生态环境,实施“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需要。

第三章规划总则

一、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中央林业发展的系列政策方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为依据,按照“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林果富民”的发展思路,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适应靖安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建设的需求,全面统筹和合理安排林地利用结构与方向,科学保护、合理配置、集约利用好林地资源,提高林地的利用效益,促进林业和区域社会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应科学协调好林业两大体系建设与县域社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使林地保护利用既能满足当代人发展的需要,又不损害后代人生存发展的需要。

2、坚持生态优先,兼顾经济、社会效益原则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要与森林分类经营、林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在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商品林用地的规模,促进解决林区的“三农”问题,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与协调。

3、坚持分区实施、分级保护的原则

应根据林地保护利用的现状、特点及存在问题,按照“严格保护、科学经营、合理开发、有序利用”的方针,科学合理地进行林地生态服务与商品生产的功能区划,确定林地的保护等级、利用结构和区域布局,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4、坚持统筹兼顾、相互协调的原则

林地保护利用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生态建设规划和其他基础设施规划等相协调,并与国民经济有关部门的其他发展规划相适应,体现经济社会近期发展与长远发展的需要。

5、坚持建设用地不占或少占林地的原则

各项建设工程应当尽最大限度地挖掘已利用土地的潜力,必须节约使用林地,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因地制宜、适度开发,做到地尽其用,尽量不占或少占林地。

二、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4、《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5、《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0年11月;

6、《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0年12月;

7、《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国家林业局,2003年8月;

8、《关于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及编制“十一五“年度定额的通知》(林资发〔2006〕184号),国家林业局,2006年9月;

9、《关于下达2008年度征占用林地定额的通知》(林资发〔2007〕257号),国家林业局,2007年11月;

10、《关于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及编制“十一五“年度定额的通知》(赣林资发〔2006〕394号),江西省林业厅,2006年11月;

11、《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切实保护林地资源的通知》(赣林资发〔2008〕169号),江西省林业厅,2008年5月;

12、《关于确定第二批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县及启动试点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07〕138号),国家林业局,2007年6月;

13、《关于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赣林资字〔2007〕227号);江西省林业厅,2007年7月。

(二)其它资料

1、《关于印发靖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靖府发〔2006〕19号),靖安县人民政府,2006年6月;

2、《靖安县林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3、《江西省靖安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规划纲要(2008—2020)》;

4、《江西省靖安县城城市总体规划规划纲要(2006—2020)》;

5、《江西靖安工业园区扩展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靖安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2004—2020)》;

7、其它与林业建设和林地保护利用有关的文件等。

三、规划期限及范围

(一)期限

靖安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基准年为2006年。

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7—2010年,中远期为2011—2020年。

(二)范围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为靖安县行政管理范围,即县域范围内的11个乡镇(也包括14个森林经营单位,大部分为国有林场)的林地。

四、规划目标与任务

(一)规划目标

通过科学管理规划、切实保护好靖安县林地资源,保证林地总量的动态平衡,以充分发挥林业在优化县域生态环境主体作用。

同时,建立较理想的林地利用结构,合理和高效利用好林地资源,充分发挥林地的生产潜力,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质量,保障“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游兴县、林果富民”发展战略实施,促进靖安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到2010年,全县林地保有量117820.0hm2,其中生态公益林61153.6hm2,商品林56666.4hm2;到2020年,全县林地保有量117350.0hm2,其中生态公益林61153.6hm2,商品林56196.4hm2。

规划期内林地转为非林地面积控制在1220.0hm2以内,其中近期(2007—2010年)规划面积为750.0hm2,中远期(2011—2020年)规划面积为470.0hm2。

(二)具体任务

1、完成退耕还林(退耕地造林)面积1000.0hm2,其中生态林800.0hm2,商品林200.0hm2。

2、完成全县宜林地、采伐迹地以及火烧迹地的造林绿化任务,改造疏林地,确保森林覆盖率维持在84.0%左右。

3、建设生态公益林61153.6hm2,其中:

国家公益林33886.7hm2,省级重点公益林2053.3hm2,其它地方公益林25213.6hm2。

4、建设商品林基地55350.0hm2,其中:

速生丰产用材林20000.0hm2,工业原料林16000.0hm2,毛竹林基地(其中含部分一般公益林地)15000.0hm2,椪柑果木林3000.0hm2,有机白茶1333.0hm2,其他名特优经济林1250.0hm2。

5、全面开展林地整理恢复,搞好旧矿山、采石、取土、取砂场等废弃地的森林植被恢复工作。

6、以县境内东南部乡镇为重点发展平原林业,建设绿色通道和农田林网,绿化、美化县城、建制镇和乡政府所在地,加快自然村庄绿化。

第四章林地保护利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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